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丫鬟》- 尘缘, 如花
来源: switchover 于 2011-05-28 wenxuecity
大清政权的覆灭: 一句谣言扣动辛亥革命扳机?
疯传于武汉的“捕杀剪辫者”的谣言,这条谣言说得轻点,引起了社会混乱,说得重点,直接扣动了辛亥革命那支枪的扳机,摧垮了200多年的大清政权,威力真是太大了。
致命的谣言
谣言无处不有,大小不一,作用不等,但在末世、乱世谣言会特别多,作用特别大。这反证,谣言特别多而作用特别大的时代,或许正是末世、乱世的征兆。所谓一叶知秋,从谣言这个小小的切口,我们可以洞见一个时代、社会的世态人心,基本面貌和发展趋势。以谣言观晚清,大致如此,那是一个谣言纷飞的时代,也正是末世、乱世之将至,随便掰着指头就能数出几起因谣言而引发的大事。
1.采生配药:1870年夏,一条“采生配药”的传言在天津广为流传,说是外国传教士跑到中国来是以传教为名,以建育婴堂做慈善为幌子,实是绑架杀死中国孩童作为药材之用。谣言说得有鼻子有眼睛,搞得人心惶惶。天津知县找来法国驻华领事质问,双方争执中发生冲突,法国领事拔枪打死知县的仆人,激愤的民众则将法国领事及其随从打死,事态进一步扩大,10名修女、2名牧师被害,法国领事馆、望海楼天主堂、仁慈堂以及当地英美传教士开办的4座基督教堂被焚毁,3个俄国商人在冲突中丧生。直隶总督曾国藩奉旨调查,所谓“采生配药”纯属无稽之谈,在列强压力之下,中国不得不道歉、赔款、处死带头闹事的人,避免一触即发的战火。这就是近代史有名的因谣言引起的“天津教案”。
2.挖眼炼银:1891年,一则谣言传遍长江流域——西方传教士来中国名为传教,实际上专门挖中国人的眼睛来炼取白银,以赚取“眼球经济”。这则同样无从考证其发源,荒诞不经的谣言,不仅目不识丁的底层民众相信并口口相传,越说越像,越像越神,连一些饱读诗书的“文化人”也相信确有其事。谣言像一个伟大的指挥家,指挥着长江流域的民众采取近乎一致的反抗行动,扬州、芜湖、无锡、九江、宜昌等多个地方的民众纷纷对当地国外教堂进行了一番打砸抢烧,传教士因此毙命,教堂财物因此遭哄抢。时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对此“群众运动”莫可奈何,归结为愚民们不辨是非,盲目轻信所致。
3.西政西法:义和团闹事,八国联军侵华,慈禧出走西安,再次丧权辱国。或是迫于内外压力,或是自觉唯新政可自强,慈禧太后决定自上而下搞新政。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有一个谣言不胫而走,说是大清政府搞新政并不是为了自强,而是得了列强的旨意,要实行彻底洋化中国的西政西法。被洋化的中国还是老祖宗交到我们手里的中国吗?所以,必须反对这种洋化中国的西政西法。在一些地方,民众反新政很激烈,“指学堂为洋教,指电线为洋人所设,指统税为洋税”;政府要搞人口调查,就传言政府要以此来“抽丁当兵”和“按人勒税”,一些地方的民众在激愤之下,掀起一股打学堂、砍电线杆、毁税局的风潮。
类似的谣言还有很多,比如1909~1910年间,江苏等地流传着官府调查户口时查人的生辰八字,是要把人的灵魂抽出来卖给洋人等。在此,特别拿辛亥革命前夕,疯传于武汉的“捕杀剪辫者”的谣言,这条谣言说得轻点,引起了社会混乱,说得重点,直接扣动了辛亥革命那支枪的扳机,摧垮了200多年的大清政权,威力真是太大了。
在武昌起义之前,湖北的两个革命组织文学社和共进会已经在湖北新军中发展起数千会员,为起义作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就在这时,四川保路运动蓬勃发展,清廷为扑灭四川暴乱,派大臣端方率部分湖北新军入川镇压,致使清军在湖北防御力量减弱,革命党人决定趁机在武昌发动起义。
1911年9月14日,文学社和共进会在同盟会的推动下,建立了统一的起义领导机关。9月24日,两个革命团体召开联席会议,决定于10月6日发动起义。但革命党人的活动被湖北当局察觉,处处提防,再加上同盟会的重要领导人黄兴、宋教仁等未能赶到武汉,起义延期。
10月9日,孙武等人在汉口俄租界配制炸弹时不慎引起爆炸,俄国巡捕闻声赶来,搜去革命党人名册、起义文告等,起义秘密泄露。湖广总督瑞瀓下令搜捕革命机关,关闭城门,取消士兵请假制度,一时间局势显得十分严峻。
