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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員︰豪強不除 國無寧日 /警方︰邢鯤用紙幣弄開手銬 用鞋帶自縊
發佈時間: 12/16/2009 11:54:55 AM 被閲覽數: 93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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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員︰豪強不除 國無寧日

新華網    2009-12-16 00:25:08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宣傳教育指導室主任李寶柱在其新華博客撰文,針對“打黑除惡”問題,從浩瀚的史海資料中,總結了中國古代抑制豪強、維系民心的歷史經驗,指出現在“打黑除惡”是民心所向、國運所系。其博客文章如下︰

  豪強不除 國無寧日  

  自古以來,“得民心者,得天下”的歷史經驗,歷來為有識之士倍加推崇。歷代,以得民心而得天下的開國皇帝及其繼體之君,在勵精圖治的過程中,如何繼續維系民心,永保不失民心,就成了他們處心積慮想要解決的一個大問題。

  所以,諸如管子的“順民心”、孟子的“施仁政”一類的政治主張,以及西漢初年輕徭薄賦、唐朝初年與民休息的政治實踐,一直被奉為實現長治久安的治國之道。在我國古代文獻中,保存了許多關于如何永保民心不失、從而實現長治久安的記載。其中,抑制豪強以維系民心,就是一條非常重要的歷史經驗。

  縱觀我國古代歷史,豪強之家恃強凌弱,兼並之族橫行邑里,輕則武斷鄉曲、殘虐百姓,重則擾敗法令、肆行奸宄。其結果是,“豪奪財富入于私門,積累民怨歸于公上”。可以說,這是封建社會與生俱來、並與之相伴始終的社會弊病。遍觀當今現實,黑惡勢力橫行,說明歷史的沉渣已經泛起,如不及時痛加治理,其後果不堪設想。既然是歷史的沉渣,如何治理?自然要借鑒古代的經驗。

  早在我國的春秋時代,隨著周天子權威的衰落,在諸侯國借“禮崩樂壞”之機興起的同時,封建豪強即隨之而悄然登場。史書記載,當時晉國的氏家族侵霸他人田土、強奪他人妻室。晉厲公以氏“族大、多怨”,于周簡王12年(公元前574年)誅滅了氏家族。這是我國史書中,關于豪強不法和懲治豪強的最早記錄。但是,在那個時代,像氏家族一類的土豪劣紳,還算不上是為害最烈者。因為,在整個春秋時代,諸侯擅相侵伐、以強凌弱、以眾暴寡,已成為歷史的潮流,其所作所為,與氏家族如出一轍,氏家族與之相比,正可謂小巫見大巫。其實,《春秋》一書所記242年的歷史,就是各國諸侯,即大封建豪強的行實記錄。孔子之作《春秋》,其所憂者即患“諸侯擅興、天下大亂”,其所欲者即以“口誅筆伐、討亂臣賊子”。故《春秋》一書,實堪稱我國第一部關于封建豪強的專著,其是非得失之意、治亂興衰之跡,是孔子留給後世以求致治之法的鏡鑒,是古人眼中最重要的一部“經書”。  到西漢初年,在秦朝已經實現大一統的基礎上,漢朝最高統治者數十年間,實行輕徭薄賦,實行三十一制度,使百姓得以休生養息。與此同時,各地又出現了一批以貴戚和兼並之家為主體的豪強勢力,並成為影響國家長治久安的嚴重因素。《史記‧貨殖傳》所載“大富霸一郡,中富霸一縣,下富霸一鄉一里”,指的就是那些大大小小的豪強。這些豪強“乘時射利,財豐巨萬”,其中不少人是“童僕千指,富埒王者”,勢小者猶能“武斷鄉曲”,勢大者則必“威重于郡守”,就連地方高級行政長官“二千石”也往往不敢得罪他們。當時,身居高位、家食厚祿的大官,更是乘其富貴之資力,與民爭利,以致“民日削月,浸以大窮。富者奢侈羨溢,貧者窮急愁苦”。時人董仲舒曾經憤慨地揭露豪強兼並的嚴酷現實︰“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又顓山澤之利,管山林之饒,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轉為盜賊,赭衣半道,斷獄歲以千萬數。”這是當時社會狀況的真實寫照。

  現在,無論是司馬遷筆下的“大富霸一郡,中富霸一縣,下富霸一鄉一里”,還是董仲舒口說的“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于當今社會,幾乎是隨處可見。

