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星斗:毛泽东及其教训
1、苏区大肃反(参考高华:《毛泽东在江西苏区“肃AB团”的历史考察》等):30年代正当满怀崇高理想的共产党人与敌人浴血奋战的时候,在湘赣中央苏区、闽西苏区、湘鄂西苏区、鄂豫皖苏区却发生了数次消灭自己人的大“肃反”(肃清反革命)运动,至少有数万人被屠杀。毛泽东当时是总前委领导,始终处于大肃反的组织者地位。毛认为赣西南苏维埃政府与地方军队中有大批AB(反布尔什维克)团分子,甚至超过1/4。 (博讯 boxun.com)
事发的起因是毛泽东反对李立三中央进攻武汉、长沙、吉安等大中城市的战略方针。这在中共红一方面军内部有不少争议,出现了“骂前委对抗中央”的言论以及不满前委领导的情绪,毛泽东认为这就是“AB团”的进攻。
打AB团的直接原因是,毛在江西苏区的权威刚刚建立,却遭到敢于直批毛泽东的李文林为首的赣西南地方红军和党组织对其权威的挑战。结果,最先被逮捕的就是江西行委书记李文林等120余人,以后逐渐株连达到4400到5200人之间,杀了几十个AB团团长,永新县接连把六届县委打成了AB团,只允许一个自首,其余全杀了。毛泽东在给上海党中央的信中说,一个月的工夫,在他的管辖下,整个“红军中破获AB团四千四百以上”。
老红军萧克回忆道:“军政治部告诉我们,你们那裏有AB团,并具体指出几个人……就凭这一句话,根本没有别的材料,就把他们抓起来了。提审他们时都不承认,一打,一审,就承认了,还供出十几个人的名字,又把那十几个人抓起,再打,再审,又供出几十个”。被捕的人被“双手吊起来用牛尾竹竿子毒打”,或者“用香火或洋油烧身”,“一批批一批批绑出去杀了”。
当红军中曾经反对毛的人肃清得差不多了,毛泽东便着手对付江西共产党人。1930年12月3日,毛泽东派李韶九去江西领导人所在地富田。当时毛给了李一张单子,单子上都是那些对毛有所不满的人。毛下令要“来一个大的破获,给以全部扑灭”。12月5日,李韶九带着一连人马日夜兼程,赶往富田,立即逮捕了段良弼、李白芳、谢汉昌(红二十军政治部主任)、金万邦(省苏军事部长)、周冕(省苏财政部长)、马铭(省苏秘书长)、刘万清(原四军政治部主任)等8人。从7日到11日,李韶九不分白天黑夜,四处捕人、审讯。10日夜,李韶九下令枪毙要犯17人;11日夜,又下令处决24人,其中有省行委员7名。12月9日,富田肃反人员兵分三路,掀起更大规模的捕人狂潮。由于李韶九等人的滥捕、滥杀,终于酿成了揭竿另立的富田事变。
省行委常委丛允中曾经说:“李韶九捕捉AB团是受毛泽东指使,是毛泽东希望将江西老干部一网打尽,造成清一色的毛党,好安安稳稳地当皇帝”。
项英、任弼时等人都认为打AB团、肃反扩大化的原因是帮派主义,毛泽东应负主要责任。当时中央派来的三人团之一的顾作霖,严词斥责毛泽东:“毛泽东从来不检讨自己,而一味武断地把反对你的同志当作反革命杀了!你是什么立场?”
毛泽东领导的总前委反AB团运动,导致了非常严重的政治后果。据萧克上将回忆,仅在其四军即打AB团占全军人数五分之一。黄克诚说:“如果不是毛泽东在组织路线上失掉了一部分人心,要想在中央苏区排斥毛泽东,当不会是一件容易的事。”
江西肃反后来又扩展到其他红区。贺龙回忆:“洪湖的区县干部在肃反中是杀完了。红三军中到最后有的连队前后杀了十多个连长。夏曦在洪湖一直杀了几个月,只在这次肃反中就杀了一万多人。”闽西苏维埃政府35名执委和候补执委中半数以上被杀害,仅1931年5月中旬就逮捕了“社会民主党分子”1670人,其中700余人被处决。红四军主力4个师12个团的干部中,仅倪志亮、王树声幸免,余皆被杀;仅30团被杀的干部就有500人之多。白雀园大屠杀,杀不过来自己的“同志”,就用机枪扫。
薄一波说,死在自己人手中的共产党员比死在国民党手中的共产党员多得多。
1935年,遵义会议决定张闻天接替博古在党内负总责,成立由周恩来、毛泽东、王稼祥组成的三人团(军事指挥小组),周恩来任团长,毛泽东协助周恩来指挥军事。但是毛泽东反客为主、反臣为君,篡党夺权长达十年,直到1945年才名正言顺地成为“中央政治局主席”。
2、朝鲜战争:在冷战的情况下,美国为了与苏联抗衡,避免毛泽东倒向苏联,一开始极力拉拢即将夺取政权的毛。内战之初,美国就停止了对蒋介石的一切援助,宋美龄赴美求援空手而归;国民党政权撤出南京,苏联大使馆跟着跑,唯独美国大使馆不动,美外交人员留在炮火连天的南京要“与中共接触”;蒋介石逃到台湾,美国政府发表声明,称国民党是“被中国人民所抛弃”,允许共产党军队进攻台湾;美台之间连续9个月断绝了所有的往来,毛泽东积极准备“解放台湾”的战争;美国发表声明,支持新中国加入联合国;英国开始了与中国的建交谈判,美国还提出以50亿美元的无偿援助,换取与毛建交(见《作家文摘》)。可是抱着极左思维、一心想倒向苏联的毛泽东却说:“不要急着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交。”“政治是不可以用金钱购买的。”就这样,毛泽东错过了一次营造有利的国际环境的机会。不但如此,此时的斯大林、毛泽东还怂恿金日成率先发动了“解放”朝鲜半岛的朝鲜战争。但随着美军的介入,北朝鲜败回三八线。斯大林于是又怂恿毛泽东与美军作战,想以此削弱苏联的东方强国——中国,并阻止中国统一的大业。斯大林假装许诺为毛的军队提供空中支援和武器装备。果然,毛泽东上当了、决定参与朝鲜战争。本来,中共政治局开会,由于大多数人反对出兵朝鲜,毛泽东一度作罢,可是,后来,毛与彭德怀一席话后,未经政治局讨论,擅自作出了出兵朝鲜的决定。而斯大林此时却表示不提供空中支援了。结果,中国人民志愿军以极其劣势的装备参战了,牺牲30多万人、后期供给被美军切断而饿死冻死30多万,总共死亡70多万人(见《远东朝鲜战争》),而美军才阵亡5万4千2百46人。不仅中国人民付出了惨重的生命代价,而且朝鲜战争至少造成了两大极其严重的长期后果:一是美国改变了其防守范围绕过台湾的战略,开始阻止两岸统一。朝鲜战争之后,美台更签订了共同防御条约。可以说毛泽东保了朝鲜,丢了台湾。照理说,稍微有战略头脑的人和有民主决策机制的政权都会先解决自己的内政(台湾)问题,然后去管别人的事(反对出兵朝鲜的林彪、聂荣臻等人就是如此的主张),可是毛泽东说:“别人有困难,我们不管,于心不忍啊!”毛的好斗和轻率性格完全蒙蔽了他的战略头脑。二是朝鲜战争后,西方国家开始对中国进行全面的封锁,致使中国30年闭关锁国,关起门来搞“超英赶美”的大跃进、窝里斗的文化大革命。
