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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死你/偷菜游戏流行反映社会性焦虑/1983严打始末 /叛逃解放军将领下场
發佈時間: 10/14/2010 4:55:14 PM 被閲覽數: 133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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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死你 --网友改编自《北京欢迎你

 

网友改编自《北京欢迎你》,作者不详。-
公交车门常打开
里面没有冷气
就算你想去做地铁
你也挤不上去

不管哪里都是热呀
不跟你客气
相约好了凑一起
北京热死你

我家开着大空调
就不让你进去
大热天去鸟巢晒着
不信整不死你

平均气温三十八度
请不要质疑
第几次来没关系
这次挂了你

北京热死你
用太阳烤了你
坐在公交车上
就能憋死你

北京热死你
在太阳下让你窒息
在黄土地变成烧鸡

 

 

该取消的何止“偷菜” 媒体称此游戏流行反映社会性焦虑


2010/10/13 


  



  “有媒体就网上“偷菜”游戏是否纳入监管以及下一步能否就“偷菜”功能进一步采取限制措施等相关问题,采访了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执法监督处。一位值班人员说,他们陆续接到国内其他省份市民电话投诉反映“偷菜”游戏对孩子和成人带来的影响和危害。他认为,互动“偷菜”功能属于简单机械的操作,并没有启迪思维和开发智力的益处,有可能对此类游戏的“偷菜”功能逐步取消,也可能对这类网络游戏进行改良。

  当然,“值班人员”并不能完全代表官方声音,而昨天又有媒体报道称,网络游戏主管部门文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文化部并未对取消“偷菜”游戏进行研究。不过,这的确是个饶有兴趣的话题,毕竟,“偷菜”引起的争议与涉及面,那是相当之大了……”

  支持

  借此催生网游分级

  游戏是人的天性,网络游戏不仅有游戏的成分而且是文化和技术的“集大成者”,在逼真的模拟场景中玩家可以扮演想扮演的角色,如打斗类游戏,玩家无需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甚至可以赢得荣誉或奖励,这是对玩家的最大吸引力。然而,一些网络游戏特别对于世界观、价值观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不是教育而是教唆,不是引导而是误导。因为网络游戏所创造的虚拟世界,遵循的行为规范、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与现实社会格格不入。

  “偷菜”游戏曾经风靡一时,时至今日不知误导了多少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潜移默化中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受到影响。取消“偷菜”游戏令人称道,更让家长和教师拍手称快,可是网络游戏如“种菜”,网络游戏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每一个新游戏面世都是制作者对玩家的心理、网络服务、市场等做了一番精心研究所做出,众多的网游产品游戏方式灵活,游戏用户多样,老少皆宜,甚至吸引了无数老人加入其中,不知使多少人玩世不恭、玩物丧志,不知使多少青少年和成年人染上网瘾。对于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部门不知下发了多少文件,可是大多依靠办网者、网络游戏经营者的自律;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网瘾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运用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网络游戏实名制等,可是在实施过程中并未达到预期目的。

  反观一些国家的做法,对网络游戏实行分级制度,例如欧洲现行的游戏分级制度是由欧洲互动软件联合会制定于2003年春代替原先在欧洲实行的游戏分级制度。国外成功的网络游戏管理模式,难道我们不能“照搬照抄”吗?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至少可以解决部分问题,只要能够解决一些问题就足矣!总比我们不采取行动,或者实行华而不实的措施强百倍。(李建波)

  建议

  让玩家来定生死

  对于“偷菜”这款游戏,既然批准了人家上线,要再对其关闭或强令更改,自是要符合程序正义,少不得论证、听证等环节。

  说说“偷菜”游戏本身,玩起来确实不需要动什么脑筋,要的只是时间与精力。但正是这么简单的一款游戏却能迷倒众人,自是说明其有不简单的地方。玩家为什么喜欢它?因为娱乐很多时候就是一种放松,给人以身心的轻松。偷菜游戏就是让人傻到极致,不要太用心思去思考,只顾简单地点击鼠标。这款游戏的疯行,也能从侧面窥出当前一些人的精神状况,生活本身已很累,更乐意从事那种简单的游戏来放松。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人对人生的幸福有不同的认知,对游戏的需要自然也各有不同。所以说,并不是需要每款游戏都必须是益智类游戏,能让人的心情放松,也不失为一款好游戏。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人喜欢高深,极具挑战性的游戏,有人喜欢简单的,只要不设置沉迷陷阱,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款游戏的生命力还是由市场去决定比较好。作为一个“偷菜”游戏的玩家,曾狠狠地玩过一阵子,但劲头过去了,就关注得少了。

  另外,说说玩“偷菜”游戏的趣事,小女儿平时看我上网“偷菜”,在旁边认识了很多没有见过的植物、水果和动物,当然,也知晓了一点点动植物的生长过程。这也算是我玩游戏的意外收获吧!“偷菜”游戏,还是让玩家来定其生死吧!(王玉初)

