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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茜小妹大6月8日/危机与宪政改革 / 我的心更没死/ 张博树:论敌对思维
發佈時間: 6/19/2009 7:34:01 PM 被閲覽數: 117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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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茜小妹大2009年06月08日
     


















   
 
 
 
 
 
“宪政的中国趋势”大型系列高级讲坛(第五期)

 
本次主题:危机与宪政改革






第五场:国有制与宪政法治难以兼容



主讲人:陈志武 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终身教授
点评人:李曙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
主持人:蔡定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政研究所所长
时 间: 5月22日(周五晚7:00)
地 点: 昌平校区



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政研究所所长):

同学们、老师们,大家晚上好!今天是“宪政的中国趋势”高级系列讲坛的最后一讲。“宪政的中国趋势” 是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2005年开始推出的一个名牌学术讲堂,以传播宪政理念、推行制度建设为宗旨。今年的主题是经济危机与宪政变革。今天我们请来的主讲人是享誉海内外的陈志武教授。有请陈志武教授开讲!


陈志武(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终身教授):

今年,在美国的金融危机引发全球经济危机后,不管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都比较流行由政府去解救经济,政府以解救危机的名义介入经济活动,大举干预市场。这时,我们不能忘记,由国家持有太多资产、控制太多经济资源,包括对行业准入审批权和企业经营权的干预和管制,除了带来一些经济后果外,还会对宪政法治带来深远的影响。

如果大家去了解一下近现代史就可以发现,凡是有过公有制历史的国家,宪政都不是它们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比如前苏联、前东欧、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相比之下,那些宪政法治比较可靠的国家都是私有制国家。为什么?这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当然,我并不是说私有制会必然导致宪政法治,私有制不是宪政法治的充分条件,但是,国有制或公有制必然会导致宪政法治的缺失。为什么会这样呢?



多国经历所证明的



除了看到前国有经济国家的经历之外,我们还可以从一个更大样本、更一般意义上看国有经济对宪政法治的影响。也就是,我运用新政治经济学的量化方法,按照从1970到1991年每个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占GDP的比重,把64个国家分成三等份组。结果,我发现,国有企业投资占GDP的比重越高的国家,其法治指数就越低,宪政水平越低。在搜集的72个国家的数据里,我发现,政府开支占GDP的比例越高,法治水平就越低。用我们的话来说,政府越穷的国家里,法治水平越高。一国的宪政法治水平跟其政府可以花的收入成反比!在这72个国家里,我还发现,政府开支相对GDP的比重越高,腐败越严重。这个是很好理解的,如果政府没有钱,即使官员们想腐败,也腐败不起来,没有让腐败滋生的基础。

这种基于大样本的数据统计方法,比起单纯的案例分析方法来,更有它的科学性。因为案例分析方法有时候可能会得到荒谬的结论。比如,盲人阿炳是个瞎子,因此他对声音比较敏感,他作曲很好,二胡也拉得很好。如果用单纯的案例分析方法的话,我们可能会得出一个结论:为了更好地拉二胡,首先要把自己的眼睛弄瞎。

但是,大样本数据分析方法,其结果有时让人感觉太抽象了。到底法治水平跟国有经济比重的逆相关关系,是一种统计上的偶然呢?还是有理论上的必然性?如果其因果关系并非偶然,那么其传导机制又是如何的?

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跟民营企业或说民有企业有什么不同?国有企业跟民有企业最大的不同是:国企背后的股东是国家。国家具有我们普通的人或私营企业没有的优势:国家可以控制全国人大,有权修改法律。如果国家觉得某个规则对国企不利,就可以修改规则使国企处于优势地位。此外,国家还有解释法律的权力、司法权力和行政执法的权力。如果一个公司背后的股东拥有立法权、解释法律的权力、司法权、执法权和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这个公司怎么可能会和其他市场主体平等呢?

一些经济学家认为,企业是国有或私有关系不大,更重要的是那个国家是市场经济还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他们说只要市场的逻辑得到尊重,只要市场规则对国企、民企都一致,所有权属国家还是私人,不重要。我要说,问题就在这里,国企和民企从一出生,起点就不平等:以国有经济唱主角的国家,不可能是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经济的第一原则就是自由选择和规则对所有的参与者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因为国有企业的股东是国家,这就使得国有企业在法律面前比民营企业更为优越。非国有企业、私人无法在法律和强制力面前与国企平等。一国如果哪天采用国有制,长此以往,即使起初是法治,之后也要腐蚀蜕变。



中国行业案例



为了使我上面讲的数据不至于太抽象,下面我举五个案例。

案例一:18年前,一个叫陶玲的储户在国有的蒙城农业银行存了1000元,存款单约定,18年后将按月息15.793%得到利息。这样,18年以后,1000元将成3.4万元。但是,18年后的今天,银行拒绝储户的要求,认为月息过高,不符合央行规定;另外,银行表示中国的定期存款没有18年期,也不符合规定。由此,储户与银行发生纠纷,至今未决。蒙城农行行长谢某告诉记者,蒙城当年的金融秩序不规范,陶玲的遭遇就是“高息揽储”的产物。蒙城农业银行的理由是:“银行当年已经错了一次,如今不能再错第二次。”

这种理由当然强自夺理,为什么当年为了欺诈客户就不知道这些法规秩序呢?以前的利息和期限规定不是今天才有的。

在中国,法律规则是保护国有银行,而不顾老百姓权利的。如果储户用网上银行被盗了,银行是没有责任的,责任在储户身上。如果银行多给了钱,储户有义务归还。但是,银行少给了钱,储户离开柜台后,银行概不负责。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非常不对称。最极端的案例是,银行的柜员机出现故障多给了钱,广东的许霆从ATM机多取了1万块钱,被判无期徒刑。相对之下,广东开平银行行长贪污了4亿,只判 12年。这些不平等规则的制定跟国家垄断经营银行有关。

案例二:我们现在看到的加油站要么是中石油的,要么是中石化的。但是,在2002年以前,并不是这样。在1999年时,全国民营加油站总数近8万家,市场份额超过80%。据《财经》报导,经政府通过规则的改变以及中石油、中石化不顾成本的收购,到 2002年底,独立加油站份额已经下降到48%了。在整顿市场秩序的名义下,2001年6月5日,国务院三部委联合通知:“各地区新批准建设的加油站统一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负责建设。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加油站”。2002年初,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发文件,要求在8月之前,没有经过经贸委审批的加油站全部关闭,而归入两大石油公司旗下的,在补办手续后,可予以保留。这样,中石油和中石化通过亲自参与国务院新法规的制定垄断了市场,所有的民营加油站要么自己关门,要么主动卖给中石油或中石化。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任何一个行业,如果以前只是民营企业,那么,国有企业介入之后,规则就会变得不平等,法治的精神就要遭到破坏。国家要经营企业的时候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角色的冲突是非常突出的。

案例三:2003年,陕北15个县,价值70亿的民营石油资产被政府以整顿为由,无偿收走。陕西省所属的延长油田、中央所属的长庆油田是“整顿”运动背后的受益者和推动者。约6万名私营企业家和农民的出资,血本无归。人大教授何伟、茅于轼等6教授,3次致信全国人大委员长,促其监督地方政府依法执政,但无效。陕西政府还抓了投资者代表冯秉先等,并判处徒刑,北京律师朱久虎受油田私营投资者委托,前往陕北调查,2005年被警方关押5个月。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当国家既为规则制定者又是股东的时候,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基本法治原则的冲击会有多大。

案例四:民营钢铁大王戴国芳,在2004年以前已经是非常成功的民营企业家了。2004年,戴国芳创立民企“铁本”。2004年国务院宏观调控一声令,民企“铁本”必须停工,而国有钢厂照常扩建。我们可以对比一下:宝钢扩建1千万吨产量,投资500亿,占地1万2千亩;而“铁本”目标年产840万吨,投资100个亿,占地9千亩。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效益低的国企照常扩建,而民营企业必须停产。为什么这样区别对待?

我今天讲的一个要点是:建立法治社会的理想非常美好,但是,只要国有企业大量存在,法治只能是一个愿望!