朝鲜战争中,美军抓获中国战俘2万余人,其中14000人去了台湾,6673人在经历绝食等“斗争”后终于返回大陆。一开始,毛泽东鲜花迎接,后来,全部战俘打成了“投敌叛徒”,被开除出党,大部分被折磨致死。
3、文字狱:封建社会文字狱密布,朱元璋杀了数万读书人,雍正、乾隆制造了无数的文字狱,死者延颈相望。可是,与毛泽东的文字狱相比,古代统治者也是小巫见大巫,自叹弗如。
第一文字狱胡风案:胡风因写《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被毛泽东说成是“反革命意见书”,共牵连2100多人,许多人被整死,如上海市委宣传部长彭柏山被活活打死。胡风被抓10年后才被判刑14年,刑满后又不释放,他上书要求释放,结果被判无期徒刑。
第二文字狱《刘志丹》小说案:刘志丹的弟媳李建彤写成歌颂刘志丹的小说,结果被毛泽东说成“利用小说反党,这是一大发明。”副总理习仲勋被打成“彭(彭德怀)、高(高岗)、习反党联盟”,12000人受到迫害,许多人丧命。连习仲勋吃过8次饭的饭馆经理也被诬为“习仲勋的交通员”而被捕,株连烤鸭店、湖南饭店等50几户,逮捕10多人,打死6人。国家经委副主任贾拓夫被害死,一机部副部长白坚被斗致死,湖南劳动局副局长刘宗焕被专政队沉河,活活淹死,工人出版社社长高丽生被打死,连为李建彤带过路的陕北贫农王悦贤、刘景华也被打死。
除了“文网”,毛泽东同时还给中国人民布下了户籍制度、票证制度、劳动教养制度、劳改制度、人民公社制度、政府垄断资源制度(公有制)、计划经济、管控型社会的天罗地网。
4、反右运动:毛泽东以其自夸的“引蛇出洞”的“阳谋”,号召老百姓给党“提意见”,人们不知是计,畅所欲言,结果一共揪出55万右派分子(加上没有戴右派帽子的右派,为180万人)。按毛泽东的话说:右派分子其实就是反革命!可怜,一个阴谋造成了多少个家破人亡!自此,毛泽东的斗争矛头从“阶级敌人”转向了人民内部。
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后,又有300多万人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5、大跃进与大饥荒:毛泽东于1958年南宁会议上批判“反冒进”,认为“冒进是马克思主义的,反冒进是非马克思主义的”,并指责对浮夸风持怀疑批评的人举的是“白旗”,是“观潮派”、“秋后算帐派”,毛提出要“插红旗,拔白旗”。于是,大江南北竞相吹牛,“放卫星”。更要命的是,1958年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又提出全民大炼钢铁,满腔热情的农民把锄头、铁锹、秤砣、锅等都扔进土炉里“炼钢”,炼钢炉满山遍野,炉火通宵不息。当年本来粮食丰收在望,可9000万人上山炼钢,农民让粮食烂在了地里,无人收割。彭德怀急了,以诗疾呼:“青壮炼钢去,锄禾童与姑;来年日子怎么过,我与人民鼓与呼。”果不其然,大跃进、大炼钢造成了大饥荒。据当时国家统计部门的统计,中国人口减少了2000万。若加上每年本应增加新生人口一二千万,所以,实际的饿死人口在4000万左右(最新的专家研究报告:死亡4120万。杨继绳确认从1958年到1962年期间,中国饿死3600万人。因饥饿使得出生率降低,少出生人数为4000万人。饿死人数加上因饥饿而少出生的人数,共计7600万人)。也就是说,三年饥荒的死亡人数是抗日战争中中国人牺牲、被屠杀、饿死的人口总数的2倍,相当于向中国农村投了四百五十颗广岛原子弹。连历史上从未饿死人的天府之国四川也饿死了八百万人(杨继绳书中确认超过一千万人)。这是毛泽东对人民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参见杨继绳《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记实》等)
至今一些人不仅不思悔过,反而信口雌黄,把三年饥荒说成是“自然灾害”(对这么大的中国来说,局部的自然灾害没有哪一年断过,但事实是,学者们考证的结论也是,那三年中根本没有大的全局性的自然灾害。其实,毛泽东一辈子最擅长弄虚作假。根据《炎黄春秋》、《百年潮》杂志的报道,《沁园春·雪》是胡乔木原创,毛改动四个字“原驰腊象”,就据为己有),甚至乌有之乡的极左学者声称饿死人是捏造的,这是对几千万死去的同胞的极大侮辱,是对中国人民的高度蔑视。
据杨继绳《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河南省发生人吃人的惨剧时,信阳一百万人死于饥饿时,河南省至少有二十五亿斤粮食库存。而临近的湖北省至少有十三亿斤粮食库存,仅动用这两省的库存,根本不会饿死人。明知道大面积饿死人, 毛泽东还大幅增加当年的全国征粮库存额度。
另据报道,大跃进中,河南省委浮夸的粮食产量为实际数字的几倍。省委硬说农民有粮不交。为追逼粮食,仅信阳地区就逮捕和拘留12000多人,其中703人被打死在拘留所或狱中。后来,信阳地区饿死100多万人,其中息县饿死10万人,村庄减少639个。可省委书记吴芝圃因批判彭德怀有功,易地做官,被毛泽东调任中南局书记处书记。而彭德怀、张闻天、黄克诚、周小舟等人因如实讲出大跃进中的问题而被打成反党集团。
1959年,中国竟然出口粮食400多万吨,足够2000万人吃一年。可是,毛泽东为了争当世界革命的领袖,也顾不上国人饿死了。毛泽东甚至说:“人总是要死的,孔夫子不死的话还在怀仁堂与我们一起开会呢”。随之大笑。
王稼祥建议在国内困难的情况下减少外援,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结果被毛严厉批判,指责为“修正主义”。