10月9日下午,革命党决定于10月9日晚12时发动起义,以南湖炮队鸣炮为号,城内外革命党人一齐举事。但武昌城内戒备森严,各标营革命党人无法取得联络,起义计划落空。打响首义第一枪的程正瀛
此时,谋划起义的领导人伤的伤,逃的逃,走的走,隐的隐,起义力量基本上成了群龙无首,镇压革命的阴云正一步步压过来。没有人来发号施令,革命党人人自危,却又不知何去何从。
相信湖北当局一定以如临大敌的阵势来应对局面,一定会严加防范,何况还赢得了充分的时间,应该说是有能力有机会将起义消灭在萌芽状态,迅速恢复社会秩序,湖广总督瑞瀓就是一个猪脑袋,也不会胆敢掉以轻心。
然而,对湖北当局和起义者双方都十分重要的一个东西,即革命党人名册、起义文告等东西被官方收走了,里面清楚地记录革命党人的姓名,其中部分又是湖北新军中的官兵。据统计,两个革命团体在新军中发展的会员加起来有5000人左右,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而上了名单的革命党人有200多人。这个花名册落到湖北当局的手里,且不说两个革命团体的主要领导人已被湖北当局掌握,新军中某些革命党人也被当局掌握。这等于新军中的革命党人的底细曝了光,企图搞驼鸟政策,是不可能了。即便没有上名册的亲革命派军人也不敢说自己的身份是隐蔽,即便身份暂时没有暴露,也会将自己视同已经暴露,因为名册已被搜去,同志已被捕,顺藤摸瓜地查到自己是很容易的。
再有一点不能不提的是,彭楚藩、刘复基与杨洪胜三人被逮捕,当局对三人进行了严刑逼供,然后在当夜就将三人处决了。这实际上给了新军中的革命党以双重的危机感。一方面,花名册已被当局搜去,在册的革命党人已被当局掌握,一方面,谁也不知道三烈士有没有在严刑拷打中供出除花名册之外更多的革命党人。革命党人与湖北当局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当局在暗处,而革命党人暴露在明处,恐慌以及对当局的种种猜测自不能免。
此外,炸弹走火而引发抓捕也就罢了,紧接着10月9日晚还准备发动起义,虽然没有成功,但这不是罪上加罪吗?被抓到了岂还有生还之理?所以,在危险之时,人往往宁愿信其有,不愿信其无,多信一点仿佛多买一份“保险”,这样,哪怕是谣言,也很容易被轻信。
就是在这样的情境下,一条“清政府正在捉拿革命党人”的谣言,在新军中流传开来,经过层层的添油加醋,谣言越来越像是真的一样,连市面上都在流传着。没有人知道真假,但没有人愿意相信这是假的。因为,从道理、法律上讲,谋反是十恶不赦的死罪,何况有同志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
此前,革命党人虽然起义计划落空,但起义的种种罪状是推脱不掉的,比如起义用的宣言、告示、旗帜、印信和革命党人名册,这些都已被巡捕搜去,他们焉有不递交给湖北当局的?这些罪状在官方手里,一旦被抓捕就只有死路一条,而且,总督瑞瀓已经下令关闭四城,不准请假,搜捕革命机关,这正说明当局在采取有力措施。新军中参加革命组织或是对革命党有同情倾向的人都害怕被抓起来,死亡的威胁和恐惧笼罩着军营,已到“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去”的时候了。
这条谣言还有一个版本,叫“清政府正在捉拿没有辫子的革命党人”,大约是被处决的彭、刘、杨三位革命党人都剪掉辫子的缘故。尤其是10月10日早上,三十标排长张廷辅被捕(他家是武昌机关,嫌疑自然很大),而他也是剪了辫子的人,这更让人相信当局确实是在“捉拿没有辫子的革命党人”。而军中有不少士兵,在年初的剪辫风潮中剪掉了脑袋后那条“猪尾巴”,这时候的恐惧心理很容易想象。
其实,不管是有辫没辫,既然名册已在当局手里,被捕同志也已被严刑逼供,机关被捣毁,没有哪个与革命有瓜葛的人会放心睡大觉,第二天起来照吃照喝,完全没事儿样。生死命运都已不在自己的手里掌握,这个时候救命求生才是人之本能。而谣言越传越广,版本越来越多,比如连这样可笑的传言都流传:本地学校里的没有辫子的人,为安全起见,都装上了一条假辫子。
