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陳水扁被判20年,吳淑珍14年
(中評網) 扁家“國務機要費”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10點二審宣判,陳水扁判20年有期徒刑、吳淑珍14年。
陳水扁、吳淑珍被控“國務機要費”等案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今天上午二審宣判。合議庭隨後召開羁押庭,決定陳水扁是否繼續延押。
扁案11日二審宣判 扁辦主任:
陳水扁對交保不樂觀
來源:華夏經緯網
據台灣媒體報道,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江志銘下午將再前往台北看守所探視陳水扁,針對扁案將于11日二審宣判,陳水扁能否交保,江志銘說,陳水扁並不表示樂觀,自己也做好心理准備。
據報道,江志銘表示,扁家也已陸續將海外賬戶彙回台灣,因此陳水扁已沒有繼續羁押的必要,應該將他交保。
另據報道,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今天北上台北,陪同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童仲彥在萬華掃街拜票。而對于11日扁案二審宣判,阿扁能否交保,陳致中連說了三次“希望父親早日回家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