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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洁/玩命的楼顶摄影师/迁徙自由是如何从宪法中消失的/林彪三兄弟不同结局
發佈時間: 8/4/2011 2:39:46 PM 被閲覽數: 199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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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籁女声】Mary Jess(中文名李美洁)的几首歌

来源: AriesKnight 于 2011-08-03 
 
 
 

Mary Jess 终于出了自己的专辑.




以下来自Mary Jess 的官方网站 -- http://mary-jess.com/

1. Mary Jess 的歌曲Glorious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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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介绍:


3. 歌曲Are You the Way Home?:



以下是2010年新闻,来自(http://ent.sina.com.cn/v/m/2010-01-20/15262850702.shtml):

19岁的英国姑娘玛丽·杰斯·利夫兰德(中文名李美洁)是一名交换生,在江苏卫视《民星唱翻天》选秀比赛中,用她的天籁之音和可爱的笑容征服了所有观众和评委,并最终赢得冠军,成为选秀节目孕育的“另一个利昂娜·刘易斯”。英国《每日邮报》、《每日电讯报》都对她进行了报道。

  虽然不可能签下任何百万英镑唱片合约,但李美洁已经切身感受到一个明星的生活到底是怎样一种状态。只要出现在大街上,大量索取签名的粉丝便对她进行围追堵截。这个来自格洛斯特郡林登的女孩说:“这是我有生以来做过的最令人兴奋的事情。”

  在《民星唱翻天》的舞台上,李美洁演唱了热门武侠片《卧虎藏龙》的主题曲《月光爱人》,最后获得3000英镑现金大奖、一个奖品以及一张收录其歌曲的CD唱片。李美洁能够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和意大利语,现正在谢菲尔德大学攻读中文和音乐学位。作为课程的一部分,她需要在江苏学习一年。

  来中国之前,前年1月,李美洁翻唱莎拉·布莱曼的《Time To Say Goodbye》曾帮助她获得了英国斯特鲁德选秀比赛最佳表演奖。

  虽然与英国同类选秀的奖金相比,3000英镑不值一提,但能获得这笔奖金对她来说也非常重要。李美洁说:“没有这笔钱,我可能就无法回家过圣诞节了,因为我买不起机票。那样的话,我就不能陪在家人身边了。”

  由于是在远隔万里的中国参赛,她的妈妈无法到现场欣赏女儿的表演。她说:“我看到(通过视频)坐在豪华汽车里的玛丽·杰斯,那种感觉真的是太棒了。我希望她能继续在这个行业发展。”

以下来自Youtube:
1. 《卧虎藏龙》的主题曲《月光爱人》

2.Glorious

3.Everything Can Wait

 

 

视觉震撼!Tom Ryaboi:玩命的楼顶摄影师(组图)

 


2011/08/03 


    Tom Ryaboi,被称为“楼顶摄影师”,他的这些精彩的空中摄影作品,并没有使用传统的热气球等空中交通工具,而是坐在摩天大厦楼顶边缘拍摄的。作为当今最知名的楼顶摄影师之一,Ryaboi寻找出各大城市的摩天大厦后,就上到楼顶,从危险的边缘拍摄整座城市。

    “2007年,当我开始在楼顶拍摄时,真的不知道谁也在这样做,” Ryaboi在采访中说。“我只是想尝试冒险。当我站在楼顶上时,感到很慌乱,尤其是第一次从摩天大楼的天窗里出来的时候。但当我看到环绕在四周的地平线后,一切就变得不再慌乱,那种感觉就像你看到世界都放慢了速度,完全发自内心的。”“坐在城市中心的这座大楼的顶部,一切都变慢了,来自繁忙街道的声音变小了,地下疾驰的汽车和人变小了,也不再重要了。真正重要的是这座城市纯粹的美,从地平线上升到天空的高大建筑物、桥梁、公路和其他的建筑将这座城市紧紧聚在一起。”【图片来源:新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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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徙自由”是如何从宪法中消失的?

 


发布时间:2011-08-0311:19作者:腾讯历史字号:大中小点击:1353次

“迁徙自由”

近代中国第一次在宪法中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迁徙自由,是1912年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第二章第六条第六款规定:“人民有居住迁徙之自由。”

此后,无论是袁世凯时代、北洋时代,还是国民政府时代,其制定的宪法及宪法性文件,都明确承认公民有“迁徙之自由”。中共治下的革命根据地,也曾制定过多个宪法性法律文件,对公民“迁徙之自由”的权利也做了肯定,譬如1941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第三条规定:“保证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资本家、农民、工人等)的……迁徙之自由权”。

1949年之后,迁徙自由也曾一度进入了宪法,但很快就名存实亡,1975年更是被从宪法中取消掉了,此后,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均未恢复。这些变迁背后,有怎样的历史背景?

【一】1975年以前:“迁徙自由”尚留存在宪法中

新中国成立后制订和颁布的宪法性文件和宪法中,《共同纲领》和1954年宪法都明确规定:承认和保障公民的迁徙自由。但这种保障是否得到了切实的落实,则是一个需要具体讨论的问题。

梁漱溟1953年说:农民进城,“城里不能容,又赶他们回去”

1953年9月,毛泽东与梁漱溟在全国政协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发生了一场激烈争论。梁漱溟在会上发言说:

“过去中国将近三十年的革命中,中共都是依靠农民而以乡村为根据地的。但自进入城市之后,工作重点转移于城市,从农民成长起来的干部亦都转入城市,乡村便不免空虚。特别是近几年来,城里的工人生活提高得快,而乡村的农民生活却依然清苦,所以各地乡下人都向城里(包括北京)跑,城里不能容,又赶他们回去,形成予盾。有人说,如今工人的生活在九天,农民的生活在九地,有‘九天九地’之差,这话值得引起注意。我们的建国运动如果忽略或遗漏了中国人民的大多数——农民,那是不相宜的,尤其中共之成为领导党,主要亦在过去依靠了农民,今天要忽略了他们,人家会说你们进了城,嫌弃他们了。这一司题,望政府引起重视。”(引自《梁漱溟问答录》)

对梁漱溟的意见,毛泽东是不认可的。他在次日的一次即席讲话,不点名地反击了梁漱溟。毛泽东说:“有人不同意我们的总路线,认为农民生活太苦,要求照顾农民。这大概是孔孟之徒施仁政的意思吧。然须知有大仁政小仁政者,照顾农民是小仁政,发展重工业、打美帝是大仁政。施小仁政而不施大仁政,便是帮助了美国人。有人竟班门弄斧,似乎我们共产党搞了几十年农民运动,还不了解农民。笑话!我们今天的政权基础是工农联盟,工人农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这一基础是不容分裂,不容破坏的!”(引自《国史纪事本末(1949-1999)第二卷•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所谓“照顾农民是小仁政,发展重工业、打美帝是大仁政”,其实是指当时确立的优先发展重工业、农业为重工业服务的经济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农业生产所创造的财富,很大一部分被政府低价或无偿征用,转而用于工业建设。这直接影响了农民收入,拉大了城乡差距,同时也就催生了“各地乡下人都向城里跑”的现象。