谣言搅得满城风雨,不仅令革命党人惶惶不可终日,市民议论纷纷,就连当地的媒体也已经注意到,并警告当局要迅速平息谣言,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汉口中西报》在“本省纪闻”中呼吁:“此时必要之计,应在息谣言以镇人心,免致满城仓皇,根本摇动,否则谣言盛而人心乱,人心乱而大局危矣。”然而,当局似乎并没有对此引起重视,或者,当局正拿谣言来与革命党打心理战呢。
如果说清政府或湖北当局决心要清算革命党,开展大规模的报复行动,真的像谣言所说的,对照着花名册按图索骥,将包括新军中的革命党人一一捉拿问罪,那是相当容易的事。有名册在手,证据在手,革命党无可辩驳;城门紧闭,戒备森严,革命党束手就擒。那种杀了三人,又接连抓人的景象似乎已经在给新军中的人发出杀向一切革命者的信号。
这实际上将新军中的革命党人置于了“陈胜吴广式困境”之中,即不起义是死,起义也是死,但起义说不准还能有一丝生的希望,既然如此,那还不如起义。更何况,这场起义还不像陈胜吴广的起义,是最后被逼无奈的选择,手里无枪无弹,这场起义,本来就是革命党人早就有预谋的事,枪弹仍然握在自己手里,现在事已至此,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危急之时,那些被隔离开来的新军中的革命党人为了求生路,于是自行联络,约定以枪声为号于10月10日晚发动起义。当晚,新军工程第八营的革命党人打响了武昌起义第一枪,革命由此星火燎原,一发不可收拾。在短短的时间内,大清政权竟被这条谣言击垮了。
为什么说“清政府正在捉拿革命党人”是一条谣言,而非事实呢?因为,从种种迹象来分析,我们都看不出清政府或是湖北当局要进行一场大规模的清算屠杀运动。首先,湖北新军中参加或是同情革命党的人非常多,有数千人之众,要是这些军人都被兴师问罪,必将在整个新军中引起巨大震动,对这种拆台子的事,影响面、打击面太大的事,当局是不能不十分谨慎的,即便真的要清算,也要秋后再算,慢慢地算,不可能一下子就贸然出手,瑞瀓没有迅即出手,不是没有道理。
其次,从一些细节可以看出,瑞瀓极有可能想低调处理此事,不想搞大规模清洗:他没有按照花名册大规模搜捕革命党,而是集中捣毁革命社团的窝点;也没有留下刘复基等三人作顺藤摸瓜和对质之用,而是匆忙地杀掉,杀掉三人与留下三人,对革命党来说威胁是不太一样的,从口供对质的需要讲,留着的威胁要大过不留的威胁;这也符合地方官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理,要是在自己的治下掀起政治风暴,影响政局,这对自己的政治生命必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处理得好,固然名利双收,处理得不好,乌纱帽掉了是小事,脑袋掉了才是大事。再者,就在10月10日这天,瑞瀓电奏朝廷,报喜不报忧地表功,说是湖北已经波澜不惊地捉拿了32个“革匪”,此案虽然还没有完全破获,但他已心有成竹。这话的意思是说他瑞瀓很快就会不动声色地平息一场祸乱,请大清皇上放心,他瑞瀓治理的地方太平无事,皇上不要认为我瑞瀓庸碌无能。看到这样的表功报告,北京方面自然很高兴,不过,也就高兴了几小时罢了,10月10日晚,武昌起义的第一枪就打响了,这一枪枪法真准,直击大清政权的心脏,哪怕妙手神医在世,也已经没有活命的可能。而这致命的一击,谣言简直就像是那个扣动扳机的手指。
谣言是一种反权力武器
谣言的传播有放大和变形的效应,这个过程,其实美国心理学家早就用实验印证过:“先向一个被试者演示一个幻灯片,内容是一辆老式的无轨电车,电车上画有一幅风景画;然后,让该被试者向一个没有看过幻灯片的被试者尽可能逼真地描述风景画,然后再让后面这个被试者向另一个人描述,这样一直传下去。结果,最后那个人把一个原来很逼真的描述变成了:‘这幅画上有一辆有轨电车,它身边有两个男人正在争论。其中一个是黑人。就这些。’”因为,在这个传播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参与到对谣言的“加工处理”之中,起着添油加醋的作用,使传言在口耳相传中不断被放大和走形,偏离最初的原样。
因此,谣言某种意义上确实是个贬义之词,散布谣言者是无知的,可疑的,没有根据的,反常的。但是通过考察以上列举的谣言及其传播可以看出,谣言产生的重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比如“采生配药”、“挖眼炼银”、“西政西法”,含有张之洞所说的盲目轻信的原因,为什么是盲目轻信所致呢?就是因为无知、盲目排外的中国人不能理解西方以及西方文明,所以说,谣言止于智者,就是这个道理。
