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紀跨界女子樂團】【威尼斯天使同名專輯】 来源: 肯老的 于 2011-08-29 wenxuecity 專輯中文名: 同名專輯 專輯英文名: Angels Of Venice 藝術家: 威尼斯天使樂團 Angels Of Venice 版本: 台灣版 純音樂 發行時間: 2006年04月25日 地區: 美國 唱片公司:金格唱片
專輯介紹∶
生活更優哉,因為Windham Hill好音樂屹立新世紀樂壇近三十年,Windham Hill廠牌擅長創新融合多樣的音樂風貌, 旗下藝人精湛的演藝風格及專業錄音水準,引領其他廠牌跟進;從勾勒心靈,抒懷敘事的鋼琴小品,回歸純淨本質的 結他演奏,爵士與流行的跨界融合到克爾特音樂的柔美氛圍,在Windham Hill廠牌多年經營耕耘下,不僅樹立更明確 的新世紀音樂定位,更坐擁樂界權威,在這座愛樂人幾乎人手一張的音樂館裡,Windham Hill創造的已不只是聆聽的 價值,而是注入音樂生命的新生活觀,在你我尋求優質又能悠哉生活的同時,擁有Windham Hill好音樂,無疑就更靠近 美好生活版圖!
[威尼斯天使]是由來自德州的騷琴美人凱羅坦頓所領軍的新世紀4人女子樂團,她們的樂風融合了新古典樂派,中東 的異國風情,中世紀的莊嚴氛圍,冷調的歌德樂派,以及當代流行的跨界曲風,在新世紀樂壇走出一番前所未有的新格 局.在這張同名專輯,凱羅坦頓展現其創作與編曲上的才華,詮釋克爾特,中東,中世紀氛圍鄧穿越時空,如夢般柔軟的 樂曲外,《A Chantar Mer》以12世紀的法國聖歇為藍本,帶我們重回充滿魔法,傳說的歐洲古大陸.齊豫唱紅的70年 代老歌《Sad Lisa》也是在凱羅坦頓以騷琴,長笛,德西馬琴等樂器交織下,呈現出迷濛脫俗的新世紀風貌。
專輯曲目:
01. A Chantar Mer 02. Tears Of The World (Lacrimae Mundi) 03. Sad Lisa 04. Lionheart 05. Within You Without You 06. Trotto 07. Queen Of The Sun 08. Si Je Perdais Mon Ami 09. As Tears Go By 10. China Moon 11. After The Harv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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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是一个可供选择的国家形式 ——关于“八确立”、“五不搞”的理论思考之十三
杜光 “不搞联邦制”是吴邦国委员长的第四个“不搞”。
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论题里,联邦制很少被人提及,它现在怎么会进入吴邦国委员长的视野,成为他信誓旦旦地宣布“不搞”的一个内容呢?
他大概是继承了批判《**宪章》的遗产吧!
2008年12月提出的《**宪章》,在它的19条基本主张里,第18条的主题是“联邦共和”,内容如下:“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宪章》在网上发表,使已经开展了半年多的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与批判,出现了一个新的高潮。这个高潮的最大特点是,《**宪章》提出来的理念和主张,都被列为批判的对象,包括“联邦共和国”在内。但所有的批判文章里,都没有出现“零八宪章”这几个字。这些既气壮如牛、又虚怯如鼠的批判者,一方面要批判《**宪章》提出的理念和主张,同时又不让老百姓知道有《**宪章》的存在。如此乖僻悖理的作为,恐怕只能用“中国特色”这四个字来解释了。
吴邦国委员长当时也是批判普世价值和《**宪章》的积极参加者,这也许就是他把“联邦制”列进“五不搞”的原因吧。
其实,《**宪章》所提的19条基本主张,都是对未来的国家模式和政治体制的设想,作为一些可供选择的方案,供全国人民讨论。就拿“联邦共和国”来说,《**宪章》主要是针对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未来地位而言的。即使超出这个范围,把新疆、西藏、内蒙等不同民族地区都包括在联邦制之内,也未尝不可以把联邦制作为一种未来的国家形式加以考虑。你可以赞成,也可以反对,还可以提出其他国家形式,最后将取决于大多数公民的意愿。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武断地裁定应该“搞”或“不搞”某一种国家形式。至于有些人把主张联邦制说成是“颠覆政府”、“分裂国家”,只能说明他们自己的无知与偏见。
联邦制是一种政治组织原则,也可以说是国家结构的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里,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民族,由于一定的历史或社会的原因,而在同一主权国家内实现享有一定主权的高度自治。世界上最早提出“联邦共和国”的,大概是法国的孟德斯鸠。他在《论法的精神》里说:“联邦共和国就是几个社会联合而产生的新社会”,“这种政府形式是一种协约。依据这种协约,几个小邦联合起来,打算建立一个更大的国家,并且同样作这个国家的成员。”美国现行宪法的奠基者汉密尔顿在1787年11月发表的一篇文章里说:“联邦共和国的定义,看来就是‘一些社会的集合体’,或者是两者或更多的邦联合为一个国家。”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介绍,“20世纪以来,联邦制被广泛用来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手段。”“1971年,世界上共有17个国家实行联邦制,还有18个国家采用了联邦制的分权制原则。”“实践证明,联邦制或类似联邦制的政治体制,是最稳定最持久的政治组织形式之一。”
在这些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中,大概以瑞士最为典型。《瑞士联邦宪法》的总则第一条就载明:“瑞士联邦由……等22个有主权的结成联盟的各州人民组成。”第三条:“各州的主权,未经联邦宪法限制者都得自主。凡未委任于联邦政府的权力,概由各州行使。”这部宪法从1874年制定后,到1974年,一百年间修订了37次,但这一条却一直没有修改。目前世界上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大部分都有瑞士宪法所规定的两大特征:一、组成联邦的各州享有主权,但它受着联邦宪法的限制,也就是说,是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主权;二、各州可以行使联邦政府的权力以外的权力,也就是说,体现各州共同利益的权力集中于联邦国家的中央政府,各州行使的是有关本州事务的权力。但在具体的实施上,各国又各不相同。
