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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周报/日本人在華器官移植旅游續:主刀醫生獲感謝費
發佈時間: 2/24/2009 5:58:28 PM 被閲覽數: 102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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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茜的世界周报 2009年2月22日 chunk 7 日本人在華器官移植旅游續:主刀醫生獲感謝費 2009/02/24 | 青年參考
據國家衛生部網站2月16日發布的新聞,針對最近一些媒體關于“17名日本人在中國通過旅游方式接受器官移植 ”的報道,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表示:中國堅決反對器官移植旅游,并嚴格遵循世界衛生組織《伊斯坦布爾宣言》中關于人體器官移植方面的原則。目前,衛生部已責成相關部門展開調查,一經查實,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違規開展器官移植手朮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法進行處理。
1.用中國人的名字住院
“17名日本人在中國通過旅游方式接受器官移植”的消息,最早出現在日本共同社2月6日的報道中。報道稱,自 2007年中國原則上禁止向外國人移植臟器以來,至少有17名日本人在中國接受了腎臟、肝臟移植手朮,這些患者都是通過一家負責臟器移植的日本非營利組織聯系到中國醫院的。他們的年齡在50到65歲之間,多數為腎臟移植,其余為肝臟移植。他們在中國大約停留了20天,在廣州市的一家醫院接受移植手朮,平均每例手朮費用為800萬日元(約合58.5萬元人民幣),包括向醫院和醫生支付的手朮費、差旅費用,以及在中國的其他開銷。
報道稱,這些日本患者應中國醫院方面的要求用中國人的名字住院,而“提供臟器的人可能多是被判定腦死亡的死刑犯”。安排這些患者到中國接受手朮的那家日本非營利組織的一名干部強調:“沒有向提供臟器的人付錢,所以不是臟器買賣,也沒有收取中介費用。”
2月7日,日本第二大報《朝日新聞》也報道了這一消息。《朝日新聞》的記者尋訪到了一位居住在關東地區的男性患者,該患者稱,他于2007年8月在中國廣東的一家醫院接受了腎臟移植手朮,為此向那家非營利組織支付了1000萬日元(約合73.2萬元人民幣)。這名患者說,那家醫院是“軍隊附屬醫院”,他還記得其中一位中國醫生的名字。《朝日新聞》記者設法聯系到了那名中國醫生,該醫生否認他在《有關境外人員申請人體器官移植問題的通知》發布后為外國人做過臟器移植手朮。
那家非營利組織的一名負責人對《朝日新聞》表示,除了支付手朮、差旅等費用,每名患者還向主刀醫生支付了約200 萬日元的“感謝費”。
2.器官移植優先滿足中國公民
我國的人體器官移植工作始于上世紀60年代,在上世紀70年代末逐漸發展起來,先后成功實施了首例腎臟移植、首例肝臟移植、首例心臟移植和首例肺移植。從2004年開始,每年有超過1萬例不同類型的器官移植。目前,我國人體器官移植總量居世界第二位,國際上能夠開展的人體器官移植手朮,國內几乎都能開展。
不過,我國人體器官的供需矛盾極為突出。據國家衛生部公布的數字,我國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超過100萬人,而每年能夠進行器官移植的患者僅有1萬多人,許多患者只能苦苦等待,更多的患者因等不到合適的器官而離開人世。
鑑于這種情況,國家衛生部在2007年施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后,又專門發布了一份旨在優先為中國公民實施器官移植手朮的通知。這份名為“有關境外人員申請人體器官移植問題的通知”規定:中國人體器官移植優先滿足中國公民( 包括香港、澳門、台灣永久性居民)的需要,中國內地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為以旅游名義來華的外國公民實施人體器官移植﹔外國居民申請來華實施人體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必須向所在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并報衛生部后,根據回復意見實施。“通知”指出:這種做法符合世界衛生組織人體器官移植指導原則,也是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通行做法。
因此,如果廣州的那家醫院在衛生部發布禁令后,仍然為以旅游名義來華的日本患者實施器官移植手朮,就是違規。
3.網友譴責違規醫院“見利忘義”
該消息經國內媒體披露后,在網絡上引起了強烈反應。很多網友憤怒地譴責違規醫院“見利忘義”。
ID為“無窮化開在暮春”的網友在天涯論壇上發帖感慨:“腎臟啊,寶貴的腎臟,就這么給了別人。多少苦苦等待的同胞啊,在絕望中走到了生命的盡頭。這樣的醫院,這樣的醫生,無疑是殺害患者同胞的凶手,是金錢的奴隸和日寇的走狗。”
網友“張西流”寫道:“違反禁令的并非日本人,恰恰是我們中國人,是那些見利忘義的醫院和醫生。禁令一下,止住了絕大多數有良心、講醫德的醫療機構,卻禁不住膽大妄為、利欲熏心的個別醫療機構。他們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同胞因缺少人體器官來源,在病床上痛苦地掙扎而見死不救,卻將如生命般寶貴的人體器官提供給日本人,來獲取暴利。這種貪圖私利、出賣良知、損害國格的可恥行徑,與抗戰時期那些賣國求榮的偽軍、漢奸又有何區別?”