然而人们之所以无知,又往往与清廷钳制思想言论,实行愚民政策有关,既是如此,当局必然对民众实行十分有限的信息公开,导致信息传播渠道不畅,无知加渠道堵塞,谣言就像漫出大堤的水四处流动,无孔不入。当如水的谣言越来越高涨,就形成谣言之灾,成为巨大的社会破坏力,反过来冲击钳制民众的这个制度大坝,力量强大之时,甚至可以将制度大坝冲垮。博讯
中国古代牢房对女囚的潜规则 如同活地狱
来源:万维读者网
「贞操」又叫贞节,是指女子不失身、不改嫁的封建道德。它是男权社会迫害女性的精神工具,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女性却必须严守贞操,甚至以身殉节。在古代男权社会中,贞节观念好似勒在古代妇女脖子上的一条绳索。它既是对女性进行单方面性禁锢的武器,也是长久以来形成的陋习在观念上的表现。因此,古代的女人宁愿饿死,也不愿失去贞操。然而,古代的女人一旦被打入大牢,成为女囚,便等于从此失去了贞操。
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则更是家常便饭。
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罚。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
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这对妇女来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民间亲戚邻里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捉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官府逮捕妇女裸体受杖。到执行刑罚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名曰「看打」。
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这行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目。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裤子脱掉示众,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羞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还有一种惯例: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
未过堂之前,先在衙前戴着刑具暂押。这时仇家就乘机闹事,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如果这天县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样寻闹一番。在过堂之后,还要监押在衙门前示众一天,无赖子弟又来终日围观,抚摸挑逗,嘻笑取逗。妇女羞辱难耐,有的当场碰死。明朝嘉靖年间浙江总督胡宗宪因罪被逮捕后押送进京,他的妻子和女儿在杭州均被拘捕,就受到这样的侮辱。
清代女子裸体受杖的做法有增无减。晚清文人俞樾记述过这么一件事:某县令年方少壮,为人轻浮佻达,最喜欢谈论桃色新闻。他审理案件,发现有涉及到闺阃方面内容的,就故意牵扯,定为奸情,然后将妇女裸体行杖。他常对人说:「刑律上明文规定,妇女犯罪应决杖者,『奸者去衣,余罪单衣决定,妇女犯罪应决罚』。行杖时是打臀部的,所谓单衣就是单裤,去衣当然就是去裤了。」别人辩不过他,他一直坚持这样做。后来他因贪污罪被处死,家产被籍没,妻子流落为娼,有人说这是他裸杖妇女的报应。