  反对

  别把游戏置于道德烤架

  互动偷菜功能属于简单机械的操作,没有启迪思维和开发智力的益处。可是,谁说游戏一定要具有启迪思维和开发智力的教育功能?游戏就是游戏,人们需要游戏可能是因为其具有教育的功能,也可能只是因为人们内心的需要——游戏永远都应该是生活的组成部分,人们的生活不可能处于一种永远接受教育的状态,也不可能处于一种永远亢奋的学习状态,这些都不是人生的常态;作为一种完整的生活,休闲和娱乐也是生活的必要内容,而且是可以让人生更丰富多彩的并不是丢人的内容,所以如果一个游戏能够满足人们的心理,能够带给人们的需求满足,这样的游戏就很难说是没有价值的。

  即使,那些不喜欢游戏的人可以说它没有意义,但是他们不能否认它有价值,因为价值通常是不同人的不同感受,有没有价值需要游戏的使用者作出全面的判断。

  游戏只是游戏,游戏可以让生活更丰富多彩,也可能让一些缺乏自制力者沉迷其中。这些功能和问题都是游戏必然具有的。重要的是,我们在面对游戏时,既要发现其可能产生的问题,对其进行改进和改良,但也不能把很多游戏无法承载的内容强加在游戏的身上,比如游戏要有教育功能,游戏要代表先进文化,游戏不能产生任何问题,这些要求都是对游戏不符实际的苛求,也是对个人生活的一种苛求——人们的生活应该充满意义,即使在游戏时也要主题鲜明。其实,生活有时就是一种平常的状态,何必非要加于意义。(李劭强)

  评判

  解药在游戏之外

  我们相信在一个致力于建设市场经济的国家,一款市场占有率很高的网络游戏,只要不触犯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一个权力部门会因为一些毫无可量化的客观指标,纯粹见仁见智的问题就给予叫停。

  当然,越来越多人痴迷乃至沉溺于“偷菜人生”,有此类游戏设置的欲罢不能“诱惑陷阱”的原因,但是还有很多“上瘾”因素是无法从游戏本身中得到答案的。也就是说,人们并不是因为这款游戏才无聊,而是游戏氛围迎合了人们某种情绪,加剧和放大了这部分无聊情绪。从这个角度讲,我们也能看出不管是去年年底传出的文化部下令的改偷菜为摘菜,还是如今盛传的或将取消偷菜的消息,都不可能治愈线上线下戏里戏外的“集体无聊化”和“社会性焦虑”。

  曾有心理咨询师表示,白领中流行“偷菜”,是因为热现代都市中,白领生活、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借助网络游戏,可以将现实中的压力、焦虑、愤怒等负面情绪通过“偷”安全地发泄。也有人从偷菜热中找到曾相识的一面,比如那句“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中暗含的久违的儿时温情与田园想象。

  当然,偷菜不光是在白领中风行,它几乎占领了使用网络的各个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素养的人普遍痴迷,若说是发泄压力,显然这里有着社会集体性焦虑。总之,游戏只是一个载体,顾名思义,“游戏”两个字字面意思就是它大受欢迎的最好注解,“偷菜”自然也是隶属其中。所以说,借此遣怀,一浇心中块垒的,可以是偷菜,也可以是钓鱼,可以是任何一种契合社会心绪的游戏或文化产品。假如某款游戏真的被很多人认为催长了集体无聊化倾向,那么解药肯定在游戏之外,而非一纸禁令所能解决的。(李晓亮)

  ■延伸

  该取消的何止是“偷菜”

  网络游戏易于成瘾,在国内外已经早有定论,并一直处在风口浪尖,舆论论战不止,可喜的是文化部发布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在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其中的努力我们有目共睹,但是相关的细化条例和法规却依然没有公布出来,对于管制游戏者尤其是青少年网络成瘾起到了多大的作用,我们依然需要拭目以待。

  正如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院长蔡敏所说,偷菜、抢车位等游戏,在一个时期或某个阶段可以满足人们普遍的某种心理需求,譬如成就感或好奇心等,其实是虚拟游戏所带来的一种压力释放,不必过分担忧,只要游戏者自己有节有制,“偷菜”误事并不成立。但假如容不下一个虚拟的“压力释放”的游戏,我想那些血腥暴力的网络游戏是否更应该消失呢?