1954年制宪:毛泽东是不同意将“迁徙自由”写入宪法的

虽然1953年已经出现“赶进城农民回村”的现象,但并无法律条文明确限制公民的自由迁徙。1954年宪法,更直接将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写入了宪法,其第9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

但据曾参与本次宪法制定的董成美教授回忆,毛泽东本来是不同意将“迁徙自由”写入宪法的。董成美说:

“毛主席在宪法起草中是不同意规定迁徙自由的,他认为人不能想到哪儿就到哪儿,得有制度;城里人就是城里人,乡下人就是乡下人,不能随便来回移动。但是后来宪法仍作了规定,没有听毛主席的,我们大都认为规定迁徙自由是有必要的。”(引自《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关于制定1954年宪法若干历史情况的回忆(董成美教授访谈录)》)

据1954年5月31日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记录记载,毛泽东的秘书、担任宪法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的田家英,也是反对将“迁徙自由”写入宪法的:

“在讨论时,有人问田家英为什么没有写迁徙自由?他解释说,主要原因还不是怕农民进城,也不是怕建设时搬迁不了的问题。原条文规定了居住自由,可以包括迁徙自由,居住自由比迁徙自由更广泛。比如一个人有多处居所,今天在这里住,明天在那里住,这并非迁徙。最后邓小平说,写上‘迁徙’少费唇舌。”(转引自蔡定剑《宪法精解》)

1958年划分户口:彻底架空了54宪法关于迁徙自由的规定

但是,允许“迁徙自由”的好景,注定是长不了的。因为“社会主义工业化”优先的路线是既定的——土改完成后,1952年的全国粮食生产虽然得到了迅速恢复,比1949年提高了44.8%,但3200亿斤的总量,虽已足够养活全国百姓,却不足以提供工业化发展所需的巨额原始积累。如此,一方面,政府须维持住现有的产量格局,其基本手段就是努力将农民限制在土地上,防止其因收入差距的诱惑进城而造成抛荒;另一方面,又必须采取手段增加农业产量,按照毛泽东的设计,其基本手段则是引导和组织农民走农业集体化的道路。这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严防死守城乡差距,控制农民弃地进城。

正是出于上述原因,从1955年6月到1957年12月,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关于防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关于防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通知》、《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严格禁止城市部门私自向农村招工,限制农民进入城市——也就是说,54宪法刚刚写入“迁徙自由”,就已经成了一纸空谈。但如果联系到1957年3月17日,毛泽东已正式提出了“取消宪治(法)课,要编新的思想、政治课本”(据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宪法被架空,也不过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罢了。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推翻”了54宪法关于公民居住、迁徙自由的规定。其第10条第2款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意味着对于农村居民来讲,合法转化为城市居民的方式受到了最大可能程度的限制。从此,“城乡二元”这样一种等级制社会结构开始成型。

牺牲“迁徙自由”,并没有换来真正的工业化

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非常明确地说出了牺牲“迁徙自由”的目的之所在:“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生产,这是已经定了的。但是决不可以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如果没有足够的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首先就不能养活工人,还谈什么发展重工业?”

也就是说:农业必须为重工业提供最原始的资本积累。为了尽可能挖掘农业生产的潜力,需要做到两点:其一,必须牢牢地把农民捆绑在土地上;其二,必须牢牢地把农民生产的粮食控制在国家手里。实现前者的手段,是取消“迁徙自由”;实现后者的手段,是实行粮食统购统销。

但这两种手段,结果都没有起到预想的效果,反而产生了巨大的负面作用。优先发展的是重工业,尤其是国防军事工业,这些都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而不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这就意味着其对资金的短缺有强烈的需求,同时又对剩余劳动力有强烈的排斥。也就是说,重工业的发展规模越大,对城乡“迁徙自由”的控制需求也就越盛,这是第一个恶性循环。

第二个恶性循环,是统购统销非但不能使国家掌控到更多的粮食,反而使粮食总产量迅速大幅度减产。正如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所说的那样:

“统购统销割断了农民同市场的联系:土地种什么,信息不是来自市场;农民对自己的产品,处理无自主权,即使有余粮,也不能拿到市场出卖,这就排除了价值规律对农业生产的刺激作用。这种弊病在“一五”期间就表现出来,1958年以后就更加明显了。”

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抑制的后果,是农业生产长期徘徊不前,粮食产量长期没有大的突破,相当一部分农民的温饱问题长期没能得到妥善解决。后来,国家还不得不从国外进口粮食以补充国内需求之不足,1980年前后,我国每年需进口粮食1300多万吨。原本按设计应该为工业提供原始资本积累的农业,却反过来制约了工业的发展。

当然,受害最深的仍然是农民。正如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所言:“由于一开始我们就对发展重工业要求过急,对农民生活的改善注意不够;由于否认价值规律的作用,而且农业税负担又已经定死,因此,在实际上就无法同剪刀差真正决裂。以后,由于‘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的两次大灾难,使国民经济遭受严重破坏,更不得不要求农民承受更大的剪刀差负担了。”

“闯关东”:一个关于自由迁徙的血泪故事

“农民承受更大的剪刀差负担”的结果,是带来了普遍的饥饿。以河南省唐河县为例:

1953—1958年唐河县农村粮食征购数量占总产量的平均数为24.1%,最高的年份是1958年,征购比率为29.7%。但是到了1959年,征购比率陡然增至54.3%,也就是说农村有一半以上的粮食被征购走了。1960年的征购比率为35.1%。这造成了农村口粮严重透底。(引自田锡全《革命与乡村•国家、省、县与粮食统购统销制度:1953~1957》,参见《唐河县粮食志》,第70、24页)

这种负担的背后,是唐河县的人口从1958年的73万人(1953年底为78万多人),减少为1961年的62万。(转引自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个学者对乡村社会的观察与思考》)

这样一种背景下,农民对“迁徙自由”的冲击也就可想而知了。最典型的莫过于山东出现的“闯关东”浪潮。《山东商报》编纂的《闯关东那些事儿》一书记载了大量山东百姓冲破迁徙禁令,前往关东求生的故事。譬如其中一篇文章如此写道:

“临沂费县的普通市民祝效远先生,曾经在1970年的时候,也去过关外,他在看到‘山东东北一家亲’的报道后,特意给我打来电话,讲述了他当年闯关东的故事,他满怀深情地说,如果没有当年的闯关东,也许他早已经饿死了,是关外的那片黑土地,让他得以生活下来,每每想到此,祝先生总会泪水盈眶。1970年的中国,对于广大的农民来说,是一个灰色的年月,……祝效远给我特意算了一笔账,一个农民,在地里辛苦耕种一天,才三四个工分,合计起来,连一毛钱都不到。‘生产队的食堂也关了,饭也没的吃了,冬天山上连柴火都没有,还要在大冬天饿着肚子修水库。’祝效远说,正是因为这些严酷的现实,逼得他不得不开始想办法谋生。最后,祝效远决定去东北吉林长白山一带,投靠自己的姐姐。于是,他坐上了前往关外的火车,这一走,就是十年。

“然而,抵达长白山以后的祝效远,却遇到了一个令人尴尬的问题,那就是由于没有身份,自己将面临被抓的危险。‘那些年,偷着去关外的人太多了,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属于盲流。’祝效远说,那时候在车站,基本上都有一批戴着红袖章的人,专门负责抓盲流,一旦抓住盲流,就直接遣返回原籍。‘光遣返还好了呢,回到村里,批斗会是免不了的,还要关牛棚。’没有介绍信的祝效远,就险些被那些纠察队的人当盲流抓起来,还好他的姐姐及时出现,才算是把他救了出来。”

祝效远先生是幸运的,因为幸运,所以能够在多年之后来讲述这样一段关于“自由迁徙”的血泪故事。

【二】1975年以后:“迁徙自由”从宪法中消失了

自1975年宪法取消“迁徙自由”之后,之后的78宪法、82宪法都没有恢复这一条款。虽然选择一致,但考虑的出发点,却显然有所不同。

75宪法:为保住文革“果实”而取消“迁徙自由”

75宪法被公认为是一部严重倒退的宪法;严格来说,它根本就不像是一部宪法,而更像是一份政治宣言。

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一章中,仅因为毛泽东的建议,增加了一项“罢工自由”,却把54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国家关怀青年的发展、公民有进行科学、文艺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等多项基本权利砍掉;更严重的是,原宪法中为了实现公民的经济、文化方面的基本权利而作的各项保证,也被一律删去了。

可以说,75宪法仅仅是为特殊政治目的而诞生的,其内容甚至混乱到了连“什么是权利,什么是义务”这样最基本的概念都混淆了的地步。譬如宪法第二十六条竟作了这样的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的根本大法,竟把权利和义务混为一物,这实在是匪夷所思。“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这只能是公民的义务,怎能能说成是权利呢?一个人的权利,是可以选择行使,也可以选择不行使的;而且,权利也是可以被剥夺的。如果“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是权利的话,难道说,民众竟然有选择不服从的权利?难道国家竟然有剥夺民众“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权利”?这未免太荒诞了。

如上期专题所述,1975年宪法,“把‘文化大革命’的基本理论、基本实践,都提升到了根本大法确认的地位”。也就是说,75宪法出台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住文革的“胜利果实”。如此,其取消“迁徙自由”,就是必然中事了——“文革”的诸多“成果”,皆来自“迁徙禁止”(有一种意见认为“文革”大串联是高度的迁徙自由,这是严重的误解,所谓“迁徙自由”,乃是生存权的一部分,大串联则不过是一种运动,与生存权毫不相干);更何况,取消此条款,对压制当时日趋高涨的知青回城的呼声,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此次宪法取消“迁徙自由”,是历史性的,意味着我国公民的自由迁徙和居住的权利,自近代以来,至此彻底失去了宪法保障。

78宪法:城市就业压力巨大,不可能恢复“迁徙自由”

当然,严格禁止农民流入城市并不意味着不存在“人口迁徙”。据统计,在1962—1979年期间,全国累计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有1776万之众,加上几百万的机关干部职工下放农村,总共有2000余万城镇人口流人农村。

1977年11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指出:从农村迁往市、镇(含矿区、区等。下同),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其他市迁往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要严格控制。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从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或国营农场、蔬菜队、经济作物区的,应适当控制。中国民众极其熟悉的“农转非”问题,就此出现。为严格控制农村人口向城市迁徙,公安部还制定了明确的“农转非”控制指标,即“每年批准从农村迁入市镇和转为非农业人口职工家属人数,不得超过非农业人口数的1.5‰”。

与“农转非”这一名词同时流行起来的,是知青回城。刚刚走出文革的城市,经济体系尚未复原,1000余万知青的回涌,所带来的就业压力空前强大。在这样一种情形下出台的1978年宪法,自然是不可能恢复“迁徙自由”条款的。

82宪法:做不到“迁徙自由”,就不要把它写进宪法

1982年宪法,是建国以后至今,在尊重民意方面做得最好的一部宪法。在修订过程中,曾广泛征求了民众的意见。当年的许多关于宪法修改的群众来信,在今天读来,仍然对灵魂极具触动作用,譬如:

北京的李俊生建议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邢台的刘丙生建议规定“在法律(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特殊公民”;武汉的郑忠勤建议,宪法应明确规定:“工会在党的领导下,政治上和经济上都保持独立性,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工会内部的工作和社会活动;工会要保护工人的政治生活和物质生活,不受侵犯”;广东的梁煜春建议宪法规定:人民“有权弹劾国家和政府领导人”,国家和政府领导人“可自动辞职”,而且应废除“领导终身制”;广东的黄岳衡、陕西的杨华等分别来信,反映自己“轻信了宪法写的罢工自由而参加了罢工,因此被劳动教养”,认为既然无法兑现,还不如取消罢工自由;广西的杨春桓反映,当地海关曾扣押他投给港台报纸的稿件,认为“宪法既然规定公民有言论、通信的自由就应理所当然地得到享受”;内蒙古的王建彪建议:公民应有权在报刊上对党政领导人的讲话进行评论和批评,他还希望宪法规定“公民有权持不同政见”;贵阳的肖行提出设想:国家除全国人大和国务院之外,同时可平行设置六个院:参政院、科学院、考试院、监察院、检察院和司法院;宁夏的张先畴认为应制定有关法律,规定各级人民代表的权利、义务和条件,提倡选民毛遂自荐和竞选;天津的席长江建议:宪法规定候选人必须有竞选演说,必须同选民见面。一位叫做镇之的公民建议: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社会主义基础上的竞选制。洛阳的冯旭东建议:宪法规定“民心测验制度”,每隔两年测验一下人民对领袖的意见;……(引自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

