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主教分离出来的改革派被称为新教,之后产生了加尔文主义。加尔文主义者反对英雄主义,他们将所有的智慧都认作是神的恩赐。因此,加尔文死后,没有人为他设立纪念碑,连他的名字也很少有人提到。他的墓地现在何处,也早已被人遗忘。唯一用来纪念他的,只有在日内瓦的一块石头。加尔文主义首先在荷兰兴起,使荷兰很快成为一个新教地区。荷兰共和国,就是新教加尔文主义者反抗西班牙天主教独裁专制的结果,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民主共和制的国家。英国的光荣革命,也是从荷兰邀请了威廉夫妇来执政,才完成了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这个威廉就是荷兰著名加尔文主义政治领袖,被人们称为沉默者的威廉(Willaim the Silent)的后裔。所以,荷兰是英国的“革命之母”。
美国从立国开始,他们的宪法就建立在圣经的基础之上。如美国的“革命之父”亚当斯在1776年签署独立宣言时说,“我们把这一天交还给掌权者,所有的人都应该顺服他。他掌管天地,从日出到日落,愿他的国度降临!”。因此,美国革命的的口号是,“没有王,只有耶稣是王!”(No kings but King Jesus!)。著名的《五月花公约》,就是根据最初的清教徒中一位牧师的证道讲章转化成的政治协议,号称美国的宪法之母。参加1787年制宪会议的55名制宪者,都是农场主、商人、律师及银行家等实业家,他们几乎都是加尔文主义者,没有一个类似法国、俄国革命时的文人、哲士,更没有文学爱好者或艺术家。以马列主义思想或我们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来衡量,这些人的出身都不好,都属于“奸商”。可是美国人民就是选择了他们,而且把国家大计都放在了他们的身上。这就是美国人的实用主义,他们有对基督真理的绝对信仰,但也有对人的复杂性的充分认识。所以他们懂得如何“出于正义和道德立场,以最高的价值计算为折中基础。”,讨论宪法也如同他们在商场上讨价还价。他们也有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华盛顿还因此专门请来了一位牧师为他们祷告,使辩论不至于激化到严重的对恃状态。经过长达四、五个月时间的“讨价还价”后,终于达成妥协,形成宪法,而且执行了一百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