 

政治挂帅的司法运动:1983年中共党中央决策“严打”始末

2010/10/13 

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严打”斗争是在中共中央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牵头,组织各级公、检、法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的一场全国性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

  彭真提出打击要“从重”、“从快”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十年内乱”的后遗症之一,就是滋生了一大批打砸抢分子、抢劫犯、杀人犯、盗窃犯和流氓团伙犯罪分子。这些犯罪分子活动猖獗,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一段时间内,我们还没有进行过一次全面的清理,相当多的一部分犯罪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条战线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在大好形势下,社会治安不好,成为公安司法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治安形势严峻,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甚为嚣张,社会影响极坏的恶性案件接连发生。1979年9月9日,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江浦路口,值勤的交警制止一青年抢夺一个农民出售的螃蟹时,因方法不当引起群众围观,一些人趁机兴风作浪。五个半小时之内,这些人攻击多名民警,阻拦小汽车,砸自行车,向公共汽车内投掷石块,任意阻拦、推翻农民的菜车,乱抛蔬菜,趁机抢夺过路群众的手表、皮包、皮夹,侮辱妇女。控江路自江浦路至凤城路路段,顿时陷入一片混乱。19时45分,某工业公司女干部吴某骑自行车行至控江路桥上时,被一部分流氓包围,将她连人带车推倒在地并拉到路边,实施抢劫后凌辱蹂躏近一个小时,致使吴某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杨浦区公安分局先后调集30名干警和80余名治安联防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此后,市公安局又调遣民警200名赶赴现场,劝导围观群众疏散,流氓也纷纷散走,至午夜时控江路地段治安秩序恢复正常。后经侦查,数十名流氓犯受到严肃处理。这起震动中央的恶性刑事案件,后来被法律界称之为“控江路事件”。此时,距《刑法》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获得通过仅有两个多月。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连续发生多起影响极坏的恶性案件。如1980年1月发生在广州市滨江东路袭击、杀害民警的“滨江路事件”;1980年10月的北京火车站爆炸案;1981年4月发生在北京北海公园的三名犯罪分子劫持三名女中学生后进行强奸、猥亵的“北海公园事件”;1983年5月卓长仁等人从沈阳劫持民航班机飞逃韩国案;1983年,被称为“二王”的王宗坊、王宗伟两名凶犯,连续在东北、华北、华南等地区作案,杀害数名公安干警和无辜群众,一时震动全国。这些案件社会反响强烈,严重妨害了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社会治安的恶化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1979年11月22日至26日,负责政法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彭真(1980年1月任新成立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在主持召开的全国城市治安会议上,首先提出对极少数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爆炸和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六类”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路。1980年1月23日,彭真在听取上海公检法负责同志汇报了上海的治安问题后说:“当前,对现行犯罪分子的处理,不能从轻,要从重;不能从慢,要从快。”这是彭真第一次提出打击刑事犯罪要“从重”、“从快”。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在1980年内,对现行的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犯有严重罪行应当判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这一决定,成为死刑复核权下放的开端。

  1981年5月,彭真亲自主持召开京、津、沪、穗、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公安干部反映:“现在警力严重不足,‘文化革命’砸烂公检法,把老同志转业了不少;‘文化革命’以后清理队伍,又处理走了一些人;补充队伍吧,警校还没有恢复。”彭真立即表态:“可以从军队要人。现在全军正在精简,有大量干部战士复员,可以挑几十万人充实公安队伍。”有人诉苦说:“《刑法》公布以后,有的坏人公开威胁街道干部:老子进去顶多关上几年,出狱以后再找你算账!”彭真说:“对于这样的恶劣分子,法院要从重从快判处。”有公安干部反映:“我们的干警不适应《刑事诉讼法》的工作程序。有个持刀抢劫案件,我们抓到歹徒,也找到了犯罪工具,可是检察院说证据不全,不能起诉。那歹徒抢了个皮包,拿出钱以后把皮包扔了。我们破案只能找到刀子,却找不到那个皮包,这样证据怎么也找不全。”彭真说:“我们的司法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找证据,当然十分重要,但是《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要求找到全部证据。我们可以这样规定:找到基本证据,认定基本事实,就可以起诉、定罪。”彭真提出的这“两个基本”,让大家感到欣慰。他说:“扭来扭去,左右摇摆,工作损失了,错误更多了。公安干警也要学点辩证法啊!治安情况好的时候从轻,治安情况差的时候当然要从重。可是,从重是指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之内的从重,不是超过规定,那就是加重了。”彭真在这次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实行“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坚决把社会治安整顿好,力争取得明显成效。由于这个方针是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各方征求意见,经过深思熟虑才提出来的,符合客观实际,因而在全国整顿社会治安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邓小平奠定“严打”思想基础

  1983年2月8日,中顾委主任邓小平到无锡视察工作,接见了在无锡休养的中顾委委员江渭清及省、市负责人。江渭清向邓小平汇报说:“现在经济发展,政治稳定,但社会治安情况很不好。城市里女工晚上不敢上班,好人怕坏人,这样下去不得了!这件事情,只有你老人家下决心才行。”当邓小平征求江渭清的意见时,江渭清说:“调查研究,半年准备,打几个战役,一个战役打几仗,该抓的抓,该杀的杀,还有的押送边疆改造。犯罪分子最怕杀头,还有怕吊销户口发配边疆。”