中国在60、70年代共援助阿尔巴尼亚100亿元,该国仅200万人,相当于每家获得中国援助2万多元,而当时中国国内几乎没有万元户,除毛泽东总共违规违法获稿费570万元外(当时全国仅他一人有权获稿费,见后)。
另外,邓小平曾经告诉李光耀,中国援助越南200亿美元。援助红色高棉10亿美元。朝鲜战争中国支付了63亿元费用和560吨物质。另据在日本出版的对朝文件披露:中国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向北朝鲜总共提供了超过8000亿人民币的援助,相当于现在的一二十万亿元。
大饥荒后,召开了一个“七千人大会”。因刘少奇要立碑纪念饥荒中死去的人民,还说“喊万岁是封建意识”(毛泽东在1950年的国庆口号中亲笔加上了“毛主席万岁”),在党的“八大”时根据彭德怀的提议、刘少奇第一个表态支持,取消了“毛泽东思想”的提法,毛泽东对刘怀恨在心。江青后来称:直到文化大革命,才出了七千人大会的恶气。
7、“四清”运动:造成死亡77560人,挨整532万多人。
8、文化大革命:刘少奇、彭德怀、陶铸、贺龙等被迫害致死。1967年8月28日,毛泽东下令开枪,打死“反革命”游行群众101人。大兴县杀“四类分子”325人,22户被杀绝。湖南道县农村纷纷组成“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大队干部随意处决人,红色大屠杀致死上万人丧命。屠杀的手段有:刀砍、铳打、铁烙、活埋、沉河、尖刀刺、钝刀剐、锄头挖、绳子勒、石头砸、数十人捆在一起用炸药炸、几十人丢进红薯窖用火活活熏死,还采用砍头、挖眼、割耳、削鼻、剖腹、割乳、切指、断肢等种种手段,惨不忍睹。文革中,冀东案迫害8万4千人,死亡2955人;云南省委书记赵健民案致死14000人;内蒙古人民党案致死11622人。广西武斗死亡10万多人,广西武宣县、隆安县、大兴县、上林县、武鸣县、蒲北县、灵山县、贵县都发生了大规模的煮吃“反革命分子”心、肝、肉的吃人事件。叶剑英曾说,文革造成了2000万人死亡(汉学家麦诺教授估计,非正常死亡773万人),上亿人受迫害。
原八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被定为“叛徒”、“特务”、“里通外国”等罪名的占总数的71%。
然而,一切的罪恶都被推到了林彪、四人帮的头上。他们成了替罪羊。“五人帮”的罪魁祸首可以逍遥法外,不被批判,仍然是极左派爱戴的“伟人”。
可是江青说了实话:“我只是毛主席的一条狗!”
我们应当重新认识毛泽东。
彭德怀曾斥责毛“后宫佳丽,粉黛三千”,在中南海成立文工团是在“选妃子”。毛泽东对女性见异思迁,道德堕落无人出其右——在夫人杨开慧身陷囹圄时,他与贺子珍合欢;在贺子珍赴苏联养病期间,他与江青同居;在与江青结婚时,他与许多女性“暗渡陈仓”。
毛每次外出,坐专列,警察、军队数千人保护他,一切人、一切车辆皆服从其特权——让路。毛每次外出要花费上百万元。毛去苏联访问,也用专机把木板床运去(毛的朴素只是他的农民习惯而已。当要花很多钱维持他的“朴素”时,他毫不犹豫地折腾)。即使三年饥荒时期,全国到处都在为毛建豪华别墅。除各省市首府外,一些中等城市如包头、鞍山等也竞相效尤,其数量之多,古今中外少有。外交部当时的总务司长等人从各地观摩回来后说,有些地方装修标准竟在北京钓鱼台宾馆之上。
有些别墅是毛泽东亲自交办的。除庐山“美庐”旁的一处外,1959年6月毛回韶山时,向省委提出在滴水洞“造点房子”,说以后可以来此办公、休息。这座别墅,连修公路、美化环境在内,1962年才竣工,耗资1亿2仟万元(那时30元可以够一家人糊口)。有人计算,如果毛泽东用建别墅的钱去买粮赈灾,可供湖南饿死的248万饥民吃一年。
还是在全国到处都饿死人的时候,毛命令把人民大会堂北京厅改成“一一八会议室”,里面的装璜、家具、陈设、吊灯远胜于克里姆林宫。而且,中南海的春藕斋也被重新粉饰装修,成为毛的专用舞厅。在饿殍遍野时,毛居然把舞会由每周一次改为两次,可谓莺歌燕舞。
《毛泽东遗物事典》(红旗出版社1996年11月版)记载:三年饥荒期间毛泽东的菜谱(被宣传为饥荒时期“不吃肉”):1961 年4 月26 日,几位工作人员会同厨师为毛泽东精心制作了西菜菜谱,包括七大西菜系列,即鱼虾类、鸡类、鸭类、猪肉、羊肉类、牛肉类、汤类。其中有:蒸鱼卜丁、铁扒桂鱼、煎(炸)桂鱼、软炸桂鱼、烤鱼青、莫斯科红烤鱼、吉士百烤鱼、烤青菜鱼、菠兰煮鱼、铁扒大虾、烤虾圭、虾面盒、炸大虾、咖喱大虾、罐焖大虾、软炸大虾、生菜大虾等等。60 年代初,工作人员为毛制作的鸡类西菜有:黄油鸡卷(鸡排)、软煎鸡徘、鸡肉饼、鸡肉元、大王鸡肉饼、鸡肉丝、罐焖鸡、红焖鸡、葱头焖鸡、青菜焖鸡、纸包鸡、鸡丁敏士、椰子鸡、奶油鸡等等。60 年代初毛泽东吃过的猪肉类西菜有:烤猪排、烤猪腿、炸猪里几、炸猪排、馏猪排、法国猪排、意式奶猪等等,毛泽东吃过的西菜牛羊肉有:羊肉串、烤羊腿、烤马骏、白烩羊肉、煎羊排、煎羊肝、牛扒、煎牛肉、咖喱牛肉、伏太牛肉、酸牛肉,烩牛尾等等。
《党史文苑》载:据汪东兴回忆,1967年10月,毛亲自查了自己的稿费存单,达570多万(相当于现在的三个亿左右),毛是当时中国的首富。而毛的文章却大多为胡乔木、田家英、康生等人所代写(“毛选”中的文章90%以上是秘书们所写),《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都不是毛的作品,只是冠以毛的名字发表或成为毛的讲话稿,稿费全部归毛。1964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批转文化部党组《关于改革稿酬制度的请示报告》——废除了印数稿费的制度,只采用字数稿酬,后来全国报刊、出版以及任何创作又取消了稿费制度,全国唯有毛泽东一个人享受特权在拿稿费,而且是按印数稿费拿。毛的著作大多不是人民自己掏腰包购买,而是国家、单位花钱购买,发给人民,结果每个家庭都不止拥有一套两套。著作不断地再版,声称“手不沾钱”的毛泽东不断地违规拿钱。
