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台灣的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四大弊案,台北地院今(25)日上午針對龍潭弊案,連續第二天提訊陳水扁。法院內的攻防,陳水扁律師展開絕地大反攻,律師石宜琳把包括陳水扁在內的18位被告的筆錄全部都推翻。 綜合媒體消息,陳水扁的庭訊在上午9點半正式展開,不過陳水扁的神情比昨天更憔悴, 或許昨天晚上太晚回到北所,已經過了洗澡時間,今天陳水扁看起來精神不濟、頭發凌亂;而審判長蔡守訓問他身體狀況如何?陳水扁聲音小到近乎听不見,直搖頭說“不好”,表示昨天晚上沒有睡好,今天有喘的感覺。 今天一開庭,就請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提出證據能力與證據方法,由于檢方日前提出補充理由書,但沒有列出證據清單,因此審判長蔡守訓質疑這樣會讓陳水扁與律師無法對此表達意見。 推翻供詞 扁與妻兒完全切割 庭訊在下午2點半再度展開,針對的是洗錢案和國務機要費案,陳水扁沒有講話的機會,還是由律師論述;陳水扁在休息時間吃了兩塊面包也喝了菊花茶,精神已恢復許多。 扁律師還是主打證據能力部分,認為吳淑珍、吳景茂、陳致中和陳幸妤等人在洗錢案中所做的供述,沒有經過陳水扁對質,也沒有經過反詰問的補充,沒有證據能力,不解為何這些證詞可以拿來作為陳水扁定罪的依據。 扁律師大反攻 推翻18證人筆錄 律師石宜琳主張,包括陳水扁、吳淑珍、蔡家三人、辜家兩人和李界木等人,在特偵組里面做的筆錄完全沒有證據能力。扁律師表示,檢察官把扁筆錄當證據能力,但那只是陳述並非自白;吳淑珍的供訴,是在法庭外談話,也不能當做證據能力,石宜琳更認為扁珍沒有對質過,怎能認定扁有犯罪事實,即使珍有說過,也只能算是傳聞證據。 由于目前僅為準備程序庭,證人筆錄是否能當證據能力,最後仍要看審判長認定。 檢方指扁曾以170萬國務費買壽險保單 陳水扁拖著虛弱身體出庭,卻不時強硬質疑特偵組檢察官濫權起訴、政治辦案。為了證明不是這樣,檢察官林@墼諭督 螅 傅匠濾 獾墓┐剩 庥興傅廝怠傲釗碩 蕁保 幼盤傅劍 繚005年1月,陳水扁就曾經以機要費的名義,購買170萬的人壽儲蓄型保單,而且上面甚至還有親筆簽名。 接著林@墼偎擔 濾 飪 北硎荊 003年到醫院探望李登輝,還告訴他自己握有5100萬美元的洗錢情資,陳水扁選擇不向檢方告發,這樣的舉動不只造成兩人有不愉快的誤會,也涉嫌泄密罪。 陳水扁庭上為自己辯護,滔滔不絕,不過特偵組發現他愈說漏洞也愈多。 扁律師仍主張證詞無證據力 陳水扁律師鄭文龍、石宜琳等人仍繼續主打證據能力部分,認為被告吳淑珍、吳景茂、陳俊英等人所做關于陳水扁的供述,均未經過陳水扁與律師的對質、詰問,因此都沒有證據能力。 除主張證詞不具證據能力,律師還提出洗錢案中檢察官列舉的匯款單、明細出處不明,海外銀行文書也無台灣駐外單位認證,質疑證物的真實性,尤其檢察官未附中文譯本,律師閱卷時無法了解文意,相關證物也不具證據力,縱有證據力,也無從證明與陳水扁有關。 此外,律師認為,檢方在洗錢案的證據出證方式和國務費、龍潭案都不一樣,把供述證據和非供述證據混在一起,增加律師處理困難;審判長蔡守訓此時打斷律師發言,認為庭訊“不是在開檢討會,又不是要幫特偵組打分數”,請律師直接就有無證據能力表達。 陳水扁下午出庭時仍與上午相同,均委由律師答辯,除審判長詢問身體狀況與諭知被告權利時簡短答話外,幾乎未發一語,與昨天出庭炮火四射的情形大相徑庭。考慮陳水扁身體狀況,法院下午特別為陳水扁準備運動飲料補充體力。 | 局長怕情婦影響仕途 不堪騷擾殺情婦拋尸(圖)
