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北京11月30日電 日前,中共中央決定︰ 盧展工同志(簡歷)任河南省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福建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徐光春同志不再擔任河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孫春蘭同志(簡歷)任福建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王 同志(簡歷)任遼寧省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吉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張文岳同志不再擔任遼寧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孫政才同志(簡歷)任吉林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胡春華同志(簡歷)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儲波同志不再擔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盧展工簡歷 中共河南省委書記。 1952年5月生,浙江慈溪人。197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9年3月參加工作。畢業于黑龍江建築工程學校工業與民用建築專業。大學學歷。 1988年9月任浙江省嘉興市委副書記兼市紀委書記,1989年12月任嘉興市委書記,1991年3月任浙江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正廳級),1992年12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1993年12月任浙江省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1995年5月任浙江省委副書記。1996年7月調任河北省委副書記。1998年10月任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黨組副書記。2001年1月任福建省委副書記,2001年2月任福建省委副書記兼省委省直機關工委書記、省委黨校校長。2002年10月任福建省副省長、代理省長。2003年1月在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福建省省長。2004年2月,中共中央決定,盧展工代理中共福建省委書記職務。2004年12月,中共中央決定盧展工同志任福建省委書記 。12月16日,盧展工辭去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長職務 。2005年1月,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選舉盧展工為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6年11月26日,在中共福建省第八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當選為省委書記 。2008年1月24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9年11月,中共中央決定,盧展工任河南省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福建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是中共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 孫春蘭簡歷 孫春蘭 女,漢族,1950年5月生,河北饒陽人,197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9年11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全國榮譽工會積極分子。 十七屆中央委員,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黨組書記,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委員,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成員。 1965年至1969年遼寧省鞍山工業技術學校機械專業學習。1969年至1974年鞍山鐘表總廠工人、車間黨支部委員、廠團委負責人、黨委委員。1974年至1978年鞍山市一輕局黨委常委、團委書記。1978年至1979年鞍山化縴毛紡總廠革委會副主任、黨委常委。1979年至1980年鞍山化縴毛紡織總廠黨委常委、政治處副主任(主持工作)。1980年至1986年鞍山化縴毛紡織總廠副廠長、黨委副書記(其間︰1981年至1984年遼寧大學經濟系經濟管理專業函授學習)。1986年至1988年鞍山化縴毛紡織總廠黨委書記。1988年至1991年鞍山市婦聯主任。1991年至1993年遼寧省總工會副主席(1989年至1991年遼寧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函授本科班學習,1992年至1993年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1993年至1994年遼寧省婦聯主席。1994年至1995年遼寧省總工會主席。1995年至1997年遼寧省委常委、省總工會主席。1997年至2001年遼寧省委副書記兼省委黨校校長。2001年至2005年遼寧省委副書記、大連市委書記(2000年至2003年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省部級干部在職研究生班政治學專業學習)。2005年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黨組書記。 2009年11月,中共中央決定,孫春蘭同志任福建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十五屆、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全總十二屆主席團委員。 王 簡歷 中共遼寧省委書記。 1950年3月出生,安徽淮南人。1968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南京航空學院機械制造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曾下鄉插隊,當過工人、大學老師,後任南京航空學院機械制造系主任、院秘書長、副院長。1994年7月,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副校長崗位轉到地方工作,擔任江甦省省長助理,1996年12月任江甦省副省長,2002年5月任甦州市委書記,同年8月任江甦省委常委、甦州市委書記,2004年10月任吉林省委副書記。同年10月30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任命王 為吉林省副省長、代省長。2005年1月29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選舉王 為吉林省省長。2006年12任中共吉林省委書記。同年12月8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王 辭去吉林省省長職務的請求。2007年5月18日,在中共吉林省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當選為省委書記。