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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上課批評政府被女學生告發為反革命/后果嚴重:發3次淫穢信息就要被拘留
發佈時間: 11/30/2008 11:41:56 PM 被閲覽數: 100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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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上課批評政府
 
被女學生告發為"反革命"


新快報12月1日報道/近日,在各大論壇博客上,一條題為《有同學告我是“反革命”》的帖子引起網友熱議。帖子轉載了一篇華東政法大學人文學院楊師群教授于11月24日的博客文章,博客透露兩名女大學生到上海市公安局和市教委檢舉他在上課時有批評政府等內容,有關部門已立案偵查。記者追蹤到楊師群先生的博客時,相關內容已經被刪去,無法得知最新的情況進展,但是有不少網友留言,支持楊師群表達自己觀點的權利。同時,也有網友表示學生宣示自己立場的做法也是無可厚非的。

對于華東政法大學一教授的博客爆料,網友希望雙方能對質說明真相

楊師群檔案

華東政法大學人文學院教授,他在博客“個性介紹”中稱:“江湖小隱,隱而不馴,超凡脫俗。”他的博客名稱是“還原歷史,正視當前,探索未來”。

事件緣起

教授發博稱遭學生告發

11月24日,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楊師群在其私人博客上發表了題為《有同學告我是“反革命”》的博客文章。在文章中他透露,由于在上《古代漢語》課時批評政府被兩名女大學生告密而遭到相關部門的調查。

楊師群教授在博客中稱:“今天被領導叫去談話,說有上《古代漢語》課的學生到公安局和市教委告了我,說我在上課時有批評政府等內容,上面已立案偵查”,“為了告發老師為反革命,可以不擇手段。可悲啊!”

他披露道:“記得在上《古代漢語》課時,我當然會批判一些與課文有關的中國傳統文化,在某些傳統文化問題上如果與當今有一些關系的話,我也會聯系當今和批評政府。記得下課時有兩位女同學找我,憤慨地指責我怎么能批評中國文化!批評政府!甚至眼睛里已經含有淚水”,“我很敬佩,你們有這樣的權利!但為什么我就沒有批評中國文化和政府的權利呢?所以我告訴她們:我也有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如果你們不愿意聽我的課,以后不要選我的課就是了。不料,她們居然到上面去告我,甚至還添油加醋地加給我一些‘莫須有’的罪名,真讓我大跌眼鏡。”

楊教授繼而寫道:“這種事情發生在21世紀的中國,并且發生在中國的大學里,這就太讓人匪夷所思了。想到最近中國的學校中發生的一系列怪事,我只有默默地為中國的社會和人民祈禱:什么時候中國社會才能走出愚昧?中國教育才能走上正軌?中國的學生才能比較正常的思維?”

網友熱議

力挺

“楊師群您委屈了”

在論壇上,有不少人對兩位女生的行為表示難以理解。網友“冬天的夢”認為:“如果在大學課堂里老師還沒有言論自由,那大學還叫大學嗎?”網友“jinxiao7318”也表示認同:“這位楊老師到底說了什么我們尚且無從得知,但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思想,大學生是思想價值觀成型的關鍵時期,大學老師也扮演著思想傳播者的角色,他的言論應該受到尊重的。至于那兩個學生,并不足以代表這個時代的所有大學生!”

網友“傅琰”也以身說法:“我現在的民法老師也經常在課堂上說一些我不認同的觀點,但我始終捍衛著他說話的權利。”

網友“guibshey”還搬出了有關法規來加以說明:“《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憲法》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十條:國家依法保障高等學校中科學研究、文學藝朮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七條:作為教師享有從事教育教學活動、從事科研并在學朮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指導和評定學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等權利。”網友“guduyixiao”感慨道:“楊師群老師,您委屈了!”

質疑

學生舉報算告密嗎?

對于事件雙方,網友們也并非一邊倒。網友“形散神聚”認為:“光提老師言論自由,學生有舉報的自由么?如果有,學生做的也沒錯。而且學生是光明正大地質問后去反映舉報的,怎么給扣上告密的帽子?你要認為老師的言論屬于祕密,那在課堂上講就很不合適了。”網友“星期天不休息”的想法則頗具體:“作為一個大學老師,你對政府的哪條政策不滿意,或者說是對政府的哪個部門有意見,你可以去檢舉,可以去控告,這是你在憲法上有明文規定的權利。要是還不行的話,還覺得不過癮,你可以寫文章,發論文,或者是在有關的學朮研討會上討論。你可以有自己的觀點,但你不能把你的政治觀點在課堂上強加給你的學生,并不是人人都喜歡你那套,作為成年人的大學生也有人家自己的政治觀點。你可別忘了,課堂雖不是什么沙龍,可也算是個公共場合。你的一些偏激、不恰當的觀點在講課的時候不能也不應該單方面強行灌輸給你的學生,你的學生沒有義務成為你忠實的聽眾,你也沒有權利要求他們這樣做。如果你這樣做了,那么你就是沒有職業道德的。”

網友“風吹草動”則質疑道:“1.學生有沒有權利公開報案?這是告密嗎?2.有什么証據說學生告他反革命罪?3.楊先生因言獲罪了嗎?”