民众对“迁徙自由”也存在着强烈的渴望。上海的沈浩建议:宪法应写上“公民有居住自由”;四川的胡先忠、郑海星,抚顺的赵清史,内蒙古的王建彪等都来信提出应规定“公民有迁徙自由”,后两封信还建议宪法规定“公民有自由选择工作的权利和移居国外的自由”。四川的裴在仁、广州的邝强盛建议宪法给两地分居的夫妻以迁徙与居住在一起的自由权利。

但是,82宪法最终没有恢复“迁徙自由”的条款。据参与本次宪法起草制定工作的法学家吴家麟的解释,理由是这样的:

“宪法要建立它的权威,要真正贯彻实施,有保证。有些做不到的就不要写进去。因为有法不依,不如无法。无法盼法,大家还觉得有希望;有法不依,连盼头都没有了。”

同样参加了本次宪法制定工作的法学家肖蔚云的说法也是一样的:

“这里面有的还提出来要写上迁徙自由,一九五四年是写了公民有迁徙自由。当时,情况不完全一样。现在要有迁徙自由,住在北京的人都知道,你要都迁到北京来,这也不可能。也解决不了住房、吃饭、上街、交通这些问题。写上也是做不到,做不到的因此就不写,没有别的理由。如果实行迁徙自由,现在农村的人口都往大城市迁,都往北京迁、上海迁,那实际上做不到。做不到写上宪法就是空的,就不能写。”

本次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长胡乔木的说法则是:“这个问题要考虑到实际不可能实现。不仅目前有困难,将来也是无法采纳的。不能让农村人口自由进城。现在城市很困难,有了权利大家便都到城里住来了,那是不能规定的。”

结语:“自由迁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公民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存环境。故而,“自由迁徙”的权利是公民的“生存权”的一部分;而“生存权”是每个公民与生俱来,不可剥夺的。1982年宪法很显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而仍然将“自由迁徙”视作一种政府可操控的行政权利;具体到中国社会,城乡二元结构造就了种种福利、待遇差别,没有“迁徙自由”的农民,遂成了这个国家里的“二等公民”,而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涵义则是“平等”,没有“迁徙自由”,不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又如何体现社会主义之“平等”?

来源:腾讯历史频道|责任编辑:程仕才

 

 

中共党史上的林彪三兄弟:同样出身不同结局


2011/08/02 


中共党史上著名的“林家三兄弟”,林育英“虽死犹荣”,林育南“死不瞑目”,林彪葬身异国——他们的故事余音袅袅,让人沉思、感悟……

俗话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中共党史上的著名兄弟,一一道来,就有陈独秀的儿子陈延年和陈乔年,毛泽东和他的弟弟毛泽民、毛泽覃,杨闇公烈士和他的弟弟杨尚昆、杨白冰,方志敏和方志纯兄弟,沈雁冰和沈泽民兄弟,惠浴宇和周惠(惠珏)兄弟,王树声和王宏坤兄弟,邹韬奋的公子邹家华和邹竞蒙兄弟,以及叛徒和烈士兄弟的奇异组合——张国焘和张国庶兄弟等。当然,还有一例更为人们熟知的,那就是“林家三兄弟”——林育英(张浩)、林育南、林彪(林育容),他们当中,一个是让人尊敬的中共元老、无产阶级革命家,一个是因反对党内左倾错误,而被“内鬼”假敌人之手杀害的革命烈士,另外一个军功辉煌但晚节不保。这三兄弟的人生经历可谓跌宕起伏,他们的伟业和事功、壮烈和喑哑,几乎伴随了中国革命的完整历程。

“林家三兄弟”的故乡湖北黄冈,地处鄂东和大别山南麓,位于长江中游北岸,是鄂东通往武汉的咽喉,可谓锁钥之地。

历史上从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的黄冈(朱元璋曾在这里击败过陈友谅),在中国革命的风云时代,曾诞生了中国工农红军的红十五军、红四方面军、红二十五军、红二十八军等,并爆发过著名的“黄麻起义”。而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除了“林家三兄弟”之中的林育英、林育南外,曾有44万黄冈儿女为革命牺牲,其中5.3万人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中共党史上的一些著名人物如董必武、陈潭秋、李先念,以及众多的解放军将帅如王树声、韩先楚、陈再道、陈锡联、秦基伟、周希汉等,多达200多名开国将帅都诞生在这里。

黄冈团风的林家大,今有由当地群众自发集资修缮的“林氏三兄弟”故居。“林氏三兄弟”是黄冈白羊山林氏家族的第八代,在他们的父辈时代,这还是一个殷实的家族,有水田,有染铺,还在武汉开了一家颇具规模的布行。论辈分,林育英是林时朗的侄孙,林育南和林彪(林育容)则是林时朗的孙子。“林氏三兄弟”是堂兄弟关系。

年长的林育英(1897—1942),后来化名“张浩”,是中共元老之一和无产阶级革命家。林育英年龄最大,“出道”却在堂弟林育南之后,他是受了后者影响才走上革命道路的。而林育南又是在中共元老之一恽代英的引导下参加革命的。

当林育南从黄冈考入武昌“中华大学”附中部之后,结识了教务主任恽代英,随即加入了由恽创办的“互助社”。1921年7月,恽代英、李求实和林育南、林育英在他们创办的“浚新小学”内发起成立了带有共产主义性质的“共存社”——这也就是中共正式成立之前湖北“共产主义小组”的渊源了。

恽代英后来让林育英去上海熟悉中国工人阶级的状况。1922年2月,林育英在武昌由恽代英、林育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诞生不久的中共把全部精力用于发动工人运动,林育英也成为中共早期的“工运”骨干。当“二七”大罢工发动之后,他奉命去长沙开展工作,热烈地鼓动人力车夫开展要求降低租金的工人运动,1500名人力车夫在他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在长沙街头示威,高喊着“老板不减租,我们不罢休”的口号,最终迫使人力车行老板答应工人的请求。

1924年5月,苏联为了援助正在萌动的大革命运动,接受中国同志去苏联学习,林育英被组织选中远赴苏联,在莫斯科“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学习。翌年7月,林育英化名“林春山”回国,不久即参与领导了上海的工人运动。其时正值北洋政局动荡,是年12月,上海总工会举行万人集会,提出“反奉倒段”的口号,引起当局的镇压。在军警围殴中林育英头部被戳伤,留下了严重的脑伤后遗症。