案例五:据《重庆商报》2009年4月15报导,重庆拟对9万名废品回收人员进行转型。这是重庆市的一些国有企业给重庆市政府提的一个建议。该报导称,据重庆市商委统计,截至去年底,重庆有各类废旧物资回收企业550家,回收站8000多个,年收入高达 68亿元!此外,再生资源回收站的数量以年均30%多的速度增长,看到这些“油水”,谁在主导对私人收废者“转型”呢?今年初成立的重庆市再生资源(集团)公司,系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控股的直属市级集团公司,其目标就是收编收荒匠。新的规定是让这些国有企业统一培训、统一着装、统一管理收废的老百姓,让他们把收来的废品按指定的回收点回收,价格也由这些国企统一决定。这和当年农村粮食的统购统销政策差不多,重庆等于要重复当年农村的悲剧了。收废的领域,本来是政府最不应该介入的领域,因为这些工作本来是那些不能有别的工作、没有其它收入的老百姓的最后收入机会了,但是连这样的谋生机会都不放过。大家可以想象,还有什么行业可以逃得开政府的出现?

在这里,我们引用厉以宁教授的话来说一下在法律面前是怎样的人人不平等。意思是,国营企业打官司输了,可以执行,可以不执行,而对民营企业就毫不客气。欠税时,国营企业可以不还,而民营企业如果不还,老板就会被抓。牟其中的兰德公司打官司破产了,职工宿舍被腾出来拍卖,而国有企业打官司,没听说职工要搬家的。

这些当然也对大学生择业产生很大的影响。这是大学生择业时首选公务员和国有企业,而不首选民营企业的原因。这本身不是也证明大家都清楚游戏规则是向谁倾斜的吗?

从学理上看,这些以及类似的案例并不奇怪,当国企背后的股东是国家,国企进入哪个行业,那个行业就无法有法治和平等。这些必然现象,最终腐蚀社会文化,是反法治精神的。前面基于跨国数据的结论“国有经济比例越重,法治指数越低”,不是偶然。


上面我讲到为什么国有企业介入的行业不会以法治作为行业规则的基础。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说,政府的钱太多,政府太富并不利于法治的推行。我前不久写过文章说,穷政府加公债,更能催生民主法治。下面我从历史的角度来谈谈这个问题。


英国、法国的民主宪政发展经历为何不同?



我们可以把政府的权力和民间的权利看成是整个法治博弈的两方。宪政就是为了规范政府权力,使其不至于轻易侵犯民间权利。如果政府太有钱,民间的企业或个人在跟政府博弈的时候会处于非常劣势的地位。比如,计划经济的时候,无论农村还是城市,所有的工作都是由国家、集体提供,大家都是国家的人。当只有国家可以提供饭碗的时候,公民怎么可能去跟政府谈权利?当你没钱、没饭吃的时候,你不可能有底气去伸张你的权利,因为一旦国家权力的具体代表——“领导”不高兴,你的工作、住房、养老、医疗以及子女教育,全都没有了。计划经济时代,公民权利就是这样消失的,跟当时的经济制度安排绝对相关。

相比之下,如果政府没有国有资产、没有过剩的收入,政府就得从老百姓手里要钱,那种状态下,老百姓才更有伸张自己权利的可能。

首先,我们看看一个粗粗的实验,也就是,我们把公元1600年时的国家分成两组。一组是国库里存钱很多的国家;一组是钱很少的国家。当时印度国库黄金数量是6200万金块,土耳其1600万金块,明朝中国是1500万金块,日本1030万金块。另一组是负债累累的西欧国家,比如英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等。400年前,这两组国家的政府富有程度相差很大。那么,后来谁发展出民主法治了呢?前一组国家只是日本通过19世纪后期明治维新改变了发展的道路,慢慢地走上了宪政民主的道路,其他几个当时政府富有的国家都没有发展出民主宪政来。而当年是穷政府的国家,现在的民主宪政运作得最好。从这个方面来看,穷政府不是坏事。

穷政府催生民主法治最经典的例子是英国民主宪政的发展历程。看到英国历史的时候,我发现这么一个问题:英国国王1215年就签署了《自由大宪章》,但是,操作上自洽的民主宪政制度却是1688年“光荣革命”后的事。为什么要花473年才完成这一历程、才建成世界上第一个民主宪政国家?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叫《美国往事:穷政府加公债催生民主法治》。有很多人对这篇文章提出不同的看法。其中有人质疑,也许穷政府主动发公债本身就是民主宪政的后果,而不是因为政府穷才催生了民主宪政。这里的因果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从对英国历史的研究来说,我认为我的结论更站得住脚。

1215年《自由大宪章》作为一份意愿性纲领,早已经被人们在意识层面广泛接受。但《自由大宪章》缺乏相应的执行架构,也就是说,虽然国王签署了,但当他不顾《自由大宪章》对权力的约束随意践踏私人权利、滥用权力,人们有什么招呢?1688年以前英国还没有建立一个逻辑上和操作上自洽的宪政结构,所以1688年以前英国的历史是处于不断变动之中的。

西欧国家有一个跟中国、印度不一样的地方,他们的议会出现得很早。中世纪后期,西班牙1188年就出现了议会。议会的出现其实就是为了给国王提供方便,让国王钱不够时能够通过议会投票推出新的税种或提高税率。但问题是,国王可以随时解散议会。国王在通过新税法之后,不需要议会的时候,可以解散议会。那时候,无论是英国还是西班牙的议会,基本上都是“橡皮图章”,因为议会难以不顾国王的喜好。

从英国王室财产的多少,我们就可以看到英国王室什么时候会很专制,什么时候不那么专制。17世纪之前,英国王室总体上是非常富有的。王室有很多土地、庄园以及其它财产,会有很多收入,一般情况下国王靠自家收入和过往税种即能财务上自立,不需要通过议会去征税,只是在英国跟他国作战时,才有必要召集议会推出新税。

总体上,1688年前的英国,只有议会可以控制国王腰包的时候,国王才会就范于议会的要求,接受对王权的制约,否则,国王的权力就会膨胀;王室自主收入占政府总收入比例越高,国王就越用不着议会,议会权力就弱;反之,就越受制于议会。

1640年之前,英国国王已经有13年没有召集过议会。年初,为镇压苏格兰叛乱,国王查理一世召集议会,审议税案,结果遭议会否决。随即,查理一世将议会解散。(因而,本届议会得名“Short Parliament”)。由于王室实在没钱了,查理国王再于同年年末召集新议会。(这届议会成了著名的“Long Parliament”,活了13年。)为了让议会同意给钱,国王接受了议会要求的《三年期法案》,包括:不管有没有国王的召集,议会至少每三年开会一次,每次议政至少50天;如果不经议会同意、国王擅自解散议会,那就是非法等等。

1641年,议会要通过议案,免除国王任命政府要员、免除国王控制国家军队的权力。这个议案让查理一世觉得太过分,于1642年他离开伦敦,随即引发保皇派与议会派的内战。1648年,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的革命军胜利。次年,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克伦威尔执政英国期间,将皇家土地、森林大举拍卖,进一步减少了皇室的财产。

内战结束后,英国于1660年恢复君主制,查理二世成为国王。这时,皇家自己的收入已不多了。为此,议会通过议案,每年给查理二世120万英镑的津贴预算,由此供养皇家和政府公务员开支。作为这一津贴的条件,议会成立“公共开支委员会”,专门监督王室财务与开支。王权因此大大削弱。

但是,查理二世是一个非常精明的人。他不但大规模地节省了王室的开支,而且大大提高了征税的效率。到查理二世逝世之前,英国王室的钱又很多了,于是,王权又感到议会太碍手碍脚,所以1679年,查理二世再次违约把议会解散。从这里,我们看到,王室有钱的时候是不把议会当回事的。查理二世在1683年去世,查理的兄弟——詹姆士二世继位,新国王召集了一次议会,议会把皇家的开支增加到185万英镑。有钱之后,詹姆士二世也立即解散议会,重回专制。