  那么,究竟是什么事件促使邓小平痛下决心,做出这一决策的呢?有人说,是缘于河北省唐山市的“菜刀队”;也有人说,是由一名外国女记者在北戴河的沙滩上被强奸引发的;还有人说,1983年的这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斗争的直接导火索,是这一年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今牙克石市)的“六一六”案件。

  1983年6月16日,在呼伦贝尔盟喜桂图旗,8名十几岁的社会闲散青年无事生非,酒后滋事,残忍杀死了27名无辜者,其中包括75岁的老人和2岁的幼儿,并有多名女青年被强奸、轮奸。这帮犯罪分子同时还犯有抢劫罪、爆炸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起极为罕见的特大凶杀案,在当地引起巨大的混乱,震惊全国,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一时间,当地及周边地区谣言四起,人心惶惶,以至于人们对到喜桂图旗办事都心有余悸,在火车站不敢出站台。虽然被害者的亲人和当地广大人民群众集体上书,要求把所有罪犯全部处以死刑,但经审判后只有两人被判处死刑(其他罪犯都不够判处死刑的法定年龄)。

  “六一六”案件震惊了中央领导。此后,邓小平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果断做出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的决策。

  1983年7月16日,新任公安部部长刘复之向党中央递交了《关于发挥专政职能改善公安装备的报告》。7月17日,刘复之到了北戴河。18日,他向王瑞林(时任邓小平秘书)询问小平同志看到报告没有,有什么指示。王瑞林告诉他:“小平同志正要找你,有意见同你谈哩。”7月19日上午,刘复之应约来到邓小平住处,彭真陪同接见。邓小平开门见山地说:“为什么打击刑事犯罪搞不起来?那一次政治局会议讨论打击经济犯罪问题,讲到从重从快从严时,有同志冒了一句,说还要搞准。我说,没有准不准的问题,经济犯罪就是经济犯罪;打砸抢的、抢劫的、杀人的,有什么准不准的问题?是下不了手!”邓小平批评了公安部呈上的报告:“这样四平八稳,解决不了问题嘛。毛病就在于你们后面讲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稳稳当当的,就不能解决问题。”邓小平要求必须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态度非常坚决。他系统地谈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步骤和措施。

  他说:“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一次、二次、三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内组织几次战役。比如说北京市,流氓犯罪集团到底有多少,有哪些人,是不难搞清楚的。像彭真同志讲的,找老民警当顾问,调查调查,情况就清楚了,就可以组织战役了。一次战役打击他一大批,就这么干下去。我们说过不搞运动,但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还必须发动群众。动员全市人民参加,这本身对人民是教育,同时能挽救很多人,挽救很多青年。发动群众,声势大,有的罪犯会闻风跑掉,那也不要紧,还有第二次战役可以追回来。”邓小平说:“最近有的城市抓了一批犯罪分子,形势有好转。当然,这还只是一时的现象。那些犯罪分子在看风向,看你下一步怎么办。如果还是软弱无力,处理不严,坏人的气势还会长上来。”邓小平果断地说:“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包括杀人犯、抢劫犯、流氓犯罪团伙分子、教唆犯、在劳改劳教中继续传授犯罪技术的惯犯以及人贩子、老鸨儿等,必须坚决逮捕、判刑,组织劳动改造,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要长期关起来。还要不断地打击,冒出一批抓一批。不然的话,犯罪的人无所畏惧,十年二十年也解决不了问题。1975年处理铁路问题时对帮派分子,我说现在不抓人,把他们调开。‘四人帮’说不行。我说凡是帮派头子,有一个调开一个,再出一个再调开,一天调一个,一年调三百六十五个。这个话传下去以后,铁路上的秩序马上就好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不采取这样的办法不行。”

  邓小平强调:“解决刑事犯罪问题,是长期的斗争,需要从各方面做工作。现在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搞得不疼不痒,不得人心。我们说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要讲人道主义,我们保护最大多数人的安全,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先从北京开始,然后上海、天津,以至其他城市。只要坚持这么干,情况一定能好转。”

  邓小平的这篇谈话,明确地解决了政法干部的忧虑,如会不会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会不会发生新的冤假错案?会不会变成搞运动了?邓小平高瞻远瞩,准确把握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内在关系,教育政法战线干部要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大局,而“严打”要作为维护大局的一个重要措施来看待。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只会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严打”斗争战果辉煌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提出从现在起,在三年内组织三个战役。1983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决定》等四项法律,对《刑法》做了补充修改,把故意伤害、流氓、强奸等罪行的法定最高刑上升至死刑,而且要求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全国政法机关根据以上决定,开展了“三年为期,三个战役”的“严打”运动,主要打击强奸、盗窃、流氓等犯罪团伙。“严打”形势正式形成。