大革命失败后,林育英潜伏长沙,负责恢复中共湖南省委和组建工会。湖南反动军阀何健闻讯广为搜捕,林育英无存身之所,索性剃去头发,化装成僧人,以化缘和乞讨为生,跋涉月余,潜入党中央所在地上海。1930年4月,组织上派林育英去东北筹组中共满洲省委,林育英为省委书记。不久由于叛徒出卖,林育英被当地日军逮捕,敌人对他严刑逼供,非要他承认是“共产党大头目林育英”,但他始终没有吐一个字。

1932年1月,林育英经营救出狱,但身体已遭受严重伤害。翌年1月,林奉命赴莫斯科,任全国总工会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和中共中央驻共产国际代表。这时正是“九一八”事变后中国革命形势发生转变之际,也是民族矛盾急剧上升的关键时刻。1935年8月1日,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以中共中央和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的名义,在海外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其时由于左倾中央导致红军反“围剿”战争失利而被迫长征,共产国际与中共中央已失去电讯联系。为了尽快与中共中央建立联系,共产国际指派林育英回国。于是林育英化名“张浩”,扮成商人,带着密电码,牵着骆驼,跋山涉水,月余后穿过茫茫无际的沙漠,终于来到中共中央所在地陕北瓦窑堡,与中共中央总书记张闻天和毛泽东等相会,并与弟弟林彪团聚。

“张浩”的到来是中共党史上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由此与共产国际恢复联系。随后在瓦窑堡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张浩”向大会传达了共产国际七大的精神和《八一宣言》的内容,为之后的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奠定了思想基础。“张浩”的到来还解决了此前中共党内和军内严重的分裂问题,即红军长征过程中,毛泽东率领的红一方面军和张国焘率领的红四方面军围绕“北上”和“南下”产生争论。张国焘自恃人多枪多,一再拒绝中央的北上进军路线,而“张浩”行前已得到共产国际负责人季米特洛夫等人的意见,认可中央的政治路线,于是毛泽东和张闻天请林育英以共产国际代表的名义,让张国焘改弦更张,不使红军发生分裂。

1936年1月22日,陕北的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作出了《关于张国焘同志成立“第二中央”的决定》。

会后毛泽东对“张浩”说:“目前张国焘与我和闻天、恩来的关系很僵,我们发电报,他听不进去。朱德、徐向前等同志在那里很为难。张国焘比较相信共产国际,你如以共产国际代表的身份做工作,他有可能会听。”“张浩”自知使命重大,随即致电张国焘和随四方面军行动的朱德,他以自己特殊的身份,表示“共产国际完全同意中国党中央的政治路线”,“兄等对中央的原则争论,可提交国际解决”,并多次致电要求张国焘取消另立“中央”的计划,尽快率队北上,并希望一、四方面军消除分歧,共同统一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之下。张国焘不敢背负“违背共产国际”指示的罪名,于是被迫宣布取消拟议中的“第二中央”。后来张国焘写《我的回忆》,称其时他“对张浩极为看重”云云,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当时“张浩”调停的功劳。

接下来的西路军事件,“张浩”也发挥了一定作用。

西路军事件是与东北“抗联”、南方游击战争并列的中共党史上三大曾经蒙受重大损失、挫折的事件。对它的表述,《毛泽东选集》新版中有新的注释,即:“一九三六年七月,红四方面军和红二方面军会合后,由于中共中央的积极争取,并经过朱德、刘伯承等以及四方面军广大指战员的斗争,张国焘被迫同意与二方面军共同北上,于同年十月到达甘肃会宁。十月下旬,四方面军一部奉中央军委指示西渡黄河,执行宁夏战役计划。十一月上旬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决定,过河部队称西路军。他们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孤军奋战四个月,歼敌二万余人,终因敌众我寡,于一九三七年三月失败。”这样的表述应该是合乎实情的。当然,整个西路军的事件绝非三言两语能说清楚,有兴趣的读者不妨从陈铁健等研究者的文章中寻找来龙去脉。

这里笔者只谈与“张浩”有关的一些材料。就在原红四方面军的前锋部队两万余人西渡黄河组成西路军并陷入困境后,当时进入祁连山的部队首长连续给中央发电,请求中央派部队救援。至1937年2月,中央军委决定抽调部队组成“援西军”,刘伯承任司令员,“张浩”任政委。就在“援西军”日夜兼程西进时,突然收到了西路军发来的电报,电报称西路军已陷入绝境,经过数次血战,迭遭挫折,干部和战士大部分牺牲、被俘,余下的人员被迫上了祁连山的康隆寺,也已弹尽粮绝,在这种情况下,“援西军”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也就不必渡河了。此时中共中央也来电要求“援西军”暂时屯兵于当地,一面收容西路军失散人员,一面进行整训。这一期间,“张浩”与朱德、张国焘等不断致电前方的徐向前、陈昌浩等人,转达中央和军委对西路军行动的意见。而由于全国形势的急速变化,以及通讯手段的极端落后,事实上在西安事变之前,处在河东的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也自顾不暇,至于对河西的遥控指挥,可能并不完全正确。此后,西路军以失败告终。根据中央的决定,“援西军”随即展开了对张国焘错误行为的批判,这一批判由于牵涉长征途中和渡河后的种种是非,以及山头等问题,未免在批判中出现某些偏差。

有人就认为红四方面军与张国焘是一回事,相关争执非常激烈。“张浩”则很快发现了这些倾向,他致力于统一认识,把批判张国焘的斗争引入正轨,并深入各军、师、团,一次又一次地向干部、战士作报告,用摆事实、讲道理的办法,对基层官兵进行教育,引导他们深刻认识张国焘错误的严重性,同时按照中央规定的政策界限,将张国焘与红四方面军的广大干部和战士严格区别开来。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林彪为115师师长,林育英为129师政委(先以政训处主任的名义)。据说毛泽东曾不无调侃地说:“假如林育南还在,干脆八路军这三个师都由你们林家包了。”然而此时“张浩”积劳成疾,加之两次入狱给他带来的身体伤害,已经很难担当艰苦的军旅工作了。当时刘伯承看到他发病时的痛苦情形,心情极为难受,只得向中央如实报告他的病情,请求让他去延安治病,并另派人来接替政委一职。1938年春,“张浩”被调回中央,接替他的是八路军政治部副主任邓小平。

在延安,“张浩”一边养病,一边努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安吴堡“青训班职工大队”和延安“工人学校”就是由他创办的。当时他还任中共中央“工委”副书记,并曾主编《中国工人》月刊,还是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员。在陕北时,“张浩”还曾多次应邀到延安“抗日军政大学”讲课,写了数万字的讲义《党的建设》,内容包括党的战略和策略的转变、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如何开展工人运动等。这本《党的建设》几经作者修改,后由“抗大”用钢板刻印,成为广泛使用的一本理论结合实际的优秀教材,并成为后来整风运动中的一本学习读物。

