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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下的中國山西︰道德淪喪 一片漆黑/山西政協主席車禍︰司機是故意撞的
發佈時間: 1/4/2009 12:00:53 PM 被閲覽數: 105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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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下的中國山西︰道德淪喪 一片漆黑


南風窗    2009-01-03

  在2001~2008年的中國經濟周期中,煤炭價格的戲劇性暴漲是最耀眼的符號。隨著一車車散著黑光的烏金被不斷運出省外,煤炭財富在短時間內的快速增加,急劇沖擊著原有穩定的社會經濟生態。

  而財富與資金分配過程的形成,按照一位當地人的話講,“是經過斗爭才獲得的”。 2001年後,煤價的陡然高漲,使承包煤礦的人發家,由于缺乏共享機制,貧富差距開始擴大。村民們眼睜睜地看著附近的鄰居因為承包了煤礦,開始由“吉普車時代”進入“桑塔納時代”並很快升級為“寶馬時代”,心理天平開始失衡。同時,煤礦開采也造成地下水資源被破壞,采空區增多等後果。隨著煤價的繼續上升,矛盾開始激化,村民開始組織起來同本地的煤礦進行談判,成為當時獨特的“煤流感”現象。

  這個過程中,傳統、單純的鄉村社會生態在利益分配面前開始迅速崩潰,宗族、道德的約束逐漸淡化,群體事件的發生更將人性中的丑惡面完全暴露。經過多輪博弈後,在這些地區,利益的約束逐漸替代傳統的宗族、道德約束,成為鄉村社會生態的主流。

  煤炭主導下的鄉村治理

  2001年後煤價開始恢復性上漲,2003年中國鄉村治理的重大改革——村民自治也隨之開始。當時山西的產煤縣幾乎村村有煤礦,煤老板的巨額資金滲透進鄉村基層政權也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據調查,村長和礦長一肩挑在很多地方是常事,這樣做一方面是為了保證自己對煤礦的承包權不出問題(當時的煤礦大多是私人承包集體的),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能與村民更好地進行“談判”。鄉鎮煤礦的存在對鄉村的社會政治生態造成了沖擊,並逐漸形成了一種獨特的社會結構。

  在2004年間的村委會選舉中,用現金買票的方式在山西的煤炭富裕縣域極為盛行。對尚處于溫飽階段,幾乎沒有任何民主意識的農民而言,現金比任何口頭許諾都具有沖擊力,結果可想而知。而能有實力買選票的,在農村,無疑只能是資金雄厚的煤老板及其代理人。

  我們實地調研了一個有300多口人的村莊,以前村里有煤礦,村民在礦上打工的居多,但前年被關停了,跟附近的煤礦進行整合。很多人沒有活干,要麼也是在附近的煤礦打工。村里沒有一家像樣的企業,只有一個小型的煤球加工廠。但由于整合後的煤礦依然開采本村的資源,每年還在按人頭分錢,這也成為目前村民收入的一大部分。至于村建,除了打機井是由于煤礦開采造成吃水困難而由煤礦出資外,其余的修路、建學校等工程也是由煤礦出資完成。相關人士說,自取消農業稅後,鄉村的財政已沒有機動財力,上面的補貼只夠給村干部發工資,其余的建設要麼搞不起,要麼找本村的企業,也就是煤礦來搞。無形中強勢企業開始了主導鄉村的基層組織,但這種缺乏制度保障的社會結構能一直維持嗎?

  經濟是政治的基礎,當一個群體或組織的經濟收入被某一個經濟集團所控制時,公權力被綁架就成為必然,在這個背景下,再談鄉村民主,何其困難。

  不同煤種造就兩類煤老板

  山西產的煤大致分為三種,動力煤、焦煤和無煙煤。其中動力煤又俗稱為電煤,適合發電,主產于大同、朔州和忻州等市縣;焦煤也就是焦炭用煤,主要分布在太原、呂梁、晉中和臨汾等縣市;無煙煤是化工業的理想材料,主要分布在晉城、長治和陽泉等縣市。