  西漢前期的最高統治者,面對豪強取重于鄉里、威傾于州縣,超越法度,犯奸作科,傷風敗俗,侵害吏治的嚴酷現實,不得不痛下決心對豪強嚴加懲治,甚至不惜任用酷吏來繩治豪強。例如,漢景帝時,濟南氏宗族三百余家,率皆豪猾,當地守臣莫能禁制,漢景帝于是就命郅都出守濟南,郅都到任後,立即誅殺了氏宗族中的首惡分子,其余皆股栗而不敢繼續為惡。後來,郅都遷官為中尉,負責京城長安的司法,其執法不避貴戚,列侯宗室見之皆側目而視,私下稱郅都為 “蒼鷹”。當時,長安左右宗室多犯法者,在郅都之後,漢景帝復命寧成為中尉,其執法效仿郅都,致使宗室豪強人皆惴恐。

  到漢武帝時,隨著私有制經濟的發展,兼並之風愈演愈烈,豪強之勢如日中天,漢武帝遂啟用大批酷吏去摧折豪強。史書有傳者,如周陽由、趙禹、義縱、王溫舒、尹齊、楊僕、咸宣、田光明等,就是這批酷吏的典型代表。這些人所到之處,必夷其豪,族滅豪猾之屬,連坐奸豪之家,在某些郡縣確實收到了“道不拾遺、無犬吠之盜”的效果。史書評價這些人說︰“雖酷,稱其為矣。”就是說,這些人執法雖然酷烈,但就其所處職位而言,還是稱職的。

  由于兼並之風無處不及,豪強之家無所不在,所以,單靠一些酷吏,勢必不能徹底剪除豪強勢力。這是因為,兼並風起、豪強勢興,其根本原因即在于封建制度本身,封建所有制和封建特權,正是其產生的根源。根本既存,枝葉必茂。任用酷吏抑制豪強,實際上是漢朝最高統治集團用自己的刀,割除自身的腐肉,最終只能是適可而止。因此,在漢武帝以後,豪強肆行不法的記錄,仍然是史不絕書。例如,漢武帝死後,大將軍霍光秉政,在平陽的霍氏家族,其奴客持刀入市而吏不敢禁,其家奴至市買肉竟砍傷屠戶,霍光之子霍禹則膽敢在家中違法私自釀酒。但是,無論如何,西漢任用酷吏懲治豪強,在某些時候確實取得了立竿見影的效果,這對于將豪強勢力抑制在社會可容忍的限度之內,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從東漢末年開始,直到三國、魏、晉、南北朝,封建豪族一直是左右國家政局、決定各個短命王朝命運的主要政治勢力。其間,中原逐鹿、裂土稱王者和持操權柄改朝換代者,無一不是出身于豪強之家。社會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以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全都打上了門閥政治的深刻烙印,以致世風競以門閥世族相夸尚。透視這四百余年的歷史,實際就是封建豪強的發展史。在此期間,封建豪強勢力獲得了除春秋戰國時期之外的又一次輝煌。在那種門閥政治統治一切的歷史條件下,抑制豪強是不可能成為最高統治者想要認真對待的政治課題的。所以,在記載這段歷史的典籍中,關于抑制豪強的記述是不多見的。既然對于豪強不加抑制,而百姓自然就只能是飽受欺凌。因此,自東漢末年至南北朝,這四百余年的時間,對于勞苦大眾來說,可以稱得上是最黑暗的歷史時期。

  降及隋、唐,上承前代門閥政治的遺風,官修氏族之典,家藏譜錄之書,取士選官尤重家世,家之婚姻更講閥閱,目的是要“貴有常尊,賤有等威”,甚至還用法律規定來確保“主”對“奴、僕”和“部曲”的壓迫權。在這種社會條件下,不獨舊族會繼續恃勢作威,而且新貴也往往肆行不法。所以,“權?之暴,亡人之家,赤人之族,為害甚于虎狼”,在唐朝初年,就已成為一種嚴重的社會禍患。

  但是,在唐朝重新實現了全國統一的政治格局之下,如果想要保證長治久安,就必須抑制豪強,否則不僅百姓遭殃,而且勢必還會危及唐王朝的統治和國家的統一。然而,出身于世家、依仗關隴豪族力量奪得天下的唐朝最高統治者,是不可能自覺地悟出這個道理的。