一些網友認為,中國公民的醫療保障建設滯后,也是導致這種情況出現的一個重要原因。
ID為“天堂的布拉格”的網友在鳳凰網論壇上寫道:“不了解中國老百姓的人,動不動就說老百姓不敢花錢,把錢都存銀行不敢消費。人都有對美好生活的渴望,都有對物質生活的要求。中國老百姓為什么不敢花錢?還不就是中國的醫療保障不到位?”在天涯論壇上發帖的網友“知道不等于做到”認為:“中國的移植費用相對于國外來說算很便宜了,但對國人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費用,所以啦,自己人出不起就便宜了小日本。咱們實在沒有團結的精神,寧可免費給國人做也不救小日本。 ”
某些網民的偏激反應,與中日兩國的歷史恩怨和中日關系近年來的發展態勢密切相關。許多國際媒體也注意到了這一點。總部位于法國巴黎的《國際先驅論壇報》在報道這一消息時,使用了“‘器官移植旅游’報道在日中之間激起新爭論”的標題。
4.衛生部兩度表態:嚴肅處理
2月10日,衛生部發言人毛群安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首次對這一消息進行回應。毛群安表示,對于媒體報道的外國人通過旅游方式在中國接受器官移植手朮的問題,衛生部已責成相關部門開展調查。違規開展器官移植手朮的情況一經查實,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解決這一問題還需要加強國際間的合作和協調,各個國家都應該遵守國際衛生組織確立的原則,杜絕“移植旅游”。他強調,中國政府反對中國公民通過旅游方式到別國進行器官移植,也反對其他國家的公民到我國通過旅游方式接受器官移植手朮。
2月12日,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出席《移植》雜志中文版編委會成立大會時重申:衛生部已責成相關部門調查“ 17名日本人在中國通過旅游方式接受器官移植”的消息,一經查實,對違規開展器官移植手朮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5.日本“移植旅游潮”洶涌澎湃
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相關報告顯示,人體器官供需矛盾突出是一個世界性難題,導致了“人體器官的商業買賣”、“ 人口販運”以及“移植旅游”等一系列問題。在日本,這個矛盾尤為突出。由于國內極度缺乏可供移植的器官,大批日本患者通過“旅游”等方式赴海外接受器官移植,主要目的地為美國、中國、菲律賓等。日本厚生勞動省曾對日本人在海外接受器官移植手朮的情況進行過“不完全調查”,結果顯示:1984年至2005年底,赴海外接受心臟移植的日本患者至少有103 人,其中大部分在美國接受手朮(85人)﹔接受肝臟移植手朮的至少有221人,其中101人愿意透露前往的國家,分別是美國42人、澳大利亞30人、中國14人……接受腎臟移植手朮的至少有198人,其中約半數前往中國,其次是菲律賓和美國。
日本人赴海外接受器官移植的現象引起了目的地國的強烈反應。美國媒體曾曝光聯邦調查局(FBI)安排日本黑幫老大赴美接受器官移植,結果,FBI和實施手朮的醫院均遭到強烈批評。中國公安部門曾于2007年10月逮捕涉嫌在華買賣人體器官的日本人長瀨博之,據長瀨交待,僅2004年1月至2006年3月,就有約200名日本人在中國接受器官移植手朮。菲律賓于2008年6月4日發布一項行政命令,禁止向外國人提供器官。
參考資料
器官移植的相關原則
關于人體器官移植,世界衛生組織確立了一些原則:
指導原則5:細胞、組織和器官應僅可自由捐獻,不得伴有任何金錢支付或其他貨幣價值的報酬。購買或提出購買供移植的細胞、組織或器官,或者由活人或死者近親出售,都應予以禁止。
指導原則8:應禁止所有參與細胞、組織或器官獲取和移植程序的衛生保健機構和專業人員,接受超過所提供服務正當費用額度的任何額外款項。
世界衛生組織在對指導原則的相關注解中指出,為細胞、組織和器官付款很可能不公平地利用最貧窮和最脆弱的群體,破壞無私捐獻,并導致牟取暴利和販賣人口。此類付款表達的理念是:有些人缺乏尊嚴,只是被人利用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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