  “严打”开展以后,取得了辉煌战果。特别是1983年8月至年底的第一战役第一仗,行动快,来势猛,给犯罪分子以重大打击。在此期间,摧毁了犯罪团伙7万多个,逮捕了一大批流氓犯罪分子,缴获枪支18000多支,子弹42万多发,群众检举线索150万件,群众扭送犯罪分子4.7万多人,投案自首的10万多人。经过这次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被震慑下去了,各种公共场所秩序好转了,妇女上夜班不要家人护送了,社会秩序安定,广大人民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电影演员迟志强就是在1983年的“严打”斗争中锒铛入狱的。1974年,16岁的迟志强参加拍摄了第一部电影《创业》,反响极好,接着因主演《小字辈》、《夕照街》等影片迅速走红。1979年,21岁的他与刘晓庆、唐国强、陈冲和潘虹等11位演员一起,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受到中央领导接见。1982年,迟志强到南京拍摄影片《月到中秋》。迟志强后来回忆说:“八九个男孩和女孩经常在一起玩,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跳贴面舞,看内部小电影”。当时,他们根本没在意这种超前的行为是否影响到邻居休息,更没有想到是否引起了邻居们的反感,迟志强还与一个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迟志强他们几个年轻人在南京时的行为,被邻居告发为“跳光屁股舞”,“集体搞不正当男女关系”。当1983年席卷全国的“严打”运动开始后,正在河北完县外景地拍摄《金不换》的迟志强,突然被南京市公安局拘捕。此事被媒体披露后,一时间全国哗然。法院审理结果是,迟志强一案所有涉案人员均按“流氓罪”论处;迟志强的行为已构成流氓罪,监禁四年。1988年,迟志强出狱后再次成为明星,不过这次是意外成了歌星:根据监狱生活的《铁窗泪》专辑卡带销量超过千万。1997年,迟志强出狱十二年后,中国修订后的《刑法》废除了流氓罪。

  1985年“严打”转入第三战役后,对于是否坚持“严打”战役又出现了一些不同看法。有的说打击面宽了,个别地方一度出现“复查风”,少数不知悔改的犯罪分子开始闹翻案,以至刚刚纠正过来的软弱涣散倾向又有重新抬头的征兆,引起广大干部群众的不满和不安。1985年的全国政法会议传达了邓小平的指示:“我们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是必要的,今后还要继续打击下去。”这样,使得第三战役能够顺利地进行到底。在“严打”斗争中,特别是在开展战役的几个关键时刻,假如没有邓小平的关心和支持,要把“严打”斗争开展起来和坚持下去是不能设想的。在1984年10月的中顾委第三次会议上,邓小平谦虚地说:“去年我只做了一件事:打击刑事犯罪分子。”邓小平亲自指导下的历时三年、持续三个战役的“严打”行动,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史上又增添了光辉的篇章。

  “严打”是邓小平亲自提出的,是继建国初期进行的镇反运动后,在党中央直接领导下的又一次大的行动,是公安战线坚决贯彻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一次重要体现,对我们今天仍具有深邃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以温州为例,在“严打”之后社会治安形势有了质的好转。1983年开展“严打”前,温州城乡的社会秩序比较混乱,流氓团伙经常在街头结伙斗殴,非法制造土枪、土炸弹,少数犯罪分子不仅自相残杀,还殃及无辜群众,并发生了当时全国十分罕见的“二一二”爆炸公安派出所案,“六一四”、“五一五”碎尸案等恶性刑事案件。此外,温州还出现了“蓝色别动队”、“地下党派”两个反革命集团,社会治安形势十分严峻,群众缺乏安全感,出现了“坏人不怕法,好人怕坏人”的不正常现象。温州市委及政法部门审时度势,深入贯彻“严打”政策,部署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广大政法干警不顾疲劳,连续作战,经过三年“三大战役”几个回合的较量,依法“从重从快”地打击处理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害群之马”,温州的社会治安局势明显改观,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加了,为温州改革开放奠定了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温州改革开放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了独特的经济格局。

  (文/何立波)他在联合国阐述中国人权2008年6月的一天,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的底楼咖啡室一隅,记者采访了曾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厅厅长、现任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的陈为典。

  “过去中国人权研究会召开国际会议,常安排在这里。退休以后,凡友朋自远方来,我大多也约他们到此一聚见个面,这里交通方便啊。”由于堵车,记者到时,陈老早已等候多时,远远就见他挥手向我们示意。说这番话时,记者仔细端详着对方,发现72岁的他虽然岁月留痕,但依然如十九年前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神采奕奕,带着闽南口音的嗓音依然洪亮,依然保持着淡定中不乏幽默,严肃中不乏细心和体恤的风格。

  从20世纪60年代初北大法律系毕业,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到进中国法学会任研究室主任、秘书长、副会长,再到高检法纪厅出任厅长,陈老可谓一辈子在跟法律法学打交道,是中国法治进步的一位地地道道的见证人。

