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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76岁菜农卖红薯为儿挣药费
遭执法者掌掴(图)
河南商报
张全会被男子殴打后说:我来郑州卖红薯,只为给大儿子挣点买药钱 商报记者 王春胜/摄
昨日,76岁的菜农张全会,被一个从执法车上下来的男子连连扇脸。事后,他到处寻找打人者,只因想对他说一声:“我赶着毛驴车走了8个小时,到郑州卖红薯,只为给家中瘫痪两年的大儿子挣点买药钱。”
76岁菜农
被执法者连扇耳光
昨日早上7时50分,来自中牟县郑庵镇贾庄村的张全会和老伴陈桂香,又一次赶着毛驴车来郑州卖菜。
当他们走到建业菜市场南门附近时,突然来了辆执法车。一个坐在副驾驶位置、年约40岁的男子,从车上下来,开始摔车上的红薯和胡萝卜。
商户赵先生说,老人驼着背,极力阻止男子摔菜,“男子转过身,冲着老人的脸就打,老人头上的帽子都被打掉了。”
目击商户王女士说,老人拉着男子的衣服不放,男子就往南跑。“一边跑,一边扭过身倒退着扇老人的脸。老人追着那名男子,追了150米远。”
市民张女士也看到了这一幕。她说,当时有市民喊“把执法车给砸了”,“打人者坐上执法车跑了,要不是车跑得快,我一个女的也要上前把执法车给掀翻。”
虽然执法车跑了,但围观市民记住了这辆厢货车的车牌号后三位是“612”。
走了8小时到郑州,只为给儿子挣买药钱
昨日上午9时许,76岁的陈桂香告诉记者,当时执法车上一名男子冲着张全会说:“又是你这个老头,咋又来了?”说着,男子就下车开始摔菜,一次摔两包,共摔了四次。“俺老头儿不让他摔,他就开始打俺老头。”
打人者是谁,张全会和陈桂香都不知道。但张全会说,老伴儿陈桂香和打人者早已“结仇”。
上次,张全会和老伴来时,在菜市场门口吃饭,驴车就停在路边。“今天打我的那个人,非让我们走。我老伴和他们吵了几句,就‘结仇’了。”
张全会的驴车一次能拉八九百斤红薯、胡萝卜和芋头,卖五六百元。11月8日中午12时,他们赶着毛驴车从老家出发,晚上8时多才到郑州,就在附近楼檐下睡。“我们俩都76岁了,自己种地自己收,还要拉到郑州卖。我们这么做,都是为了瘫痪两年的大儿子。”
张全会的大儿子两年前摔伤了。“都是俺老两口给他看病抓药。”
寻找打人者,
只想说说自己的难处
事后,张全会四处寻找打人者。他说,这么做不是为报仇。“我不想跟执法队员有啥过节,就想给他说说俺家里的情况,让他理解。谁家没个难处,我们来郑州只是想卖个好价钱,多挣点钱,让瘫痪的儿子少受点罪。俺家种有白萝卜,过些天还要来卖呢。”
在未来大道派出所,一副所长称,处理这事的李指导员下班了。
在未来路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李涛听后,立即责令工作人员询问城管科。但城管科的回复是,上午8时30分前,城管所所有人员和车辆都没上路,而城管科更没40多岁的人员。
中午12时30分,记者在沈北路与建业路西300米路北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A××612的执法车。记者问车上男子是哪个单位时,他们立即向西驶去。通过交警部门,记者查询到,该车属于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登记住所为金水区红旗路13号。
西安一家人凌晨被扔荒郊
三层楼房遭强拆变废墟(图)
西部网
在一个被强拆的化工材料商店,老板刘先生在残垣断壁里找到了账本。本报记者 黄利健 摄
西安一家凌晨被扔荒郊 房子被强拆变废墟
11月7日凌晨,在西安市东大街西一道巷8号院居住的陈女士一家遭遇“惊魂一幕”:一群人进入她处于拆迁区域的家,将家人塞到车上,然后抛到郊县等偏远的地方。等他们想方设法回到家的时候,家里的三层楼房已成一堆钢筋水泥废墟。
昨日,相关部门回应称,强拆陈家房屋是因为陈家人的要求无法可依,迟迟不能达成拆迁协议,影响东大街改造进程一年之久。
被塞面包车丢在郊县山村
7日上午9时许,在蓝田县公安局史家寨派出所门口,记者见到陈女士,她衣着单薄。
陈女士说,她和父亲、姐妹等8人居住在西安市东大街西一道巷8号院。7日凌晨4时30分,一群二十多岁的男子闯了进来.
“其中几个人把我塞到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内。”陈女士回忆说,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陈女士被扔下车。
到了早上6点,她从早起的村民口中得知她所处地点是蓝田县史家寨乡东山村。就在陈女士被面包车拉走时,她的家人也正遭遇着类似的经历。陈女士的姐姐被车拉到蓝田县的一个山沟里。
她的侄子、妹妹、弟弟、外甥、父亲、姐夫也都被用车拉离住处。当一家人辗转回到家中时,300多平方米的三层小楼房已变成一堆钢筋水泥废墟。“屋子里很多东西都没来得及拿出来。”7日下午,一家人守护在已成废墟的楼房边,气愤不已。
住户:裁决刚下来两天房被拆
7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陈女士一家的院落处于拆迁区域内,周边的房屋都已基本拆迁完毕,只有她家的房子拆除较晚。
据介绍,自2009年7月东大街动迁以来,陈女士一家一直和拆迁部门多次进行协商,但始终没有达成协议。
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对双方进行了两次调解,并于11月5日作出《拆迁安置裁决书》,并最终裁决拆迁方分别给予陈家当事人安置房在拆迁期间予以过渡,同时提到“在送达之日起15日之内,被拆迁的陈家人应当自行搬到过渡房内”。
“裁决书刚给我们两天,房子就被拆。”陈女士一家人表示,这让他们无法接受。
建设局:是为加快改造进度
昨日上午,碑林区建设局负责人表示,在《拆迁安置裁决书》下发后,陈家部分人仍不同意裁决结果,并提出多套住房要求。因陈家人不搬影响其他住户的回迁和整个改造工程,7日,碑林区法院、柏树林街道办等部门按照裁决书裁决,联合对陈家的房屋实施强制拆迁。
对裁决书刚发两天就强拆房子的做法,该负责人表示,这是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