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民工讨薪丢肾皆因政府冷漠
社会阵痛中国内伤
时近年关,不少民工踏上悲情而艰辛的讨薪之路。 北京民工高志强近日为了讨回七十元的工钱,三次报警无人理会,却被包工头叫人追着捅了一刀,被迫摘除右侧肾脏保命。民工讨薪丢肾,闻者心酸,这既折射出包工头的冷血,更显示出政府的冷漠。
七十元,对于包工头来讲只是一顿早餐的钱,但对于贫穷的高志强来说,却是几天的温饱,高志强讨回的不仅仅是七十元,而是社会的正义与公平。 遗憾的是,他三次报警都无人理睬,还要被包工头追杀,难道警察是包工头豢养的? 又是谁给了包工头这么大的胆量?
这几年,民工讨薪走向极端,有人为了讨薪跳楼、跳桥、跳河,有人为了讨薪服毒、上吊,有人为了讨薪自残、自杀。 讨薪变成送命,这与其说是悲哀,倒不如说是绝望。
讨薪难,难在法律根本就是一纸空文,根本没有得到尊重。 付劳获酬,是内地劳动法中的明确规定,但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包工头会遵守法律的规定? 又有哪个政府部门会认真监督法律的执行? 在很多地方,官商勾结,警匪一家,民工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高志强此前连续报警三次都无人理睬,便是最好的明证。
有意思的是,面对民工们的悲情抗议,当局不是想方设法为民工讨还公道,要回活命钱,反而不断告诫民工要「合法维权、文明维权」。
社会阵痛中国内伤
前不久,深圳当局便出台规定,对那些自焚、递血书、跳楼等的维权举动要给予坚决打击,严重的送进监狱。但问题是,民工们文明维权、合法维权,能讨回自己的薪水吗?
按照内地规定,包工头欠薪,工人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诉,由劳动部门立案并进行调解,难以解决的可以诉讼至法院,法院判决之后可强制执行,这套制度一环扣一环,相当严密。 但每一步对民工来说,都是一道叩不开的门。旷日持久的程序、冷漠的官衙作风、官商勾结的黑幕,都让民工的讨薪努力付之东流。 漫漫讨薪路上,往往只有民工自己孤独的身影和单薄的力量,甚至还可能是一个人的战斗。
久而久之,民工自然对政府与法律失去信心,他们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去讨薪,要么走上自残的极端之路,以自己的悲剧,唤醒社会的关注和争取政府的援助;要么走上暴力讨薪之路,殴打和追杀包工头,或者被人追杀和殴打。 血腥讨薪变成社会的阵痛,也成为中国的内伤。
其实,一个政府最大的职责就是保证社会公平与正义,无论贫富还是贵贱,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目前内地的情况却是,权贵犯罪,可以法外容情,而百姓犯罪,罪加一等,法律已经变成权贵们对老百姓专政的工具。
太阳报 香港 上海律师严义明再上书:4万亿哪里去了 2010/01/14 | 时代周报
时隔一年之后,上海律师严义明再度将信息公开申请书递交到了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他聚焦的仍然是4万亿投资和财政预决算,要求发改委依法列表公开与4万亿已投资到位部分相关的目前已经审批通过的具体投资项目名称等内容,要求财政部公布国家年度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等内容。时间节点,仍然选择在全国人大开幕前夕。
韧性的坚持
2010年1月6日,严义明律师将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信息公开申请书分别以EMS、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这与2009年1月7日,他首度向两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正巧相隔一年。
国家审计署不久前发布的2009年年终报告显示,由于部分地方配套资金未曾落实到位,延缓了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中的重要的民生工程的实施。因此,严义明还申请公开已审批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的原因,已审批项目中出现的其他问题、原因及对策。
严义明的申请书中还提到,在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中,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是投资的一个重点领域。此外,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但依据国家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0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为3.48%,仍没有达到4%的目标。由此,公开涉及自主创新、结构调整的规划方案以及教育体制的改革规划和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超过 GDP4%的时间规划,成了严义明向发改委提起的另一项诉求。
在向财政部的信息公开申请书中,严义明申请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二周在财政部网站上详细列表公布2009年度财政收入、支出及文字说明(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以及2010年度财政收入、支出预算及文字说明(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随着4万亿进程过半,有部分问题已经暴露出来。如果相关部门一开始没发现这些问题,那么,向社会公开,让全国人民来帮助发现问题就很有必要。发现问题以后,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都应该告诉大家。并且,财政部数据显示,2009年1月—11月累计,全国财政支出56235.97亿元,仅完成了全年支出的73.8%。这是否意味着12月一个月,全国财政部门可能要突击花掉2万亿元?这些都需要向公众有个说明。”严义明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起草人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肯定了严义明的再次行动:“严义明律师的再次申请本质上不是重复,是在坚持,这和政府所认识到的信息公开的大趋势结合到一起,在社会学的意义上,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进程一个很重要的推动、促进因素。”