毛的钱是怎样花的呢?据王彬彬的《为批评正名》叙述:毛的稿费收入首先是用于贴补生活之用。毛泽东每月工资404.8元,江青330 元,他们的收入是当时中国普通工人收入的十倍。但远不够他们开销,于是每年从稿费中拿出一万元(相当于现在的二三十万)用于个人生活,结果毛还被宣传为“艰苦朴素,粗茶淡饭”。从1965年至1976年2月,毛泽东先后9次提取了38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给了江青;从1967年至1976年5月,毛泽东先后5次提取15万元给了张玉凤,又给了护士吴某2.5万元,给了汪东兴4万元,但没有见过毛拿自己的稿费去做公益事业或者救贫济困——即使是对曾经养育过、乃至成就过他的伟业的“福地”井冈山、遵义、延安、西柏坡等长期以来相当贫穷的地区,“伟大领袖”也没有掏过腰包。
毛泽东不但没有感激过贫穷的乡亲,而且多次公然为日本帝国主义侵华叫好。比如日本首相田中访华,田中为日本侵华口头道歉,毛却说:“我们还要感谢日本呢。没有日本的侵略,也就没有我们的胜利”。
毛泽东晚年曾经多次提出自己身后班子的名单:党主席——江青;总理——华国锋;人大委员长——毛远新或王洪文。可见,随着毛泽东的去世,毛家天下的班子已经形成。
毛泽东创造了中国五大纪录:近代史上国土版图最小的记录(为倒向苏联,毛正式割让了外蒙);非正常死亡最高的记录(共死亡6000万人以上);GDP占世界份额最小的记录(文革结束时中国GDP占世界1.8%,而清末民初占世界6%);国民生活水平排名世界倒数的记录;控制人民精神、思想和私人生活最严密的记录。
看看毛泽东最亲密的战友林彪是怎样反思毛泽东的:林彪在日记中写道:“主先臣后”,“主倡臣和”,“终生不犯错误之法……跟着转、喊”,“勿讲真理而重迎合”,“主席就是最大的群众,他一个人顶亿万人,所以和他的关系搞好了,就等于对群众搞好了,这是最大的选票”,“坚决的左倾高姿态”,“决议不好也同意——头等大事,不然是书呆子”。叶群记录的林彪讲话还有:“三不主义:不负责,不建言,不得罪”,“三要:要响应,要表扬,要报好消息。”林彪正是按照这些原则投毛之所好的。
所谓林彪整人,只是对毛泽东想整的人说了几句狠话而已,如对罗瑞卿、贺龙。罗瑞卿因为窃听器的事而被毛欲置之死地,贺龙因为长期不愿奉承毛而被毛怀疑——贺龙家里从来不挂毛泽东的像;全国学毛选时,贺龙却说“应当好好学习刘主席著作”;毛泽东接见运动员,贺龙站在门口,10分钟就走了;有一次,运动会上高奏《东方红》,贺龙起身就走;毛泽东摆家宴过生日,贺龙称身体不好没去,可是却在家里打扑克;批判刘、邓,贺龙不发言,毛泽东逼他发言,贺龙却说:“我上不了纲哟”。因此,毛泽东怀疑贺龙是另外一个彭德怀,必欲除之,让人揭发他“二月兵变”、想当主席。
林公开大批彭德怀,私下里却说彭的“万言书是对的,就是急了点。”林彪在文化大革命中把毛吹成“中国几千年,世界几百年才出一个的天才”,但私下里却说“刘少奇在理论上比毛主席讲得透”,“刘少奇、邓小平是好同志,拿掉刘没有道理。”林彪个性清高,聂荣臻说:元帅中,只有林彪、彭德怀两个敢顶撞毛主席。林彪反对出兵朝鲜,拒绝率兵入朝;反对大跃进,说毛泽东“凭空想胡来”。1966年八届十一中全会后,毛泽东让林彪当接班人,林彪推辞不受,还写了一份报告继续推辞。毛在这个报告上作了批示,坚持让林彪作接班人,林彪竟把毛的“钦批”报告撕碎扔进了痰盂。
毛泽东强迫林彪做接班人,但林彪或许是因为身体不好,他是寡欲的,他多次声明不当国家主席;林彪主持中央军委工作,但却把日常工作委托给了叶剑英。从1967年到1970年,林彪仅一次在住地召见过军委办事组的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丘会作,约20分钟,谈的仅仅是防止苏联对北京的突然袭击;黄永胜当军委办事组组长和总参谋长前后,林彪只见过他两次,林彪从未单独接见过吴法宪,对李作鹏也仅在人民大会堂接见过一次,丘会作在文革期间从来没有面见林彪的机会。林彪甚至在文革数年也没有对军委办事组下达过象样的命令。可就是这样一些零散的人,被毛泽东捏造为“林彪反革命集团”。
原来,林彪与“四人帮”等毛泽东的走狗水火不容。林彪集团的人都是受到毛泽东、四人帮的残酷打击而投靠林彪的。黄永胜直到1980年出庭受审时还大骂江青“大流氓!大坏蛋!”吴法宪、李作鹏、丘会作等人皆是受尽批斗凌辱,后来被林彪暗中保护了起来。林彪他们称江青为“白花蛇”,张春桥为“眼镜蛇”,姚文元为“响尾蛇”。 林彪多次当众大骂江青,还说要“毙了她”;一次,陈伯达想辞掉中央文革小组组长的职务,可林彪劝他:“你不占住这个位子,她(江青)就会上去,祸害的人会更多”;只是因为江是毛的夫人,林彪又要让叶群与江青套关系。1971年,林在苏州大哭一场,提出要“清君侧”,搞掉张春桥等几个奸佞,搞掉“三蛇”,架空毛,实施“新政”,“新政第一条就是:中止文革,搞民富国强。”
据林彪秘书张云生的回忆录:林彪与毛泽东最大的矛盾是在起草中共九大报告中。毛让林彪主持起草该报告,林彪、陈伯达起草了题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报告,提出国内的主要矛盾不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先进的社会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的矛盾”,所以应当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应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搞“民富国强。”陈伯达也说:“还是应当搞好生产,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尽搞运动,运动就像伯恩斯坦说的运动是一切,目的是没有的。”毛泽东看了报告初稿以后大怒,决定另起炉灶,让张春桥、姚文元重新起草政治报告。张、姚起草的报告由林彪在大会上宣读,当时林彪面色铁青,肺都要气炸了。念完报告回到家里,叶群说:“我真担心,你都念错了。”林彪说:“多念错一点才好呢!”