意外的是,《党的建设》于1938年被国民党特务组织“中统”发现,核定后抄送呈报蒋介石。国民党当局顿时“如获至宝”,因为这是他们的特务机关在抗战中获得的第一本中共的“秘密文件”。而蒋介石看后也竟然颇有会心之处,他还用红铅笔加注了一些眉批,“足资参考”,“所见甚是”,以及“吾人亦可采用”等。1938年11月18日,蒋介石在日记中说:“共党教育与经验是由其国际百年来秘密苦痛幽囚中所得之教训而成,故其纪律最严,方法最精,组织最密,任何党派所不及。读共党之《党的建设》一书,深有感也……”

蒋介石还让幕僚长陈布雷将此书及蒋的眉批翻印千册,分送国民党高级干部阅读,并嘱咐陈果夫参照此书,起草关于国民党组织和训练的教材,即后来撰成的《党员调查工作须知》(1945年在国民党“六大”上散发),一时风行于国民党内部。

1941年8月,“张浩”病情恶化,被送往延安中央医院抢救。翌年2月,林彪在苏联养伤痊愈后取道新疆回国,刚刚抵达延安,得知兄长病危住院的消息,匆忙赶到医院,总算得以在林育英生前相聚。其时林育英已经说不出话来,但还是艰难地叮嘱林彪向中央反映林育南等人的冤案。

1942年3月6日,林育英在延安中央医院逝世,享年45岁。

治丧期间,毛泽东、朱德、任弼时、陈云、叶剑英等轮流为他守灵。毛泽东还为他题写了挽联“忠心为国,虽死犹荣”,并为他的墓碑题写了“张浩同志之墓”几个大字。

毛泽东为人守灵、题写挽联、抬柩、题碑,大概只有过这么一次,这也说明毛对“张浩”是极为看重的。

林育南(1898—1931)是“三林”中的老二,他比林育英小两岁,比林彪大八岁。

林育南在党内先后担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部长和书记、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兼宣传部长及代理省委书记、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秘书长、中共中央《红旗日报》主编、全国苏维埃中央准备委员会秘书长、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等。

林育南是“三林”中最早的革命者,而他的革命启蒙人是恽代英。林育南很早就成为武汉地区学生运动的中坚分子,甚至还参加过北京的五四运动。就在中共一大成立时,1921年7月,他还与恽代英等在林家大重新成立了旨在“企求阶级斗争、劳务政治的实现”的组织。待董必武、陈潭秋这两位中共一大的湖北小组代表返回武汉后,林育南随即庄重地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成立之后的一个“大手笔”——“二七”大罢工,林育南是主要领导人之一。

林育南后来曾担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和《中国青年》的主编,若干年之后又重返武汉领导湖北工人运动。在大革命的高潮中,1927年2月,他和刘少奇、李立三等发动了数十万群众,召开反英示威大会,并一鼓作气收回了汉口的租界。然而在大革命失败后,中国革命已明显走向低潮,继瞿秋白的“左倾”之后,李立三并未吸取教训,“左倾”迅速升温。难能可贵的是,此时的林育南头脑清醒,他对李立三关于中国革命形势的分析颇有忧虑,并多次与李谈话,希望李能客观和实际地分析形势。可是被苏联城市革命模式冲昏头脑的李立三听不进意见,林育南只得转而与党的其他领导人如罗章龙、林育英、张昆弟等交换意见,以取得共识,借此抵消李立三错误的消极影响,结果竟受到李立三的指责和批判。

1930年6月,中央政治局通过了《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数省首先胜利》的决议,所谓“立三路线”的错误已形成,党的事业面临严重危机。林育南继续向李立三进言,同时又与观点相同的何孟雄、李求实等向中央反映情况,并建议重新改选中央领导机构。是年9月底,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在上海召开,结束了李立三左倾错误在党内的统治。这年冬天,中共中央决定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在苏区举行,通知林育南赴中央苏区做大会的筹备工作。就在途中,国民党对红军发动了第一次军事“围剿”,通往苏区的道路被封锁,林育南等人被迫潜回上海,他失去了在根据地继续革命的机会,也失去了与弟弟林彪会合的可能。

林育南返回上海后,1931年1月,中共中央扩大的六届四中全会在上海秘密召开,后来人们称之为民主革命时期的一次“小文革”,当时有相当部分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未到会或被排挤在会外。就在这次会议上,“立三路线”迅速升级为“王明路线”,还得到了莫斯科的青睐。

与“立三路线”斗争过的林育南,又要面临一场更加残酷的党内斗争了。

深怀着对中国革命的责任感,林育南等人不能听之任之,在党内体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不另外召开党的会议,并联名多人发表了反对王明的《告同志书》。王明等人则把当时在苏联甚嚣尘上的“大清洗”式的残酷党内斗争经验带了回来,认为不如此则是不革命或反革命,他们不容许有任何反对和质疑的声音。

1931年1月17日,林育南、何孟雄等分别在上海汉口路的东方旅社和天津路的中山旅社开会,就在会议进行中,他们几乎同时被国民党军警包围和逮捕了(前者还包括龙大道、欧阳立安及“左联”作家胡也频、柔石、殷夫、冯铿、李伟森等)。这就是著名的中共党史上的一大谜案“东方旅社案”。一次事件竟使如此之多的中共机关遭到破坏,使如此之众的党内干部(皆为反对王明派别的人)遭到逮捕(其中数十人被秘密枪决),不可不谓蹊跷。

原来,那天下午,一个租界的巡捕化装成茶房,走进了东方旅社的第31号房间,当他断定在里面开会的7个人都是共产党之后,马上向守候在外的巡捕发出信号。数十名巡捕一拥而入,将毫无防范的7人抓住,随后密探们又抓捕了后来到会的李求实(即李伟森)等人。与此同时,何孟雄及另外7人也在天津路中山旅社被抓捕。这次大搜捕整整持续了一夜,翌日共有36名共产党人落网。他们很快被移送上海龙华淞沪警备司令部监狱。

这是国民党特务在1930年代破获共产党组织的一个“杰作”,当时蒋介石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派陈立夫前来劝降和处理。结果陈立夫费尽口舌,没有一人愿意改变自己的信仰。失望之余的蒋介石见劝降不成,指令就地处决。1931年2月7日深夜,何孟雄、林育南以及“左联”五烈士等共24人英勇就义于上海龙华。鲁迅闻讯后悲愤地写下了《为了忘却的纪念》一文。