但是,这个时候议员的独立性已经很强了,他们并不善罢甘休。1688年,议会派将詹姆士二世赶出英国,由他的女儿玛丽和荷兰女婿威廉接位。作为条件,新的王后和国王接受了一系列新法案,包括《人权法案》,使英国王室彻底放弃权力,并且把王室的开支每年由议会投票决定,让它每年要“求”议会一次。英国就这样完全树立了民主宪政体系。

法国在这方面的经历和英国刚好相反。从14世纪开始,法国国王要加税时,也是召集议会,并受后者约束。但是,在与英国的百年战争中,1439年,法规议会通过法案将征税权完全由国王掌握。到1484年,法国王财富太多了,不再需要议会,议会就这样被解散了。除了16世纪后半期,议会出现一段时间外,一直到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近300年里,法国不再召集过议会,王权不受议会制约。此外,法国国王登基时历来要宣誓:无论如何,不能卖皇家土地。于是,在16至17世纪里,法国国王是西欧最富有的,专制权也差不多是最高的。道理在于,跟英国不同,法国王室不用在财务上求助议会。

西班牙的经历跟法国类似。西班牙于1188年推出议会,由议会约束王权。西班牙议会是世界上最早的。可是,在哥伦布1492年发现美洲大陆,并于16世纪给西班牙运回大量金银财宝之后,其议会的作用慢慢消失,王权变得越来越绝对。西班牙到1978年才实现民主宪政,是西欧最后一个实现宪政民主的国家!

最后我做一个总结:第一,从行业、从社会来看,国有企业越多,对行业内的法治、对法治文化越不利。第二,政府对财富、对收入占有越多,宪政法治受到的威胁越大。第三,“富政府”出现后,变相地会逼着老百姓求政府要饭吃,那样的话,民间的腰难以直,权利就难以伸张;而“穷政府”使国家权力有求于老百姓,权力才有可能让位于权利。

我们回过头来看,国有制是什么意思?就是让所有的生产资料都由国家来掌握。如果当年英国可以推行全面的国有制的话,我相信英国的国王在那时一定会认为英国对他像天堂,因为那样的话,他就用不着求议会了。没有什么制度安排比全面国有制度更有利于国王为所欲为了。因此,我们应该看到,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不仅是一个经济效率的问题,更是一个事关民主宪政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说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很有道理。从这个意义上看,你可以说,陈志武也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掌声)



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政研究所所长):

陈志武教授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给了我们一个解读宪政的不同的视角。下面请李曙光教授点评。



李曙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

我比较喜欢看陈志武教授的一篇文章《中国人为什么勤劳而不致富》,他揭示了中国人勤劳而不致富的原因。实际上他今天说的更为生动,而且说到法治的方面来了。近年来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很多非常出色的经济学家都在研究法治问题。这是非常好的现象。

今天陈教授的两个重要的结论:国有企业越多对法治越不利;政府的钱越多,法治受到的威胁越大。这两个结论是用数据和案例推出来的,我非常同意。但我并不完全同意某些案例。比如,说到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打官司往往是私营企业失败,这点我不太认同。我们现在看到的是,私营企业往往用钱去贿赂法官,而国有企业的人没管,到最后是私营企业获胜。

我想换一个角度来解读陈教授的两个观点。国有产权越混乱,法治水平越低。我们在研究国资法的时候发现,不能把国有企业和国有制等同起来。中国的问题,某种程度上,就是国有制不清楚的问题。在计划经济的情况,国有制、集体制、公有制都是大而化之的概念。我认为,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过程也就是国有制改革的过程。在转型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国有制是一个非常大的概念。中国的国有资产到目前为止是世界上最大的国有资产。大多数欧洲国家的国有企业的资产大概只有几百亿欧元。意大利有1000亿欧元。法国最多,有5400亿欧元。在欧洲,拥有国有企业最多的是英国,英国有80家国有企业,其中有央企24家。

国有企业资产仅仅是国有资产中的一小部分。在中国,归国资委管的企业现在是138家。80多个部委下面有6000多家央企,不归国资委管。这里的部委除了国务院组成部门外,还包括共、青、妇、残、侨等等这些部级单位。此外,中国还有11万家归地方国资委管的国企。国有企业的个数在改革中是减少了,所以从数字的减少上来说,我们对中国的法治还是乐观的。

国有企业仅仅是国有制中一小部分。经济学上的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及资源性资产。我们讲的国有企业的资产仅仅是经营性资产而已。政府的非经营性资产包括政府大楼、事业单位资产、历史文化遗产,这种非经营性资产非常庞大。资源性资产那就更大了,包括海洋、森林、矿藏、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性资产。这些资产没有人给它估值,比如这个土地值很多钱,开发商给钱太少了,政府不应该卖。很多国有资产没有人管,这就给了某些政府部门或个人很大的寻租空间。这就是一个公地的悲剧。因此,我认为,陈教授今天应该把国有企业的概念延伸到国有制的概念上来。这是陈教授今天给我的第一个启发。

我想要区别一下宪政和法治。宪政就是民主加共和。所谓民主就是普选制,普选政府以及少数服从多数。所谓共和,就是上层之间的妥协。陈教授讲的穷政府与老百姓的关系和我自己的认识还是有一点区别的。某种程度上,宪政和法治的过程有几个路径:第一个路径是一个民主的过程;第二个路径是共和,通过共和达到民主。在一定意义上,共和比民主更重要。法治有四个因素:一个是普遍的参与性;第二个是良法体系的建立;第三个是责任政府和程序正当政府;最后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我觉得,通过共和的机制更容易达到法治的目标。陈教授今天讲的老百姓与政府(国王)的博弈实际上是比较少的,实际上更多的是国王和富人或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杨小凯先生讲得是比较对的:宪政的基础是私有财产,但说私有财产还不准确,更准确地说,是土地私有制。英国光荣革命以后,一大批手中握有地权的有产者进入议会,可以和国王进行谈判,共和的基础也就形成了,民主从此也有了希望。



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政研究所所长):

在富政府和法治的关系上,我也非常同意陈教授的观点。我们最近在上海闵行做公共预算改革的时候,其他方面都进展得很顺利。最后要预算公开的时候,三年都进步不了,就是因为上海市公务员的收入太高了,都不愿意公开。公务员过高的福利是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很多改革的最大障碍。



提问:

在我国,公有制或国有制一定是占优势的,那么,我国的法治水平会不会永远处于低水平?



陈志武(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终身教授):

我的判断是:只要国有经济还占主导地位,法治只能是一种愿望,很难成为现实。这可能让你失望了。



提问:

我觉得中国现在的问题不是政府穷还是富的问题,而是我们有没有一个好的制度安排让政府的钱来得明白、花得明白的问题。您怎么看?



陈志武(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终身教授):

如果非要选择不可,我会选择在一个是民主宪政很可靠的社会和国家里面把钱委托给政府去使用,这种安排远远比在没有民主宪政的国家把所有财产交给政府官员来管要好。现在北京市在强调阳光政府的概念,所以很多区也公布了财政预算的数据。有一个区公布的预算里有60%没办法交待清楚准确的去向。在这种情况下,你愿意把更多的社会财富交给政府来使用吗?不要以为把钱给政府就会让老百姓受益,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给政府的钱越多,就越让政府牵着我们的鼻子走,法治就越难。你可以看巴西,巴西不是一个很富的国家,但巴西07年政府开支花在公共卫生上的就占全年开支的 10.8%左右,但中国远远比不上这个数字。人们原以为社会主义国家在民生方面的开支要比资本主义国家多,但实际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提问:

能不能预测一下中国股市未来两三年的走向?