据最近开禁的《林彪工作札记》:林对毛“文革”中的阴谋了如指掌,如林彪札记中记载:
一九六五年九月三十日:风吹得很劲。毛提出,让叶群多关心政治大事,创条件参加实际一线面上工作。问了叶群行政级别,说:“十四级,太低、太低!”毛的办公室主任是七级、八级。毛说:“不能再干等着,国庆节后准备对各大区第一书记放炮,提出:中央出修正主义造反,中央不正确的就可以不执行,不要迷信中央,不要怕兵变,不要怕乱,不要怕造反。大乱才能大治,是我革命斗争实践中的思想理论结晶”。毛要从舆论上、组织上发动进攻,要整人,要搞垮人了。
一九六六年五月二十六日:老毛施阳谋外出,由刘(少奇)主持中央会议,经刘除“彭、罗、陆、杨”作第一步,再通过毛的政治斗争纲领文件,铲除刘、周、邓,这是毛的阴谋。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七日:毛已决意要除刘、邓。刘邓提议,六一年八月召开党的九大。毛说:要请长假调理。六四年五月,政治局提出:八大至今已八年,要召开九大。毛说:要返故乡休息。毛指:六一年是要复辟搞修正主义,六四年是排斥毛夺权。
一九六七年一月九日:一月革命,上海夺权斗争,是“B52”(毛泽东)授权眼镜蛇(张春桥)、婆娘(江青)搞的。全国各处,从上至下、天南地北展开夺权斗争。谁夺谁的权?婆娘代“B52”到处放炮,到处打、砸、抢、抓、斗,到处埋下仇恨种子。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日:局势继续乱,二十五个省区告急瘫痪。动用武装部门、保卫部门武器参与武斗。双方都坚持忠于同一个神,同一个魂,同一个旨。
九大之后,毛决心除掉林(毛最终逼死林彪,出于三大原因:林彪的以经济建设为重心的思想与毛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严重冲突,为了自己身后不被否定,毛必须在打倒刘少奇之后乘胜追击,打倒林彪,甚至后来试图打倒周恩来;当初为了打倒刘少奇,毛泽东秘令林彪坐镇中央军委,为他掌握军队,结果军委办事组都是林彪的人;毛认为批判张春桥的“二月逆流”是林彪推动的,当时以林彪为代表的“枪杆子”与以张春桥为代表的“笔杆子”水火不容),林多次求见毛而不得,林彪甚至为此大哭了一场。一次,江青让林彪到钓鱼台,林以为毛要接见,匆匆赶去,结果只是跟江青照了相,没有见到毛泽东,林彪气愤填膺。毛始终不给林彪任何解释的机会。庐山会议上,本来是康生首先提出要设国家主席,林彪从未提出,而且多次表态:如果设立国家主席,由毛主席担任,我林彪绝对不当。但毛泽东要借机打倒林彪,他跑到南方大肆进行非组织活动,到处声称:有人想分裂中央,想当国家主席。
毛泽东逼迫林彪出逃,林彪不想认罪,认罪了必然是刘少奇、彭德怀的下场。林彪说:“反正活不了多久了,死也死在这里。一是坐牢,二是从容就义”。(以上均见林彪秘书的回忆录)中央本可以阻止林彪从北戴河出走,当时全国的飞机都禁止升空,唯独允许林彪的飞机起飞,毛泽东还十分潇洒地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
文革中,一份批判文革的信——《中国共产党非常中央委员会致全党的公开信》传到林彪处,林听讲后一言不发,但随后又把信要了去,说“再看看”,可见,这封信引起了林彪的共鸣。林彪曾说:“文化大革命,要变成‘武化’大革命喽!”林彪儿子林立果等人在《571工程纪要》中写道:“十多年来,国民经济停滞不前”,“敢怒不敢言,甚至不敢怒不敢言”,“统治集团内部上层很腐败,昏庸无能”,“他们的革命对象实际上是中国人民,而首当其冲的是军队和他们持不同意见的人”,“他们的社会主义实质是社会法西斯主义”,“他们把中国的国家机器变成一种互相残杀、互相倾轧的绞肉机”,“把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变成封建专制独裁式的家长制生活。” (以上参见〈毛家湾记实〉,中央党史出版社)
毛泽东折腾中国几十年,把陈独秀创立的具有民主、自由、平等理念的先进的中国共产党一度引向了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的歧途,直到改革开放,中国才逐渐地回到了文明的正轨,其教训是深刻的、悲惨的,也是多方面的。
教训之一:天堂与地狱——天堂与地狱是可以辨证转换的,人民急于进入天堂,必然堕入地狱;当人们兴高采烈奔赴乌托邦后,才发现这里是炼狱;上帝欲使人灭亡,必先叫他疯狂。
教训之二:目标与手段——中国文化往往把目标与手段分离,只要目标是崇高的,手段可以是卑鄙的,“只要目的正确,可以不择手段”,所以,中国人容忍暴力,崇尚阴谋主义;毛泽东为了建立理想社会,可以名正言顺地进行专政与镇压。现在我们认识到:目标的合理性与手段的合法性必须统一。
教训之三:人治与法治——中国文化是人治文化,毛泽东继承了人治的传统,声称自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他砸烂公检法,批评资产阶级法权,推崇法家的重刑主义,只把法律作为统治者镇压人民的手段;宪法不能保护国家主席,更不能保护普通民众;毛泽东摈弃法治,等于让中国与现代文明分道扬镳、背道而驰。
教训之四:革命与改良——清末新政进行了广泛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改革,1978年之后中国的改革开放基本上也是成功的,但是100多年来,中国的大部分时间盛行激进主义与暴力革命,和平年代也要进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结果欲速而不达,酿成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重大人祸。事实说明,激进与革命只是社会的临时态,渐进与改良或改革才是社会的常态。
教训之五:主权与人权——古代中国没有国家主权观念,近代以来则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泛滥成灾,似乎只要祭起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大旗,卑鄙的可以瞬间转变为崇高的,非法的可以转变为合法的,反动的可以转变为进步的。毛泽东也正是高擎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大旗,进行闭关锁国、暴力专政、肆意侵犯人权的。现在我们明白:只有保护人权,才会有真正的人民主权;只有尊重人格,才会有国格。
教训之六:人民与敌人——为了实行独裁,消灭异己,进行阶级斗争,毛泽东制造出大规模的敌人;他不需要经过选举或者任何法定的程序,就能声称代表国民,是“人民公仆”,然后消灭另一部分国民。人民,人民,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教训之七:国有与私有——毛泽东以建立国有、消灭私有为己任;名义上“国有”是全体人民所有,实际上是官员控制国民的工具,是专制政治的基础,是“通往奴役之路”;只有资源、财富归民间所有,才能够建立起民主社会;国有必然造成官本位和特权,造成严重的权力掠夺与剥削。
教训之八: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对数以百万计的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进行管制是建立在信息对称(官员能够全面了解企业、消费者、经济各部门的所有信息)、官员的智能无限的基础上的,由于这一基础不可能存在,所以计划经济必然是低效率的,而且,计划经济成为毛泽东控制整个社会、控制每个国民的经济基础;而真正的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民有的基础上的,它与民主政治是一体两面,相辅相成的。
教训之九: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毛泽东把社会主义弄成了封建主义、专制主义,把资本主义看作万恶之源,但是实际上只有宪政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自由社会主义才是符合人类文明的发展潮流的,宪政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自由社会主义可以与资本主义有效互补。
教训之十: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一味地宣称集体主义,强制集体化,反而会导致损公肥私、怠工懒政的道德堕落,整个社会走向极端个人主义;崇尚个人主义,保护个人权利,反而会形成“自由人的联合”,走向新的集体主义,如北欧国家。
教训之十一:道德之国与无德之国——不以法治国,而片面地以德治国、以领袖的思想治国,最终会成为无德之国,道德终究只是阴谋与暴力的遮羞布;如果假设统治者、官员是人性本善、是明君、好官、君子,不需要对之进行权力制约、制度监督,那么君子终将变成小人,君子国终将成为小人国。相反,先假设统治者、官员人性本恶、可能做坏事,必须对之制约、监督,那么小人才能变成君子。
教训之十二:宗教神与人间神——西方人崇拜上帝,认为人都是犯有原罪的、存在缺点的,不能崇拜任何个人;而中国文化中没有上帝的位置,往往在世俗中寻找救世主与人间神,毛泽东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大搞个人崇拜。汉民族也是基本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天不怕地不怕,不相信神的监督、上帝的惩罚,因此做事不择手段。中国人缺少除了世俗利益之外的纯粹信仰。
如今,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没有对毛体制进行有效的改革造成的,毛泽东以其计划经济体制、资源垄断体制、话语垄断体制、文字狱体制、户籍制度、人民公社制度、通过剥夺农民进行工业化的制度、票证制度、等级供给与保障制度、劳改制度、劳教制度、领袖崇拜及黑箱治国方式等把人民都变成了他的奴隶,而今中国的特权、腐败、两极分化、弱势群体、道德沦丧无一不是其产物,只不过,计划经济时期这些问题被压制或者通过毛的运动被整肃,而市场经济时期问题被放大了而已。市场经济时期不可能再以运动的方式整肃腐败,而只能通过法治、制度来解决,这也是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的巨大的社会进步。
我们主张公平、正义、共富的“好的改革”,主张宪政社会主义的中派,支持既反极右、也反极左的立场;我们反对维护特权、进行掠夺、贫富分化的“坏的改革”,同时我们反对复辟倒退的极左思潮。
2009-1-7
(博讯记者:蔡楚) 中国四面楚歌: 为啥全世界都向中国说"NO"?
