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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嬌一案在全球華人圈中鬧得沸沸揚揚,現在算是塵埃落定了︰鄧女殺人屬于“防衛過當”,不承擔任何刑事責任,當庭釋放。
于是乎,網上一片歡呼︰這是網民集體意志的偉大勝利!連日來洶涌澎湃的網絡聲援運動終于為殺人犯洗清了罪責。
本人多年來一直關注互聯網與中國社會的互動關系,曾對互聯網推進中國民主抱有很大希望,總覺得網絡是培育公民社會、實踐民主的好地方。可是最近的發展趨勢卻令我憂慮起來,使我對互聯網這把雙刃劍有了進一步的認識。網絡力量可能失控,網絡暴力可以殺人,網絡輿論可能被左右,網絡可能不是一個實踐民主的好地方。
我總覺得鄧玉嬌一案開了一個極其危險的先例,這是法律尊嚴屈從于輿論壓力的最好佐證。它意味著,在中國,殺人可以不承擔任何刑事責任,法律成了兒戲,法官斷案在民意、輿論的壓力之下必須改變操作模式。鄧玉嬌雖然罪不至于死,但完全脫罪絕對說不過去。由此可以看出,中國的法制建設純粹是扯淡,人治,要麼是一人之治,要麼是眾人之治。獨立的法律的尊嚴成為空談。
一個人,即使是罪犯,其生命權都應該得到尊重。但是國人對生命的價值恰恰缺少必要的尊重,動不動就以死亡相威脅,而現實中屢屢發生小偷在眾人圍攻中被活活打死、溺死的事情,面對站在大樓頂端的企圖自殺者,一眾圍觀者竟高喊“跳啊!怎麼還不跳啊?”。一個不幸染上豬流感病毒的小留學生回國,網上竟一片喊打喊殺之聲。
鄧玉嬌的遭遇值得同情,貪官可恨,但是,鄧玉嬌殺人仍然是剝奪了一個人一生只有一次的生存權利,更不用說此人的死亡帶給親人的無盡傷痛和心理的陰影。圍繞“鄧玉嬌刺死官員案”所發生的一切讓人看到了中國社會潛伏的巨大危機,其發展趨勢令人憂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