  不同的煤種有不同的用途,在煤炭深加工上自然會呈現出不同的風景。煤炭發電是典型的資金和技術密集型行業,再加上國家對出廠電價的高度管制和火電對環保的嚴格要求,目前仍然屬于國家壟斷性行業,市場基本被五大發電集團分割。在這樣的背景下,私人投資火電是不被看好的。無煙煤的情況也類似,典型的資金和技術密集型行業,例如國家早早就在無煙煤產區的長治市建了當時亞洲最大的煤化企業——山西化肥廠(現天脊集團),以消化當地的產能。盡管國家在煤化行業的設限較少,但缺乏積累的本地民營資本是沒有能力進入該領域的。

  煤焦業的情況就不同,中國有長期的煉焦歷史,煉焦技術很早就被掌握,投資也不大,同時,焦炭的市場價格控制得不是很嚴。這樣在1980、1990年代全國鄉鎮企業最紅火的時候,在焦煤產區的臨汾、晉中市已經出現了“村村點煙”的煉焦盛況,成為這一地區鄉鎮企業的主營業務。後來國家加大了對環保的控制,但經過長達十幾年的積累,本地的民營經濟已經羽翼豐滿,足以應付這些壓力,進行產業升級。由此,本區也成為山西省民營經濟比重最大的地區,民營經濟比重在70%左右,而同期的大同市比重只有33%。

  在這種背景下,山西的煤老板就分為兩個檔次,動力煤、無煙煤和焦煤產區的煤老板。在前者,產業層次比較單一和初級化,主要為煤炭采掘和洗選,財富積累的速度也就比較慢,在煤炭深加工上的發展空間狹窄。而焦煤產區的煤老板們,產業層次就比較豐富,多為煤炭開采和煉焦,近幾年,又開始了焦化產業鏈的延伸工程,逐漸形成了煤→焦→鐵→化等產業鏈。產業鏈的延伸,不僅有效化解了企業經營中的風險,也為企業提供了更多的利潤渠道,不自覺地完成了由“煤老板”向“企業家”的過渡。2006年福布斯和胡潤百富榜,史無前例地將依靠能源發家、擁有“數十億身家”的山西富豪列入榜單。這些富豪無一例外都來自于煤炭產業鏈比較完整的焦煤產區的臨汾、呂梁和太原等市,煤炭產量比他們多得多的大同、晉城等市無一人上榜,也說明了這一問題。

  煤老板們轉身空間的狹窄和政策的不斷壓縮,也使得這一地區的煤老板群體在整體上處于一種“下降”趨勢,山西省近年在煤炭領域實施的一系列政策傳遞的信息就是︰新的“國進民退”開始了。不僅加快了低產能的淘汰速度,從9萬噸、15萬噸到30萬噸,時間間隔越來越短,小煤礦叫苦連天,同時在稅費收取等方面體現出“內外有別”的標準。2007年開征的“三金”充分體現了這一點,在征收中按照產量規模不同設置了不同的征收系數,產量越多收的基金越少,完全顛覆了產量越多、收益越多、基金應該收得越多的傳統思維,由于私人或集體的煤礦多為小產量,可以理解為這樣的政策是專門為體現差異設立的。

  2007年,省政府出台文件鼓勵國有煤炭集團重組、合並,以提高全省煤炭產業集中度。對私人的小煤礦,則鼓勵采取國有煤企托管、兼並等方式。這些都加大了小煤礦的生存壓力,他們能做的就是努力擴大產能,盡量跟上政府的節奏。這已經是山西省自2003年技術改革、2005年產權改革後的第三次煤炭領域改革突圍。只是在這個過程中,小煤礦始終都是被動的,政府似乎也忘記了當初他們進入煤炭行業是對國家“有水快流”政策的響應。對于未來,他們悲觀的情緒似乎更大一些。

  在統計上,盡管鋼鐵業已經超過煤炭業成為山西第一大產業,但在就業人數上,煤炭業依然是不折不扣的第一產業,尤其在統計資料常常忽視的農村地區,同時也是入晉的外來農民工的聚集之地。因此,煤炭業的興衰與眾多個體的命運息息相關。

