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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山红叶/中国与世界隔着一条下水道/最蠢还是马克思 /中国宗族研究/尊孔的终极目标
發佈時間: 2/6/2010 8:03:30 AM 被閲覽數: 100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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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山红叶映彩霞 -- 溯望 逝去的岁月 ~~~】/yijuhua /wenxuecity








满山红叶映彩霞



朋友 您 看过 记得 忘掉 这部电影吗? 《等到满山红叶时》, 一部八十年代的电影,

一部诉说 青春在川江沉没 爱情在山峡燃烧 的时代之歌, 壮烈,凄楚 随你如何定义感受吧。



不知道为什么,剧中的情节已淡忘了许多,

但这首电影的主题歌曲 却从未自我的 耳旁 心里,脑海中 消失衰减,

那段刻骨铭心的 挚爱与遗憾 追溯并无奈 萦怀和惆怅

永远伴着那

滚滚不息的 似练似玉的 长江流水

和着那

风动呼啸的 如血如火的 峡崖红叶

流淌 流淌 流向远方

~~~~~






 

(诚谢 Lili~ 文件指导 ~.~)

【小生 撰制 ©】




【等到满山红叶时】

【歌曲本名:满山红叶似彩霞】


 
 
中国与世界隔着一条下水道
 
 
时寒冰
 
     旧城改造这四个字,早已让人耳熟能详。
     所谓旧城改造,就是原来的规划不合理了,原有的建筑陈旧了,把原来的建筑拆掉,重新规划、设计和建设。旧城改造一直被各地作为推动GDP增长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而很少认识到其对财富的巨大消耗和浪费。
     等走出国门,我才知道,旧城改造是中国特有的,在西方世界很少有这种说法。这个问题讨论起来很复杂,那么,就不妨从下水道说起吧。 

     即使没有出过国,在西方的电影中也常看到这样的镜头:几个人并排走在下水道里,不管是为了逃命,还是为了追凶,人家的下水道宽敞得令人瞠目。如果再深究一下,那些下水道是100多年前,甚至200多年前修建的。一次性投入,让后代子孙受益,世代发挥着美化城市环境的功能。
     再看看我们的下水道。莫说钻人,一头猪如果不幸跑到了下水道,结局也恐怕会很悲惨。我们的下水道狭小不用说,施工质量也难有保障。于是,三天两头挖开修,疏通堵塞。下水道每修一次,GDP就增长一次,而财富却在悄无声息中被损耗,当然,城市的运行效率也大大降低。西方国家修下水道,一劳永逸,此后虽然再也不能在拉动GDP增长方面做贡献,却在悄无声息中,节约着巨额财富,提升着城市的运行效率,提升着人们的生活质量。
     这样看来,中国与世界之间其实隔着一条下水道。
     一条下水道,不仅体现着规划着眼点的远近差异,也体现着对GDP和财富态度的差异。
     走在西方古老街道上,有时候感觉到宛如行在梦境中。旧城也是特色,丰富的文化沉淀和精神内涵,让旧城有着令人肃然起敬的威严和美丽。那样的旧城需要的不是改造,甚至也不是保护,而是听任其顺其自然地存在,犹如对待阳光和空气的态度。
     这一点,恰是中国缺乏的。
     我们长期以来,重GDP增长而轻财富的积累,重短期的奢华而忽略长久的规划。虽然,旧城不断被新城取代,但人们的归宿感却在降低,因为,伴随着旧城的消失,原有的文化沉淀不复存在,原来辛辛苦苦创造的财富也灰飞烟灭。
     我们为什么不能以百年的眼光来规划我们的城市呢?