推动制度建设
2009年,在法律框架内,严义明走完了申请信息公开的整个过程。1月份提请的申请未得到满意答复,3月,严义明向发改委申请行政复议,5月遭发改委驳回。同月,严义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得到不予受理的答复。6月,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7月,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书,维持一中院裁定不变。至此,严义明以公民身份要求国家发改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4万亿投资具体内容的行动告一段落。
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无果而终”,但严义明认为,他的行动还是取得了积极的成果。“首先,在去年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4万亿非常关注,并且温总理在两会的记者招待会上公开承诺,4万亿一定会全过程公开。此后,发改委确实陆续公开了4 万亿的部分信息,对4万亿的审计工作也迅速展开,许多项目置于监督之下。其次,去年11月,最高院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这对今后此类案件的受理会有一个推动作用,意味着信息公开的边界开始明确化,如案件不受理,即表明要求公开的相关信息将不予公开。”
确实,就在严义明的申请之后,发改委作出了一些积极的回应。2009年3 月1日,全国人代会召开前夕,发改委副主任穆虹主动对媒体表示,4万亿投资的信息,公众可登录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查询主动公开的信息;对于非主动公开信息,则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网站等方式,向国家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公开申请,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国家发改委还要征求第三方意见。
4月29日,国家发改委在官方网站上公开了一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情况。严义明认为,这是一种“姿态上的进步”,但离法律要求还很远。
5月21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首次公布了4万亿中央投资的资金来源结构、项目组成结构、项目保障体系、介绍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这是到2009年年底为止4万亿信息最详尽的一次披露。
“因此,对公开申请最终得到的答复,我并不满意,但对这次行动推动了信息公开的进程,特别是相关案件的司法受理,我是满意的。”严义明说。
“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哪怕当场申请失败,但它能够推动制度向前走,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让法律成为社会的一般价值,我就认为是一种成功。”严义明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示范者的效应
“他是一个示范者。示范者不是一般的民众,他们往往是具有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的人。很多时候,一个新的制度刚刚出台,官员和民众都有些将信将疑,这就需要示范者亮相。”王锡梓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王锡梓建议,作为一个示范者,可以采取“由易到难”的策略,初始阶段可以申请公开易于得到的信息,在某种意义上和政府唱“双簧”,也利于消除官员对信息公开的疑虑。“当然我不是说严律师的申请太难了。每个公民的申请,特别是一些复杂目标信息的申请,都是对信息公开制度的一次拷问。如果有这样积极的、理性的坚持者,这个制度总是会向前走的。”
在国家行政学院公共教研室主任竹立家看来,严义明的诉求按相关法律规定,基本上都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从国际惯例来看,一些特殊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国家安全方面、外交方面的费用,一般可不予公开。而涉及民生的、公共事业的费用,都属于应该公开的范围,财政预决算更是应该公开。”竹立家预计,在“十二五”期间,公共财政预算改革将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公共财政不仅要公开,还要细化,要从类、目一直透明到项,这样才能便于老百姓监督。遗憾的是,目前的财政预算还没有细化到类、目、项,哪怕是交由全国人大审议的内容,也是如此。”
连续两年,严义明的信息公开申请都选择了同一个时间节点,即全国两会开幕前夕。“这是一个法律实务人员从实效角度考虑的时间节点。”严义明说,“我申请的相关信息与全国人大关系密切,在两会期间提出申请,会引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更易在这个层面形成共识,并且可以通过他们向相关部门提出要求,更有效地推动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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