看到一篇“美国四面楚歌”的帖子,我也来写一篇吧。
纵观国际形势,中国之四面楚歌显而易见。
首先说西方。
西方基本没有与中国关系友好的任何一个国家,不论是英法德意四强,还是其他的一些小国家。他们虽然与中国有所合作,但也无非是因为中国给与了他们经济上的好处,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尽量与中国在敏感问题上避免争论而已。
再说北方俄罗斯,他真的是中国的友好盟友?首先你得承认,世界上吞噬中国领土最多的国家,是俄罗斯。
东方日韩,这个不必说了吧?即使朝鲜,与中国关系也不是很友善吧?互相利用而已。而且中国每年资助给朝鲜的钱,我等屁民是不得而知的。
南方印越台、马来、菲律宾、澳大利亚……有中国的好朋友吗?
还有美国……
说美国四面楚歌的时候,也该想想中国哪面没有楚歌。
有些话题,有些内容,我们在这里是不方便说的,事实上,关注国际形势的人,大多都知道中国在国际中到底是什么分量,到底在扮演什么角色。 [博讯来稿] 如何毁灭一座城市? ——熊培云论物权
没有个人物权的地方,就没有公正。——洛克
2007年2月27日,温家宝发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指出“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社会主义制度与民主政治不是相背离的”,“(中国)要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显而易见,在“一切文明成果”中,除了自由、民主等价值外,分立的产权制度同样是转型期中国亟需吸收和借鉴的文明成果。尽管《物权法》曾经因为导致 “建国以来第三次意识形态大讨论”而“暂时搁置”,但是谁也不能否认,从2004年“私产入宪”到《民法典》的即将出台,中国正在寻找新的坐标与起点,重新定义和丰富自己的文明。
拆迁,中国文明的隐痛
近年来,面对四处风起云涌的“拆迁运动”,有中国人自嘲“china”就是“拆哪”。如此“原音重现”虽有夸张、戏谑之嫌,但它无可怀疑地触及了埋藏于中国人内心的某种隐痛。
千百年来,中国人常以“祖宗文明”雄视天下,时而扬言“祖宗之法不可变”。然而,当我们仔细检点自己的历史时,发现真正支配中国历史走向的却是“拆迁律”——这既包括改朝换代、换汤不换药的“政治拆迁”,也包括一代人对另一代人的创造物的拆迁。前者表现为“一朝天子一朝臣”,新的王朝建立往往伴随着对旧王朝的全盘否定,而后者更常见于日常生活中的拆房毁屋。二者相同之处都是以“改天换地”的名义,“先拆迁、后安置”。
心理学家认为扳机会带动手指,人的破坏力会被引诱。中国人也时常将前辈摧折建筑的纵火豪情归咎于木质结构,仿佛是说荡妇理应被强奸。中国人不注重本土文化保护是显而易见的。走在巴黎或欧洲其他一些地方的中世纪小城里,无处不在的文明遗迹及建筑群落会让你有穿越千年时光的惊喜与从容,然而,在更为古老的中国,映入我们眼帘的却只是几个孤零零的牌坊或高塔,就像一个单位毁灭了,只留下了一个雕着花纹的传达室。
今天的钢筋水泥同样没有阻挡中国建筑“短命”的颓运。2007年1月6日,随着几声闷响,有着西子湖畔第一高楼之称的浙江大学湖滨校区3号楼被爆破拆除。据了解,该大楼为国内第一高度“框筒楼”,按照设计使用寿命,该楼至少可以使用100年。然而,到被爆破拆除时,仅仅使用了13年。
“短命建筑”告诉我们什么是“拆迁文明”。几年前,沈阳五里河体育场同样瘫倒在一片瓦砾之中。几包炸药的功夫,这个曾经见证过中国足球成长的体育场变成了“美丽的传说”——有人开玩笑说,这一天中国足球遭遇了“9•11”。
诚然,今日中国政治安定、社会平稳发展,少有“恐怖分子”,但这并不妨碍这个和平年代里处处充满硝烟。电视新闻与报纸头版最抢眼的莫过于某某城市又搞了“XX第一爆”。“第一爆”的美名与噱头让不少媒体与官员面露喜色。很难理解,在这些创造物灰飞烟灭之际,拍板点火者竟然没有丝毫的疼惜与仁慈。“拆迁文化”为我们展示的时代悖论是:人们一边为中国的“和平崛起”击掌欢呼,一边为“和平坍陷”幽灵不散扼腕叹息。“拆迁”日复一日地腐蚀着文明的根基,以至于所有创造都朝不保夕——就像是在平地上铺砖,不会增加一个文明的任何高度,也正如抢劫不会给社会增加任何财富。
中国人不知珍视本国历史与创造么?这并不真相的全部。否则,我们就不能解释在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暴利水涨船高的拆迁纠纷中,为什么有民众死相搏仍不能保全自己的房屋。事实上,正是这种“有心无力”使人们将“拆迁文化”与“和平塌陷”的症结投向了分立的产权制度,使文明忧思转向权利建设。
如何毁灭一座城市?
