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7億
浙江麗水"小姑娘"終審被判死刑(圖)
新華網
13日,浙江省備受關注的"小姑娘"杜益敏集資詐騙案終審宣判。浙江省高院對杜益敏集資詐騙上訴案作出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杜益敏被判處死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綽號"小姑娘"的杜益敏在2003年至2006年6月間,投資美容業、化妝品生意虧損,少量投資房地產開發後退出投資,投資越南礦山和青田鉬礦未成的情況下,仍以上述投資項目需要大量資金為幌子,並偽造富陽花園房地產開發公司投資開發協議書、收據、銀行電匯憑證及公章等,以月息1.8%至10%的高額利息為誘餌,采取用後筆集資款支付前筆集資款本息的手段,在麗水蓮都區、縉雲縣等地,先後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共計人民幣7.09億余元。集資所得除歸還部分本息外,用于購買房產、汽車、揮霍等,至案發尚有1.28億元未能歸還。
2008年3月21日,麗水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杜益敏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贓款繼續予以追繳,發還被害人。被告人杜益敏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後認為,原審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杜益敏被判處死刑。
圖為杜益敏出庭簽收法律文書。 法制日報 葉海林 攝
杜益敏。資料圖 新京報
中紀委:
嚴控公款出國(境)旅游境外停留時間
中新網
中共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于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舉行。14日通過的會議公報指,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開展治理公款出國(境)旅游工作,壓縮出國(境)經費、組團數量和規模,從嚴控制在國(境)外停留時間。
中新網報道,公報指,要認真抓好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貫徹落實,嚴禁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收受干股等行為;落實領導干部配偶和子女從業、投資入股、到國(境)外定居等規定和有關事項報告登記制度。
公報稱,將治理違規建房、超標準建房等問題;嚴禁領導干部利用和操縱招商引資項目、資產重組項目,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私利;嚴禁領導干部相互請托,違反規定為對方的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嚴格控制新建樓堂館所,糾正超預算標準裝修辦公房、超標準編制配備使用小汽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