“东方旅社案”背后有什么隐情?后来也有不同的说法。一说是当时苏区反“围剿”捉到了国民党大官张辉瓒,国共双方曾就此有幕后的谈判交易,国民党给出的条件有换人(以中共在押政治犯交换)及20万元,同时张的眷属也私底下加紧进行交易。不料后来事情有变,张被斩首且人头被钉在木匾上沿赣江顺江而下,以此作为对国民党“围剿”的警示。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张辉瓒被处决后第10天,“龙华二十四烈士”英勇就义,这难道是巧合么?抑或是国民党对张辉瓒之死的一个报复?(详见《同舟共进》2010年第10期,陆茂清《“齐声唤,前头捉了张辉瓒”》一文)多年后,陆续披露的史料表明,这一案件与当时王明等宗派主义者的阴暗和狭隘心理有关。王明等人当时已获知国民党特务在东方旅社密布网罗,与会者随时会有被捕的危险。不久又确有与会者被捕的消息传来,王明等人竟无动于衷。在有人提出应予营救时,王明指示静观其变,让江苏省委和中央都不要插手,他甚至不无幸灾乐祸地说:“这是他们反党反中央搞分裂活动的必然结果,是咎由自取。”在林育南等人壮烈牺牲后,王明仍然毫无悲悯之意,继续向烈士身上泼污水,说他们虽然死了还是要清算他们的错误云云。(据陈修良在《潘汉年非凡的一生》一书中回忆:林育南等被捕后,“大家听到这消息都很着急,只有省委书记王明的态度非常冷漠,说什么这是‘咎由自取’,说这批人是‘反党的右派分子,进行反党活动才被捕的’。

他幸灾乐祸的表情,引起大家的愤慨。潘汉年执拗地问他:‘怎么办?’王明这才指着潘汉年说:‘你去调查一下吧!’沉吟一下,他又说:‘此事要同中央商议,省委不要管。’”在相关的《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成员同陈绍禹谈话记录》的文件中,也有当时中共江苏省委给狱中支部书记的指示,赫然写着:“别把反对派列入自己的组织。”)

直到1945年4月,中共中央才推翻了王明强加给林育南等人的不实之词,在《关于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强加于林育南、何孟雄、李求实等的所谓“右派”的问题,“主要地是六届四中全会宗派主义的‘反右倾’斗争的产物……”

当年“东方旅社案”的告密者,最早有人说是叛徒王掘夫(即唐虞,一称唐禹),这是事后“特科”的陈赓通过内线得知的情报。原来王掘夫是留苏归国的中共党员,据罗章龙回忆,在苏联时他就是王明的心腹,回国后曾在中央工作,在李立三时期,他不曾得到重用,只是管理财务工作,且被李立三发现有贪污行为,于是被调离中央,并给予了纪律处分。失意的王掘夫本就是没什么信仰的“混混儿”,受处分后,竟暗中向国民党当局秘密写信自首,伺机出卖同志。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他佯装拥护罗章龙派的主张,取得接近罗章龙等的机会,并从内部探听到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等将在东方旅社31号房间开会的消息,于是向租界巡捕告密。不过,将“东方旅社案”归咎于叛徒王掘夫一人(当时成了叛徒的还有汪盛荻等),毕竟不能使人信服,因为根据当时中共地下工作的原则,似乎一人难有如此作为,加之被捕者都是清一色反对王明的人,则不能不使人产生其他的怀疑。

多年后,随着“拨乱反正”时期的到来,康生问题被揪了出来,于是有人又将此案的谜底指向了康生,说王云程(时为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曾亲眼目睹了康生具体出卖林育南等人的过程。王云程原来也是留苏学生,曾一度当过共青团中央书记,是王明的亲信,后回国被捕叛变,解放后再度被捕。他写供词说:“像何孟雄(包括林育南)和他的20多个追随者,都是死于赵容(康生的名字)领导下的……”有文史学者称:随着王明的逐渐得势,康生最终选择了把政治赌注押在王明一边,而王明也正需要像康生那样的人才能对付敌手,巩固自己在党内的地位。为了表示器重,王明把康生加进了新的中央委员名单,康生自然急于证明自己在派系斗争中的才干和效率,不惜使用借刀杀人计。王云程后来在“文革”中由康生提请枪决,这也再度留下了一个谜底。(据说康生也有被捕的经历。1968年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档案清查小组给张春桥打过一个报告,称康生的历史档案少了90多页,不知去向。)

另有《炎黄春秋》上发表的《谁是告密者——龙华二十四烈士被捕之谜》一文,称告密者就是王明,而作证者则是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王克全。

以上种种说法,特别是揭发王明、康生落井下石造成“东方旅社案”的,都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一种带有“演义”性质的推论。如果要加以证实,需经过有关部门认真的核查,特别是公布相关档案。

却说林育南牺牲后,林彪一直不知详情。直到周恩来进入中央苏区之后,林彪才得知堂哥牺牲了,无比悲痛。

林彪,原名林祚大,字阳春,号毓蓉,曾用名育容(育蓉)、育荣、李进等。

林彪是在两个哥哥的带动下参加革命的。当林育南和恽代英在林家大开办“浚新小学”时,林彪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当时他听从林育南的劝告,由私塾转入“浚新小学”读书。后来,林育南又介绍他到武昌“共进中学”读书,在这里接受了最初的革命启蒙和熏陶。如果不是后来发生了林彪诡异的结局,林家兄弟留在历史上的评价也许不会那么悬殊。有意思的是,即使是他们的感情生活,也多有相似之处。

彼时深受“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恋爱神圣”新观念的影响,革命者可谓革命与爱情两不误。当然,一如中国革命的残酷、跌宕,革命者的爱情历程也多不能一帆风顺。林育南、林彪,其恋情的曲折和幽深,多为人所不知。笔者以为,试图破解林彪内心世界的一道窗口,就是其复杂曲折的婚恋史。一代将帅,却在爱情史上饱受挫折。

这是林家两兄弟的婚恋关系:

林育南——汪秀芝(发妻)、陆若冰(恋人)、李莲贞(妻子)。

林彪——汪静宜(发妻)、陆若冰(林彪的单恋对象)、刘新民(即张梅,后林彪与叶群结婚,与刘离婚)、孙维世(林彪的单恋对象)、叶群(妻子)。

陆若冰,其兄陆沉是中共党史上的重要人物,由于这一关系,这位卢姓(后改为陆姓)小女子从反抗包办婚姻开始,走上了革命道路。在大革命的“红都”武汉,她得以与湖北的一批革命家朝夕相处,有恽代英、李求实以及“三林”。其间,林育南对她渐渐有了好感。至于小弟林彪,也正是情感朦胧的年纪,对着亭亭玉立的陆若冰,他也有了莫名的爱慕。而陆若冰却是以姐弟友情对待林彪。

陆若冰晚年,有人好奇地询问当年故事,陆安详地回答:“林彪打仗胆大,追求女人胆也大……我拒绝了林彪的追求,主要有四个原因:其一,他比我小……其二,我太年轻,书未读完……其三,我知道他在老家有未婚妻……其四,我看不上林彪,青年时的林彪个性奇特,形象太差,特别是他头上长的黄癣,看着很不舒服。他暗恋我几年,我全不知道。那时,他的条件那么差,鼓那么大的劲追求我,可以说是‘盖被子垫竹席——一面发烧!’”