2008年1月13日在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吉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2009年11月,中共中央決定,王 任遼寧省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吉林省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 是十七屆中央委員。 孫政才簡歷 中共吉林省委書記。 1963年9月生,山東榮成人,1988年7月入黨,1987年5月參加工作,研究生畢業(北京市農林科學院作物栽培與耕作學專業),農學博士,研究員。 歷任北京市農林科學院作物所研究室副主任、土肥所所長、所黨支部書記、副院長、院黨委副書記,中共順義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縣長,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副書記、區長。2002年2月任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2002年5月當選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同年11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2006年12月任農業部部長、黨組書記。2008年3月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被任命為農業部部長。2009年11月,中共中央決定,孫政才任吉林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是第十七屆中央委員。 胡春華簡歷 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 男,漢族,1963年4月生,湖北五峰人,1983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 1979.09—1983.08 北京大學中文系學習 1983.08—1985.01 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干部 1985.01—1985.11 西藏青年報社工作 1985.11—1986.08 西藏飯店黨委委員、人事部副主任 1986.08—1987.08 西藏飯店黨委副書記、人事部經理 1987.08—1990.02 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正處級) 1990.02—1992.03 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副廳級) 1992.03—1992.12 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區行署副專員 1992.12—1995.07 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書記 1995.07—1997.11 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其間︰1996.09—1997.07 在中央黨校培訓部一年制中青班學習) 1997.11-1997.12 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委副書記(正地級,主持地委工作) 1997.12—2001.07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兼全國青聯副主席 (1998.11)(1996.09—1999.07 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世界經濟專業學習) 2001.07—2003.11 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兼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書記 2003.11—2005.03 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常務副主席 2005.03—2005.07 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務副書記、自治區常務副主席 2005.07—2005.11 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務副書記、自治區常務副主席,區黨委黨校校長 2005.11—2006.10 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務副書記、區黨委黨校校長 2006.11—2008.03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 2008年3月任河北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同年4月,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代理省長;2009年1月當選河北省省長。2009年11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 第十七屆中央委員。 | 烏小青上吊自殺,遺書上面寫了些啥 | | | 華龍網 2009-11-29 | | | 11月28日中午,被羈押在重慶市第二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烏小青留下遺書後,趁同監舍被羈押人員午睡之機,避開監控錄像,用棉毛褲褲腰繩,在內監門處上吊自殺。 現年57歲的烏小青是原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官進修學院院長、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廳級委員。烏小青在重慶“打黑除惡”中因涉嫌收受賄賂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而先後被立案偵查、逮捕和羈押。然而讓人意料不到的卻是,就在烏小青的案子進入審查起訴程序將滿一個月時,這個曾經的副廳級法官卻在看守所里上吊自殺! 烏小青死了——從某種角度來說他或許可以被看成是畏罪自盡或罪有應得,但他突如其來的非正常死亡,卻讓重慶“打黑除惡”的整個戰役,都少了一份當事者直面法庭宣判的熱鬧——盡管法庭對烏小青的宣判或許是早就沒有懸念,但他作為曾經的法官當庭領罪,卻是很多雙關注“打黑除惡”眼楮一直熱情不減的期待。 好在烏小青還留下了一封遺書——在有關方面公開這封遺書具體內容之前,關注重慶“打黑除惡”、關注烏小青涉黑受審的人們,不妨揣測揣測遺書里面究竟寫的什麼,權當聊資?! 如果把烏小青看作一個普通的犯罪嫌疑人,他會不會在自殺前的遺書上寫滿了“悔恨”——後悔一念之差沒有把牢反腐拒賄關、沒有經受住金錢美女的誘惑?恨自己這麼早就撒手西去,恨自己不能盡好為人子、為人父、為人夫的“人責”?如果是這樣,烏小青的遺書倒可以客串為在職“廳官”“處官”甚至更高級別領導干部的反腐教材! 既然在寫遺書,烏小青肯定是打定了絕死的主意。他在遺書中會不會告訴人們自殺的真正原因?會不會告訴人們他活著不敢去面對的一些指證?或者,他的遺書會不會說出一些警方意想不到的貪腐線索、甚至是“驚天黑幕”?如果是這樣,烏小青的遺書說不定將成為“藥引”或“鑰匙”,助推重慶“打黑除惡”愈加深入! 不過,由于烏小青曾經長期從事法律工作,他深諳案件偵察以及法庭審訊之道——為了保全尚有財產和不牽扯家人及其他“關系人物”,烏小青留下一紙遺書上吊而去,也不排除他自知罪責難逃,故意來個死無對證——如是如此,烏小青的遺書內容或許就無異于一紙亂麻、甚至是一紙迷魂陣,對于重慶“打黑除惡” 的辦案人員來說,唯有繼續煉好火眼金楮之術,方能繼續“打黑除惡”乃至建設“平安重慶”的深入之轍! 烏小青的遺書究竟寫了些啥,這點目前尚不好推測——不過有一點卻可樂觀預見,那就是“烏小青留書自殺”非但不能讓重慶“打黑除惡”撲朔迷離、說不定反而會加速很多糾結著的黑幕走向真相大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