2009/02/25 |  女廚師講述發現女尸經過。
不堪糾纏殺情婦拋尸南麗湖
與朋友許某共同作案,兩人昨日被定安縣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女廚師南麗湖水庫邊發現女尸
1月6日上午10時許,(海南)定安縣居丁鎮南麗湖水庫附近一處防洪堤工地,為工人做飯的女廚師到水庫邊打水准備洗菜時,發現了一具被尼龍飼料袋、橡皮繩等物緊緊捆綁著的女尸。女廚師立即喊來一名工人,將女尸打撈上來。隨后,眾人撥打110報警。
無名女尸到底是誰?當日下午,定安縣雷鳴鎮一名陳姓中年男子趕到案發現場向辦案民警反映,他24歲的女兒10多天前出門后一直沒回來。
剛開始的几天,女兒的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后來就打不通了。聽說南麗湖水庫發現了女尸,他趕緊過來辨認。陳姓中年男子經過仔細辨認死者的容貌、所穿衣物及其它特征后稱,受害女子可能就是他的女兒。
身份確定
受害人為一局長情婦
受害女子到底是不是前來辨認的陳姓中年男子的女兒?定安警方讓陳姓中年男子叫來了他的妻子,通過DNA鑑定,被害年輕女子確定就是陳姓中年男子的女兒陳某。
陳某到底是怎么死的,又因何事被人謀害拋尸?陳姓中年男子隨后向專案組民警反映,他女兒陳某長期被定安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岑某包養,兩人系情人關系,在海口市瓊山區府城鎮置有一處房屋。
該線索引起了專案組民警的高度重視。通過調閱陳某生前的通話記錄,專案組民警發現,一個電話號碼出現較為頻繁。經確認,該號碼正是定安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岑某的手機號碼。最終,犯罪嫌疑人被確定。
岑某和陳某是怎么相識的,兩人如何發展為情人關系?
記者了解到,2003年底,時任定安縣公安局副局長的岑某,在去定城鎮一家賓館消費時,經人介紹認識了在該賓館當服務員的陳某。此后,兩人經常相約喝茶聊天。2004年初,岑某與陳某發展為情人關系。2006年9月,陳某為岑某生下一個女兒,岑某出錢在海口府城購買了一套商品房,讓陳某和孩子居住。
几名與陳某熟識的女士告訴記者,陳某今年24歲,約1.55米的個頭,皮膚白嫩且容貌姣好,自被岑某包養后,陳某無正當職業,經常出入定城縣的賓館和茶店,酷愛喝茶打麻將。
不堪騷擾
局長怕情婦影響仕途
今年47歲的岑某系定安縣翰林鎮人,1.7米左右的個頭。從廣東省警校畢業后進入定安縣公安局預審股工作。因工作出色,很快被提拔為預審股股長,其間兼任過局長助理。10年前,岑某被提升為主管治安工作的公安局副局長。案發前兩個月即2008年10月,岑某由定安縣公安局副局長一職調任定安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岑某原本有個幸福的家庭,妻子在醫院工作,兒子正在讀大學。
被公安機關抓獲后,岑某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岑某為何要對陳某下殺手?岑某供稱,他與妻子的感情一直很好,因陳某經常找各種理由吵鬧,還打電話威脅他,他覺得陳某影響了他的家庭和睦,還嚴重威脅到了他的仕途。所以,他決定找人“做掉”陳某。
2月17日,定安縣公安局以故意殺人罪,將案件移交定安縣檢察院。2月24日,岑某和許某因共同殺人拋尸南麗湖,被定安縣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由怨生恨
情婦揚言撞死情夫
為什么情人會對岑某造成那么大的“威脅”,以致于岑某動了殺機?
