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全耀
吳莉莉、張研田(中)
六十年代在台灣
說法一:大學畢業後,吳莉莉去美國留學,認識了海倫。斯諾和史沫特萊等人。“七七事變”後,她回國參加抗日,就和史沫特萊一起去了延安。到延安後史沫特萊鼓勵設法引進一種新的娛樂:西方式的交際舞。到了三月份,她和吳莉莉晚上就在天主教堂裏教交際舞,吳莉莉成了交際舞的明星。
有一個晚上,史沫特萊已經睡下,突然聽到隔壁吳莉莉的窯洞有吵鬧聲。待史沫特萊跑到隔壁窯洞,就見賀子珍正用一個手電筒打毛澤東,毛澤東坐在桌旁的闆凳上,仍舊戴着他的棉帽子,穿着軍大衣。他沒有制止賀子珍,他的警衛員立在門旁,顯得很尴尬。賀子珍狂怒地大喊大叫,不停地打他,一直打到她自己上氣不接下氣才停手。
毛澤東最後站起來,他看上去很疲倦,聲音沉着嚴厲:“别說了,子珍!趕快回去吧。”賀子珍卻突然轉向吳莉莉,當時,吳背靠着牆。接着她走近吳莉莉,揮起手中的手電筒,另一隻手抓她的臉、揪她的頭發。血從吳莉莉的頭上流下來,吳莉莉跑向史沫特萊,躲在她背後。後來,毛澤東命令警衛員将賀子珍送回了家。
毛主席、李德、朱德、吳莉莉
這件事發生後,毛澤東和賀子珍的婚姻徹底破滅了,賀子珍很快就被送到蘇聯去了。
經過賀子珍大鬧窯洞這件事,吳莉莉也無法再在延安待下去,被強行送往西安。這裏有兩種說法:一個說這是中央的決定,毛澤東當時也無法違抗;另一說法是:周恩來懷疑吳莉莉是美國中央情報局派來的戰略情報人員,危害極大,就和葉劍英派人強行劫持了吳莉莉,把她送往西安,不讓她再和毛澤東見面。
吳莉莉到了西安之後,被國民黨拘捕。此時,一直追求她的大學同學張研田,已經當上了胡宗南第七分校的政治部主任。把她救了出來,兩個人結了婚。
婚後二人生了一個兒子張小芒和一個女兒張小菲,但感情一直不好,吳莉莉根本不愛張研田。他們的夫妻關系很奇特:雖然在人們面前,夫妻二人卿卿我我,親密和諧。但是一關上家門,就形同路人,誰也不再理誰。就連張研田在外面終日和兩個歌女鬼混,吳莉莉也不聞不問,置若罔聞。
吳莉莉1949年從成都去台灣,不僅與丈夫關系不好,吳莉莉還始終不能忘情于毛澤東。往往在吃飯時,她會站起身來,舉杯高呼:“爲那位北方的偉人祝福!”眼中放出異樣的光彩。
有一次她與閨中密友雷錦章(其夫原西北大學校長張光祖,也是吳莉莉在北師大的同學)閑談,吳莉莉始終認爲中國民主自由的希望在毛澤東的身上,一談起來竟然泣不成聲,連手中的的煙卷熄滅了,煙灰跌落在白鍛子旗袍上都不知道。後來竟然失聲痛哭起來。
1949 初,張研田一家在成都,和張光祖家同住在一個大院裏,後來張研田帶着兩個孩子坐飛機去了台灣,吳莉莉竟然拒絕前往,躲在了好友雷錦章家,張研田到台灣一個月後,有一天,一隊國民黨士兵突然闖入張光祖和雷錦章的家,從卧室的大衣櫃裏把吳莉莉揪出來,她雖然竭力掙紮,哭哭啼啼,最終還是被強行拖上汽車帶走,送到了台灣。
到台灣後,張研田曾擔任台灣駐日的“亞東關系協會”理事長,還曾任台灣農學院院長,兼職經濟部政務次長,對台灣土地改革有傑出貢獻。
後來,張家人丁凋零。張研田夫婦均已過世,他們的兒子張小芒也死于帕金森病;女兒張小菲現在美國,是一位經營中藥材的富商。吳莉莉在1975年去世,張研田1986年去世。
說法二:據張研田在大陸的孩子張依群回憶,因學校排演歌劇《茶花女》,父親張研田與攻讀當代文學的女同學吳宣晨(吳莉莉)相識。吳是河南省滿清時鹽務官的女兒,當過學生運動和婦女運動領袖,思想激進,喜好演戲。父親從此與吳相愛。