     笔者不久前去的一个城市,曾经有过两次大的规划。第一任领导,作出了开发西区的宏大规划,西区建设过半,领导调走了,新来的领导大笔一挥,制定了一个开发东区的更宏大的规划。于是,西区被废弃,原有的投资成了泡影。
     越是每天忙着拆了建、建了拆的地方,GDP增长越快,干部的政绩越突出,当然,干部的个人财富增长也越快。一举多得。但这样的地方,百姓幸福指数往往很低。
     在西方,规划一旦制定,具有法律效力,不是谁想修改就修改得了的。
     因此,我们也应该在规划方面,多汲取研究机构和公众的意见、建议,作出一个真正具有长远战略眼光的规划,一旦通过,即赋予其法律效力,任何人都必须按照规划进行城市建设。那样的话,要不了多久,中国的下水道恐怕也能并排走几个人了,中国也能够静静地积累财富,并安享城市柔和的阳光了。
 
 
 
最蠢还是马克思

文章来源:往复论坛 作者:张五常

几个月前读到关愚谦先生在《信报》发表的《和德日学者讨论“共产”一词的出处》,觉得很有意思,所以要在这里回应一下。关先生提出的要点,大致如下:

(一)Communism中译为“共产”,是日本仔发明的,中国在老毛带领下,把日译的“共产”搬进中国。

(二)日译“共产”的原意,是“共同集体生产”──是生产的“产”,非财产之“产”也。

(三)“共产”一词到了中国,顾名思义,就变成财产的“产”,此乃大错,而后来老毛实行共财产而走向“大锅饭”的人民公社,一错再错,呜呼哀哉!

我认为把“共产”解作“共同集体生产”,是对的,因为Commune(公社)一词,的确有“共同生产”之意。然而,从今天经济学的角度看,日本仔相当蠢。这可不是因为他们错,而是对得太厉害!试想,在香港、美国等“资本主义”的地方,差不多所有生产都是“共同集体生产”的。

可不是吗?在我们所知的所有机构,不管是上市或是独资的,皆共同生产也。就是我现在独坐桌前爬格子,也是与《壹周刊》的多位仁兄共同生产的。既然差不多无“产”不“共”,而Communist肯定不是指我这个写稿佬,把Communism译作共同生产不仅毫无新意,而把我这个奉信“私产”(财产的“产”)的人说为“共产”成员,实在有诽谤之嫌!从日本仔的角度看,我是个以私产来共“产”的人,非老马所说之Communist也。

从今天经济学的角度看,老毛把“共产”解作“共他人之产”,与老马的心意是较为接近的。老毛未老时,熟读老马的《资本论》。该“论”的确有“共他人之产”的倾向。

在大学念书时,我也曾拜读老马的《资本论》。但当时我比老毛幸运,因为我对费沙的“资本”概念与高斯的定律皆懂得通透。因此,我老早就知道老马胡说八道。

在《资本论》中,老马不反对市场。正相反,他认为市场大有好处。老马也不反对私产,虽然他没有高举私产的功能。老马反对的,是资本家──以“剩余价值”来剥削劳力的资本家。在费沙与高斯的思维下,老马这三个论点怎样也加不起来!

费沙与高斯皆逻辑井然。以费沙之见,所有生产资料都是资产,而资产私有,其市值就是资本。以高斯之见,没有私产就不可能有市场。那么老马赞成其一(市场),不反对其二(私产),反对其三(资本家),岂不是难以自圆其说?

我认为老毛把“共产”解作“共他人之产”,比日本仔高明,是因为老毛显然是从老马反对资本家的立场作为出发点。不硬性推行吃大锅饭的人民公社,怎可以废除费沙所说的资本家?

一九六八年,我在芝加哥大学写了一篇搞笑的短文,不打算发表的,题为《费沙与红卫兵》。内容是说小小的红卫兵深明费沙的一般性的资本概念,比老马高明,他们的行动是要彻底地废除费沙笔下的资本家。这篇短文在芝大经济系内传阅时,该校大名鼎鼎的《政治经济学报》的老编读到,拍案叫绝,坚持要把该文发表。

老毛在中国搞的人民公社,当然是一种“共同生产”的制度。但那所谓“公社”与资本主义下的“共同生产”机构有一点重要的不同,那就是前者一定要吃大锅饭。这是因为“公社”的成员若能自由转业,可以随时另谋高就,资本家就必定会出现。若不容许自由转业──不管是搞什么“公社公分制”或“多劳多吃制”──大锅饭在所必然。既然大家吃大锅饭,私产就没有什么意思,要把之废除易过借火矣!