  例如,貞觀七年(633年),唐太宗的第三子蜀王李恪有個姓楊的妃子,此妃子的父親楊譽,自恃是皇親國戚,在京城濫施淫威,爭奪官婢,觸犯國法。當時,擔任刑部都官郎中的薛仁方,依法將楊譽拘留並進行審訊。按司法權限,刑部的都官司完全可以審理爭奪奴婢之類的案件。但是,當楊譽的身為“千牛” (即唐太宗的侍衛官)的兒子在殿廷之上陳訴說︰五品以上的官,如不是犯謀反叛逆之罪,就不得拘留。並反誣薛仁方,是以楊譽為“國戚之故,橫生枝節”。唐太宗一听,即刻勃然大怒,他恨恨地說︰“知是我親戚,故作如此艱難!”當即下令︰“杖薛仁方一百,解所任官。”可以說,這是唐太宗作為唐朝新貴總首領的一種本能的反應。

  當時,魏征挺身而出,為薛仁方進行辯護。他上奏說︰“仁方既是職司,能為國家守法,豈可枉加刑罰,以成外戚之私乎!”並怒斥那些“舊號難治”的世家貴戚,簡直是一伙危害社稷的“城狐社鼠”。若不嚴加防範,無異“自毀堤防”。同時,他舉述漢、晉以來,不能禁御世家豪強的歷史,痛陳唐高祖武德中(618年——626年),世家貴戚“率多驕縱”的現實,諫言唐太宗不要姑息養奸。否則,“此源一開,萬端爭起。後必悔之,將無所及”。而且,魏征還順著唐太宗好大喜功的心思,乘勢給唐太宗戴上了一頂高帽子︰“自古能禁斷此事者,惟陛下一人也。”由于魏征能如此巧妙地曉之以利害得失,唐太宗終于接受了魏征的建議。他對魏征說︰“誠如公言,向者不思。”承認自己原來並沒有認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因而取消了對薛仁方撤職的命令。

  四年之後,即貞觀十一年,頒行《唐律》時,唐太宗又將魏征建議的“按舉不法,震肅權豪”,上升為國家的意志,制定了一些約束豪強恣意橫行的刑律。其中如︰“因官人之威,挾持形勢,及鄉閭首望豪右之人,乞索財物者,累倍所乞之財,坐贓論減一等”,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正是因為有了這類的法律規定,並鼓勵嚴格執法,貞觀時期,才出現了“制馭王公、妃子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跡,無敢侵欺細人”的政治局面。

  雖然經唐太宗將“按舉不法,震肅權豪”定為唐朝的一項國策,但是認真實行這一國策的,也誠如魏征所言,惟唐太宗一人而已。通觀唐代歷史,權?之臣有罪不坐,豪猾之民犯法不誅,比比皆是。雖有一些廉能之吏冒死嚴格執法,亦未能扭轉權豪逐漸坐大的趨勢。最終,唐朝因對權豪擾法擅權,“制之不得其術,故其終困以此”;對藩鎮割據,控馭不得其法,“至于唐亡,其患以此”。

  自唐朝滅亡以後,在五代五十余年間,其余毒愈演愈烈,方鎮、權豪上下肆虐,致于天下分裂,世道大壞,社會動蕩。宋代歐陽修考究唐朝敗亡之由說︰“其禍亂之來有漸積,其漸積豈一朝一夕哉!”及其大患已成,“大勢已去,雖有智勇,有不能為者矣,可謂真不幸也”。其更不幸者,則是黎民百姓。五代之時,藩帥劫財成風,甚于盜賊,強奪枉殺,無復人理。藩鎮視人命如草芥,動輒以族誅為事,濫刑之害,荼毒四海,殃及萬方。清朝雍正時期的史學家趙翼讀《五代史》一書時,曾經哀嘆︰“民之生于是時,不知如何措手足也”。

  乘五代亂極,宋太祖起于介冑之中,擁兵政變而踐九五之尊。其開國以後,南征、西討,使中原重歸一統。其所采取的削藩鎮、收財權,以文臣知州、縣事,並以嚴刑峻法懲治貪贓之吏,諸如此類的治國措施,歷來為後人所稱道。但是,宋太祖並沒能像唐太宗那樣,在“按舉不法,震肅權豪”上帶個好頭,反而以姑息縱容權豪,作為釋除將帥兵權的籌碼、作為駕馭寵臣愛將的手段。例如,在建隆二年(961年)宋太祖趙匡胤對握有重兵的故人石守信、王審琦等人搞“杯酒釋兵權”時,對這些人說︰“人生如白駒過隙,所以好富貴者,不過欲多積金錢,厚自娛樂,使子孫無貧乏爾。卿等何不釋去兵權,出守大藩,擇便好田宅市之,為子孫立永遠不可動之業。多置歌兒舞女,日夕飲酒相歡,以終天年。朕且與卿等約為婚姻,君臣之間,兩無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趙匡胤正是以這杯許以“多積金錢”、“擇便好田宅市之”、“多置歌兒舞女”、“且與約為婚姻”的,代價十分昂貴的“酒”,才誘迫得石守信等人“乞罷典兵”而交出兵權的。

