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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保钓船前往钓鱼台 台湾舰艇逼退日舰/广州男子博客连载48篇嫖娼心得判1年徒刑(图)
發佈時間: 6/30/2011 3:47:56 PM 被閲覽數: 147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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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保钓船前往钓鱼台 台湾舰艇逼退日舰 (图)


2011/06/30 



2010年9月,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驱赶时曾向台湾保钓船喷水
51军事观察室

台北特约记者 陈民峰
台湾最有行动力的保钓人士黄锡麟、殷必雄29日清晨,搭乘台湾渔船「大发268」号,在钓鱼台海域和日本船舰及直升机对峙,台湾海巡署的舰艇也赶到现场支持,台日双方剑拔弩张,所幸最后和平落幕。

这是台湾保钓人士最新的保钓行动,他们在28日晚间持合法的船员证件向海巡署登记,宣称要前往彭佳屿钓鱼,然后突然转向朝钓鱼台海域航行,29日早上八时,渔船抵达距离钓鱼台23.7海里的地方,突然加速冲向钓鱼台,日本马上出动四艘巡逻船围堵,还派出直升机监控。


台湾海巡署官员告诉本台,台湾先后出动了五艘舰艇保护渔船,并在29日早上9时集结舰艇,突破日本船舰的封锁线,把他们逼退,然后在渔船的两侧保护,让台湾的保钓人士开始钓鱼。


据了解,台日双方在海上僵持约25分钟,日本舰艇没有喷水,只有广播宣示主权,台湾海巡署也用扩音器喊话,要求对方不要干涉台湾渔民作业。


大发268号钓了两尾鱼之后随即返航,台湾海巡舰艇一路护送,日本的巡逻船则一路尾随了17海里才没有再跟踪。

台北陈民峰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文部专稿

 

广州男子博客连载48篇“嫖娼心得” 判1年徒刑(图)

2011/06/30 


  获刑罪名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专家称林某锒铛入狱,与法制宣传的缺失及网站、网友推波助澜有关


  事件回顾:


  2009年3月:林成龙开始炮制自己的“嫖娼心得”,并发布在网上引来疯传;


  2010年11月21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网监大队与狮山派出所在狮山镇某公司员工电子阅览室内将林成龙抓获归案,同日被羁押;


  2010年12月14日:南海分局侦查终结后,向南海区检察院提请批捕林成龙;


  2010年12月20日:南海检察院认为林成龙的行为已造成严重后果,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3月24日:南海区检察院向南海区法院提起公诉。


  本报佛山讯 (记者刘艺明、张学斌)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在博客上发表自己的“嫖娼心得”、引来6万多网民围观的“佛山大炮”林某,近日被南海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有法律专家表示,林某锒铛入狱,其实与法制宣传的缺失及网站和网友的推波助澜均有一定关系。


  6万多人“围观”


  判决书显示,被告林某1988年9月3日出生于广西横县,文化程度初中。


  据南海区检察院指控,林某于2009年3月在某网站博客申请注册网名为“佛山大炮”,先后将其多次嫖娼的情况用手机拍照并写成网文后,在其工作的南海狮山镇某公司员工电子阅览室5号电脑上,通过博客发表。


  至去年11月21日林某被抓获止,林成龙共上传相片171张和网文48篇,淫秽相片浏览人次为4499次,其写于博客里面的48篇淫秽网文浏览人次为7025次。“佛山大炮fans”转贴在一论坛上的林某淫秽文章和相片的点击数为55756人。


  南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传播方式快捷、传播面广,其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大。南海法院一审以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律专家:“网站和网民也需要反省”


  佛山法律学者王学堂表示,现在网上经常出现“艳照”被疯传的现象,这些网民其实也面临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风险,法律普及的缺失,使传播者自身根本不知道这是犯罪。本案就是一个法律普及的最好案例。“林某得到如今的惩罚,除他自身原因外,还有两种人害了他。”王学堂说,一是疯传照片的网民,二是盲目追求点击率的网站。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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