共同生产或多人把财产合并而成公司,只要有清楚的权利划分,或以股份界定权利,有自由的转让及转业权,就是私产制,每位参与者都是个资本家。这与老马笔下的Communism是大有出入的。Commune(公社)不是合作或共同生产那么简单。“公社”的重点不是共同生产,而是强制参与,其权益夸夸其谈,但因为没有股份转让权及自由转业权,参与者就变为肉在砧板上。逼而成的大锅饭是“共他人之产”的制度,彻底行事,就没有资本家,这应该是比较适合老马的心意的。

愚见以为,日本仔把“共产”解作“共同集体生产”,不可能错,但因为凡是社会皆如此,说了等于没说,是相当蠢的。老毛把“共产”解作“共他人之产”,可能错,但从以强逼“共同生产”的办法来铲除资本家的角度看,其对老马的解释则比较高明。很不幸,此“高明”却把国家弄得民不聊生。

困难还是马克思自己。他是个术语的创造者,有理无理总是说不清,是自欺还是欺人,又或是自欺欺人,恐怕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他瓜豆了百多年,今天的日本仔、德国佬及我们的关愚谦先生,还是要研讨他究竟是说什么!

天下间怎会有那样高深的学问?所以我认为马克思是最蠢的。


 
中国宗族研究
 
 
张宏明
    
      虽然宗族是一个本土的概念,但目前学术研究赖以存在的社会科学整体上是西方的舶来品,在对西方思想体系的接受过程中,本土概念与西方概念的对接就成了一个有意义的问题,这对中国的现代思想有直接的影响。(注5)上世纪初对社会进化论的接受,使宗族作为一种落后于时代的组织终将被历史淘汰的观念扎下了根。但与本文更相关的是,与宗族相关的一个概念——宗法——在严复笔下不仅与kinship (今译作亲属) 划上了等号,而且Patriarchal or Tribal Society(今译家长制或部落社会) 也被译成了宗法社会(严复,1981 :2 - 3) 。虽然严复的这种译法并没有成为通行的译法,但宗族与亲属关系之间一种莫名的自然联系就再也没有被反思过。


     中国学界对家庭与宗族之间关系的认识基本上是含混的,这表现在,即使明确二者的区别,也认为家庭是宗族的基础,二者之间似乎是顺理成章的关系。(注6)这种含混会给宗族贴上一种自然的,甚至反映人类本性的标签,使之成为宗族存在的直接原因。(注7)这种认识与摩尔根血缘组织是古代社会(无国家的社会) 基础的观念相一致。西方学界对中国历史的研究中甚至有一个专门的论点来解决中国的国家与宗族共存的问题,即中华帝国时期国家对基层的控制仅到县一级(韦伯,1993 :23) 。这个论点几成共识,由此不难理解弗里德曼把宗族的生存环境定为边陲社会的原因。但中国学界并没有接受这种国家和宗族两分的局面。从政治领袖到学者都揭示了历史上宗族与国家的紧密联系,甚至视宗族为国家的统治工具之一(毛泽东,1991 :31 - 32 ;左云鹏,1964 ;李文治、江太新,2000 :156 - 164) 。不过把国家和宗族联系在一起分析的框架并没能坚持到底,国家与宗族顶多只是在自发形成的宗族为国家所利用的框架里结合。在分析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宗族活动时,又退到了强调与国家框架无关的因素上,如普遍存在的“同姓一家”的宗族观念以及“偏远山区”等等(徐扬杰,1992 :472 - 473) 。实质上,中国宗族研究的核心问题依然是对家庭和宗族关系的混淆,国家的意义并未能充分发掘。
    
     但检视对中国历史的研究,家庭与宗族的区别是极其明确的。宗族首先是作为一种特权阶层的组织而存在的,普通老百姓并没有建立宗族的权利。宋以前的宗法制度和门阀士族明显不是基本的社会单位,而是特权阶层的社会组织,所谓“礼不下庶人”就是这种现实的写照。(注8)老百姓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行政制度来组织的。国家出现之后,政府通过乡里制度来管理基层社会。以西周的乡里制度为例,当时的国都附近分为六乡,国都之外分为六遂。所谓六乡是指:“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 ;五州为乡,使之相宾”。所谓六遂是指:“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邻为 ,五 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赵秀玲,1998 :2 - 5) 。虽然现实的社会组织很难这么规整地符合制度安排,但以规整的数字组合来划分人群,而不是以血缘组织为基础,却是制度规定中明确传递的信息。这种行政制度的构架一直贯穿在中国历史之中。因此,宋以后庶民化宗族的普遍出现必须越过两道障碍,即宗族作为一种特权象征的意识形态,和以地域为划分基础的乡里制度。
    