  山西煤礦分三類︰國有煤礦、地方國有煤礦和鄉鎮煤礦,相應的用工也分為三個檔次。最高為國有煤礦(統配煤礦),是目前管理水平和機械化程度最高的礦,以前由中央直管,1998年下放給山西省政府管理。這類礦以前直屬中央,在級別上與所在地政府相同,如大同礦務局和大同市是同級,以前礦務局和地方政府有矛盾時,還得到中央去打官司,權限極大,有自己的公檢法系統,很多稅費和基金也可以免交。能進國有煤礦工作,是當地人夢寐以求的,因為一進去就是國家的人,什麼都有保障。這幾年煤價上漲,工資提得很快,一線普通工人的月工資都在7000元左右。這類煤礦的職工多為本地人,來源以職工子弟頂班的居多,“要進礦務局,一般的關系是不行的。”一位當地深諳內情的人說。

  差一點的是地方國有煤礦。雖然同屬國企,但待遇上要差很多,因為“婆婆”多,村、鄉、縣、市,哪一級也得罪不起,交的稅費也多。在一個地方國有煤礦的職工代表大會報告里,礦長勸本礦的職工不要跟當地礦務局的工人攀比工資,“人家礦務局很多基金可以不交,我們不行,成本下不來,怎麼提工資?”這類煤礦的職工以附近鄉鎮的人居多,也多為“職工子弟頂班”,還要為所在地的村莊解決不少指標。“也得找關系,不過比進礦務局容易些”。

  最後就是鄉鎮煤礦了,工人以本地的村民和外來的民工為主,具體工種分配,按照慣例,本地人一般是做二、三線的工種,一線的采煤工大多是外地人。原因很簡單,一是本地工人離家近,受農活等事項影響大,不能保證上班時間,而外地工人基本就是上班在礦上,下班也住在礦上,時間充裕,加班也方便;再則外地工人都是以籍貫成團的,一來就是一個班(隊),都有帶頭的,好組織。二是如果有事故發生,外地的只要給錢就行,本地工人不好處理,不光賠償的錢多,還得礦上出錢辦喪事。生命是有尊嚴的,也是平等的,但在礦區,人命是按價格衡量的。

  在談及外地工人時,本地人對他們的評價是︰夠狠!尤其是浙江一帶的人。按照井下的規矩,越危險的工作工資越高,最高的已經接近7000多元,但這個錢只有浙江人敢拿,其他省的民工如陝西的就不敢干。他們常說的口號是“腦袋別在褲腰上,過一天算一天”,因此消費上也放得開,主要體現在“吃”上。一位跟浙江籍礦工打交道的本地人用半是羨慕半是可惜的語調說︰“他們真舍得吃,冰箱里一年四季海鮮不斷。”看得出,本地人對這些外地籍民工的感情是復雜的,看到他們的收入和消費時有點嫉妒,面對他們的工種時又很畏懼,但態度上大多是友好的,因為畢竟都是受苦人,“不然誰願意跑這麼遠來受苦?”一位本地的老者說。

  外地民工以河南、四川、陝西等附近省份居多,浙江的不佔多數。這其中,最被社會忽視和低估的是陝西的打工者,他們不僅人數多,而且很多已經成功上位,成煤老板了,據說晉南和晉東南一帶的外地煤老板,一半以上都是陝西人。同溫州炒煤團在山西部分地區引起當地人反感不同,陝西籍承包人更容易獲得本地人的認同,這除了陝西與山西同屬黃河文化區,長期以來在文化、習俗、語言等方面的相似有關外,陝西人的厚道與樸實也佔了很大成分。

  溫州的炒煤團,本身都有一定的資本,在山西獲利後,想的是怎樣把錢匯走,很少為當地考慮,即使有,也是迫于地方政府壓力。而陝西籍的承包人大多都是由普通打工仔發家的,經歷了一個礦工→一般負責人→煤礦包工隊負責人→包工頭→煤老板的過程,這種經歷很重要,很容易跟當地的礦工產生身份認同感。至于他們的未來,就更有特色,由于陝西跟山西相距不遠,風俗也大致相同,陝西老家又比較貧瘠,很多陝西人干脆就把家安到山西當地了,找一個山西的媳婦兒,更多的是采取“上門入贅”的方式,變成了山西移民。