1930 年父親從國立北京大學畢業,在早期畢業于日本東京水産講習所的同鄉楊扶青建議下,報考了日本東京帝國大學農業研究所,于1932年學成畢業,同年受聘河北農學院教授,到1934年與北京大學同學吳宣晨結婚,吳就成了我的繼母。1935年受東北流亡學生的影響,當時許多熱血青年投筆從戎,父親和我的繼母先後來到陝西西安,投奔陝西綏靖公署主任楊虎城。父親當了楊虎城的參議(智囊團成員),繼母從事西安的婦女運動。“西安事變”發生以後,父親預感危機将臨,繼母也感到處境進退維艱,二人協議分手。
在此期間我的繼母吳宣晨(吳莉莉)經一位共産黨員介紹,到延安去學習,此後正值美國進步女記者史沫特萊到延安訪問毛澤東,因而我的繼母當了史沫特萊的專職翻譯,與毛澤東等多有接觸。後來繼母與毛澤東夫人賀子珍不睦,遂離開延安,回到西安。
1937 年“七·七”事變發生以後,父親要去抗日,離開老家龍王廟,說等打敗日本侵略者再回來。父親離家後,又回到西安,與繼母重歸舊好,同時他倆都參加當時設在鳳翔的黃埔軍校七分校,父親當了政治教官,繼母作了婦女幹事。抗日戰争進入白熱化,父親在第一戰區任政治處少将處長,隸屬胡宗南麾下。曆時8年的煎熬,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略者無條件投降了,抗日戰争終于取得勝利,我們家和全國人民一樣歡騰雀躍,一心地等待着父親的音信,但此時全國尚未通郵,待到深秋時節,得到從西安來北平的表姑魏淑仁帶來口訊兒,要我年前先去北平等待,年後讓祖父和母親同去北平會見親人。1946年3月我父親由西安來北平,由朋友給借了一處房子,住了半個月後,他又回西安。1947年冬父親再次來北平省親,此後我就再也未曾見到他的面。
1949年後父親預感國民黨大勢已去,離開軍界徑自去了美國,在史丹福大學糧食研究所和夏威夷大學農業研究所做客座研究兩年。1949年秋我的繼母帶着兩個兒子随同國民黨撤退到四川成都,此時國民黨要将她們遣送台灣,繼母得知消息後,帶領兩個兒子逃跑,準備回到延安,結果途中被抓回,還是遣送去了台灣。到1951年底我父親由美國去了台灣,在台灣農學院任教授兼教務長,後提升爲院長。以後,由台灣的“副總統”陳誠牽頭進行土地改革,指定我父親執行,按照他的著作的《人口與饑餓》、《中國土地政策導論》、《現代中國土地政策》制定了由國家強制贖買地主土地,分給農民的政策,受到農民和地主的歡迎。按父親的著作《農企業的發展》、《農業政策學》組成了台灣最大的國有企業之一“台糖有限公司”,由他擔任董事長。父親在任台灣農學院院長期間,因爲他是台灣著名經濟學家,蔣經國在任時期請他兼職了台灣經濟部政務次長(常務副部長)等許多有關經濟的要職。他的許多著作已被國内諸多大學收錄爲參考教材。
父親一生研究學問,爲官清廉。在西安時已經官拜少将,抗戰勝利後,他委派同鄉王卓元到淪陷區當接受大員,同年其在西安給父親買了私宅(将官一級的官員均有私宅),他嚴辭拒絕,解除了此人的職務,仍舊住在官邸。到台灣,官拜農學院院長,又是管經濟的副部長,還任台灣最大國有企業——台糖有限公司董事長,他的夫人想坐他的專車辦事,以示風光,結果被他批評說:“我的公務車你沒有資格乘坐,我的私事也隻能用家中的私車。”他死後房無一間地無一垅,他沒有任何遺産,惟有的是3萬卷書,也捐贈給了農學院。他在台灣的兒子在他死後已無住處,隻得貸款買房。
在以階級鬥争爲綱的年代,因爲有這樣一位父親,我成了内控人員,坎坷了半生,特别是“文革”十年浩劫中,我受在台灣的父親株連,遭到了生與死的考驗。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光輝照亮了我的前程,我當了十年河北省人大代表。