  又如,對幫助他奪取帝位的趙普“聚斂財賄,強市人第宅”,趙匡胤也是百般包容、竭力庇護。宋代史書記載,宋太祖在趙普任宰相時,因車駕出宮,忽然臨幸趙普之第。恰遇割據兩浙的錢遣使致書于趙普,並呈送“海物十瓶”。因宋太祖來的突然,那十瓶海物置于廊下,沒有來得及收藏,被宋太祖看見,他問趙普瓶中為何物,趙普回答是海物。宋太祖說︰“此海物必佳。”即刻命人開啟,結果發現,十個瓶子里“皆滿貯瓜子金”。趙普惶恐地對宋太祖說︰“臣未發書,實不知。若知之,當奏聞而卻之。”宋太祖卻笑著說︰“但取之無慮,彼謂國家事皆由汝書生耳。”他命令趙普,對錢所送重賄,要“謝而受之”。後來,趙普在京城開封所建豪宅,“皆用此金所修”。當御史中丞雷德驤劾奏趙普強市人第宅、聚斂財賄時,宋太祖竟然斥責雷德驤說︰“汝不聞趙普乃吾之社稷臣乎?”命左右將雷德驤拖下殿,在殿庭中狂拖數圈後,又召之上殿,訓誡雷德驤“今後不宜”管這類事,這次“且赦汝”,此事“勿令外人知也”。宋太祖這種駕馭權臣的政治手腕,對權?但行姑息縱容的策略,在整個宋代竟然被傳頌為“君臣知遇”的美談。

  再如,對鎮守關南的大將李漢超強娶民女為妾及貸民錢不償,宋太祖也是巧言相辯。當苦主訴至京城時,宋太祖召之相問︰“汝女可嫁何人?”訟者答︰ “農家爾。”又問︰“漢超未至關南時,契丹何如?”答說︰“歲苦侵暴。”再問︰“今還有否?”答說︰“無也。”最後,宋太祖對這個告狀的農民說︰“漢超,朕之貴臣。汝女為之妾,難道不比為農婦強?假使沒有漢超在關南,汝家尚能保住所有貨財嗎?”在進行了這番斥責之後,他命人將訟者遣送回鄉。

  前有車,後有轍。宋初,宋太祖首開姑息權?之門,但當時尚能嚴懲下層的貪官污吏。到宋神宗時,甦頌援引“刑不上大夫”之說,建議對贓官免“黥” 刑,為朝廷采納。自此,宋代官員犯贓罪當以死相抵者,例不加刑,永為定制。當時議論以為,甦頌一言而除“黥刺”,是仁人之言。由此可見,姑息之風已經澤及所有官吏,庇奸養貪被視為善政。對于不法官吏的非法誅求,自然也就不再深究。

  在貪官污吏充斥官場的同時,隨著以往世族的衰落,土地私有化的發展,土地交換的頻繁(當時諺語稱“千年土地易八百主”),宋代產生出大批的庶族地主。這批新生的地主階級,或勾結貪官污吏欺壓百姓,或以財大氣粗橫行鄉里,或納粟買官以為政治保護,形成了新的土豪劣紳階層。土豪劣紳與貪官污吏,同惡相濟,使得平民百姓的境遇更是雪上加霜。由于土豪劣紳、貪官污吏人數眾多,所以其對民眾施加的傷害與殘虐,比起那些為數不多的權?豪族還要嚴重許多。因為對貪官污吏已不適用死刑,對土豪劣紳至多只是略加薄懲,而且還需要遇上一個千載難逢的清官才能施以薄懲。所以在宋代,能將因殘虐百姓而犯死罪的土豪劣紳,判處杖二十、發配、編管的地方官,就已經是很了不起的清官了。