清代裸杖女子还有更狠毒的例子。乾隆时期,平阳县令朱乐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件更不放松。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以杖责,又让衙役用杖头捅入妓女的下部。朱乐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窗敝炖滞春藜伺,想用重刑煞住当地的嫖风,但其手段也未免太过分了。
在官府衙门里直接对犯人用刑的皂隶们,一般都是心狠手辣的。但是在这些人中,也有个别心地良善之辈。清代,浙江秀水县人诸锦的祖辈有在县衙当差的,很怜悯犯人受杖的痛苦。他听人说受了刑伤后饮小便可以止疼解毒,就把自己用的竹杖浸在厕里的桶里,该他行刑时,就使用这浸了尿的竹杖,打过人既不疼也不化脓。在滥用酷刑的封建时代,这样的善举算是凤毛麟角了。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里,写了「伍秋月」的一个故事,其中说到女鬼伍秋月被阴间的皂役捉去,关进了监狱,两个狱卒对她动手动脚,百般调戏、侮辱。其中一个狱卒还厚颜无耻地挽着她的脖子说:「既然成了罪犯,难道还想守住贞节吗?」这里写的虽然是阴间地狱,但说的却是阳间牢狱里的实情。
在衙门的黑牢狱中,苦难最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古代对妇女的贞节非常重视。监狱之中男女混杂,肮脏黑暗,这是人所共知的。妇女一旦进了监狱,便成为狱吏、牢子们凌辱的对象,要想保持贞节,事实上是很难的。
一个监狱里看管女犯的官媒就公开说:凡是发到这里的女人,哪一个不是犯法的?已经犯法还充什么节妇!因此,历代法律对妇女收监监禁,都采取非常审慎的态度。汉代法律规定,妇女非本人犯法,而因连坐等原因要被判刑的,一律不得拘捕监禁;需要拘讯的,也只能在她的住所内讯问。
明朝的《大明律》「妇人犯罪」条中也规定:妇女除犯死罪及奸罪要入监收禁外,其余犯罪一律交丈夫或亲属收管,听候传唤,不得入狱监禁。清朝法律也有大致相同的条文。这些规定的目的,都是为了防止女犯收监后遭受虐待、凌辱。但是,女犯一旦被关进监狱,就很难逃脱这种厄运了。
清代对女犯,一般都交由衙门里的官媒婆看管。凡是初到的女犯,总是先饿上两天,再捱上几顿打,晚上也不准睡。如果不服的,便会被吊起来。至于做贼的女犯,更是与众不同,白天拴在床腿上,让她看马桶,闻臭气;等到了晚上,还要将她捆在一扇板门上,要动不能动,搁在一间空屋子里,直到天明才放出来。当然,这些都还是轻的;一旦女犯被衙门里的书办、衙役们看上,那时除一死,竟没法保得清白。
明清法律都明文规定,奸淫女犯的,要处以杖一百、徒三年;强奸者要处绞刑。但事实上,这往往是一纸空文。那些书办、衙役干脆把官媒婆处当作是免费的妓院,遇到标致一点的女犯,更是个个都要前来领教,张三才去,李四又来,甚至昼夜不绝,或者干脆弄到外面去恣意取乐。
而那些被关押的女犯,不是犯死罪,就是犯的奸罪,到了这个地方,也就不得不从。所以女犯失身破节,成了理所当然的事。但其中也有少数真正节烈不肯失身的,触怒了衙役官媒婆,便往往招来残酷的毒打和凌虐。
在一篇名叫《活地狱》的小说中,有一个女犯,因为不愿顺从,被官媒婆先是伸手三四个巴掌,打得她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然后又叫人从梁上放下一根又长又粗的麻绳,把这女犯揿倒在地,将她的手脚如同捆猪一般捆住,再把大麻绳一头穿在她的手脚之中,穿好之后,打了一个死结,再将麻绳另一头用力拉,霎时间便把这女犯高高吊起。
女犯被这一吊,早已是头昏眼花。嘴里不住的哼哼乱叫。官媒婆则拿起竹片,不由分说,把那女犯无上无下,足足打了几百下还不住手,打得女犯乱哭乱叫,浑身一条一条的血迹。官媒婆一边打还一边骂:既然想树贞节牌坊,就应该不去犯法;既然犯法到了这里,还要充什么贞节!
这就是古代他们凌虐、奸淫女犯的最「充足」的理由。在他们看来,女犯一进了监房,什么人格、尊严以及贞操等等,统统都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任凭他们摆布、玩弄、奸淫。这一切,都是女囚所「应得」的待遇,是女囚们的先天「命运」!女人一旦坐牢,成为囚犯,便意味着从此失去了贞操,这可能就是古代凌辱女囚的潜规则。
忠告癫狂的中国,请尽快服用镇静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