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媒指中國偷賣死囚肝腎,公安、司法及醫生分利
2009/03/29 |
明報/內地04年開始使用自行研發的死刑車,以注射藥物代替槍決,不過英國《每日郵報》27日報道,指使用死刑車是為更容易摘取死刑犯的器官販售,而且公安、司法人員及醫生均有在私摘死囚器官中獲利。
中國首架死刑車04年在四川投入使用,中國官員指出,注射死刑較槍決死刑更人道,死刑車則可省下在監獄或法院興建固定刑場的大筆費用。
重慶金冠賣出10死刑車
目前中國使用的死刑車由重慶金冠汽車集團研發,大小相等于一架17座小巴,每輛造價約40萬元人民幣。報道指,盡管近來經濟不景,該公司仍順利賣出了10輛死刑車。
報道引述人權組織的調查稱,一般執行死刑時,死囚被送上車注射藥物,法醫在確認犯人死亡后,迅速取下犯人的眼睛及腎、肝、胰與肺等器官,雪藏并火速把器官送到北京、上海與廣州的醫院,賣給在院內等候移植的有錢人,或者來自日、韓、新加坡及台灣的“器官移植觀光客”。摘完器官后,死囚的遺體會被放進存尸柜,死刑車就立刻開往火葬場火化。
每個腎售5至30萬人民幣
現時每個腎在中國醫院售價約5萬至30萬人民幣不等。中國每年換腎手朮逾萬件,但僅不到300個腎是來自捐贈者。英國移植學會及國際特赦組織都曾公開譴責中國摘取犯人器官。
中國3年前立法禁止私摘及販賣器官,明確指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器官,不得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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