     虽然学者们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但对有关宗族的意识形态在宋代发生了重大变化却有共识(Chun ,1996 :429 - 440 ;徐扬杰,1992 :286 - 308) 。首先是原来享有特权的门阀世族在政治、经济以及文化方面的全面衰落。原因很多样,有战争对庄园制的摧毁,科举制的逐步确立对以往按谱牒选官入仕的制度的改变,商品经济造成的地权频繁变动等等。其次是宋代理学家对重建宗族制度的呼吁和构想。祠堂、族田、族谱、家礼以及族长等等后世通行的宗族内容都在他们的设想中表现出来了。但在这些理学家的构想中,建祠立庙的人群依然只限于官员。至于国家在制度上是否允许庶民建祠立庙,目前仍然存在争论。有的学者从明代官员向皇帝的上疏中,确认国家已经准许庶民“得祭始祖”和“建立家庙”;有的学者却认为,官员的建议并未成为国家的规制,因此庶民化宗族的出现实际上是对官方限制的突破(李文治,江太新,2000 :21 ;郑振满,1992 :229) 。即使国家并未在制度上给予庶民建立家庙的特权,但从部分官员的支持态度,以及民间的宗族实践中总把家庙的建立与一位做官的祖先(无论真伪) 联系在一起来看,意识形态的限制在明代可以被视为解除了。
    
     明清时期的里甲制度和保甲制度也继承了西周乡里制度的规整性,以十家为一甲,十甲为一里的模式推行全国。对这些国家制度的实效性,研究者多持否定的观点。原因即在于过于规整的国家制度与基层社会的实际不符,因此难以发挥效用。但也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国家制度与基层社会的实际不符,恰恰就是国家制度的目的。如果吻合的话,反而是国家的失败。在杜敦看来,清代保甲制度的最重要的意图就是通过与基层组织不吻合的“乡约”进行道德的控制和矫正,以及相互的监视 (Dutton ,1988 :2) 。进行道德控制和矫正的还有中国历史上惯用的“神道设教”,它以地域性神灵的祭祀为特征。此外,明清时期直接以钱粮徭役的征派为核心的里甲或图甲制度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明清宗族的产生就与此有直接的联系。
    
     一个朝代在建立之初,国家通常以编户齐民的方式把所能控制的老百姓都纳入国家的户籍体系,同时把户籍作为国家征收钱粮和派发徭役的依据。随着时间的推移, 由于国家赋役的繁重以及百姓的逃亡,许多户籍之下已经空无一人,但国家的赋役依然需要征派,所依据的仍然是国家掌握的人口土地资料。这时按照户籍中的人口登记与赋役的征派就与实际情况脱节了。户、丁以及土地的亩数都不再指实际的家户、人口和土地面积,其中的丁和亩变成了赋税单位(何炳棣,2000 :12 - 17、41 ,117 - 118) 。这种分离固然可以视为国家在控制实际人口上的失败,但却是保证税收的一种强化措施。对福建明清宗族的研究表明,这种分离导致明中叶里甲户籍的世袭化以及赋役负担的定额化,正是在此基础之上,共有户籍和共担赋役的两大特点就使宗族的形式具有地域化和政治化的特征(郑振满,1992 :246、257) 。对广东清代图甲制的研究表明,一甲之内的户口具有由同一血缘群体独占的趋势。户口无论“总户”还是“子户”,都是赋役单位,由数目不等的家庭组成,各自分担赋役(刘志伟,1991) 。这就是说,国家在无法按照实际情况征派赋役的情况下,只好退而求其次,把赋役数量固定下来,分派给仍然留在国家户籍体系中的人们,人们根据不同的行政编制来分担国家的赋役。国家不再插手具体的户籍组成,只管赋役数量的完成与否。因此,由于拥有共同的户籍或者共同的赋役,一户人家的子孙,或者同一行政单位中不同姓氏的家庭会结合起来,由此形成的宗族就以地域化为核心。(注9)而这种地缘关系的产生是以国家的统治为前提的。因此,明清时期宗族与国家的关系,并不是通常所认为的,由血缘而自发形成的宗族组织承担了部分国家职能,而是为了完成国家的赋役在实际的家户之间重新组织的结果。
    
