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 站 内 搜 索 □
請輸入查詢的關鍵字:


標題查詢 内容查詢

一言九鼎     
三地風采     
四面楚歌     
五洲學興     
六庫全書     
七七鵲橋     
八方傳媒     
九命怪貓     
十萬貨急     

 
上海塌樓業主集體散步 力逼當局出面 /中國刑法泰斗陷入鄧玉嬌案漩渦
發佈時間: 7/5/2009 8:58:02 PM 被閲覽數: 96 次 來源: 邦泰
文字 〖 自動滾屏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收件箱 :  bangtai.us@gmail.com
 
 
 
上海塌樓業主集體散步 力逼當局出面

明報    2009-07-05


 


上海塌樓屋苑的數百名業主4日在閔行區政府協調下與發展商代表律師開會,業主情緒激動,要求退房、賠償,一度高喊上海市委書記之名「俞正聲!俞正聲!」等口號,不滿發展商未提出具體賠償金額和賠償方式,之後「集體散步」至上海市政府門前,後在警方勸喻下離開。

新華社報道,上海市閔行區信訪辦4日上午牽頭召開溝通會,倒塌的大樓所在屋苑「蓮花河畔景苑」13座樓的業主共數百人出席,與會者還包括房產開發商委托的兩名律師及閔行區建設和交通委、司法局、房管局、梅隴鎮等政府代表。

數百人高喊退房口號

9時左右,多名業主手持寫有「退房」、「慘」字樣的紙牌聚集在會場外,每人都想入內,不願選出代表,並高喊「退一賠一!」「退房!退房!」等口號,令協商會被迫押後。場內情 亦一度混亂,有業主扯住政府代表表達不滿,多人高喊「俞正聲!俞正聲!」的口號,要求市委書記俞正聲出面處理事件。

至10時許,當局讓業主分批入內,東方網報道稱,業主希望政府能夠保證給予賠償,如果發展商無力支付,政府能夠出錢;但政府官員表示只能起協調作用,不能直接付款,也不能命令銀行延緩收取按揭供款。

回避官股問題引發鼓噪

有業主質疑是否有政府人員入股開發公司,政府方面響應稱「不要把話題扯得太遠」,引發鼓噪。一名男業主表示,「區政府部門之間互相推諉,他們就是怕擔責任,怕自己的官位保不住。」

開發商代表律師曹文餃表示,公司負責人未能現身是因為他已被公安「控制」,律師從今日起會與業主進一步溝通,詳細了解他們的購房及按揭情 。協調會最終並無談及賠償金額和方式,數十名業主隨後到上海市政府門前聚集,公安到場勸他們到信訪辦申訴,人群陸續散去。

上海《新民晚報》4日發表題為《情緒化的仇富仇官要不得》的署名文章,指有人對政府說法毫無根據地質疑和指摘,並稱市府表示徹查事件的態度值得贊賞。然而本月1日的《南方都市報》曾刊出一篇社論《上海塌樓︰政商結構比建築結構更值得關注》,直指事件涉及官商勾結,該篇社論一度在該報電子版上「開天窗」,顯示為空白,隔日才又貼回。

 

中國刑法泰斗陷入鄧玉嬌案漩渦

成都商報    2009-07-05
  鄧玉嬌案宣判當天,因發表意見支持法院“有罪免處”判決,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 長、武漢大學資深刑法學教授馬克昌身陷輿論漩渦,被網友抨擊為“奉旨說話”、“受人利用”。

  已八旬高齡的馬克昌是我國刑法學界的泰斗級人物,素有刑法學界“北高南馬”之稱的“南馬”便指他,其人學品、人品備受尊崇。

  因此,在卷入鄧玉嬌案漩渦的諸多法學家中,馬克昌尤其受關注。

  網友為什麼要對這位刑法界權威人物“開炮”?是背後藏有隱情還是網友理性不足?馬克昌本人如何看待?……本報記者前往武漢展開采訪。

  刑法泰斗陷入輿論漩渦

  本月16日,鬧得沸沸揚揚的鄧玉嬌案宣判。湖北省巴東縣法院認定鄧玉嬌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屬防衛過當,加上自首情節、刑事責任能力部分(限定),對鄧玉嬌作出“有罪免處”的刑事判決。