陈志武(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终身教授):

我觉得整个社会和决策层对这次美国的金融危机过于悲观。美国经济复苏的速度比我们预料中的好。美国历史上经历了很多次金融危机,美国人倒下去又站起来的精神是非常强的。我对前景还是乐观的。



提问:

在改革中,渐进疗法比较好还是休克疗法比较好?哈耶克思想的出现是不是意味着凯恩斯主义的消亡?请陈老师和李老师回答。



陈志武(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终身教授):

关于渐进疗法还是休克疗法哪个比较好的问题,我的看法和杨小凯先生的观点很相近。现在国内对东欧的判断不准确,国内的很多资料都是九十年代后期的。国内学者只看到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情况,而无视这些年来东欧的新发展。现在许多东欧国家的发展水平已经和西欧水平差不多了。他们现在已经不再有兴趣去谈休克疗法好还是渐进疗法好这个问题了,因为在那里改革已经全面完成。相比之下,中国的渐进改革的结果怎样呢?到今天还在进行,而且在民主宪政方面仍然充满未知数。中国的改革在很多方面还不尽如人意。因此,到目前来说,休克疗法比渐进疗法更好。

在哈耶克和凯恩斯主义的问题上,我对人类的记性是有点失望的。因为从邓小平到撒切尔夫人和里根开始的改革都是为了逆转从30年代开始的凯恩斯主义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到70年代,很多国家都出现了社会危机,国有企业的亏损已经到了失控的程度。这时候大家才猛醒过来实行私有化。但是,经过金融危机之后,大家又相信凯恩斯主义了。人类真是健忘的动物。我们对今天美国金融危机真是太悲观。只要我们有活下去的动力,我们一定会走出来的。



李曙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

我举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最近的四万亿的投资怎么用?国内的经济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要用来保就业;一种认为要保增长。这里面就有凯恩斯主义的思想和哈耶克的思想的交锋。在美国历史上也有很多关于凯恩斯主义的思想和哈耶克思想的争论,但这种讨论都是在一下法治的、多元的政治架构下来完成的。如果说在这么一种架构之下我们还有一个无知之幕的话,在一个没有这种架构的环境下,如果你要做选择的话,你就要更加慎重了。

关于渐进疗法还是休克疗法比较好的问题。我想这不是学者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甚至是我们每一个人在某种历史时刻下的选择问题。这是我的回答。谢谢!



提问:

福利国家会不会把我们带到奴役之路?



陈志武(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终身教授):

全球化已经把各个国家之间的壁垒打通了。全球化会把本来是一个国家局部的问题带给其他国家。在对外全面放开以后,政府也确实有义务给公民一定的社会保障。这就是为什么英美这些老牌的自由国家要接受社会保障的概念。这最终是一个利益平衡的问题。全球化对某些弱势的人来说确实是个风险,如果对这些人有一个社会保障的话,使全球化能更全面地进行,市场的自由度也可以更高。关键是,社会保障体系不能走得太远,政府不能以社会保障的名义摄取太多的民间收入和财富,否则,老百姓又要被奴役了。



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政研究所所长):

谢谢陈志武教授。他的很多很多观点让我很有共鸣。中国政府是历史上最富有的政府,也是最有权的政府。今天在人大会上,我看到大概有30%多的财政支出用于公安司法,只有大概10%的钱用于社会福利。政府的钱没有更多地用来增加人民福利,而是用来解决社会矛盾,这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为什么我还是非常乐观地去推动宪政呢?我还是相信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社会的变化和来自社会的冲击必然会带来政治上的变化,这只是时间问题。就像英国政府当年拼命卖土地一样,我们现在很多地方政府的财政也是土地财政,以维持政府的高开支。但如果地卖完了,会出现一个怎样的情况呢?

宪政系列讲座到这里就结束了。谢谢陈志武教授和李曙光教授!也感谢同学们在周末坚持到这么晚,这是我们感到希望的地方!
 
 
 
我的心更没死!

--“六四”前后我和曾庆红、江泽民的接触



作者 : 沙叶新

编者的话∶江泽民是六四的最大得益者,曾庆红是上海帮的灵魂人物,作者近距离的观察、接触,让读者看到在四人帮倒台十多年之后,江泽民为首上海帮开始坐大的风云际会。
























沙叶新1989年5月22日在上海抗议游行的队伍中

20年了,我对“六四”几乎没说过一句话,再不说,有点憋;可真要说,又说不出什么惊天动地或感人肺腑的事情,因为整个“六四”期间,我不在举世瞩目的北京,我在上海。上海虽然也有示威,有游行,有绝食,但没开枪,没坦克,没屠杀。北京是震中,是飓风口,是火山顶。上海在这一风波中的险情、影响、后果,都无法和北京相比。况且我不是抗议活动的组织者,只是游行队伍中的随行人,甚至我对游行也并不热衷。由于风云际会,恰逢机遇,让我在“六四”前后能够和当时上海市委的主要领导曾庆红、江泽民有所接触,有所对话。这也并非重大国家机密,即便机密,20年过去,也可以解密了。如今披露出来,但愿能为这段历史增补数行笔墨。




一、曾庆红和新权威主义


1989年初,时任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的我,因工作烦恼和忧国忧民,写信给上海市委副书记曾庆红,希望见面一谈。信上说∶“你能听听我这个基层干部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也许对你指导全面工作有好处。”口气不小,如能在信中补上一句“我也会从你的交谈中获得教益”,就好多了。但我这人心直口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写信亦如此,笔不停缀,文不加点,就匆忙寄出。1月16日下午3时,曾叫秘书来电话,请我去他在康平路的市委办公室。

我1月19日下午4时的日记∶

“星期一(1月16日)……我在曾的办公室谈了两个小时,我几次要走,他都说再谈谈。我主要谈我在信中所说的三个问题∶1、为什么各个单位人际关系那么紧张,2、为什么有些政策不错,可执行起来那么难?3、为什么改革开放后,人们获得了不少利益,可还是骂娘?他也谈了不少,近似聊天。”

日记是简略的,记下的也许并不重要,而日后才显现其重要性的事情反倒没记。比如,那天我和曾讨论过1989年的形势,意见不一,现补充如下。

我说∶“凡经济上出问题,隔年政治上总要出事。华国锋在五届人大提出‘大干快上’、‘特大跃进’,致使1979年国民经济比例失调,造成很大损失。第二年,1980年,以‘两个凡是’为口实,华国锋就辞职下台了。1985年,从不涨价的中国市场第一次出现涨价。那时我还抽烟,‘飞马’本来2角8,一下子涨到3角2,火柴和肥皂也涨,造成供应紧张,人心波动。第二年,1986年,胡耀邦便在中国的第一次学潮中下台了。去年,1988年,‘物价闯关’,导致价格飙升,百姓恐慌,物资短缺,到处哄抢。我当时在澳大利亚,妻子来电告诉我,银行出现挤兑,不得不暂停营业。这是中国从未有过的经济动荡。”

曾说∶“今年因此就会出事?”

我说∶“可能吧,因为老百姓连这样的歌都唱了∶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没有钞票。/反动派,没打倒。/帝国主义夹着皮包回来了。/全国人民要大团结(“大团结”是当时100元人民币的图案),掀起了吃喝玩乐的性高潮、性高潮!”

曾说∶“如今党风民气是有问题,但并非像这首歌或者像传说的那么糟。我们的新闻界也不应该将人民的注意力硬转到社会的这些和其他某些敏感的问题上去。今年会不会出事?我认为自由多一些,民主要慎重,就不会出事。新加坡不就是这样吗?社会和政治很稳定。”

当时新权威主义思潮正风靡一时,并得到官方的青睐。从曾的“民主要慎重”一语以及他对新加坡经验的肯定,可以得知曾以及与他类似的高干们日后对“六四”民主运动的基本态度。




二、江泽民召开上海知识分子座谈会


1989年4月15日胡耀邦去世,很快就引发了震惊全国和世界的大学潮,全国各地的高校学生和知识分子以及普通市民相继游行示威。上海市委还因为《世界经济导报》事件激起轩然大波,难以自拔。

我5月17日下午2时的日记∶

“5月16日下午2时,在康平路市委会议室召开上海部分知识分子座谈会,出席者有江泽民、曾庆红、吴邦国、陈至立、黄佐临、张瑞芳、苏步青、夏其言、邓伟志、宗福先、王沪宁等三、四十人,其中有些人,我不认识。我也在会上发了言,表示支持学生运动,认为学生运动起到了人大、政协应该起而没起到的作用。”

日记过于简略,补充如下∶

会议一开始,江泽民便说北京和上海的形势非常严峻,他做为市委书记,压力甚大,以致精神不济。说着说着,他突然冒出一句话,说他最近有神经病,而且说了两三遍,听得我们莫名惊诧。我想,他可能是想说他精神方面有点毛病,或者是想说他有“精神病”;而“神经病”一词在江浙沪地区意同“疯子”,他肯定是用词不当,说错了。

更不可思议的是,江泽民说到学潮以来,他进退两难,举棋不定,就用上海话作一譬方,他说他像乌龟(上海话念“乌巨”)一样,头伸出来一刀,头缩进去一刀。这显然不伦不类,比喻失当;男人无论如何也不会说自己是乌龟的!