  一次到一個產煤鄉鎮調查,在回縣城的路上,調研小組踫到了三個外省籍民工,兩個四川的,一個河南的。他們在山西的煤礦打工已經好幾年了,常年的井下工作,使他們的皮膚明顯較常人發白,今天結伴進城,從他們斷斷續續的談話中,我們大致能猜出他們進城的目的——找小姐,上了到縣城的公交車後,他們同售票員有說有笑,看得出他們經常坐這趟車進城。

  他們也是人,基本的生理需求也需要滿足,這是最基本的人性。如今,早年陝西打工者成功上位的經歷對于他們仿佛是神話,人命有價才是身邊的現實 。

 

山西政協主席車禍︰司機是故意撞的

成都商報    2009-01-03

    “這簡直是一場災難,遇見瘋人了。他(李毅)非要撞你,你有啥辦法?”

    這是幸運活下來的司機彭樂祥重復最多的一句話。

     去年10月11日,他所駕駛的越野車在高速路上遭遇車禍,車上乘坐的山西省政協主席金銀煥及其秘書王蓉不幸身亡,而車禍肇事者竟然是忻州政協副主席李毅。無獨有偶,金銀煥的愛人也是現太原市政協副主席。

    猶如懸念電影一般,一個個巧合如此精準。一位辦案交警私下對記者評說︰“這車禍太巧了,我從未見過比這更巧合的車禍了……”

    “這輛車是有意的”

    太原市迎澤區檢察院訴稱,去年10月11日9時54分許,李毅駕駛晉H95168號豐田凱美瑞轎車由北向南行駛至二河線高速公路701KM+300M處,在變更車道時車輛失控,凱美瑞轎車的左前部與左側車道彭樂祥駕駛的晉AV0097號豐田越野車中部發生踫撞,導致越野車側翻于對向左側車道。車內乘坐人金銀煥、王蓉搶救無效死亡,彭樂祥輕傷。

    其實發生車禍前,李毅曾有一次超車行為。李毅在警方詢問中稱“我在中間車道行駛,發現前方同車道有一輛大貨車,我從左側超越,但從觀後鏡發現左側車道上有一輛警車開過來,我過不去,我準備從右側超車。”但是,車隊尾車司機看到的是,李毅是超速從後追趕,本想插隊因前方大卡車,才從右側加速繞過又插隊,最後釀成慘劇。

    就這樣,李毅自稱“右側超車時,車道上突然有一輛黑色轎車駛過,左打方向並踩剎車,車輛控制不住,然後就撞上隔離帶的護欄”。

    盡管法庭上的李毅對車禍有種種說詞,金銀煥的司機也不這樣認為。

    “我認為準備插入車隊的那輛小車,在我鳴笛未成後,繞過中間車道的大車,從右側車道快速超車,從大車前撞向我車。”彭樂祥回憶,“前面寬寬的路又沒有車,為啥不走,在我的視線里前方約600、700米根本就沒車,為何要沖我的車撞過來呢?”

    車禍後首先打電話求救

    按李毅的說法,車禍後,他在車上考慮該如何處理,于是就打了兩個電話,一個是給自己的司機李志富,讓其來頂罪,另一個是打給自己的朋友金熙軍(忻州市發改委副主任,李毅前下屬)“我出事了,你快來救我”。

    下了車,他又給金熙軍打了多個電話,讓其帶上李志富。不過“我沒有告訴金熙軍事故情況,把李志富送到現場的原因。”

    這樣,李志富于10時40分許趕到現場,按李毅的交代,承認其為晉H95168號車的駕駛人,並編造肇事經過。

    “我沒有想到,撞上的竟然是金主席的車”。後經法醫鑒定,金銀煥系腰腹部遭受巨大暴力沖擊致腹部重度閉合性損傷,最終導致創傷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而秘書王蓉系胸部遭受巨大暴力沖擊致胸部重度閉合性損傷死亡。