  當天,新華社記者專訪了馬克昌。馬克昌支持法院的判決,認為防衛過當的認定“是正確的”,並就鄧玉嬌為何構成故意傷害罪,為何是防衛過當,為何結果是“有罪免處”給予全面分析和解讀。他認為,“鄧貴大的侵害行為不是很嚴重,並且侵害的不是重大的人身權利”。

  馬克昌的表態見諸全國各大媒體後,網友立即將矛頭對準了這位刑法學泰斗。很多網友堅持認為,鄧玉嬌是正當防衛,是無罪的。網友措詞激烈,有人說他是“奉旨說話”、“晚節不保”,有人說他“受人利用”,甚至出現了不少過激的辱罵言語。

  一位網友發文“請教”馬克昌,說他“將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兩個不同的刑法概念混為一談”;“請教”他“鄧玉嬌傷害黃德智的指控事實是怎樣認定的”……

  中華網論壇開闢專欄,針對馬克昌的觀點投票。截至昨日13時,投支持票的僅26票,而反對票高達385票,懸殊極大。

  支持法院判決的專家都受抨擊

  卷入鄧玉嬌案漩渦的還有多位法學專家。網上輿論表明,凡是支持法院判決認為鄧玉嬌有罪的法學專家無一例外都遭到抨擊,而持鄧玉嬌無罪觀點的法學家則受到網民追捧。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高一飛支持有罪一說,他的一篇“鄧玉嬌案的定性符合法理和情理”一文,遭到很多網友痛罵和指責。一直關注鄧玉嬌案並持續發表言論的高一飛教授甚至和另一位法學界人士、贊成鄧玉嬌無罪的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蕭瀚在網絡上拉開口舌戰。

  蕭瀚也是一位持續關注鄧玉嬌案件的法學界人士,他針對鄧玉嬌事件已發表博文27篇。鄧玉嬌案宣判之後,蕭瀚隨即發表博文,羅列了7位支持法院判決的專家,其中包括馬克昌、高一飛、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康均心等人。蕭瀚連續幾個排比“你們在哪里”,質問除高一飛外的其他專家,為何之前沒站出來說話。

  在這場輿論漩渦中,馬克昌教授因其在法學界的地位,尤其受到關注。

  網上處于漩渦生活沒受影響

  記者前往武漢大學采訪。幾位武漢大學法學院的學生受訪時,就網上對馬克昌教授的指責和辱罵都表現得憤憤不平,覺得很多網友不夠理智,“他作為刑法學界一位80多歲的長者,學子學孫遍及四海,犯得著為哪家司法部門說話而損害自己的名譽嗎?”

  一位法學院老師提到,“法不阿貴”是馬教授的為學原則,大家很敬重他。記者了解到,馬教授曾以法學專家和人大代表身份,多次監督過公檢法辦案,並糾正過一些案件。作為最高法院的特邀咨詢員,馬教授親自介入或過問,將有罪改成無罪、將死刑改成死緩、無期徒刑甚至無罪的案件達10多件。

  馬克昌教授家住武漢大學教師宿舍區。120多平方米的四室兩廳房屋,是上世紀90年代初期學校分的。1926年出生的馬克昌今年已83歲高齡,但老人說話語速很快,思維清晰,只是滿頭白發和臉上寫滿的皺紋,訴說著他年事已高。

  “我不上網,連手機也用得不多。”馬克昌說,正因為這樣,在互聯網上處于輿論漩渦中的他,生活卻絲毫沒受影響。

  
記者手記

  維護司法權威

  需要公眾的良性參與


  刑法泰斗馬克昌被網友罵了,他自己卻給予“理解”。他認為,網友罵的不是他個人,罵的是他的觀點,是因為他的觀點和法院對鄧玉嬌“有罪免處”的判決相一致,根源還是對司法公信力的信心問題。