     与赋役联系在一起的户籍所在的行政区域,也对宗族的运作产生影响。这种行政地域的界线,是宗族和国家共同关注的。如浙江萧山的来氏宗族就规定,以本宗的祠堂为中心,对居住五十里之外的族人作放弃族籍论;江苏苏州的彭氏宗族以居住在苏州府境内为限,境外居住的就否认其族籍(转引自朱勇,1987 :18) 。宗族给自己划定地域范围,正是对国家框架下共同的权利和义务的认同。对于那些以联宗或联谱的方式跨地域建立的宗族祠堂,国家的态度也颇为明确。清代一位官吏在奏折中曾对联宗作这样的评述:“ ……其外府州县附奉之支祖,舍其本籍湮祀,寄立府省,竟作馁而之鬼,为其子孙者当亦难安,应将牌位撤回……嗣后永远不许添建府省祠堂公宇。其有实系敦本支而睦宗族者,只许建于本乡本村,以时飨祀,庶几礼教可明,讼源可涤,而民生日厚矣。”(注10)这种批评除了有离开本乡的祖先可能成为无依之鬼的观念依据外,更重要的是对联宗超越了国家的行政建制,有可能威胁国家权威的担心。国家提倡的宗族必须是在国家划定的框架内活动的。即使如似乎是打乱了国家行政格局的“粮户归宗”,其目的也只是在为国家征收钱粮。因此,以国家的赋役和户籍为核心建立的地域化宗族,可以视为中国宗族的标准型,也正是在这样的宗族组织中,共同的族产成为一个显著的特征。虽然在具体的宗族实践活动中,仍然存在联宗等活动以及宗族与国家对抗的情况,但大体上在承担赋役、思想教化、维护地方秩序等方面,地域化宗族是与国家保持一致的。国家划定的框架,是以继嗣为原则的血缘关系甚至拟制的血缘关系建构的依据,也正因为如此,绅士以及绅士之外的各种地方精英,才会在宗族活动中起到决定性的领导作用。也正因为如此,聚族而居的庶民化宗族在中国才会如此广泛地存在。
    
     但在对中国当代宗族的研究中,由于当代宗族缺乏1949 年之前的宗族特点,如严密的组织形式、宗法制度的严格约束、有实质性的宗族活动及一定数量的宗族财产等等,宗族与亲属关系的含混又进一步加强了。由此,有些学者从农村新的社会事实出发,认为宗族要包括姻亲,或者要包括女儿、女婿及媳妇等(杨善华、刘小京,2000) 。对双系亲属关系的强调,带来对“日常生活”领域的关注。但这样的研究很难区分日常生活中的宗族和亲属关系,反而会使宗族泛化成亲属关系。而且已有的研究表明,当代宗族组织对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影响大不如前。如对村民选举的一项研究表明,相对于政府和村干部的影响,宗族对选举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只表现为选民个人的心理倾向,并非有组织的宗族策划(肖唐镖,2002 :26 - 34) 。这种重大变化,一方面是国家建立了新的基层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是宗族在国家意识形态中成为落后的象征所导致的。因此,如果当前农村的现实是双系亲属关系的普遍运用的话,问题或许就不是宗族扩展为双系继嗣群体,而是以国家框架(作为赋税单位的户籍和赋役) 为依托的地域化宗族的消失,代之以实际的家庭,双系亲属关系成为家庭可资利用的资源。当代宗族更多关注在仪式性的事务上,如修族谱、建祠堂、祭祖、举行公共仪式等,这表明了当代宗族是传统宗族不完整的恢复? 还是新形势下自成一体的新的宗族形式? 对这个问题的解答,还有待于更多实地研究的深入。但可以确定的是,中国宗族的形式并不局限于明清宗族的模式,同时也不可泛化为亲属关系。
 
 


[博讯论坛]
 
尊孔的终极目标是打造现代思想奴隶
 
螺杆 

共产党尊孔本来就是个笑话,因为它是反孔起家的,为了自圆其说,江泽民发明了“与时并进”,就是说共产党怎么打自己的嘴巴都是伟大光荣正确的,都是与时并进,永远代表先进思想。但孔子思想,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它是全部先进的,所以今天也就不为中国大多数人民接受,当然,这也和中共多年反孔有直接关系,是中共自己搞臭了孔子。而今天中共的尊孔,无非是换了一种方式继续打造思想奴隶。至于建立家庭论理道德修养等等人性规范,不过是个陪衬而已。譬如中共八十年代曾经提倡过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注1),其中三热爱才是目的,五讲四美只是陪衬。今天的“八荣八耻”(注2)也是这样,其中“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才是主要的,其它什么荣什么耻都是陪衬。