如何毁灭一座城市?两种广为人知的方法:一是轰炸,二是消灭这个城市的产权。当这座城市名义上属于任何人又实际不属于任何人时,必然会在一片混乱中上演“公地悲剧”,芳草凄凄的牧场在人们的粗暴、短见的放牧中失去生机,寸草不生。
承认个体的物权,归根到底就是承认个体自治的权利,并在此基础上拓展秩序,缔结坚实的社会之网,藉此抵达更高的富庶与文明。照休谟的理解:“分立的财产得到承认,标志着文明的开始。”
显然,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时,财产分立不过是种奢望,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成为一种主流的价值,命都保不住,遑论财产?在国家吞并社会、“普天之下,莫非国土”的时代,这种保护同样因为缺乏道德与法律上的合法性无从谈起。
人们常说“条条大路通罗马”。罗马无疑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源头。德国法学家耶林曾经这样概括罗马对人类历史的影响:“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这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持久的征服。”李约瑟分析罗马帝国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个人物权的丧失,被王权与神权霸占,抑制了个人的创造,终于欧洲经济千年等(停滞)一回。归根结蒂,个体对物权的占有程度,决定了罗马的中兴与败落。
和雅典的民主一样,罗马的物权观念对人类文明的进程影响深远,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前夜,同样迎来“罗马法复兴运动”。遗憾的是,几十年来,谈到世界历史上承前启后的革命时,人们多谈“自由”、“民主”,至于大革命对个人财产权的肯定却被有意无意地淡化与忽略:1689年脱胎于“光荣革命”的《权利法案》与紧随其后的《王位继承法》确立了英国“议会至上”的原则,同时强化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1776年美国独立革命带来的《独立宣言》将公民的财产权与自由权、生命权视为同等重要;同样,标榜“自由、平等、博爱”的法国大革命将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任何人的这种权利都不得剥夺”写进了《人权宣言》。如果说自由、民主等价值代表着人类精神的某种高度,那么对个体物权的肯定则让这种高度扎根于大地之上,不至于沦落为凌空蹈虚的理想,无根无基的观念浮萍。
以物权发育社会
在西方,民法被概括为“社会生活的圣经”,是“公民、法人的权利宣言”。市场经济,就是靠这本 “圣经”来调整。20世纪90年代来,各地强行征地、拆迁导致纠纷不断,甚至自焚抗议事件也偶有发生,这一切无不表明,部分无序与野蛮的拆迁已经严重威胁中国社会的稳定与发展。2005年11月,西安市唐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王永举在办完小区新老物业公司的交接工作后,在小区内被一群男子用刀砍成重伤,左手3个手指被砍断。这已是他组织业主开始维权后的第二次遭遇袭击。 对此现象,有政协委员感慨:“本来应该安居乐业的小区,竟然变成了‘战场’。”
谈到《物权法》与《民法典》的制定,有法学家感慨:现在世界上有110多个国家有民法典,然而作为世界第七大经济体的中国至今没有民法典,现行《民法通则》亦不过是156个条文,而在两百多年前,法国的《拿破仑法典》就有1000多页。新中国建国五十余年,至今没有《民法典》,足见国家立法工作的严重滞后性及其深刻的悖论——法治国家无法可依。
人不能活在理想的真空之中,物权是人权重要的组成,也是人权的重要保障。没有个体物权,就不会有持久的创造,也不会有真正的人权。显而易见,今日中国不断收获希望正是因为中国社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放,承认了个体的人生所得,而中国历史上的积贫积弱同样在于个体权益没有得到充分尊重,以致于每个人的创造性及创造物消失于时代的风雨飘摇之中。
人类的公序良俗是在个人充分自治的基础不断扩展而成。文明的演进同样是财富与创造不断累积、完成历史增量的过程。这种累积,简而言之是“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为了获得这种胜利,人们必须步步为营,保护自己已经取得的创造,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获取人生的收益。试想,一位农民在老家盖了间房屋后到城里又赚了间房,倘使村长以“公共利益”为由拆去了农民乡下的房子,我们就不能说这位农民是“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因为他的后院起了“州官之火”。
个体如此,社会亦如此。只有财产权受到严格保护,一个文明才会拥有真正的前途。否则,一切创造都会在顾此失彼中灰飞烟灭。如果我们承认个体的创造是一个社会赖以进步的源泉,就必须承认保护个体物权就是保护文明宫殿的基石。
人们常说,没有经济自由的政治自由没有意义。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无疑是个体自治的关键。和思想国有化一样,财产国有化使个体自治如同镜花水月。显而易见的是,中国重新发现社会、发展经济、重构文明,同样伴随着人们对物权观念的重新认识。
物权是一种分权
约翰•洛克说,没有个人物权的地方没有公正,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管理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亨利•梅因认为谁都无权既攻击分立的财产制又自称看重文明。在西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早已深入人心。与此相反,中国虽然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等“人间指南”,但是,自古以来,卧拥后宫、坐拥天下的天子并没有赋予平民保卫自己财产、对抗国王的权利。人们不会忘记,甚至到了几十年前,中国仍有“抄家”流行。
在此历史背景下,《物权法》的规制对于中国人来说,不仅仅是权利保障法、财产保障法,它更是一部转变社会观念、重塑文化心理、再造政治文明的法律。
不绝于耳的拆迁纠纷以由《物权法》立法引起的激烈讨论,相信许多人对西方“平民对抗国王权威”的“维权经典”已不再陌生。
第一个经典是“波茨坦磨坊”故事。1866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为在波茨坦建造行宫,强行拆掉了一座并不属于他的旧磨坊,被磨坊主告上法庭。最后,法院一致裁定威廉一世因擅用王权侵犯原告人由宪法规定的财产权利,责成在原址立即重建一座同样大小的磨坊,并支付赔偿。第二个经典则是十八世纪中叶英国老首相威廉•皮特的一段著名演讲:“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房子甚至会在风雨中飘摇,但是英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不敢踏进这间门槛已经破损了的破房子。”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里同样有句台词——“即使被关在果壳之中,我仍自以为是无限宇宙之王。”换一个角度,我们或许可以获得另一种理解:物权制度就是要形成一个坚硬的果壳,使里面的种子可以延续自己的生命力与创造力,能够与来自外界的侵害进行有希望的对抗。事实上,受法律保护的分立的物权正是像坚硬的果壳一般为每位公民建起坚硬的房屋,使每个人都可以各居其中,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不容侵犯的权利共和国。