之所以如此,想必是江近日以来,疲劳过度,意乱心慌,以致慌不择言,辞不达意。否则像江这样口才甚好也极爱表达的人,不至于有如此语病和口误。语言是内心的外化,从中也可以看出当时江的内心纷扰,如热锅之蚁。

这次座谈会,给我的强烈感觉是为了解决《导报》问题。

江说∶“最近以来上海所发生的事,游行呀,示威呀,静坐呀,绝食呀,北京、全国各地都有,上海唯一的‘土特产’,就是《导报》问题。市委对钦本立同志的处理仅仅是停职,不是免职嘛。停职,还可以复职嘛。有人希望市委主动找个台阶下一下,我们也希望呀,但是双方面都要下台阶才行呀,一方下了,一方顶着,也不能解决问题嘛。”

江当时对解决《导报》问题确有诚意,也非常急切。这和来自中央的压力有关。此前江去北京找过赵紫阳请示办法,赵没见,鲍同见了。鲍传达赵的意见,说“解铃还需系铃人”,于是江返沪之后不得不急忙“解铃”。

还有一细节很能表现江的意愿和焦虑,当记协主席夏其言提到他是钦本立的入党介绍人时,江便立即离位,和夏并坐,低声交谈,明显感到是他在向夏求援,希望夏帮助说服钦解决《导报》问题。

我的发言有两点,一是说∶“年初我对曾书记说过,今年要出事,不幸而言中,果然出大事。我支持学生运动,但素不爱游行,君子动口不动手,也不要动腿;游行要动腿,走那么长的路,很累。更不主张绝食,怕出事,会死人。每一个生命都很宝贵,尤其是青年人的生命。都是共产党,应该好商量。”

第二,我说∶“现在的领导干部,一是有委屈情绪,工作很辛苦,成绩也不小,怎么学生还要游行?想不通。这个问题我也和曾庆红同志探讨过。当人们的温饱基本解决之后,‘需要层次’便直线上升,要求尊重、要求自我实现。不满和骂娘,都是为了社会的更大进步。二是领导干部不习惯民主,喜欢自己的一言九鼎,不喜欢人家的七嘴八舌。”

我发言中还举了江1987年在上海交大处理学潮之事为例。那次他以一个学生运动的前辈来开导大家,起先还很受听,当江用英语背诵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时,有点炫示,发音也欠准,被台下一个学生“嘘”了几声,江便“尊容失色”,指着台下质问∶“谁?你上来,上来!”没想到该生堂而皇之地上来了。江连声问,“你叫什么名字!”该生也坦然回答,反而使江下不了台。

我对江说∶“起先你很潇洒,后来你失态了,表现的不是一个政治家的风度,而是一个父母官的架势。什么原因?就是不习惯民主。”

江对我的话非但不以为忤,反倒说∶“还是你们作家懂得人心,看得准。”出我意外。




三、5月18号我的三点建议


图为1989年5月上海作家协会的游行队伍











我5月19日上午八时的日记∶

“前天(5.17)晚上,智红(我女儿)从学校来电话,说‘上戏’将在18日上午游行,问我去不去。她希望我去。

“18号一早,6时5分起床,匆匆离开程桥宾馆,乘坐57路公交车。30分钟后,便到‘上戏’。来到女生宿舍楼下,红儿迎了出来。她说,游行8时半出发。时间还早,我于是回家,泡了杯茶,想喝足了,再去游行。”

在家中喝茶时,我考虑到江急切想解决《导报》问题的愿望,又考虑到学潮以来江和朱**基一直未在媒体露面所引起的疑惑和猜测,使我大发“忧国忧民”之心,便打了个电话给曾庆红。曾的秘书说曾还未起床,我说那就算了。我想这几日曾和江一样,难得安眠,我这么早打电话给他,实在妨碍他的休息。秘书问我是谁,我说沙叶新。他连忙说,你等等。稍顷,曾来接电话。我向他提出三点建议,我同天日记有记录∶

“1、市委迅速发出《告全市人民书》,声明学生游行是爱国民主运动,并希望全体市民支持学生,同时也劝慰学生不要绝食。

“2、市委迅速对钦本立事件有个态度,可以主动下台阶,比如市委可以说对《导报》的处理‘操之过急’,如果钦不满意,市委还可以再下一台阶,说‘处理欠妥’。如果钦仍不满意,那我可找一些能够和钦说上话的人做做工作。如果问题解决了,就请钦在电视台发表一个讲话,劝同学不要绝食。

“3、请江泽民同志迅速出面,接见绝食的学生。”

“我对曾说,要做到以上三点,市委就别怕和中央不一致,要有独立行动。

“曾说,问题不是如此简单,而且这三点很难做到,至少是来不及了。但我一定在今天上午的常委会上,转达你的三点建议。”

虽然我的“书生之见”未被采纳,有些怅然,但曾没有敷衍我,没有打官腔,对我说了实话。我喜欢这样。

打完电话我就去上戏参加游行,更多的是为了保护女儿,怕她出事。




四、“六四”后我带了三天黑纱


我6月5日上午7时15分的日记∶

“北京在流血。我震惊、哀痛、哭泣……

“我太书生气,以为政府不会下令枪杀百姓,他们居然就如此做了,这个政府罪该万死!

“昨天凌晨和上午,都看到华东师大的学生、研究生在主要街道阻止交通,宣传北京的事实真相,我真为他们的勇气感动。

“我想今日上午带黑纱,表示我对死难者的哀悼。”

我6月6日上午8时的日记∶

“昨日上海全市交通阻塞,因上海各高校学生上街,设路障,破坏轮胎。这是40年来所没有。

“为了哀悼死难学生,昨日(5日)上班时我佩戴了黑纱。到剧院后,人问谁死了,我说北京的一个老同学死了,当然大家心中都知道我的黑纱是为谁而戴。”

当时北京已经给学潮定性为“反革命暴乱”,不久中央电视台24小时连续播放通缉令和到处抓人的消息,全国一片恐怖。此时此刻,我为死难学生戴黑纱,无疑是在撞枪口。

我妻子大吃一惊,她本以为我只是在家戴黑纱,但她看见我还要戴着去上班,便一把抓住我∶“你不要命了!”我说∶“是不要了!”她说∶“你不要命,那我呢?孩子们呢?你给我把黑纱拿掉!”我不肯,她说∶“我求求你,你就在家里戴算了。”我说∶“不,我要去单位戴,我还要上街戴!”她更加吃惊,但又无法阻拦我。我说∶“虽然我不太主张游行,但坚决反对开枪;他们在大街公开杀人,我就要在大街公开戴黑纱,否则我对不起死难的学生。”

晚上下班之后,妻子看我平安回来,总算松了口气,没想到,我第二天还要戴黑纱,她说∶“你还没戴够?非要戴出事来呀!”我说∶“死了那么多学生是国丧,我要独自悼念三天!”这样我就戴了三天黑纱。

为戴黑纱,很多人为我担心,说∶“北京那么大的示威都已结束,你怎么还在上海单独示威!”还有人见到问∶“你怎么还没抓起来?你要多保重呀!”我当时确有“烈士心态”,真想和死难学生同生死,否则好像太不公平,为什么学生死了,我没死?