中国的这股文化复古主义起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当时流行什么“亚洲价值观”,新加坡政治小丑李光耀提倡的所谓儒家文明,实则就是封建家长制,中国也刮起了“大汉风”和儒学研究风,一时间“儒商”遍地。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也带来了西方文明,引发了东西方文化冲突,社会风气的败坏也令国人迫切需要道德回归,中国的传统文化儒家文明自然成为首选项,各方面的呼声都趋向于文化复古主义,这其中的官方背景也是非常清楚的,官方的主旨就是强化东方专制主义的文化根基。而中国的文化流氓们也看准了这个发迹成名的机会,鼓唇弄舌大卖文化骨董,使蒙昧主义终于在十年之后的今天成为一股恶浊的潮流。中国的中产阶级也发现,孔孟之道可以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于是他们和统治者一道,共同演进了一出世界范围的尊孔大戏。

中共胡温政权提出的“以德治国”,“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政策,就是建立在这个文化复古风的基础上。按中共御用文人的马屁吹嘘:“以人为本,就是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的科学发展观之精华,是践行孔孟之道的典范,是淋漓尽致的实现了孔夫子的理想”。总之,只要不涉及政治,只要社会安定,只要对巩固政权有利,一切都可以和谐。什么是和谐?我认为和谐是一种手段,比如暴风雨之前蛙鸣一片,一声炸雷(相当于坦克冲锋枪),万籁俱寂,和谐了吧?但不能总炸雷是不?能不能不打雷也天下太平呢?所以和谐就离不开孔孟之道了,因为孔子一生奋斗的目标就是建立一个秩序井然的社会。社会安定了,政权也就稳固了。我曾经对这种和谐有个比喻:刘少奇和毛泽东大联欢;共产党和国民党大联欢;今人和古人大联欢;活人和死人大联欢;驴头对马嘴,南辕对北辙,香臭混了味,酸碱尽中和。

所以,中国历代专制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都尊孔,孔子也是苟延专制的一棵救命稻草。孔孟之道的核心是三纲五常,也就是所谓的“以人为本”。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臣,子,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道德关系。三纲是约束五种人伦关系的,君臣,父子,夫妇,朋友为“五伦”。五伦由“五常”(仁,义,礼,智,信)来规范,三纲五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如果抛开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以“五常”来建立社会道德体系也不失为一种进步的文明。

孔孟之道的另一个主体思想是名教观念,孔子强调以等级名份教化社会,指出为政首先要“正名”,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到了汉朝,以孔孟之道为思想基础的儒家体系开始建全,董仲舒倡导审察名号,教化万民,把符合封建统治利益的政治观念,道德规范等立为名分,定为名目,号为名节,制为功名,用它对百姓进行教化,称谓“以名为教”,其内容主要也是三纲五常。宋朝以后,名教被称作“天理”,提倡“存天理灭人欲”,成为禁锢人们思想言行的桎梏。儒家思想开始宗教化,儒家道德也进入法律,几乎是政教合一了,如违犯封建伦理纲常,即被视为“名教罪人”触犯刑律。

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的反动,在于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是中国封建专制统治的基本理论,它维护了宗法制度也规范了社会秩序,所以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发扬提倡。两千多年以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也阻碍了中国社会发展。现代极权政治,发展到最高阶段就是国家主义,实现国家主义必须倡导民族主义,民族主义则催生国家主义。比如纳粹德国的国家主义,其思想基础就是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反犹排犹,大日耳曼民族至上,大德意志至上。极端国家主义的结果就是法西斯化。什么是法西斯?就是绝对的专制和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国家利益,这就需要全体国民的思想奴化,沦为专制者的思想奴隶。