  在權?豪族、貪官污吏、土豪劣紳三位一體的壓迫之下,使得宋代的黎民百姓,“罹昔所未有之害,有不可勝窮之憂”。由于北宋朝廷一味地姑息養奸,最後終于將百姓“逼上梁山”。北宋末年,宋江等人起義于河朔,要“替天行道”,自己動手鏟除貪官污吏和土豪劣紳。方臘起義于南方,凡捉到官吏,必定全部殺掉,唯恐有一個貪官污吏漏網。當時有人剖析其原因時說︰“貪污嗜利之人,倚法侵牟,不知紀極,怨痛結于民心,故至此也。”

  北宋滅亡以後,至于南宋以及元、明、清三代,凡八百余年間,權?豪強、貪官污吏、土豪劣紳,作為封建統治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是壓在百姓頭上的“三座大山”。其間,雖然出了一個嚴懲贓吏的農民皇帝朱元璋,但他也沒能想出抑制豪強的好招。只有到了現代,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革命,才將這些荼毒中國古代社會兩千余年的惡瘤徹底割除,完成了孫中山先生想做而沒能做到的事情。

  現在,古代社會雖然已進了歷史博物館,但是封建社會的余毒並沒有完全肅清,歷史的沉渣有時可能還會重新泛起。現今,我們從不得不面對的“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的身上,就又一次看到了古代豪強、貪官污吏和土豪劣紳的陰影。所以,在堅決“打黑除惡”的同時,探究一下這種沉渣的歷史淵源,剖析一下這類沉渣的歷史教訓,還是很有必要的。

 

警方︰邢鯤用紙幣弄開手銬 用鞋帶自縊

生活新    2009-12-16

    警方通報“疑犯派出所自縊”

    尸檢結果︰自縊身亡

    今天下午3點,昆明市檢察院、昆明市公安局在市檢察院六樓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邢鯤案件的進展和尸檢報告。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姚志宏播放了事發候問室六個時段的監控視頻資料。

   邢鯤拿紙幣開手銬 用鞋帶自縊

    據介紹,邢鯤投入候問室後,從衣服口袋里面掏出一張隱藏的紙幣,用紙幣對折後打開了手銬,並掏出事先隱藏在身上的兩根鞋帶(每根鞋帶長1.4米),通過候問室通風窗最後一根鋼筋自縊,第一次失敗後跌落進視頻的監控範圍,後再次走出視頻監控範圍,在盲區以同樣的方式自縊身亡。

    市檢察院隨後通報了邢鯤的尸檢結果,認定邢鯤系機械性窒息身亡,即自縊身亡。邢鯤面部的擦傷系市民在控制其過程中所致,鑒定為非致命性的輕微傷,背部條狀斑痕系尸斑,胸腔、腹腔、顱腔均未發現出血,內髒無損傷。

    事件回顧︰

    涉案基本情況︰2009年10月7日凌晨3時許,小南所轄區人民中路旺角商城8號商鋪被盜價值5萬余元的PSP掌上游戲機。小南所立為盜竊案進行偵查。

    12 月11日,旺角8號商鋪失主吳永呈(男,34歲,江西人)及親屬在市體育館門口將正在銷贓的邢鯤人贓俱獲,扭送到茭菱所報案,隨後刑鯤被移交小南派出所查處。11日中午11時30分,小南所依法對邢鯤留置盤問,審訊中邢鯤對10月7日凌晨盜竊旺角商城8號商鋪掌上游戲機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12日凌晨4時許,邢鯤被投入派出所候問室;12日清晨7時許,發現邢鯤在小南所候問室內自縊身亡。

    邢鯤家屬公布死者尸體照片

    29歲的昆明男子邢鯤因盜竊被警方逮捕,家屬等到的不是一份拘留通知書,而是一個死訊。

    12月11日中午,邢鯤在昆明市體育館門口與“客戶”交易偷得贓物時,被等候在這里的失主當場抓獲,隨後由茭菱派出所移交小南派出所。這是邢鯤29歲生涯中第5次因盜竊被帶進派出所,也是最後一次。

    家屬公布尸體照片

    邢鯤死了。警方發現邢鯤“自縊”是在12月12日清晨7時47分,是邢鯤被關進派出所候問室3小時後。此前的警方盤問中,邢鯤對自己的盜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10小時後,邢鯤的父親邢才芳見到了找上門來的三名民警,並被以辦理戶籍為由帶到大觀派出所。在這里,邢才芳得知了兒子的死訊。 記者聯系邢才芳時,其家屬表示因為受到刺激,其神志恍惚,不便打擾。目前邢鯤的舅舅受委托,作為家屬代表與外界聯系。