潘恩在《常识》里说:“社会在任何状态下都是一种福祉,而政府,即使当它处于最佳状态时,也不过是一件不得已的祸害。”密尔也指出:“所谓自由,是指对于统治者的暴虐的防御。”显然,物权持久地独立于政权之外,既是对政权的一种防御,也是一种分权。
更重要的是,如果产权能够得到真正的保护,对于掌权者来说,失去权力也不是一件令人绝望的事情。或者说,产权不只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可以通过支配自己的财富实现参与社会的“权力替代品”。明白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华盛顿在独立战争结束后拒绝做皇帝而是回到了自家庄园的葡萄架下安享晚年。时至今日,中国的富豪面对未来却仍时时心有不安,究其原因,不外乎当下中国的物权保护还没有进入理想状态。
全民吃“君饷”
笔者多次撰文,指出中国从封闭走向开放,当务之急是需要“孔先生”,让社会重新发育,拓展联结,其功劳绝不逊色于收获鲜花无数的“德先生”与“赛先生”。“孔先生”的意义在于让社会更自由与开放。一个好的社会应该在自由与开放中寻求平等,而不是在约束和奴役之中寻求平等。
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多孔性的、人与物皆可以自由流动的社会。与此相反,封闭社会则要以“一孔治天下”。关于这一点,早在两千多年以前,管仲曾经这样劝诫其服务的君王:“利出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半屈;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先王知其然,故塞民之羡(多余的钱财),隘(限制)其利途,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戴上如日月,亲君若父母。”
人们常说“管窥天下”,管仲提倡“利出一孔”也算是“管治天下”了。利出一孔,其他孔都被填塞,民众就像埋在地底的煤矿工人,只能仰君王鼻息以逃生。利出一孔,意味着臣民只能吃君王的“君饷”,上帝国的战车,为帝国效力,“长恨此生非我有”了。一旦得了点好处,便会以其“人质爱上绑匪”的虐恋,再次“皇恩浩荡”一般。而信了“一孔教”的帝王之所谓“以天下为己任”亦不过是“以天下为己用”。
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曾经转引托洛斯基的如是说:“在一个政府是唯一的雇主的国家里,反抗就等于慢慢地饿死。‘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旧的原则,已由‘不服从者不得食’这个新的原则所代替。”显然,利出一孔便是“通往奴役之孔”。
没有经济自由,就不会有政治自由,西方的民主无疑起源于商业文明。因为人是会交换的动物,商业让人们合群生活,自我组织,可以不断地“以选择救济选择”。市场经济之所以使社会走向自治更走向善,是因为商品必须是一种善,而有远见的生产者在“善的推销”中看到自己的前途。与此同时,因交换而缔结的横向之网形成了对纵向的权力之网的挑战。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自古以来中国的专制主义者不仅采取了严苛的户籍制和什伍保甲连坐制,还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让农民成为“帝国稻草人”,在其耕种的田地上站岗、流放。
物权乃宪政之基
谈到宪政制度的起源,里查德•派普斯在《财产与自由》里论证了土地私有制是英国宪政、代议制的基础。由于土地私有权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国王必须求财产所有人交税。由于私人财产所有者财政上独立于王权,反而是国王在税收上有求于百姓。早期英国王室卖王室土地得到相当财政收入,后来主要靠税收。为了解决税收的困难国王开始召集国会。英国国王是非专制君主,因此让国会自订税率,并达成宪制承诺,“不经国会同意,不能加税”。
国会在英国历史上是独立于王权的另一个政治中心。当然,国王不会喜欢它,但在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约束下,又不得在国会这个民意代表机关的帮助下收税。尽管有的国王只是在要加税时才想起开国会,但是这种制度设计逐渐使人们渐渐养成了一种自觉,即“没有代表则无税”。国王慢慢接受了这种公共财政与国王税收之间的关系。
17、18世纪英国的平均税率比法国高得多,但老百姓老老实实交税,而且民富国强(比法国人均收入高三分之一),自然是私有财产加代议制的功劳。法国虽有《拿破仑法典》,但对私产的侵犯比英国有过之而无不及。土地地表下的矿藏在法国不属于土地所有者,而英国的土地私有权却非常彻底,地上地下都归地主所有。代议制让国民自己决定税率,税率高些也无妨,因为这些高税收多被用于公共事务,如修桥、铺路、司法、城市公共设施,而不是被暗箱操作。关于税收意义在宪政国家与专制国家的区别,历史学家黄仁宇在其著述中曾经表达了相同的观点。
为什么英国崛起的同时法国衰落了?关键就在于英国宪政限制了王权,从而确保产权明晰,不受最高统治者干扰;而法国的绝对王权使腐败丛生,落后利益集团维护旧的秩序,产权不受尊重,压制新兴的工商阶层。用经济学家杨小凯的话是,“如果不保护土地产权的制度是对的,当年就应该是法国比英国更富强,而不是法国在落后的刺激下爆发大革命,不得不改专制制度。”
相较重建对法律的信仰而言,重建对权利的信仰或许更切合转型时期的中国,因为一切法律的规制都是为权利而设。只有秉持坚实的权利观念,才能支撑起制度与法律的良心。如果我们承认宪政必须就产权支撑,就不难发现,在“去权力”背景下中国社会化与资本化的过程,并不只是重新发现社会的过程,它更是一条通向宪政的必由之路。
未解之题
“普天之下,莫非国土”。近年来,除了调而难控、居高不下的房价之外,人们同样将讨论焦点集中在土地所有权上面。
然而,具体到现实中的土地,身处转型期的中国人同样需要面对一个“不动产悖论”。以私人住宅为例,1990年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住宅土地最高使用年限做了70年的规定,即今天说的“70年大限”。从法理上讲,不动产的特点是它与土地不能分离或者不可移动,一旦与土地分离或者移动将改变其性质或者大大降低其价值。与此同时,使用他人的土地建筑住宅的权利属于地上权,是限制物权而非完整物权。
古语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不动产悖论”是:如果我们把土地比作皮,把 房屋比作毛,如果土地不属于民众,就必须承认房屋在这里并非完整意义上的“不动产”。当大地沉睡之时,房屋与土地相安无事,然而,假如土地做噩梦踢被子,那些这些不安定的抖动对于房屋主人来说都可能是一场“产权地震”,而这些名义上的“不动产”就像趴在床单上的虱子,随时会被抖落下来。正因为此,有人指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不超过70年的规定,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于购房者头顶,且不利于提高住房建筑质量。
不可否认,有关物权观念的再认识与公开讨论,在一定程度上见证了今日中国的开放程度。从没有民法到1986年通过《民法通则》及其后《合同法》等单行法的出台,再到近些年来《物权法》和《民法典》的引起的争议与关注,不难发现,“为生活立法”、为可持续的、有保障的幸福立法已经成为“中国共识”,这既反映了改革开放后人们重建秩序与文明的渴望,同样反映了这个时代有着怎样的价值取向与精神高度。
斯蒂芬•茨威格曾在《人类群星闪耀时》里写道:“一个人生命中最大的幸运,莫过于在他的人生中途,即在他年富力强的时候发现了自己的使命。”应该说,这句话同样适合身处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对于走出“王”、“国”体制的社会人来说,对个体物权的肯定,就是对个体价值与个体创造的肯定。种种挫折与努力,更意味着今日中国人正在重新寻找文明的坐标,期待有朝一日,连接时、空与人的三维,见证文明钉头粼粼,大地繁花四起,人人因创造而得报偿。
《南风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