梁启超把奴隶分为两种:身奴与心奴。身奴就是普通的或被迫的奴隶,心奴就是心甘情愿的、自动献身的奴隶。也就是思想奴隶。“心奴”又归为四大类:第一为尊古复古,做古人的奴隶。第二,为世俗之奴隶,一犬吠影,百犬吠声。第三,为境遇之奴隶,随遇而安满足现状。第四,为情欲之奴隶,单相思也算。任何一个人,只要他拥有能不断满足其欲望的条件,他就会充分利用这些条件去满足其永无止境的欲望,人就成了欲望的奴隶。身奴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奴。沦为思想奴隶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当他财产被劫掠时,他说还有自由;自由被剥夺时,他说还有生命;生命被扼杀时,他还谢主隆恩。即使眼前一无是处,他也能找到赞美的一万个理由。

十八世纪法国思想家孟德思鸠说:“如果一个地方的法律可以判决思想有罪,那地方就没有任何自由可言。”今天的中国,就是这样一个以言获罪的地方。特别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刘晓波先生被判决思想有罪了,他居然还能谢主隆恩,口称“我没有敌人”,“监狱进步了”。我看刘晓波先生是想当什么圣人,在刻意打造自己的形象,但是他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就是他在为自己涂脂抹粉的同时,也替专制者涂了脂粉。他还没有意识到,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的追求(08宪章)正在被自我否定,已经沦为思想奴隶了,这的确是一种东方人的思维。所以孟德思鸠这样评论亚洲人和中国人:“一种奴隶精神统治着亚洲,而且从来没有离开过,在那个大陆的全部历史中,不可能找到任何一点自由精神的痕迹,只能看到奴隶制的耀武扬威”。“在中国的全部历史中,连一点标志自由精神的痕迹都找不到,人们只能见到奴役的壮举”。

所以我说“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有它落后的一面,其中最要命的落后因素就是孔孟儒学中的君本位奴化思想,当君臣父子这个名位关系发生矛盾时,忠孝不能两全,最终要大义灭亲让位给君,否则就是大逆不道的反叛。几千年的奴化教育,把中国人培养出了朕即国家(执政者就是国家),朝廷就是国家(政府就是国家)的愚忠,效忠皇上就是效忠国家。虽然孔孟之道也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但历代大儒们却把国家人民和统治者这两个概念牢牢地捆绑在一起,移花接木的定义世袭的真龙天子就是代表了国家和人民的,反对君主就是颠覆国家背叛人民,归根结底还是君主至上。这个流毒是极其深远的,以至于今天中共专制者还在故伎重演,又拾起了孔孟之道培养思想奴隶。人一旦沦为心奴是很可悲的,即使主子死去了他的阴魂也依然不散。比如今天中国人中的很多毛奴,供奉毛泽东僵尸的香火就始终未断,这之中,即有迷信成分也有怀旧成分,但更多的是奴化因素。

注1,五讲四美三热爱:五讲四美三热爱是中国在1980年代初推广的思想教育宣传活动的内容,其中五讲指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指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其中五讲四美为1981年2月份提出,1983年2月,又增加了“三热爱”的内容。

注2,“八荣八耻”是胡锦涛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简称,即: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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