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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李刚案主角李启明将被以交通肇事罪审判
参与记者 章奇胜
2010年1月23日晚23时,保定市法院的一名法官给参与记者来电告知:“我是保定市的中院的刑事厅法官,我也是《参与》的读者,今天我们市法院通知,我爸是力刚案 26号九点就要在保定望都县开庭啦 !为了保密,市中院领导电话通知,让各区法院抽调警力,支持望都法院。 中院领导孙盘柱转达市委书记宋太平的指示:我爸是李刚事件,刚刚被浙江乐清的钱云会事件盖住,李刚之子李启明开庭,任何人不得向新闻界透露消息,否者,拿党纪国法试问 。
当参与记者问这位有良心的法官:“你认为以何种罪名审判李启明更为准确呢?”那位法官说:“如果以交通肇事罪审判,李启明应在3年至7年之间量刑,他有逃逸行为,且被校方挡住后,又那么嚣张喊叫------我爸是李刚。如果警方、检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那对事后的教育作用会更大。可是,中央有大官说话,中国的法律就得靠边,没办法呀,况且,大陆的新闻已不敢就李刚门事件发声了,希望你们海外媒体多多关注。否则,中国百姓就更难活了!”
就李刚门事件《参与》记者向河北省政府省长办公室打电话,记者问:“李刚门事件,省长表态要严查李刚父子,案件已过三个月余,省长查的结果如何,能否给世人一个消息?”省长办的秘书说,那案子已和解了,不再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