我6月27日晨7时我的日记∶

“据传又要通缉知识分子17人,有严、苏等人。人们也在担心我。我想退党,YW劝我此时不宜有动作,只能沉默。

“近来我常常想到死,毫不畏惧,甚至盼望它早点到来。我只是不愿老死、病死。希望死得有价值,死得其所,死得潇洒,死得给活着的人有力量。”

没想到,从那时起,我又活了20年;但不是苟活,而是复活!六四的枪声让我抛弃幻想,学生的死难让我彻底觉醒。我已经是一个更新了的我!




五、江泽民“衣锦还沪”,再次召开知识分子座谈会


我8月6日上午9时的日记∶

“前天,8月4日,一早醒来,准备上午在知识分子座谈会的发言,打了个腹稿。8时20分在宣传部门口集合,集体上车,去桂林路的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到会者约有300人,分系统坐,有科技、教卫、宣传等系统。文艺界的有黄佐临、张骏祥、张瑞芳、白杨、谢晋等,还有一些中青年演员,如言兴朋、梁谷音、岳美**、刘异龙、王芝泉……

在“六四”硝烟尚未完全散去,出席由上任才一个多月的总书记召开的座谈会,其出席人员名单当然要严格审查,居然我这戴黑纱者也被邀请,实出我意外。我的座位离江等领导不远,面对面。朱**基和曾庆红临座,我能听见他们的交谈。朱在看一份出席者名单,低声问曾,谁是沙叶新,曾向我指了指。这使我想起我之所以能“漏网”出席,很可能是我5月18日晨向曾提出三点建议给曾留下了好印象,让他认为我在危难之际,能急市委所急,想市委所想;这名单当然也一定是曾最后拟定或批准的。

“……9时,江泽民出场,市委主要成员朱**基、吴邦国、曾庆红、刘振元、陈至立、毛经权等也随之而入。江做了个开场白,然后请大家说。最有意思的是老科学家WYL的表态发言,写好了稿子照着念,词句全部是报纸上的,令人可笑,也可哀。江等领导似乎对这类表态不感兴趣。谢晋的发言虽然实在,但太长,且重复。王沪宁发言有条理,有限度地提出一些问题。如说他有篇文章原准备发的,但‘六四’之后不给发了。江说,你拿来我看看。有一教师讲到师范生和教师的待遇之低,令人同情。一位搞经济的说到经济失误的原因,他主张还是应该以计划经济为主。

“江最后发言,给人感觉是解释性的,安抚性的。他着重谈了天安门事件和国际的大背景等等,但说服力不强。只是有一点值得注意,他说今后游行示威要讲民主,也要讲法律,国家也要有应对此类问题的正常手段……

什么是正常手段?在天安门所采取的手段是正常的吗?江没说。但他说到,当时确实没有经验,也没有橡皮子弹。他还说当初让他去北京,他毫无思想准备,也不知他去干什么,只通知他马上来,还说北京很乱,要他化装,还要化名,身份是画家。但化名他记不得了,只记得姓李,叫李什么,正江在回忆时,白杨突然提醒道∶“李可染!”大家一愣,李可染就在北京,不可能用此化名。以上算作是当天会议的“花絮”吧。

“……我未发言,因为没时间。但我很想将自己的看法写信给江。我有些意见极不合时宜,但必须讲。”

我以后并没给江写信,因为此时做为总书记的江,和当时做为市委书记的江已经不一样了,已是这场风波的最大得益者了。那时他很希望妥善解决《导报》问题,此时他软禁了钦本立,还抓了张伟国。人是会变的。

一些当时支持学生运动的人也在变,或忏悔、或效忠、或告密、或下石。也有极个毕的人想在我戴黑纱一事上做点文章,要整我。但也有另外一些人,同情我、支持我、保护我。就在这次座谈会的第二天,我所在的上海人民艺术剧院贴出了一张喜报,大意说∶“八月四日,总书记江泽民同志在上海接见了我院院长沙叶新同志,特此通告。”这是我院的党总支书记的有意安排,为的是借助钟馗打伥鬼。虽然通告有些夸大其词,虚张声势,但还真起到了震摄作用,让伥鬼噤声。我真的感激这位总支书记的心意,在那凄风苦雨的日子里,在我甚至想到死的哈姆雷特式的徊徨中,能得到这样的呵护,这样的温暖,让我至今难以忘怀。因此我在任何鹅候都深信∶人心没死,我的心更没死!

2009年6月2日 上海善作剧楼

(原载《动向》杂志2009年6月号)

【作者介绍】




自我介绍∶沙叶新,曾化名少十斤。少十斤为沙叶新的右半,可见此人不左∶砍去一半,也不过十斤,又足见他无足轻重,一共只有20斤。沙叶新于1939年出品,因是 回族,曾信奉伊斯兰,且又姓沙,可能原产地为沙特阿拉伯,后组装于中国南京。休形矮胖,属于三等残废,但他身残志不残,立志写作,一回生,二回熟,百折不 回;箪食瓢饮,回也不改其乐,终于成为回族作家。沙叶新1957年侥幸地考入华东师大中文系,1961年又意外地被送到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班深造。 1985年身不由己担任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1991年又己不由身地挂命为上海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作品以戏剧为主,多有争议,得过奖,也挨过批。编剧以 前叫作剧,指九天以为证,他绝不是恶作剧。


1939年出生于江苏南京,高中就开始业余创作,发表过小说、诗歌。1957年进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读书,1961年进上海戏剧学院创作研究班读书,1963年7月毕业后到上海人民艺术剧院当编剧。1985年任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1993年辞去院长。现为自由作家。


主要著作∶ 《沙叶新剧作选》(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出版,内收话剧剧本《大幕已经拉开》、电影剧本《宋庆龄的故事》、电视剧《陈毅与刺客》、独幕喜剧《约会》等。) 《耶稣·孔子·披头士列侬》(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年出版,剧本选集,内收五个剧本∶ 《陈毅市长》、《假如我是真的》、《马克思秘史》、《寻找男子汉》、《耶稣·孔子·披头士 列侬》。) 《江青和她的丈夫们》(香港繁荣出版社1991年出版,剧本。) 《幸遇先生蔡》(发表在北京《新剧本》 2001年,剧本。) 《精神家园》(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散文随笔集。) 《尊严》(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出版,散文随笔集。) 《自由的笑声》(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年出版,散文随笔集。) 《沙叶新谐趣美文》(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散文随笔集) 《阅世戏言》(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2001年出版,散文随笔小说集) 另有《“表态”文化》、《“检讨”文化》、《“宣传”文化》、《“腐败”文化》等政治文化论文以及散文随笔发表在报刊和网络上,尚未结集。
 
 
 
张博树:论敌对思维
 
——为纪念六四天安门事件20周年而作ZT

 

“敌对思维”是极权主义政治文化的一种表现。发生于20年前的中国共产党政府当局对1989公民维宪爱国运动的镇压,从镇压者一方来说,即典型地体现了这种“敌对思维”逻辑。它把对当政者的善意批评,解读为居心叵测的“阴谋”;把对现存体制的质疑、分析,解释为对现存政权的恶意否定。这是邓小平等中共领导人铸成历史大错的开始。

可怕的是,这种“敌对思维”逻辑至今还阴魂不散,阻碍着我们这个民族走向民主、走向光明,阻碍中华民族真正迈入现代政治文明。

在纪念六四天安门事件20周年之际,本文拟就中国共产党的“敌对思维”传统,它的逻辑和历史起源,它的现实意识形态功能,它在导致六四悲剧性事件中的作用,以及它与衰变中的党专制体制间的关系等,做一提纲性梳理。

“敌对思维”界定

“敌对思维”首先指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它把社会人群简单地区分为“敌”、“我”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敌人”,一部分是“自己人”,二者呈完全排斥性关系。

“敌对思维”又是一种政治文化,它诉诸敌对逻辑、冲突逻辑而不是和解逻辑、宽容逻辑。

“敌对思维”与现代宪政民主体制显然是格格不入的,因为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只有公民(包括犯了罪的公民),没有“敌人”;只有法律意义上的罪犯,没有意识形态意义上的“敌对势力”。