  目前司法公信力不高、權威性不夠,背後因素很復雜。比如司法獨立性不夠,司法腐敗現象較嚴重,損害著司法機關在公眾中的形象……但立法、制度層面之外,提高司法公信力,維護司法權威,更需要公眾的良性參與。著名民法學者梁彗星在蓉座談時曾呼吁建立和諧的醫患關系,呼吁社會對醫方多些包容和理解,認為損害了醫方實質是損害了患方損害了大眾自己。

  這一觀點同樣可用于調和司法與民眾間的關系。司法是群眾解決糾紛的最後一道程序,民眾對其寄予厚望,司法的權威需要民眾共同維護。如果以不理性的方式損害司法權威,結果是司法權威下降,民眾尋求公理會更難。

  因此,在鄧玉嬌案件中,民眾強力關注司法並實施監督,本身是法制進步的表現;如果民意監督司法時在感性中添加一些理性,在建言前多參考參考法律,對違法行為堅決反對,對合法行為給予理解,或許司法與民意之間的關系會更趨良性。

  這樣,法學泰斗也不會被簡單地挨罵了。本報記者黃慶鋒

  專訪

  馬克昌︰對網友的抨擊表示理解

  身陷鄧玉嬌案漩渦的馬克昌,本人如何看待網友的抨擊,日前,本報記者在武漢采訪了馬克昌。

 
 辦案機關咨詢意見,馬克昌沒表態

  成都商報︰您何時開始關注鄧玉嬌案的?

  馬克昌︰事件發生到中途。開始知道一點兒,但不是很詳細。後來,鄧玉嬌的辯護律師調查以後前來向我咨詢,把案件材料都帶來了,事發時第一現場、第一現場的證據都有,我對這個案件就比較清楚了。

  成都商報︰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蕭瀚對包括您在內的部分法學界人士提出質問,為什麼鄧玉嬌案件發展過程中不站出來說話,到案件判決以後才發表意見,之前有什麼顧慮嗎?

  馬克昌︰我不會上網,但之前听說過,很多人都在關注鄧玉嬌案件。對這樣一起社會關注度很高的案件,事實還不是非常清楚之前,隨意發表意見不太嚴謹。後來事情明了了,我覺得作為法學專家,應該站出來說一說。

  成都商報︰辦案機關咨詢過您嗎?

  馬克昌︰咨詢過,但他們帶來的材料不是很詳細,我沒有發表意見。

  成都商報︰鄧玉嬌的辯護律師向您請教什麼內容?

  馬克昌︰問我怎麼辯護。我告訴他們,既然公訴機關指控的是防衛過當,那你們就得從正當防衛的角度去辯護,對鄧玉嬌作無罪辯護。這是律師的職責。

 
 對網友的抨擊表示理解

  成都商報︰您發表意見前是否想過,一旦觀點支持有罪判決,可能遭到社會特別是網友的抨擊?

  馬克昌︰作為刑法專家,對分歧很大的案件,有必要發表自己的觀點。之前听說過很多網友支持鄧玉嬌,但沒想到我的觀點會有這麼多人不同意,我感到很意外。

  成都商報︰有網友說您是“奉旨說話”、“受人利用”?

  馬克昌︰法院沒有找過我,請我說話。

  成都商報︰您如何看待網友的態度?

  馬克昌︰我覺得他們是不了解事實,不了解事實發表意見是沒有依據的。我是了解事實的,作為專家應該更理性一些。

  我對網友的反應表示理解,我想他們不是針對我個人,根本原因是我的觀點和法院“有罪免處”的判決一致,是他們對司法不信任,其他幾位支持法院判決的專家不是也都挨罵了嗎。我想等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以後網友慢慢會理解的。

  成都商報︰您看過這些帖子嗎?

