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 站 内 搜 索 □
請輸入查詢的關鍵字:


標題查詢 内容查詢

一言九鼎     
三地風采     
四面楚歌     
五洲學興     
六庫全書     
七七鵲橋     
八方傳媒     
九命怪貓     
十萬貨急     

 
世界各國特權車現象詳細比較 / 引渡賴昌星還有希望嗎?
發佈時間: 2/8/2009 3:24:33 AM 被閲覽數: 150 次 來源: 邦泰
文字 〖 自動滾屏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收件箱 :  bangtai.us@gmail.com

 

世界各國特權車現象詳細比較(多圖)


2009/02/07 


﹝德國警車急救車至高無上﹞  在德國,“特權車”只在非常緊急和必要的情況下才存在。警車和急救車在道路上是至高無上的,任何車輛在聽到后面有警車或救護車的笛聲都必須讓行,即使車堵在馬路上也要讓。特別是在發生交通意外的情況下,無論如何在路上行駛的車也必須讓出一個車道,供救護車、警車通行,哪怕路上堵著,最里道的車就算上人行道也必須把道路讓出,等警車通過了,所有的車輛再回到開始的位置,才能繼續行駛。  但除此之外,德國對政府用車等公務車的管理則和普通車輛的管理沒有任何區別,在交規上不會有任何優待。

此主題相關圖片如下:
按此在新窗口瀏覽圖片
﹝美國警車是三大特權車之一﹞  在執行公務時,“特權車”確實享有充分的特權。救護車、消防車和警車等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要打開警燈,拉響警報器,此時可以不受交通信號燈、標志線和行駛時速等限制。  交通法規同時明確規定,其它車輛如果不遵守該規定,因此發生的任何交通事故都要由這些車輛承擔責任,還會被處以巨額罰款。

此主題相關圖片如下:
按此在新窗口瀏覽圖片

﹝英國特權車﹞  英國最有“特權”的車是警車,眾所周知,警察的車開得是最快的,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英國的警車鳴著警報,閃著警燈,呼嘯而過。警車從來不管限速之說,警報一響,就是公務。  但除了警車、消防車和救護車之外,英國的其它政府用車則和普通車輛一樣,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如果違反規定一樣將受到處罰。當然,英國也更不會因為政府的公務用車經過而實行交通管制,停下其它的車輛來讓政府用車通過。

此主題相關圖片如下:
按此在新窗口瀏覽圖片

﹝首爾市政府“官車”只有四輛﹞  首爾市政府把“官車”數量砍到只剩4輛,市長1輛,3位副市長各1輛,絕不許任何人私用。在完成一天的公務后,“官車”必須返回市政府并登記就位。沒有任何特權,牌照與普通車輛無異。交警對“官車”也沒有優待,從來沒有閃燈、開道和優先通過的待遇。

此主題相關圖片如下:
按此在新窗口瀏覽圖片

﹝日本沒有特權車﹞  在日本,享有特別通行權的車輛是救護車、救火車、警車、工程搶險車等在外觀上明顯不同的特殊用途車輛,最常拉響警報的是救護車。日本道路上警車不少,但是很少鳴警笛,執行非緊急公務時在車流中和社會車輛沒有兩樣,而且是遵守交規的模范。在高速公路上,按照限速行駛的警車后面跟著几百米長的車隊、誰也不敢超車的場面。  日本街道上警笛一響,其他車輛都會盡最大可能地避讓甚至停車。即便響著警報,車也開得不快,尤其在逆行和十字路口處,鳴著警笛的車都是在確認安全后緩慢通過。車里的人通過高音喇叭喊話時使用的是“對不起”、“能讓一讓嗎”、“請您靠邊行駛”、“謝謝您啦”等禮貌語言。
此主題相關圖片如下:
按此在新窗口瀏覽圖片
根據俄法律,在街上行駛的普通車輛必須給“特種車輛”讓路。“特種車輛”包括政府高官的專車、警車、救護車、消防車等,其車身安裝著醒目的警燈。政府官員乘坐的特權車從來不遵守交通規則,在街上橫沖直撞。

此主題相關圖片如下:
按此在新窗口瀏覽圖片

﹝警察局長違章照樣交罰金﹞  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汽車擁有量很大,為了保証交通的暢通,對一些特殊車輛的管理更加嚴格。警車等在執行公務時也要盡量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就算是警察局長,違章了也不會讓下屬給面子,要照樣交罰金。  一般來說,新西蘭違章罰金相當高昂,而且是誰違章誰交納。如果政府公務人員不慎違章,不僅要主動交納罰金,動作還得快,生怕被媒體曝光,因為一旦違章被公眾發現,可能會危及自己的職位。