“敌对思维”又是与全球民主化与全球治理的大趋势相冲突的,因为它总是假设“国际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把国际社会基于普世人权原则的正常批评,解释为对一个主权国家的“渗透”甚或“颠覆”。

显然,在政治结构意义上,“敌对思维”只可能与一个东西有关,那就是现代专制主义政体。极权主义钟情于“敌对思维 ”,因为它有助于社会动员,实施高度思想控制和乌托邦化的社会改造工程;极权主义又有赖于“敌对思维”,因为当专制体制发生危机或衰变时,只有制造“敌人 ”并嫁祸于“敌人”,才是当权者掩盖自身污垢的最便利的手段。

中国共产党“敌对思维”形成的逻辑与历史语境

从发生学上讲,中国共产党曾经是一个信奉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的革命政党。马克思政治哲学遗产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他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这套学说和“消灭私有制”的经济主张结合在一起,对20世纪俄国和中国的革命者产生了巨大、深刻而又不幸的影响。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理解为两个根本对立的“阶级”,在两大阶级的冲突中赋予无产阶级“解放全人类”的形而上使命,是马克思理论中最成问题的抽象之一;在实践意义上,这个抽象则在20世纪的苏俄革命和中国革命的演进中招致可怕的社会-政治后果,那就是成百上千万出身于“剥削阶级”的人成了红色政权下的政治贱民。他们都是被敌视者,被认为是现实的或潜在的“敌对分子”、“阶级异己分子”。在这些场合,“敌对思维”不过是“阶级斗争”逻辑的自然结果。

还要考虑到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发展、演变的具体历史语境。在夺取政权以前,中国共产党曾经在国共对峙、外寇入侵等敌对环境中奋斗了20多年。实施武装革命、暴力夺取政权被认为是中国革命最宝贵的经验之一。既然是“暴力”,当然不可能是那样“从容不迫”,那样“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毛泽东语),而必定是“你死我活”的战斗、冲突。“敌对思维”逻辑在这里同样获得了最自然的表现形态和施展舞台,乃至体现了历史演进中的某种必然。

甚至中共党内斗争,都与这种思维逻辑有染。人们常常惊诧于中共党内自我整肃的严酷。比如李锐曾言,共产党“从打AB 团起,10年内战肃反,自己杀自己人,杀了10万”。  这固然与党内各种势力之间拉山头、占“地盘”、互相排挤、追逐权力相关,残酷的敌对斗争大环境又的确为这种内斗提供了客观场景和最现成的堂而皇之的“理由 ”。历史是复杂的。中共“敌对思维”传统的形成,确有其深刻的历史方面、意识形态方面、乃至文化方面的原因。

1949年中共建政后,“敌对思维”与敌-我两分法迅速与一党制的政治结构整合在一起,成为中共实施政治动员、实现社会监控、保持一党统治的得力工具。40年的国际冷战格局固然是这种东西继续延续的一个重要背景,但从根本上说,“敌对思维”逻辑植根于有西方激进学理背景、汲取了俄式革命经验、又富含中国专制文化基因的中共党专制的肌体深处,则是确定无疑的。我们都记得在那个年代的艺术作品中,除了“高大全”式的英雄人物,一定要有阴险狠毒、专事破坏的“阶级敌人”,这不过是中共“敌对思维”逻辑最脸谱化的表达而已。“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曾是文革中传播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毛式“语录”。  党的最高领导人甚至可以利用敌对逻辑整垮自己的政治对手。在这样的场合,“敌对思维”逻辑又成了维护中共党魁一人独裁的最方便的武器。

六四定性中的“敌对思维”逻辑

从实证意义看,简单的历史研究者一定会对邓小平关于八九学运的“动乱”定性深感不解,因为事实告诉人们,当时的学生示威者根本没有提出过激的要求,也没有采取过激的行动。4月18日北大等校学生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七条”请愿书,内容包括︰1、公正评价胡耀邦的政绩,肯定民主自由的宽松的政治环境;2、彻底否定“清除精神污染”与“反自由化”运动,并为这次运动中蒙受不白之冤的人平反; 3、要求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子女向全国人民公布其财产状况;4、允许民办报纸,开放报禁,制定新闻法;5、增加教育经费,提高知识分子的待遇;6、取消北京人大常委会违反宪法而制定的限制游行的“十条” ; 7、 对此次活动作出公开的报道,见诸党政机关报。  显然,这些要求是理性的、温和的。后来虽然发生学生罢课、“冲击新华门”等事件,也远没有到什么“动乱”的程度。然而,邓小平却在4月25日断言:“这不是一般的学潮”,“极少数人利用了学生,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搞散人心,搞乱全国”,“这是一场有计划的阴谋,其实质是要从根本上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  正是根据邓的这个讲话,产生了《人民日报》“4.26”社论对学运的“动乱”定性。以后整个事态发展都是围绕坚持这个定性(当权者一方)和推翻这个定性(学生、知识分子和市民一方)进行的,直至绝食、戒严、对峙、开枪,整个事件以骇人听闻的流血方式结束。

给敢于向党提意见的人扣大帽子,这当然并非邓的发明。早在1957年,毛泽东就上演过这出戏,把出言不逊的党内外知识分子统统打成“右派”,让他们下冷宫。邓如今不过是重蹈毛泽东的覆辙而已。“批评共产党就是反对共产党,反对共产党就是要推翻共产党”是这顶大帽子的基本逻辑链条。这当然是典型的“敌对思维”的产物。

然而,邓又不同于毛。作为一代“开国领袖”,毛拥有足够的个人权威和制度上的自信,在这个意义上,毛并不惧怕别人的批评。与毛相比,邓是不自信的,这不但在于邓在个人权威方面不能与毛相比,更在于经过文革“浩劫”,这个制度和这个党的形象已经受到相当损害,它的丑恶一面已经暴露出来。作为顽固的党专制体制的守护者,邓自然要为这个体制遮丑,从而不可能容别人批评。邓为什么总说胡耀邦“反自由化不力”、直至要倒胡?归根结底是因为胡耀邦要以一种更加大胆、更加开明的方式为这个党寻求出路,而这在邓小平、陈云之类传统的共产党人看来无异于玩火。客观地讲,八九民运中的学生、知识分子和市民并无推翻共产党政权的企图,他们不过是希望推进中国政治改革。而邓却已经意识到这样的改革最终将动摇一党专制的统治根基,这是邓一代传统共产党人所绝不允许的。在学运问题上,邓也许真的认为有什么“极少数人”在学生背后暗中指挥、兴风作浪;也许他并不全信,但必须这么讲,才能为镇压找到理由,自圆其说。在前一种情况下,邓本人就是共产党传统“敌对思维”逻辑的俘虏,仍然在不自觉地重演几十年的旧梦;在后一种情况下,邓则是在利用“敌对思维”的逻辑来故意混淆视听,制造“敌人”,以摆脱专制政体的自身尴尬和窘境。

既如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何以邓不可能纠正自己在4.25做出的学运定性。赵紫阳曾天真地以为只要自己把责任承担下来,邓说一句“现在看来,学生问题并没有原来说的那么严重”,事情就可能出现转机,  殊不知邓做出这个判断并非全是北京市委陈希同等人“误导”的结果,而是有其政治逻辑和更深层的政治考虑。邓仍然是顽固的一党专制制度的坚守者。这一条就决定了他必然坚持4.25定性,哪怕为此闹个血流成河。

“敌对思维”与衰变中的党专制

20年过去了,中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党专制及其基本的“敌对思维”传统并没有变。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的领导人不是在大力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吗?这不是正在远离过去的“敌对思维” 吗?说这话的朋友显然把不同领域的问题混为一谈了。“和谐社会”不过是当今中共领导层为掩饰中国社会的深刻矛盾而搬出的意识形态新道具,“和谐”概念的提出本身就意味着这个社会还很不“和谐”;“和谐世界”则是“和谐社会”在国际关系领域内的外推,是一种苍白而无聊的文字游戏。试想,连当代人类共有的普世价值尚且不敢承认,还谈什么建设“和谐世界”?

