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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茜的世界周報 2009年1月4日 chunk 2
香港警方破獲大規模賣淫集團
拘捕20名內地女子(圖)
大公報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警方在油麻地破獲具規模的賣淫集團,拘捕20名內地女子。該個由黑幫操控淫窟,不惜花重金共租用21間分租套房,作為宿舍或交易陽台,每次肉金約200元左右,專做熟客生意。由于警方4天前曾在該些單位“拉人”,將會引用色情場所條例申請封屋令。
負責這次行動為警方西九龍總區特別職務隊探員,只出動12人,配合行動的尚有香港入境處7名人員,協助即時核實被捕各人身份。行動中,警方扣查20名女子,年齡由18至39歲不等,她們分別持雙程證或護照入境,涉嫌違反入境條例。
若控罪成立將會被判收監。
被警方搗破的淫窟位于油麻地南京街,在該處兩層樓分別租用共11間套房,作為賣淫女子的宿舍。另在對面馬路另一座大廈再租用10間面積200的套房,作為交易陽台,所有套房皆有獨立的衛生間,主要做熟客生意,偶會到街頭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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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違反入境條例的內地女子被帶返警署調查。(圖片來源︰大公報)
該集團生意旺盛時,連宿舍也用作為不道德交易場所。每次性交易由200元至220元不等,賣淫女子只能獲一半肉金,其余為集團收益。該集團為防警方“放蛇”,在所有單位內安裝閉路電視系統監察,但卻不作錄影。 警方早前接獲線報,得悉該集團運作約一個月,于是展開調查,4天前便在上述單位拘捕男主持及拉客的“職員”,前者判監4個月,後者則罰款5000元。被捕女子因違反入境條例,也判監6個星期。
警方成功拉人後,幕後主腦錯誤估計探員不會再跟進。事實卻相反,警方仍然密切關注該集團動向,並與入境處部署這次聯合行動。5日下午探員掩至相關單位拍門入內調查,過程順利並未遇到反抗。經入境處人員查閱證件後,所有女子疑違反入境條例被捕。
出租單位作賣淫場所,若警方成功檢控相關人士入罪,當該單位第二次再被成功“放蛇”,警方便可依色情場所條例向法庭申請封屋令,使該單位在3個月內不能出租或放售。
有知情者稱,這類單位多為品流復雜的舊式大廈,放盤沒有人承接,放租租金也不會“理想”,但賣淫集團卻往往肯多付2至3倍租金,作為營業場所,利誘業主放租。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業主出租單位作賣淫場所,表面可訛稱並不知情,但相關單位接二連三出事,警方便有理由懷疑他“涉嫌協助經營不道德場所”而遭檢控,若罪成有機會被判監,業主“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