    邢鯤的繼母尤女士介紹,當晚警方在派出所表示,邢鯤自殺“好像是用鞋帶或類似帶子物品自縊,具體情況正在調查”。

    邢鯤的舅舅尤某向記者展示了在殯儀館拍攝的照片。從照片上可以看出,死者左額有傷痕,脖頸上的勒痕清晰可見,並有一處疑似疤痕。在死者背部,除去捆綁印痕外,還有一處手指大小的傷痕。

    據其介紹,相片拍攝于前日上午9時。當日凌晨4時,家屬在五華區公安局領導和民警的陪同下,在昆明市殯儀館油管橋服務部第一次見到邢鯤的尸體。“揭開蓋在身上的白布後,尸體臉上的傷痕讓我一驚。”邢鯤的姨媽回憶,“現場看到這幕的家屬不約而同地拿出相機和手機拍照。”因為家屬沒能履行之前與警方達成的不拍照承諾,對方將家屬驅離停尸房。

    “當晚離開時,死者沒來得及被穿上衣服便被匆匆推進冰櫃,我們想重給他穿衣。”天亮後,家屬再次趕往殯儀館。“進入房間不久,便有警察進來收繳相機。”邢鯤的叔叔介紹,拿相機的人被一路追趕到了小菜園立交橋。

    今日上午進行尸檢

    邢鯤的繼母回憶道,昨日下午,丈夫邢才芳先後接到兩個電話。一位自稱是五華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的民警通知,“警方已做遺體檢查”。丈夫平靜地回答︰“尸檢時我們家屬都不在場,都沒有簽字,你們既然已經檢了,那隨你們檢吧。”時隔不久,另一個電話打進來,表示尸體尚未檢查,有關領導希望面見家屬。

    昨日下午,邢家前往五華區人民檢察院,向檢察機關遞交了材料,希望檢察機關涉入進行尸檢。在五華區人民檢察院召開的尸表檢驗通報會上,家屬與省、市、區三級檢察院檢察官見面。昆明市檢察院技術處一位領導通報,邢鯤是自縊身亡,出現在死者身上的“傷痕”為尸斑。對此,家屬仍然表示質疑。記者獲悉,今日上午將在殯儀館進行尸檢,檢察院該負責人表示,死亡原因將在尸檢後清楚。

    家屬質疑“自縊”說法

    邢鯤的舅舅說︰“邢鯤2歲時母親去世,當兵的邢才芳把兒子托付給我妹妹照顧,後來我妹妹就成了邢鯤的繼母。我們都不相信他會自殺。”

    2005 年,邢鯤第三次出獄後開始為服刑期間認識的獄友潘小金(音)工作,2008年第四次刑滿釋放後再次回到潘小金的電玩商鋪。如今,潘小金已是旺角商城的一名負責人。盡管此前記者采訪中,這位負責人表示邢鯤不是商場員工,只是某家商戶聘請的工作人員,但商城內多位商戶證實,潘小金的攤位平時都是交給邢鯤來打理。

    家屬介紹,邢鯤以商城工作忙為由,搬出了位于新聞路的家,“吃住生活在店里”。在他們看來,邢鯤之所以成為慣偷,主要是“從小父母工作忙,疏于管教,自己交友不慎所致”。邢鯤的舅舅說,“他哥們義氣太重了。”

    律師希望公布錄像

    邢才芳說自己不否認兒子原來犯過錯,犯罪當罰,但罪不至死。昨日凌晨,一份以邢才芳名義申訴的網貼在各大網站轉載,要求了解主辦邢鯤案的警官姓名、警號;觀看審理過程中的全錄像、錄音記錄;要求警方答復為什麼兒子在小南所內死亡後才通知家屬,並在家屬不知情時將尸體送到了殯儀館。

    發帖者是北京市旗鑒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死者家屬希望他能代理此案。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劉曉原表示剛剛得知檢察院的表檢結果,是否代理要等尸檢結果出來後再說。他認為警方通報中存在多處疑點,除了自縊工具、自殺動機無法解釋外,邢鯤選擇在死角“自縊”,“嫁禍警方”的動機也不明顯。“既然警方表示候問室是安裝有監控錄像,那麼從邢鯤進入候問室後3小時內的活動錄像就應該公布”。

    至記者發稿,警方尚未對該帖做出任何評論,也未公布邢鯤“自縊”身亡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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