更何况,这种有关建设“和谐世界”的漂亮言辞是和对当今世界文明主流的恐惧与敌意深深联系、并互为表里的,在很大程度上,前者不过是对后者的掩饰。党专制体制的自身衰变则是这种恐惧的根本原因:我们看到,如果说与毛等“第一代”领导人相比,邓作为“第二代”中共掌门人已经显得不十分自信,那么从“第三代”领导人开始,中共最高当权者已经基本丧失、甚或完全丧失了对这个体制的自信。他们其实知道,30年来所取得的经济成就并不是这个体制“优越”的证明,因为正是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挽救了已经气息奄奄的“社会主义”;而30年来产生的全部问题则恰恰是这个体制无能的证明,因为正是这个体制衍生出的贪腐力量正在从根本意义上威胁着体制自身的生存与延续。然而,党的领导者们不敢公开承认这一点。作为“守摊者”,他们缺乏直面自身的变革勇气。在自由知识分子的批评和呐喊面前,在互联网的舆论风暴面前,在如干柴烈火般一点就着的、风涌的群体维权浪潮面前,党的领导人显得极其被动。而他们越是被动,越是不自信,就越要把体制自身生出的问题归咎于外部,归罪于“极少数”“别有用心的坏人”的“捣乱”和“破坏”,归罪于“外部势力” 的“渗透”或“颠覆”。一句话,他们越是不自信,就越要乞灵于那个陈旧的、僵化的、然而又似乎特别好用、套在哪里哪里灵的“敌对思维”逻辑。这既是策略的需要,也是当政者自我心理安抚的需要。

不信,有文为证:

2008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徐天亮”的文章,“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贵在保持清醒头脑”,该文上来就强调“清醒认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指出:

这些年来,我们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思想道德建设、文学艺术创作,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提供了巩固的政治思想基础、强大的精神智力支持。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意识形态领域渗透和反渗透的斗争仍十分尖锐而复杂,敌对势力加紧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一是他们总是拿自由、民主、人权、民族、宗教这些话题大肆炒作,对我国进行造谣攻击;二是他们的惯用手法是把个别问题扩大化、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一般问题政治化,最终把矛头指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是他们利用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对我国进行丑化、妖魔化。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做到敏锐而不过敏、冷静而不迟钝,努力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

这是21世纪仍在中国大行其道的“敌对思维”逻辑的一个极好标本。根据这个“逻辑”,凡在中国大陆鼓吹自由、民主、人权、民族、宗教之类话题、特别是在这些问题上批评中共执政当局者,均有被“敌对势力”利用、或干脆就是国外“敌对势力”代理人之嫌;凡从具体案例入手、又上升到制度层面分析现存体制弊端者,均有居心叵测,妄图“把个别问题扩大化、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之嫌;而凡在互联网发表批评政府的言论者,则均有秉承国外“敌对势力”旨意,肆意“对我国进行丑化、妖魔化”之嫌。

呜呼!这是多么可怕的“逻辑”!

谁说冷战已经成为过去?这难道不是最典型、最露骨的冷战语言?

根据这个“逻辑”,封杀《零八宪章》、抓捕刘晓波、屏蔽互联网、打击异议人士、拒绝为六四平反等等就都是“合理之举”,因为它们都是为了阻止国外“敌对势力”对中国的“颠覆”!

爱国者成了“颠覆者”,忠贞之士成了“叛国”小丑。中国没有被“颠覆”,历史却早已被颠覆得面目全非了!

“我们面前没有敌人”

当今的“敌对思维”逻辑是专制当权者自外于人类普世文明的表现。它诉诸粗陋、虚伪的民族主义和党国不分的“爱国主义 ”,混淆意识形态冲突与民族国家利益冲突间的不同,拒绝国际社会基于普世人权立场的正义批评,把海内外炎黄子孙中的持不同政见者(中华民族真正的民族脊梁)指斥为民族的“罪人”或“败类”。总之,“敌对思维”逻辑自已去制造“敌人”,而后攻击之,诋毁之,这是专制当权者无能的证明,也是这个体制确实已经走到末路的证明。

与专制当权者相反,民间反对派人士反倒表现出大海一样的胸怀和气度。成熟的民间自由人士已经挣脱专制和敌对思维同样施加于自己的枷锁(不要忘记,他们或多或少都有在这个体制内成长并接受“教育”的经历),而开始用全新的目光、全新的角度、全新的立场审视自己和专制当权者的关系。无论是已经信仰基督的中国民间反对派知识分子,还是世俗的、站在理性多元论和宪政自由主义立场上力主改革的仁人志士,他们面对专制当权者发出的共同声音是:我们面前没有敌人。我们反对的是这个制度,但我们不把、或不再把任何具体的当政者视为敌人。

请听这样一位主张非暴力原则的民间反对派人士的表白:

非暴力原则中的核心价值是博爱。它与自由, 正义, 公平等价值观一样, 是不分时空, 不分人种而普遍存在的,是终极性的关怀。而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人为地扩大阶级矛盾,强化阶级仇恨。在中国大陆成长起来的几代人,由于长期接受以阶级斗爭为纲的“共产党文化”熏陶,对自己人可以春天般地温暖, 但对敌人则要爱憎分明, 愈仇恨革命性愈强,对敌斗争自然可以不择手段,谈不上非暴力了。而博爱视全人类为一个共同体, 视每一个人都有善的一面, 认识到个人的解放与幸福只有在全人类的解放与幸福中才能永久地实现。

我们要用博爱这种大爱来分化对手,来感化对手,来改变对手,化敌为友。博爱不是懦弱,而恰是这种发自內心的爱大大增加了我们自我牺牲的勇气。我们不是用我们的小暴对付对手大暴的弱势群体了,我们是用我们爱与善之长,来对应对方的恶与恨之短。爱的信仰可以使我们勇敢地承受对手的打压迫害。就是高墙电网内的牢房,我们也只当作休息的驿站;当作锤炼的学堂;当作“新郎进入新娘的洞房” 。用非暴力原则中旳“博爱”来建立我们的道德高地,来重塑、统一我们的信仰。

我们斗争的目标是改变那不合理的制度、不平等的游戏规则,而不是具体的游戏人。在我们对立面的游戏参与者也需要因我们的爱而移除疑惑、紧张、不安与恐惧之感,而我们也因此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我们想要打败的是邪恶,而不是那些成为邪恶牺牲品的人们”。我们“并不是要打败或者侮辱对手,而是赢得理解和友谊。其目标是救赎与重归于好”(马丁?路德?金)。暴力反抗只会给善于“引蛇出洞”的对手用更大暴力来镇压的借口,而我们将用这非暴力的意志与行动去割断那憎恨之链,去中止那恶的循环,去停住暴力的轮回。

说这话的人是谁呢?著名的民间反对派人士、1998年参与中国民主党公开组党活动并为此蹲了9年大狱的査建国先生。这样一位因为坚持自己的信念而坐牢、身体受到严重摧残却仍然力主非暴力原则的人士阐发的观点,难道不值得我们所有人、特别是我们的当政者驻足沉思、深刻反省么?

中国的宪政转型是一个伟大的、正在进行中的事业。它正在呼唤一种新的原则作为转型自身的根基,这就是建设性对话的原则,宽容的原则,真相、正义与和解并重的原则,把一切个体生命体都视为有限存在、只有在人类整体的发展中追求无限的原则,严肃、审慎地面对过去又满怀信心地争取未来的原则。这个原则体现了人性中更加美好的东西,代表着更高水平的人类道德,是一种广布于宇宙人间的大爱。它是“敌对思维”逻辑完全不能比拟的一种政治文化和道德精神状态。

中国的民间自由人士正在接近这种状态,拥有这种状态。这让人感到欣喜。

“平反”六四天安门事件是一件早晚的事情,对此笔者并不担忧。我们要做的,毋宁是把眼光看得更远些,因为一个完全不同于“敌对思维”传统的宪政民主新文明,正在向我们招手。

(本文作于2009年5月6日~9日,北京)/ 多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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