陆若冰拒绝了林彪,与林育南最终也没走到一起。1925年,林育南被调到上海负责工人运动,其时林育英正在上海任中共上海沪西区委书记,兄弟见面,谈到私生活,林育南痛慨自己在婚姻上的痛苦,以及对陆若冰的爱恋,没想到林育英听后坚决反对弟弟的想法,不仅如此,他还找陆若冰作了一次长谈,要求她与弟弟斩断情网,最后又自作主张,给弟弟介绍了一个对象——上海纱厂女工李莲贞。

林育南听大哥的,与李莲贞结婚了。然而,两人的志向、情趣相差甚远,婚后矛盾接踵而来。

陆若冰晚年回忆,当年她在上海,经常看到林家夫妻吵架。

林育南苦涩于夫妻关系的时候,陆若冰已被组织调到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日报》社,给副总编辑肖昌年当助手,这对“假夫妻”后来成了真夫妻,且生有一女。1930年,肖昌年因叛徒告密,被国民党逮捕后慷慨就义,那个女孩也因病夭折了。陆若冰找到已是“中华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筹委会”秘书长的林育南,希望党组织重新给她安排工作,以便在工作中暂时忘却悲痛。不过,那时的林育南正忙于革命斗争,无暇儿女情长。但在这年年末,林育南原本奉命赴中央苏区,因路上受阻而滞留某地,其间突然思念起陆若冰来,并且连续给她写了好几封信(有幸得以保存下来)。在林育南折回上海之后,两人又见面了,他们相互倾诉了彼此的思念之情。

“东方旅社案”发生后,陆若冰接到了林育南的暗信,马上去探望,结果狱方说林是“重政治犯”,不许见面。陆只好将几本小说和身上仅有的5元钱交给狱卒,请求转交。这是他们最后的联系了。林育南牺牲后,李莲贞另嫁他人,陆若冰后来曾在全国总工会、甘肃省图书馆工作,晚年为武汉市政协委员。

有人曾在黄冈拜访时已88岁高龄的陆若冰,谈起林育南她感慨万千:“在我接触的党的早期领导人中,林育南是特别优秀的一位。他思想敏锐,头脑冷静,智慧超群,口才、笔功出类拔萃。我在与他一起工作的时光里,在他身上学到许多东西。很可惜,他牺牲得太早了。对于他,我是很尊敬、很喜欢的。他也很喜欢我。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我们没有结合。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他的堂哥林育英反对得太厉害。他不愿为我们的爱情伤害兄弟之间的感情,但在我的心里,他永远是我最喜欢的人。可以说,他如不牺牲,肯定要与我结婚。古人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仔细一想,此语一点不假。”

听了这一段话,相信任何人的心情都会无比惋惜和沉重吧。

却说1925年林彪中学毕业后,在林育南和林育英的动员下,决定报考广州的黄埔军校。当时林育南给林彪回信说:“中国的革命,最终要靠军事解决问题,共产主义事业需要大批军事人才。我和你八哥(林育英)搞党务、工运,你搞军事,我们林家三兄弟就各有所长。”这两位哥哥还特意给在广州的恽代英、萧楚女去信,让他们帮助弟弟。10月,林彪经过在上海的初试,去广州参加复试,最终如愿考入黄埔军校第四期。不久,他便将原名“林育容”改为“林彪”,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林彪不久就成长为一员虎将。北伐革命,他在叶挺独立团任见习排长。南昌起义,他荣任连长。井冈山斗争,他的军事才能更为毛泽东所赏识。当时在毛泽东身边的“哼哈二将”,一个是林彪,另一个就是“彭大将军”了。

那还是1928年7月,中国工农红军的元老之一、红四军二十八团团长王尔琢被叛徒杀害,毛泽东深感痛惜之余,为之作挽联曰:“一哭同胞,再哭同胞,同胞今已矣,留却工作谁承受?”王尔琢的二十八团以战斗力顽强著称,可谓红军的中坚力量,王尔琢牺牲了,谁能成为他的继任者呢?毛泽东以诗发问。后来朱、毛推举林彪担任此团团长,林彪不辱使命,至1929年春红四军整编为3个纵队,22岁的林彪担任了主力纵队第1纵队的司令。那还是井冈山风雨飘摇之际,处在国民党重重军事进攻和经济封锁之下,形势至为险峻,于是红四军中出现了“红旗能打多久”和“井冈山要守到何时”的悲观思想,林彪也因动摇而发出一封信,对红军的前途提出质疑。

毛泽东读此信后,写了一封回信对他进行批评和帮助,此即宏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彼时的林彪和后来的林彪,就在这一点上被联缀了起来。后来黄克诚将军公道地说:“林彪写信给毛主席,提出‘红旗能打多久’的问题。在党内来说,一个下面的干部,向党的领导反映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的意见,现在看来这是个好的事情……林彪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尽管观点错误,但敢于向上面反映,就这一点说,是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态度……据我了解,像这类的事情林彪不止这一回,他向毛主席提意见还有提得更厉害的。”此后种种,不说也罢。

林彪,23岁的红一军团红四军军长,25岁的红一军团总指挥,亲历和指挥了五次反“围剿”战争,抗战之初又取得了平型关大捷,一时“抗日英豪”、“民族英雄”、“无敌元帅”、“常胜将军”等美名扬天下;继之,从东北下海南,声名赫赫的“四野”扫荡大半个中国,可谓英武。“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此间种种,足以让人读史而长叹矣。

今见诗人、杂文家曾彦修先生有一阙《说林彪》,堪为本文结句,不妨抄录于下:

四字真经帝业开,

一封朝奏滚将来。

敢问世间谋策士,

几率是摔或不摔?

( “四字”指“四个第一”、“四个伟大”等,“朝奏”指庐山会议设立国家主席一案——作者按) (作者系文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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