1986年我父親張研田去世後,中共唐山市委統戰部召開了悼念張研田先生追悼會,追憶他在學術上的貢獻。
唐太宗法律故事:
390死囚回家 一年後自覺領死刑
本文網址:http://news.backchina.com/2009/5/11/40416.html
文:流雲無痕 /辛未,帝親錄系囚,見應死者,闵之,縱使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縱遣,使至期來詣京師。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無人督帥,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這個故事我讀了很多遍,總認爲這是一場遊戲。故事記載于《資治通鑒》:
公元632年,唐太宗李世民親自審查複核案件,當然主要是死刑案件。皇帝親錄,一則說明唐朝時期,對人生命的尊重;二則是皇帝不放心底下這些幹活的;但最主要的,恐怕還是這乃一項生殺予奪的大權,絕對不可旁落,因此,曆朝曆代都有皇帝欽點死囚一說。
好在唐朝時期,全國死囚犯并不多,唐初改革隋朝律法後,減少了很多死刑條文,據記載,貞觀初時,有幾年,全國的死囚犯還不足百人。就是到了632年,全國的死囚犯也僅爲390人,而到皇帝這裏的也就30多人。
太宗在審查案件時,看到應判死刑的這些人面黃肌瘦,很是可憐。這點要說說,古代能到皇帝那裏欽點的死囚,都是經過了層層審查,受盡了各種刑罰(刑具與體罰,不是現代意義的刑罰),而且也被關押了很長時間,加上長途解運,肯定多數都是那個樣子。
太宗看到這些人,下了一道讓全國震驚的聖旨:全體已決定執行死刑的囚犯,一律放回家,與家人團聚,一年之後的秋天來京城執行死刑。
這30多個死囚和滿朝文武還沒明白怎麽回事,太宗又下了一道命令:把全國的死囚,都放回去,來年都到京城,一起開斬!
此令一出,全國嘩然!
我想當時肯定有很多人擔心得要命:這些死囚可都是一些殺人越貨、強盜無恥之徒,一旦放縱,豈不天下大亂!而更爲關鍵的是,這個命令,沒有附條件,沒有保障措施,也就是說,沒有警察跟着,也沒有當地派出所監視,這300多号人,就在家裏享受了一年的“最後時光”。
盡管曆史沒有記載,我想當時肯定會有大臣去向太宗皇帝進谏:請收回成命,否則國将不國!可不是,到了宋代,歐陽修老先生在說起此事時也認爲,這個命令過于草率,考慮得不周全。
但想想,其實并非草率,按當時全國人口,應在五六千萬以上,這麽區區390号人,能怎麽樣?況且,按當時的編制,州府以下管理機構就有四級,管理是相當到位的,全國這麽多州府衙門,管理一兩個死囚,還不是輕松。
另外,還有一個心理問題,對于這些人來說,幸福來得太突然了,恐怕沒有多少人去動其他心思,而且,這些人也根本不知道,皇帝就是這樣無條件地放他們回家,沒有監督。
于是乎,這390個死囚就在家好好的養了一年。
以上是貞觀六年的事,開始讀到這裏,我以爲,曆史記載的秀該做完了。然而在貞觀七年,也就是公元633年,有這樣的記載:去年放回去的全國死囚390人,沒有人帶領,也沒有人監督,都按時從全國各地來到長安,沒有一個逃跑或隐藏的。
讀到這裏,我沉默了許久:這些人不知道是去赴死嗎?這些人不知道逃跑嗎?在赴死的路上依然如此誠信,如果不是記錄的虛假,那就是基于一種信任。而這種信任也得到了最高的獎賞,全被赦免!故事終于有個完美的結局。
曆史沒有記載,是赦免死罪還是又全放回家,但我覺得已經夠了。我願意相信:這是個真的史實。/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