    次日凌晨4時,李毅才向警方承認“開車的是我”,但一再強調“只是撞上護欄,沒有感覺撞上了另外的車”。

    被撞上的彭樂祥回憶︰“我認為他不是有意攔截我,就是有意撞我,我不知道那車要干什麼?為什麼要沖我撞過來呢?……我認為那輛車是有意的,我認為這不是簡單的交通肇事。”

    李毅撞死了“自己的恩人”

    李毅自稱“第一次是想超車,第二次是向左打方向控制不住了。”

    李毅出了車禍,巧的是,“李毅害死了自己的大恩人”。

    金銀煥與李毅同校畢業,素有交情,且為上下級關系。法庭上的李毅不止一次說過“我和金主席不是一般關系,我仕途的每一步都得到過幫助,她是我的大恩人啊”。如今,李毅29歲的二女兒在山西省檢察院上班,26歲的兒子也在山西省紀委工作。金銀煥家屬也稱,“李毅子女是公考錄取的,但是金銀煥對李家關照不少”。

    其實,在事故發生前1個多小時,李毅的兒子還到過金銀煥家中。

    而記者赴金銀煥的老家陽曲縣金家崗村,其92歲的養母尚不知金銀煥的離去。哥哥金喜龍介紹,妹妹金銀煥是一個重情義的人,很講原則,“即便妹妹在太原官這麼大,家里人並沒有到城里謀生”,但妹妹常接濟家人,對老人很孝順。“村里的小學、水井、果樹等還是妹妹張羅建起來的”。

    對于車禍,金喜龍說︰“當時妹妹,前有車,後有車,李毅偏偏撞了妹妹的車,這不就是有意嘛。”

    李毅在接受民警詢問時稱,他知道金主席來忻州調研,但組織上沒有安排他參與接待活動,“所以我沒有參加,不是我不願意”。在忻州期間,他也沒有聯系過金主席,“沒有見過面”。

    不料,他們的最後一次見面,竟然是在車禍中。

    庭審留下的疑點

    車禍懸念︰過失,還是故意?

    擔任過6年省紀委書記的金銀煥,突然死于車禍,引發眾多猜測。

    去年12月27日,太原市迎澤區法院審理此案。法庭上座無虛席,李毅的親屬佔據了幾乎一半的座位。大家印象最深的是,當李毅解釋自己六個手指駕車“比健全人還靈活”時,引發庭上人員竊笑。

    令人質疑的是,檢方以交通肇事罪起訴李毅,並非是“故意殺人罪”。實際上,李毅的行為有兩種可能,一是過失,二是故意。檢方排除了天氣等自然因素、道路因素、肇事車輛車況因素,及其他車輛等因素,加之李毅不承認是“故意為之”,那麼,也只好認為是一種過失行為。

    對金銀煥的死,其愛人在悲傷之余,坦言“李毅始終不承認是故意行為,我們也拿他沒辦法”。

    找不到的大卡車

    在這起車禍事故中,有一個關鍵車輛———“中間車道的大卡車”。事故認定書稱,車禍發生時,正是李毅高速行駛,繞過這輛大卡車,“從中間車道變更車道時車輛失控”,撞上了金銀煥乘坐的越野車。而車禍後,警方也付出努力,但這輛大卡車就再也找不到了。

    金銀煥家屬告訴記者,他們也曾要求交警找到這輛大卡車,但是高速路的出口太多,警方查閱了多個出入口的監控錄像,但並無所獲。

    “大卡車的司機就是目擊者,找到他可以準確還原事情真相。”律師告訴記者說。

    奇怪的兩個突變點

    車禍後交警進行了一系列鑒定,李毅在采取制動後,以127公里的時速撞擊金銀煥乘車,而金銀煥乘車時速僅95公里。期間,道路上的石塊也沒有遇到李毅的車輪。

    交警證實,李毅一系列的過程中留下一道很長的剎車痕。記者查閱事故現場圖,發現在路面的剎車痕中,變點有兩個,但按李毅所說是“超車時有剎車”造成。律師稱,按剎車痕分析,李毅並沒有變更車道的行為,而是直接快速插入。

    律師分析,也就是這兩個突變點的出現,才讓李毅的車調整了方向,如果沒有突變點存在的話,李毅的車應該在停車道行駛,不會直接沖上金主席的車。“剎了車,還以近乎45度角的方向撞上去,那是不是有意行為呢?”