  然而,说起这份资格底蕴,他却笑谈是改革开放圆了自己年轻时想从事政法实践工作的梦,进而又让他有机会频频走上联合国世界人权大会,向西方世界阐述中国人权状况和立场。

  我国的人权制度,从备受西方世界的攻击,到获国际社会越来越广泛的认同,陈为典说,这是我们不断争取国际话语权和平等对话机会的结果。

  成立中国人权研究会

  1990年,正值中国法学会换届,原司法部长周瑜接任王仲方的会长职务。其时,传出了副会长,“大管家”陈为典也将赴最高人民检察院履新的消息。原来慧眼独具的刘复之检察长,希望陈为典能借此机会到高检工作,虽为平级调动(1984年陈为典即为正局级),又要适应全新的工作,但陈为典还是欣然应允去高检担任法纪厅厅长一职。性情中人的他袒露:一来他感谢刘老的知遇之恩,二来这实现了他的终身愿望。

  “我中学就入党了,上北大读的是法律系(当时属绝密专业),毕业时我很想进公检法司加全国人大这五家的任何一家,但因为夫人是海外归侨,只能进法学所搞研究工作。所以,当我终于能到司法实际部门工作时,我还是保留着一腔热血。”

  1991年3月4日,是陈为典履新的第一天。从那天起,以前在法学会忙于统筹策划大大小小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的他,带领法纪厅的同行们又开始忙于赴基层调研和谋划,开展法纪检察工作新局面之良策。

  一天,国务院新闻办通知让陈为典去一下,时任国务院新闻办一局局长的李源潮热情地接待了他。原来,针对西方国家对我国人权状况的肆意诽谤和攻击,国务院新闻办当时想搞一个《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以助国际社会正确地了解中国的人权状况。由于是我国第一份人权白皮书,所以文字内容都要求既客观和全面,又严谨和慎重,因为其间有涉及人权的司法保障这块内容,上面决定让陈为典参与起草。

  1991年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向世界发表了题为《中国的人权状况》的白皮书。这份长约4.5万字的文件,阐述了中国关于人权问题的基本立场和基本政策,以大量的事实介绍了新中国建立后中国人权状况发生的根本变化。

  检察院法纪检察部门管辖的案件,属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所以,在当时作为中国法纪检察部门的一把手,作为有资深法律专业背景的学者,陈为典自然被视为向西方社会诠释我国司法制度如何保障公民人权的合适人选之一。

  1992年3月,我国派遣了由一名代表、六名副代表组成的代表团,出席了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48届会议。作为副代表,陈为典公开的身份是“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副理事长”。

  “我当时在法学会还挂着这个职务,那时官方身份不便用。”陈老回忆说,“那次会议的收获是,我们在日内瓦包括后来在外交部作正式总结时,都提了建议:一要成立一个非政府组织,因为国外很多这方面的会议都是由非政府组织参加的,这样更有利于接触交流,后来这个建议很快被采纳,正式成立了‘中国人权研究会’(陈为典被选为常务理事之一);二要搞个学术园地,后来也创办了中国《人权》杂志。”

  有人认为,“中国人权白皮书是在对抗西方的人权攻势”,而陈老在接受采访时则多次提到:“在国际人权领域,我国的原则立场是要对话,不要对抗”。

  交锋美国人权事务官员

  说到“对话”,陈老饶有兴致地跟记者讲起他亲历的几件事:“哈,那可是面对面的交锋哦!”他笑得像个孩子一样。

  1994年夏天,美国主管人权事务的助理国务卿沙托克来华访问,外交部将高检院也列为接待单位之一。在会谈时,沙托克突然在席间通过翻译,向在座高检官员提出中国宗教不自由,有些宗教徒甚至遭到了迫害的问题。“你们是怎样认为的?”显然沙托克是有备而来的,因为紧接着他就有名有姓地举了个当时发生的案子,说中国的司法机关把这名宗教徒抓起来判刑了。

  “虽然毫无防备,但他问这个问题,我觉得我们对话算是对通了。”

  接着对方的“友好”发问,陈为典礼貌地回敬道:“阁下,您不能简单地这么认为,某个宗教徒被判刑就是我国迫害宗教徒。贵国是奉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我国也早已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载入了宪法。所谓人人平等,就是说无论你是宗教徒,还是非宗教徒,无论是党派人士,或是公务员,作为公民,作为国民,在法律面前都必须是一律平等的。在中国,罪刑法定,您刚才说的宗教徒触犯了我国的刑法,就该按法律规定量刑判决。凡是触犯了刑律,不管你是不是宗教徒,是不是官员,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之上的豁免权。”

  说到此处,陈为典笑了笑:“阁下,你们都认为共产党独裁专制吧,我在此也不瞒身份,我自己正是个共产党员。但你们都很清楚,在中国,所有被判刑的人中,不仅有你说的宗教徒,共产党员也有的是啊,有的共产党员被抓,甚至被枪毙了,这是这些人罪有应得,总不能认为我们执政党在迫害自己人吧。”