此主題相關圖片如下:
按此在新窗口瀏覽圖片

中國特權車:馬路上最大的違法者﹝中國特權車肆虐﹞  面對“沖卡逃費成風”的特權車,交管部門常常只能“惹不起,敬個禮”。“查車要看人”是交通管理的潛規則,“假特權車牌號泛濫”的現象自然也不足為怪。  從根本上講,擁有特權的是人而不是車。只要“權大于法”的現象存在一日,交通執法者就一日直不起腰來。

此主題相關圖片如下:
按此在新窗口瀏覽圖片

 

 

引渡賴昌星還有希望嗎?


2009/02/07 


千龍網

几乎每隔一段時間,國內有關部門就要提一提賴昌星,從最早的“遙遙無期”,到后來的“謹慎樂觀”和“最快半年”,似乎讓人看到賴昌星被引渡回國的腳步近了,更近了……但是,外媒的報道卻又讓我們看到了另一幅賴昌星的生活圖景:2007年4月,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証實,針對賴昌星實行了7年的宵禁令已取消,賴全天24小時都可以離開寓所,不受任何限制。而賴昌星“生活奢華”,駕駛寶馬名車,經常上高級餐館吃飯,也頻見報端。

已經獲得加拿大工作簽証的廈門遠華案涉嫌主犯賴昌星日前對媒體表示,他希望趕緊找到工作“多繳稅”,回饋加拿大這個“講道理”的國家。據該報報道,在問及希望找一份怎樣的工作時,賴昌星直言自己不懂英文,可以選擇的工作不多。“我以前做過房地產,這一行比較熟悉。所以,希望有從事建筑或房屋買賣的公司可以請我。”賴昌星認為,面對華人市場,不用使用英文,憑他的經驗,有信心可以幫助地產公司提升業務和知名度。

原來,在國人祈盼著賴昌星被被早日引渡回國時,賴昌星本人卻准備長期居留加國,并過起優哉游哉的與加國人無異的市民生活了。

賴案距今已近八年,正如屎干了不臭一樣,賴昌星的“遠華”已經遠離了人們的視野,賴昌星更成了“昨日之星”,在國內頻出的大要案背景下,已難以引起國人的持續關注了。

但被中國定性為“最大走私案”,賴案在中國的負面影響巨大,流毒深遠,對這樣一個人如果不予引渡回國,讓其受到懲處,便不能揚國威、正法綱、平民憤,哪怕這個懲處僅是象征性的。

所以,中國在加強了與賴所“避難”的加拿大國司法機構接觸的同時,也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了紅色通緝令,并按照引渡法的有關精神,特別承諾不判賴死刑。但由于中加兩國沒有簽定引渡協議,導致賴案贓款追回難,賴被引渡回國進展慢。

雖然引渡賴昌星頗為艱難,但中國始終沒有放棄努力,讓賴受到刑事懲處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在于,隨著中國反腐力度加大,貪官外逃增多,目前外逃資金高達500多億美元,這還是官方公布的保守數字,為了堵住貪腐者這條低風險、高收益的外逃之路,中國必須打通與各國的引渡通道。這條通道既是一條可以給國家帶來經濟效益的“黃金通道”,也是一條讓國內外看到中國懲治腐敗打擊犯罪決心的政治通道,通過與各國司法機構的交流與協作,還可以學習到國外先進的司法理念和審判程序,通過引渡外逃者,對他們形成高壓態勢,讓其無處藏身,認清形勢,早日回國受審,同時也會讓那些國內還抱有僥幸之心,仍想外逃者止住外逃之步。

由此看來,引渡賴昌星更多的是具標本意義,人們對引渡賴昌星還是抱有期望,還是希望賴被早日引渡回國,哪怕行程艱難。(葉傳龍)

 


上兩條同類新聞:
  • 溫遭鞋襲 黨媒對BBC造謠 被美國之音曝光/布什舊臣發炮狂轟奧巴馬︰話不該說 衣不該脫
  • 洛杉磯華人區槍擊︰華裔1死1傷疑涉黑幫仇殺 /美國又傳2家銀行倒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