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抓獲後游街"示眾" 現場恍如文革引人關注(圖)
新安晚報
3名江甦籍犯罪嫌疑人在安徽碭山搶劫10萬元後,近日被安徽警方抓獲。然而,有網友反映,警方在破案後竟將3名嫌犯帶上掛有橫幅的卡車,在縣城街道和國道上穿行“示眾”。
據《新安晚報》報道,10月9日,碭山縣公安局向相關公安部門通報稱,兩日前該縣發生一起搶劫案件,嫌疑人駕駛車輛尾隨取款人搶走現金10萬元。10月10日凌晨警方在甘肅將3人抓獲。
10月14日,一位網民在網上發帖,介紹了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以及在碭山的情況。記者找到了這個帖子,所附圖片顯示,一輛藍色大卡車在馬路上行駛,車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多人看守,分列在露天車廂的正前方和左、右方,沒有戴面罩,能清晰地看到長相。而在卡車的車頭前方,掛著一個大牌子,紅底白字寫著︰“碭山‘10‧7’特大搶劫案成功告破!”而在車身上則拉著寫有“堅決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字樣的橫幅。
人山人海,這是在“指認現場”?
這個帖子受到廣泛關注,大家在對此案得以破獲感到高興的同時,也對“游街示眾”的方式表達了不同看法。一些人對此表示支持︰“維護社會安定勢在必行,我支持! ”“游街怎麼了?感覺丟人就不要作惡。”而另外一些人則持不同意見︰“判死刑的都不讓游街。他們目前還是犯罪嫌疑人,怎麼能游街?”“什麼時代了還游行?不尊重人權。 ”
有人對此作出中立評論︰“不要爭了,犯罪固然不對,能夠及時破案也能證明當局的決心和能力。同時,能夠反省‘游街’一事,至少能證明當代中國在進步,民眾的法制觀念在逐步增強,在尊重人格與法律精神上都有很大進步,都是值得高興的事情。”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碭山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晁友福。他說,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被搶劫的錢財已經退還給了受害人。至于“游街示眾”一事,晁局長稱︰“不是游街,是公安人員帶著他們去指認現場。”他說,在犯罪嫌疑人被押回碭山的第二天,為了搜集相關證據,碭山警方帶著他們去指認現場。現場共有銀行、堵車地點等5處。之所以將他們放在露天、拉有橫幅的卡車上,是因為嫌疑犯人數多,別的車裝不下。
安徽王良其律師事務所郭愛律師說︰“從法律上講,對犯罪嫌疑人甚至已減刑人員游街示眾,都屬違法行為,已侵犯被示眾者的人格權。”他說,現行法律已對 “游街示眾”明文禁止。1979年出台的《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對死刑犯禁止游街示眾,此後,國家又先後多次下發文件、通知,“禁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游街示眾。”
郭律師說,將犯罪嫌疑人游街示眾不僅侵犯了被示眾者本人的人格權,同時也傷害了其親屬的尊嚴,特別會對其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產生負面影響,甚至還會引發一些其他社會問題。他分析游街示眾屢屢發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沒有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