  听了这番对话,沙托克眨着眼睛笑了。

  陈为典出色的应对,事后受到了高检院领导的赞赏,同时,也给大洋彼岸的沙托克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1995年元旦,沙托克从美国给陈为典寄来了贺卡,并填上了满满的祝福文字,在字里行间仍不忘那次短暂的相见:很荣幸上次中国之行能受到您的接待,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对话杰弗里·豪

  1995年初夏,英国的中英文化交流协会派员在会长杰弗里·豪的率领下来我国访问。杰弗里·豪曾任英国的副首相,是撒切尔夫人当政时的首相助手。

  在外交部的安排下,杰弗里·豪一行来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当时,由副检察长陈铭枢负责接待,陈为典陪同。在高检院的会议室里,主客双方气氛很友好。有一会儿,双方的对话停顿了下来。这时,杰弗里·豪谈了一个问题,他说:“在西方社会,一般经济犯罪是没有死刑的,为什么中国的经济犯罪如贪污、受贿至今还有死刑?我们无法理解。”

  此时,陈铭枢已把头转向陈为典,笑着说:“为典,还是你来回答这个问题吧!”

  毫无思想准备的陈为典在第一时刻理出了思绪,他觉得在这个场合,他的答复既是面对一个对中国充满友好又充满疑问的杰弗里·豪,更是面向某些对中国死刑制度抱有成见或心存困惑的西方人士。于是,在杰弗里·豪期盼的眼神中,他斟字酌句道:“根据我国国情,对于严重的经济犯罪、罪大恶极(当时刑法没有修改,有这个名词)的,适用死刑。因为有些案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我们坚持少杀,更不滥杀。”见杰弗里·豪听得仔细,陈为典有些激动,“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大厦,那些贪污腐败官员就是这一大厦的蛀虫。他们挖着墙角,就会使大厦倾塌,所以民愤极大。也许您不能理解,但得到人民的拥护。那些贪官被判死刑,人民会放鞭炮,会拍手称快的。”

  接待完,大家走出会议室,杰弗里·豪在下楼时拍着陈为典的肩膀说:“陈先生啊,有一点遗憾,就是您不懂英语,假如您懂英语的话,我将推荐您出任联合国高级职员。”

  “这是位可爱的老头,他对中国比较友好,2002年中国人权研究会访问团应邀赴英国访问时,他还热情地接待和宴请了我们。”显然,陈为典对杰弗里·豪有一份牵记。

  2002年12月,作为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团成员,陈为典赴英国、法国、摩洛哥和埃及进行友好访问。

  正如我国的人权白皮书所指出的,观察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不能割断该国的历史,不能脱离该国的国情;衡量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不能按一个模式或某个国家和区域的情况来套。

  然而,无论怎么说,改革开放的中国在与西方对弈的过程中,彼此学会了理解。

  关于死缓的精彩回答

  20世纪90年代以前,西方在人权方面指责最多的是苏联。苏联解体后,他们将矛头指向了中国,认为中国不民主,没有言论自由,没有宗教自由,司法不独立,迫害持不同政见者等。

  所以在中国正式加入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后,根据联合国规定,我国于1989年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首次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情况报告》,最终未被通过。

  然而,正如中国对世界有个熟悉的过程,世界对中国也有个逐渐认知的过程。而这样的过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后政治、经济、法治的进步、发展和不断完善,攻击中国人权状况的声音也逐渐有所减弱。

  从1992年之后,我们听到的联合国人权会议传出的有关中国的消息,变得越来越有利了:

  1993年3月10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49届会议通过动议,决定不将美国和西方一些国家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局势”决议草案付诸表决;

  1994年3月9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0届会议通过中国提出的动议,决定对一些西方国家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状况”决议草案不采取行动;

  1995年3月8日,由美国和欧盟提出的所谓“中国人权议案”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1届会议上遭到否决;

  1996年4月23日,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2届会议上,由欧盟提出,美国极力支持的反华提案在审议程序中遭到否决。

  “1995年5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再度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情况报告》。由于1989年提交的没被通过,所以这次大家都作了充分的准备,但一进会议现场,那种严肃的气氛还是我始料未及的。”回忆那段经历,仿佛历历在目,那次,中国派出了由驻日内瓦大使金永健带队的4人小组,陈为典负责司法部分,从5月3日至5月6日,整整四天时间,来自10个国家的10名委员,在中国大使陈述完报告后,一连提出了三十多个尖锐的问题,要我方代表当场作答。陈老风趣地跟记者说:“我再给你说个故事吧!”

  答辩的第二天,一名来自加拿大的委员伯恩斯提问:“中国为什么还实行死刑?这已不符合世界的潮流。”

  金永健大使(后任联合国副秘书长)当场提出,这个问题由陈为典来回答。伯恩斯提问时的态度是咄咄逼人的。陈为典觉得,要让对方对自己的答辩满意,最主要的是能够让他对中国的法律表示理解。

  陈为典说:“中国虽然保留死刑制度,但中国在执行死刑上是有创造性的,我们有个死刑缓刑制度,即在判死刑后可缓期两年执行,以观后效。这就是为了体现‘可杀可不杀的不杀,可以不立即杀的缓杀’精神,给对方两年机会。”

  话没说完,伯恩斯立刻反驳道:“陈先生啊,这不是很不人道嘛。在这个两年期间,他每天24小时神经都很紧张,对他不是极大的折磨吗?”