  馬克昌︰我不會上網,我不知道,是記者采訪我時轉述給我的。

  成都商報︰您有壓力嗎?有網友給您打電話嗎?法學界的友人和您交流過這事嗎?

  馬克昌︰都沒有。我家里的人和法學界的朋友都沒過問這事。我想,法學界的人士,只要理性地看待,會持支持態度。

  成都商報︰您後悔嗎?

  馬克昌︰我不後悔。我說的是正確的話,是應該說的。

  成都商報︰以後還會對類似敏感案件發表意見嗎?

  馬克昌︰我會的。專家就應該有社會責任感,只要是基于事實,不管是維護政府一方,還是維護老百姓一方,都應該實事求是地出來說話。

  
如果沒有民意,至少會判緩刑

  成都商報︰網友意見最大的,是您說“從事實看,鄧貴大侵害的行為不是很嚴重,並且侵害的,不是重大的人身權利”,您這樣說有依據嗎?

  馬克昌︰現場證據說明,鄧貴大把鄧玉嬌是“推倒”的,這不是暴力行為,不是很嚴重。如果要把鄧貴大的行為定性為強奸,是需要充分的證據的。不然,法律對鄧貴大也會構成不公平。就目前的案件事實看,難以找到性侵犯的確鑿證據。

  這涉及刑法中一般人身權利與人的生命權的力量對比和權益保護的對比,在一般人身權利遭到侵犯的時候,以剝奪他人生命權的方式來解決,是典型的防衛過當。

  成都商報︰有網友疑惑,鄧玉嬌為什麼是故意傷害罪而不是更輕的過失致人死亡罪?

  馬克昌︰她拿刀子捅人,應說是故意的。

  成都商報︰在鄧玉嬌的供述中,她自己承認是想故意傷人嗎?

  馬克昌︰這不能單從主觀上來看,要綜合客觀事實來綜合分析認定,她在一般人身權利受到侵犯時,拿刀傷人,是故意的,這種故意更接近刑法上的間接故意。

  成都商報︰您也講到,一審判決是“法律和民意雙贏的結果”,您認為法院在判決時確實考慮民意了?

  馬克昌︰怎麼會沒考慮民意。按刑法第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定刑是很重的。對鄧玉嬌判處免于刑事處罰應該說是最輕的了。關鍵就是因為有這麼多人在關注,在支持鄧玉嬌。

  成都商報︰如果不考慮民意因素,您認為怎麼判更適當?

  馬克昌︰至少會判個緩刑吧。我們法學院的一些老師也認為判得偏輕了。

  不過,這個案子里面還有其他情節︰鄧玉嬌屬于部分(限定)刑事責任能力;鄧玉嬌還有自首情節。另外,對于防衛過當,刑法規定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法院這樣判也是在法律範圍內處理。

 
 律師發布涉嫌強奸內容欠妥

  成都商報︰總結鄧玉嬌案,您認為有哪些司法問題需要完善?

  馬克昌︰有不少專家都說到了程序問題。比如律師的信息發布權。我贊成律師有信息發布權,但應該有所限制,比如不得侵犯當事人的個人隱私,不得妨礙偵查,不得將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發布出去等。鄧玉嬌案件中,先前的律師發布的信息,說鄧玉嬌涉嫌被強奸,這涉及個人隱私,鄧玉嬌家人也持有意見,我認為這種做法不夠妥當。

  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調查取證權也很受關注,我也持支持態度,但需要進一步完善,這是訴訟法領域研究的問題。

  成都商報︰實體上存在問題嗎?

  馬克昌︰我覺得基本上沒什麼問題。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對鄧玉嬌及時委托進行司法鑒定做得很好。經過鑒定,鄧玉嬌為心境障礙(雙相),屬于部分(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這應該是一大進步,以前不少案子都沒有鑒定。

 


上兩條同類新聞:
  • 坐台小姐遭媽咪扒光衣服活埋/下一次經濟危機很可能發生在中國
  • 慘!杭州甲型流感患者醫院觸電死亡 家屬獲賠1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