誰之過?

錯不在學生而在教育

多數網友都認為楊師群事件應該對事不對人,一位署名為“ymw_521”的網友跟帖說:“大學之大,不在于有無高樓大廈,而在于有無大師。大樓已經遍地開花,而我們的大師呢?曾經大師已經逝去,他們去后繼無人。大師,全國還有几個?”

網友“浩天”也稱:“其實想想也不能怪學生。以前我上班時總會經過一個小學,每天經過時就是他們做課間操的時間,大喇叭每天廣播要同學們報告身邊沒有好好做操的同學。”

對于此事,知名時評家、也是大學教師的張鳴說:“我本來以為,文革結束以后,中國人因言而獲罪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我發現我實在太樂觀了,完全低估了傳統管理模式對學生和老師的影響力,即使在講究和諧的今天,在人們互相敵視、互相告發的文化環境還沒有完全消除的情況下,無論發生什么事情,都有可能。”

找真相

楊教授到底說了什么?

也有不少網友希望能理性地看待此事。網友“羅伯特”說:“不知道楊老師到底說了什么,希望他把那些言論貼出來,以正視聽。”網友“德老先生”也認為:“事情需要真相,舉報師長,總比菜刀弒師理性許多。學生是公民,老師也是公民,大家平等,還是讓事實說話!”

網友“牛皮不是這樣吹的”則強調:“我覺得應該知道那個老師到底說了什么以后才發表評論才好一點。批評政府可以,但是也要批評得有理有據,不能見風就是雨。”

網友“海枯石爛”也談了自己的揣測:“我感覺這事不會像楊師群在他的博客上寫的那么簡單,一定牽扯到一些令人激憤的事情,弄得自己學法律的學生認為自己的老師可能觸犯了我們國家的某條法律。立案偵查這個結果恐怕不是兩個學生能夠決定的吧?沒有重大的事情發生警察局會立案?警察能立案,說明問題不小。不信你隨便去警察局舉報誰,要求立案試試。”

網友“海葉”認為:“到現在為止我們聽的都是該老師的一面之詞而已,我們現在所知的所有消息來源,也就僅僅是該老師的博客的一篇為自己辯解的博文而已。在更多資料出台以前,無論對誰做出怎樣的評價,都是不公平的。老師沒有天然正確的權利,學生也不見得就都是錯誤的。當然,我們更希望雙方能對質說明真相,真理越辯越明。”

記者查到楊師群的博客,發現引發事件已被刪去,但網友的跟帖評論與日俱增,已達3000多條。
 

 

后果嚴重:發3次淫穢信息就要被拘留


2008/11/30 


核心提示:《阜陽市公安局實施治安管理處罰細化標准》近日出台。《標准》規定,阜陽市民只要發送三次淫穢信息,就將面臨5天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安徽商報12月1日報道 記者昨日從阜陽市公安局獲悉,該局近日結合阜陽市特點,出台了《阜陽市公安局實施治安管理處罰細化標准》(下稱《細化標准》),并從今日起正式執行。依照該標准,阜陽市民發送黃色短信3次以上(含3次)的,將受到拘留和罰款的處罰。

據介紹,與《治安管理處罰法》相比,《細化標准》規定更為詳細,可操作性更強。如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多次”、“多人”出現頻率較高,但并未明確“多次”、“多人”的界定范圍。《細化標准》指明,多次,指三次以上(含三次);多人,指三人以上(含三人)。以《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多次發送淫穢信息,處以5天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為例,阜陽市民只要發送三次淫穢信息,就將面臨拘留甚至并處罰款的處罰。《細化標准》還細化了法律未規定罰款下限的裁量標准。法律規定處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和5000元以下罰款的,阜陽市執行罰款下限分別為50元、2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和3000元。

據了解,《細化標准》的出台,旨在規范民警的自由裁量權,防止民警的自由裁量權過大、過寬,避免同一種犯罪行為產生處罰結果相差過大的情況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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