  “阁下,此言差矣!这正是人道主义的体现,这是用两年的时间由他自己来掌握自己的一线生机。中国刑法规定,如果在这两年期间,他没有重新故意犯罪并在他被判缓刑之前,没有隐瞒重大的犯罪事实,两年中他接受改造,表现好,就可以变更刑期,从死缓变更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还可以变更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您说的最大的折磨,他犯了死罪,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反思,作思想斗争,都是必要的。关键是他保留了生命,这难道不是对生命的关爱、最大的人道主义吗?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是中国的独创,对那些受到死缓刑罚的罪犯,是有效的人权司法保障。”

  陈老说,他无法猜测伯恩斯听了这番答辩后是怎么想的,但有一点可以欣慰,最后,这份《禁止酷刑公约》的履约报告终于被通过了。

  光阴荏苒,20世纪90年代初,张思卿检察长曾当着陈为典的面,对当时的政法委秘书长束怀德说,“为典是我们这里的人权专业户”。如今,也许是应了这句话,退休后的陈为典一直从事着我国的人权问题研究,在许多有影响的人权会议上,还经常能看到这位老法学家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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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国在美潜伏特工:叛逃的解放军高级将领都没好下场

2010/10/14  消息来源:米尔网
 
 
  谭海华(化名):美国国际事务研究中心,美国海军情报部CIAA首席亚洲研究员,于2001年被美国军方宣布为中国军事间谍,遭到美国军方逮捕。2003年被转移到美国设立在古巴的关塔那莫海军基地监狱。2006年初期,在中国主席出访美国之前,美国迫于国际社会压力,释放了28名在押政治犯。

  其中就包括他。后期,他定居在瑞士。此文章是他在今年发表的,谭海华(化名):作为一名中国人,我深感中国人带给我的痛苦。我曾经为中国工作过。得到了大批的美军的军事情报。很多对于中国的可能的战略打击,都是及时传送到国内的。

  但是,陷害我的是我至今难以想象的来自中国的同行以及以前的上司。徐某。它是原解放军高级军事特工组成员。2001年叛逃美国,随即将我以及其他3名隐身在CIAA中的中国特工全部,提交给美国军方。导致其中1名我军高级特工被美军方杀害。其余被捕。

  徐自以为十分得意,坐上了美国海军部军事情报局亚洲组站长。2002年。在一些海外华人帮助下,于深夜被处死于美国西海岸一家汽车旅馆内。这是他罪有应得。事发以后,美国军方对外严密封锁消息。逮捕了2名CNN记者。理由是:泄漏国家机密。

  1999年潜逃海外的解放军前任总装备技术司司长范某。于2000年,在美国纽约市第35号大道私人住宅处,被海外华人组织射杀。一同被杀的还有他的情妇。

  1999年叛逃美国的前军工生产司处长沈某,2001年在美国华盛顿州21大道私人别墅内,被2名化妆成清洁服务的女工麻醉后勒死。

  1996年叛逃美国的中国解放军总参机械部的一名大校,于2001年在俄亥俄州遭到不明身份者枪击。身上被打了9枪凌晨死亡。

  1985年叛逃美国的解放军某部的外事司美洲司处长,隐身美国16年以后,在费城一家赌场豪赌时候,被人在厕所内秘密处决。

  俞强声,从中国叛逃美国的情报官员俞强声是中国前第一机械部部长黄敬之子,现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的兄长,曾担任中国国家安全局北美情报司司长。

  1986年5月,身为中国国家安全局干部的俞强声叛逃美国。他的叛逃导致中国在美国潜伏40余年的间谍金无怠的被捕。他在两年后被中国国安人员在南美于海中溺毙。还有说是中国特工在他到南美旅游时在他的食物中下了放射性盐把他给毒死了。

  据我所知,在我还在CIAA里面工作时期,我得到关于中国法X功头目李秘密潜逃美国隐居在美国纽约消息。后期,多次有社团出力企图刺杀他,多是因他行动诡秘。而导致没有成功。

  而大家记住,这些事情不是我国政府出面直接行使的。而是通过一些在美国的华人社团,告知这些社团以后。这些华人社团处于对于汉奸的愤慨。而出资派遣杀手,对那些背叛党和国家的可耻叛徒不管他藏的多深也要处决他

  可以说,逃到海外的那些解放军败类,目前没有几个是好下场的。汉奸,卖国贼者都是要遭到人民的最终审判。我由于自身身份,已经不能回到我的祖国了。但是,我永远都是一名中国战士。
倍可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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