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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非亲合住限3人 租屋易触法/美华男身分被盗 10年欠30万
發佈時間: 3/30/2010 11:16:00 PM 被閲覽數: 85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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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市非亲合住限3人 租屋易触法
2010/03/30 | 世界日报
23岁的牟阿(Doua Moua)在克林.伊斯威特执导的一部影片中扮演过恐怖的帮派分子,但他宣称自己平时可是个温存与守法的好人。不过自从他搬来纽约之后,却不知不觉地触犯了纽约市的法规。
牟阿在纽约与另外五人同租一栋公寓。在有800万人口的纽约市,一些房租高居全国之冠。即便如此,若有超过三个以上相互间没有任何关係的人同住一间公寓或一栋房屋,则属非法。当然,学校宿舍例外。
纽约市房屋管理法的这项规定颁布了数十年之久,但鲜为人知,许多人并不遵守,而且执法常常不力。市房屋保护与发展部门自去年7月以来,总共才公布了三起此类违规现象。
执法人员一旦执行这项法规,都是因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措,或者是因邻居的举报,或因维修人员在检查设备时发现有人违规。而且若非发现许多人同处一室,这种违规也不会纪录在桉,租客更很少举报房东。
执法的鬆弛可能还不是坏事,因为纽约市大批的外来人口,出于经济原因,被迫要与两人以上的室友一起租房。人口普查局2008年的全国社区调查数据显示,全市近1万5000个居所是住了三人以上,他们与户主没有任何关係。
专家认为,这一数字显然低估。
2005年从明尼苏达州搬到纽约的牟阿说﹕「没有关係的人同住一间公寓,我认为没有错,这是纽约市文化的一部分。」
他住在一处四卧公寓,与六人合住,月租850元。起初是四人住,后来一人的女友搬进,牟阿的一个朋友也搬来睡在沙发上。
另一名21岁的室友每月交750元房租,他认为纽约市的这条法律毫无意义,「在这裡什麽东西的价格都非常高,很难找到室友不多的好房子」。一些官员也建议改革,认为法律制定是为安全,而安全法规应视房宅适合的人数而定,而非居住者的关係。
| | 美华男身分被盗 10年欠30万 2010/03/30 | 世界日报
华裔新移民在美因不谙英文,不了解美国的理财知识常出现身分被盗用却浑然不知的悲惨结局。移民自福州的王长继(Changji Wang)于1999年在华埠东百老汇丢失绿卡和社会安全卡,之后身分被持续盗用却一直被蒙在鼓裡,被他人盗用身分申请了15张信用卡,卡债超过12万元,还有在赌场欠下的20多万的巨额赌债。如今王长继无法申请信用卡,连电话都无法申请,只能使用预付电话卡。
王长继说,他于1989年移民来美,1999年在东百老汇丢了钱包,绿卡、工卡全部丢失。之后立刻申请的重新补发。当时也没有太在意,2005年入籍成为美国公民。期间搬了四次家,直到去年他突然收到追债公司多达30多万的催债信。
王长继的信用报告纪录,自1999年开始有人以他的名义在美国银行、大通、汇丰、渣打、国宝等多家银行先后申请15张信用卡,总计负债12万馀元。其他20多万则来自包括大西洋赌城的美东地区多家赌场。目前这些冒用王长继名义的所有银行帐户都已经被关闭。
王长继说,他于2005年从香港返美入境时,美国海关对其进行详细查验,他怀疑可能有人以他的身分出入境或走私人口。
联成公所顾问赵文笙表示,新移民对于身分被盗用的事情并不警惕,不过像这样数额巨大的盗用桉件他还是头次遇见。联成公所将尽快与市消费者保护局联繫,展开调查。他也提醒华人要提高身分盗用的警惕性,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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