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中新网 核心提示:《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一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幕遭到该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该公司曾找到媒体试图危机公关但遭到拒绝。媒体高层称报道证据获取扎实,不存在问题。为仇子明提供线索的浙江杭州一家公司财务总监,已经于近日被抓捕。 昨日,一则有关“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微博消息引爆网络。发帖者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目前,被通缉的记者四处求援,工作陷入停滞。 经济观察报一高层人士证实了网帖的真实性。他说,仇子明先后3次对凯恩公司涉及的关联内幕交易做了报道,除了两篇后续报道刊载在经济观察报官方网站外,其余全部文章均刊载在经济观察报上。 “在这两个报道刊载出来后,凯恩股份操纵人王白浪曾找到我们驻华东区采编负责人,试图危机公关,但遭到拒绝。时隔不久,仇子明就被通缉。” “我们的报道证据都很扎实,搞不清楚当地警方想干什么。”经济观察报一位高层人士告诉南都记者,仇子明被通缉一事属实,经济观察报社于昨日证实其记者仇子明遭到遂昌县警方网上通缉。这位消息人士称,目前,报社正积极与浙江丽水警方联系,并已经就事件与律师进行商议。 据了解,仇子明进入该报工作不到半年,工作表现极为优秀。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一案的多篇稿件,经过报社严格的“三审”流程后刊出。在报社方面看来,报道不存在任何问题。仇子明得知自己被通缉后曾致电经济观察报高层领导求援。目前,仇子明已经不敢到报社上班。南都记者多次尝试拨打仇子明的手机,但一直显示其处于关机状态。 南都记者昨晚对浙江遂昌警方采访获悉,仇子明确实已经被列为网上通缉人员。遂昌县妙高派出所一名自称姓王的值班警官在查询了公安内部网络后答复南都记者称,仇子明确实已经被列为公安网上通缉人员,通缉人员登记列表中的“案件类别”一栏中显示,仇子明涉嫌的罪名是“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 南都记者发稿前获得可靠消息,为仇子明提供线索的浙江杭州一家公司财务总监,已经于近日被抓捕。 《经济观察报》律师项武君说,损害企业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首先是捏造事实,导致企业蒙受重大损失,但仇子明的报道证据获取非常扎实。 经济观察报就"记者报道上市公司遭通缉"发表声明 凯恩股份公司介绍。(图片截取自凯恩股份公司网站)
浙江凯恩集团董事长王白浪。(图片来源:丽水人大信息网) 中新网7月28日电 “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消息成为各媒体关注的焦点,北京时间7月28日下午三时许,本网收到了《经济观察报》就此事发来的声明。 声明全文如下: 经济观察报严正声明 本报获知,本报记者仇子明被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为名,列为刑拘在逃人员,进行网上通缉。针对此事件,本报现发表声明如下: 一, 本报记者仇子明因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常新闻报道而被网上通缉,本报深感震惊,对记者仇子明及其家属的状况深感担忧。作为负责任的媒体,本报一向秉持理性、建设性的报道理念,我们相信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应为仇子明和所有记者所遵循; 二, 作为公众公司,凯恩股份负有准确、完整和充分信息披露的义务,公众享有知情权,媒体有合法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力。在报道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和记者多次受到利诱、威胁。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我们表示强烈谴责; 三, 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应该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 四, 本报正在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等机构申诉,反映相关情况,并呼吁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采取维权行动,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和报道权,保护新闻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五, 本报感谢公众和媒体同仁对本报和本报记者的关心和支持,并将利用一切合法手段捍卫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正当采访报道权,共同维护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 经济观察报社 2010年7月28日 浙江警方:记者遭报复被通缉程序合法 近日,某媒体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交易内幕而遭到浙江遂昌县警方通辑,随后该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称该报记者发表内容均符合事实,当地公安机关应该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对此,遂昌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井洪表示,公安办理该案符合法律程序,稍后会对公众有个交代。 据了解,本月27日,一则有关“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微博消息引爆网络。发帖者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公司(002012)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目前,被通缉的记者四处求援,工作陷入停滞。 随后,该报就其记者仇子明被通缉一事发表严正声明,在声明中该报指出,对仇子明被通缉一事深感震惊,仇子明所报道情况全部属实,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强烈谴责;并希望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能够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 对此,黄井洪大队长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仇子明确实因为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而被网上通缉,随后向记者解释了仇子明只是涉嫌该罪名,任何涉嫌有罪的嫌疑人在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之前,都可称作嫌疑人,公安机关办理此案符合法律程序,他们会对此事给公众一个交代。 "记者报道凯恩股份关联交易遭通缉"事件来龙去脉 中新网7月28日电 近日媒体频现有关“记者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通缉”的新闻报道,从5月至今短短两月有余,事件一波三折。 事件始末: 5月上旬,《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得到新闻线索,凯恩股份实际控制人王白浪涉嫌在凯恩集团改制过程中,涉嫌侵吞国资、侵占国有土地、将上市公司资产洗钱至个人腰包。 5月20日,遂昌县公安局正式立案侦查。据凯恩股份的公司公告称,据凯恩股份的公司公告称,就近期有人利用网络媒体对本公司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恶意诽谤、诬陷的违法犯罪行为,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遂昌县公安局已于2010 年5月20日正式立案侦查。 6月5日,仇子明采写报道《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经《经济观察报》发表,批评凯恩股份在过去的改制、土地转让以及上市公司资产转让中存在问题,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凯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王白浪,自今年1月开始大幅减持凯恩股份股票,截止报道日,套取现金近2亿元。 6月8日,凯恩股份在公司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告中否认了2010年6月5日《经济观察报》发表《凯恩股份改制偷天换日 证监局已展开调查》一文中的三段文字,表示保留对制造和散布公司不实传闻的机构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月22日,仇子明再次对凯恩股份采写了调查性报道《凯恩股份再调查:隐瞒的关联交易》。报道称,凯恩股份涉及到的凯丰纸业收购,以及另外两宗对浙江亨宝德纸业的收购行为中,均可能存在关联关系的嫌疑。 6月——7月间,有媒体称,报道刊载后,凯恩股份操纵人王白浪曾找到《经济观察报》驻华东区采编负责人,试图危机公关,但遭到拒绝。 7月27日,一则有关“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微博消息引爆网络。发帖者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目前,被通缉的记者四处求援,工作陷入停滞。 7月28日,中新网证券频道连线《经济观察报》高层人士时,获知涉事记者仇子明确遭到所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的通缉,该报社仍准备将系列报道继续下去。 同日,《经济观察报》就“记者报道上市公司遭通缉”发表声明。 (整理人:贾亦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