2004年初,岑某與陳某發展為情人關系,2005年底,陳某懷孕了。岑某要求陳某做人流,但陳某不答應,并于2006年9月瞞著岑某生下一名女孩。為此,陳某要求岑某考慮其母女今后的生活。岑某非常惱火,但仍答應了陳某的要求,出錢在府城購買了一套商品房,供陳某和孩子居住。
陳某喜怒無常,常因瑣事與岑某吵鬧,這令岑某非常反感。2008年10月,岑某由定安縣公安局副局長調任定安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后,很少有時間去看望陳某,對陳的電話也經常不接。陳某怨而生恨,多次撥打手機騷擾、威脅岑某。
不堪其擾的岑某多次向其朋友,今年41歲,在南麗湖銀灣酒店附近開飯店的許某“訴苦”,且在許某面前揚言,陳如果這樣下去就“做掉”她。
2008年12月18日下午6時許,陳某在定安縣政府大樓外等候岑某,叫岑與她一起回府城的家里。岑某隨即駕駛單位車駛往海口,陳某駕車緊隨其后。在高速公路上,陳某開車高速追趕岑某,并撥打岑某手機,揚言要撞死岑。岑某當時非常害怕并就此動了殺機。
與友相約
車內對情婦下殺手
2008年12月18日晚8時許,岑某和陳某吃完飯后一起走出家門。岑某要回定安,陳某上了岑某的車。路上,岑某想起下午高速路上的一幕心里十分氣憤,決定“做掉”陳某。隨后,岑某撥通了許某的手機,問其在何處,得知許某正在南麗湖銀灣酒店喝茶時,要求其在酒店等候。
當天晚上10時許,岑某開車到銀灣酒店大堂外,再次撥打許某的手機。電話里,岑某告訴許某,陳某想開車撞死他,要求許幫忙一起殺死陳某。許某表示同意,隨即下樓上了岑某的車,坐在車后排座位中間,當時陳某坐在副駕駛座上。
當車開到離許某飯店大門口約十多米的黑暗處時,許某從座位中間移到陳某座位后面,用右手從后面勒住陳某的脖子,并用左手使勁按住陳某左肩。
陳某身體左右擺動反抗,許某見控制不住陳某,于是松開勒住陳某脖子的右手,用左手用力把陳某頭部拉倒按在前排座位中間。岑某立即用左手握住方向盤,用右手扼住陳的脖子。陳某拼命掙扎,右腳蹺到車門玻璃上。許某擔心陳某用腳踢破車右側前門玻璃被人察覺,趕緊用右手抱住陳某右腳,將其拉到車后座。
用皮帶勒死情婦拋尸南麗湖
當轎車開至南麗湖溢洪壩前時,岑某見四周無人,停下車關上車燈。岑某讓許某用腰帶勒陳某,許某說無力且騰不出手,岑某又讓許某用手捂死陳某。許某伸出左手捂住陳某嘴時,被陳某咬傷左手無名指。岑某見狀下車,從左側后門上車并將車門關住,在車內用左腿膝蓋頂住陳某頸部,同時解下自己的腰帶,用力勒住陳某。許某則在右側摁住陳某的身子和雙腳。約十分鐘后,陳某沒了動靜。
岑某和許某勒死陳某后,下車休息并商量如何處理尸體。岑某說用土埋,但許某說自己沒力氣挖坑,建議丟到水里讓魚吃掉。岑某表示同意,兩人便找來網袋、汽車內胎、尼龍飼料袋和橡皮繩、水泥塊等物,將陳某尸體捆綁沉入南麗湖。
經定安縣公安局法醫鑑定,陳某系被人捂堵口鼻腔,扼壓、勒頸造成機械性窒息死亡。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作者: 羅曉寧 通訊員 霍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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