    “用最強部位,撞最弱部位”

    律師在法庭上稱,李毅在失控後,將領導所乘車撞翻,造成兩死一傷的惡果,撞擊後自己卻能穩控將車安全停靠,自己毫發無損,車正輪正。

    按事故調查,李毅車是左前部受損,撞擊點在前保險杠,而金銀煥的車被撞擊點是在右側兩車門之間。

    “就像是球場鏟球一般。是因為,李毅的車用了最有力的部位,來撞擊晉AV0097最薄弱的部位。”律師說,如果李毅的車撞擊的不是車門之間,車禍也不至于造成如此後果。

    被駁回的“測謊”請求

    事實上,很多人都認為李毅一直在說謊話,甚至有家屬懷疑李毅故意行為。

    公訴人當庭詢問李毅“你認識金主席的車?”李毅隨口回答“當然認識”,但馬上又矢口否認。

    諸如,李毅一開始不承認自己是肇事司機,“沒有看見打著雙閃的特勤車隊”、“撞的是護欄,感覺沒有撞車”……

    庭審中,律師提出應對李毅進行測謊,但被駁回。

    律師稱,如何證明李毅是不是故意,可以經過科學的方法測謊來證明,讓他說出實話。這樣,就可以得到李毅的真實想法和尋找相關證據。雖說,“通過測謊所獲得的證據資料,不是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種類的一種”,但有利于弄清真相,作為補充偵查的依據。

    案件之外的思考

    車禍成為最廉價的“殺人工具”?

    山西政協主席和秘書車禍身亡,檢方認為是交通肇事並非故意殺人,等待李毅的也就是3至7年牢獄之災。

    作為省部級高官,金銀煥因車禍而死並不是第一個。2000年6月,中共中央委員、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雲布龍也因車禍不幸殉職。但不同的是,金銀煥的非正常死亡種種情節太過巧合,讓人很容易想到“是普通的交通事故,還是一起故意殺人案”?

    事實上,金案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支持下,“車輛失控”成了定案的關鍵詞。同時也引發山西法律界一個討論———“車禍成為最廉價的殺人工具”?

    兩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律師對記者說,如何懲罰用交通工具“故意殺人”?在目前我國法律中還是空白。

    “偵查、取證、定罪三個環節一個也含糊不得。其中,偵查最重要。”他說,在此案中,“李毅插隊究竟要干啥”?只有弄清他的主觀思想,知曉犯罪動機,才能順藤摸瓜取證和定罪,當然,刑警也要馬上介入調查,也可以不用交通事故認定,直接進行移交。而此案中,一開始,警方的注意力就存在缺失,即便庭審發現隱情,也是難于翻案。

    其實,我國警方曾多次揭開用車禍掩蓋的故意殺人案的例子。種種跡象表明,用車禍來殺人,是一種罪名最輕的,最廉價的,最能逃避責任的一個選擇。李毅案庭審結束後,有人網上撰文《李毅,史上最牛的說謊者》︰李毅面對法官、面對受害者家屬,他憑借自己幾十年為官積累的經驗,開始了“史上最牛的說謊表演”。

    李毅的交代

    剛停車車我已經懵了,還以為自己死了,摸了摸頭,摸了摸身上,還摸了摸腿,才知道自己沒死,就下了車。

    立刻給金熙軍(其朋友)打了一個電話,我說“我出事了,你快來救我”。

    我們是同學,關系也很好,一出事,我就跑過去一看是金主席的車,金主席躺在路面上,我就抱起她說︰“怎麼會是撞了您呢?”她還作出回應︰“哦,撞了。”

    我覺得沒面子,不好看,又是領導干部,所以就讓李志富頂替我。

    主要是讓司機上來救我,因為我考慮到自己是個領導干部,既有面子問題,又有躲避責任的想法。

    第一對不起金銀煥,第二我是一名共產黨員,還是一名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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