可见,联邦制是当今世界上一种通行的政治组织形式,把它列为可供选择的改革方案,供全国人民讨论、选择,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更没有理由大加挞伐。美国就是在经过激烈的辩论之后,才确定采取联邦制的。
美国现行的宪法是1787年颁布的。在此以前执行的是1781年制订的《邦联条例》。为了修改这个条例,1787年5月,在华盛顿主持下举行了全国代表会议,会上就实行邦联制还是联邦制,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经过三个月的论辩,最后通过新宪法,实行以代议制为基础的联邦共和国制度,建立一个中央相对集权的联邦政府。宪法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美国人民,为建立一个更完备的联邦,……特制定和确立这部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
中国是否应该实行联邦制,也是一个可以讨论研究的问题。熟悉中共党史的人都知道,中国共产党早在苏区时期就考虑过联邦共和国的问题。1934年2月17日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苏维埃组织法》第五章第24条规定的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权力,其中就有一条是“代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与境内各民族订立组织苏维埃联邦共和国的条约。”1945年6月12日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里又提到“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而奋斗”。
这个历史事实表明,中国共产党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是主张在中国建立联邦共和国的。这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经过长时期的融合,有些民族已经与汉族融为一体,如满族、苗族、壮族、回族,他们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文化特征已逐渐消失,成为进入研究领域的文化遗存;还有一些民族,如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则还保存着本民族的文化特征,包括语言、文字、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等。对于后一类民族,根据六十年多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今后应该实行高度的民族自治,还是实行联邦制,都是可以讨论、可以研究的。几十年来,中央政府往往不顾这些民族的特点,把在汉族地区推行的政策,照搬到这些民族地区;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又不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语言文字, 结果严重地伤害了他们的民族感情。这几年新疆、西藏两地的骚乱频发,虽然背景复杂,但不能不承认政策失误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尽管中央政府为这些地区的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本解决之道,在于实现真正的民族自治,或建立联邦式的自治区,真正由各民族自己作主,不要把违背他们文化传统的意识形态强加于他们。只有这样,才能消弭某种程度的敌意,实现真正的民族团结。
至于香港、澳门和台湾,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将来以什么形式参与国家生活,也是需要从多方面加以考虑的问题。面对未来的选择,也不能把联邦制排除在选项之外。
我不敢说吴邦国委员长的“不搞联邦制”,是由于对有关的世界史和中共党史的无知,只能猜想他也许真是把主张联邦制看成是“分裂国家”、“颠覆政府”的阴谋诡计。其实,成为联邦并不意味着各自独立,更不意味着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就像美国、瑞士、德国等联邦制国家的各州并没有独立,也没有影响、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一样。
到目前为止,就我的见闻所及,还没有听说有人主张中国未来必须采取联邦制的国家形式。讨论到这个问题的人,一般都是把它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就它的利弊得失,发表个人的见解。赞成的也好,反对的也好,都是为了探讨更加完善的国家形式,而且仅仅局限在学术研究的范围。在经过广泛的、充分的、深入的讨论和争辩后,才能作出最好的选择。现在这个讨论刚刚开始,就贸然宣布“不搞联邦制”,这至少是一种短视的、不明智的表现。
2011年8月15日 五柳村2011年8月21日收到
“不搞联邦制”是吴邦国委员长的第四个“不搞”。
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论题里,联邦制很少被人提及,它现在怎么会进入吴邦国委员长的视野,成为他信誓旦旦地宣布“不搞”的一个内容呢?
他大概是继承了批判《**宪章》的遗产吧!
2008年12月提出的《**宪章》,在它的19条基本主张里,第18条的主题是“联邦共和”,内容如下:“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宪章》在网上发表,使已经开展了半年多的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与批判,出现了一个新的高潮。这个高潮的最大特点是,《**宪章》提出来的理念和主张,都被列为批判的对象,包括“联邦共和国”在内。但所有的批判文章里,都没有出现“零八宪章”这几个字。这些既气壮如牛、又虚怯如鼠的批判者,一方面要批判《**宪章》提出的理念和主张,同时又不让老百姓知道有《**宪章》的存在。如此乖僻悖理的作为,恐怕只能用“中国特色”这四个字来解释了。
吴邦国委员长当时也是批判普世价值和《**宪章》的积极参加者,这也许就是他把“联邦制”列进“五不搞”的原因吧。
其实,《**宪章》所提的19条基本主张,都是对未来的国家模式和政治体制的设想,作为一些可供选择的方案,供全国人民讨论。就拿“联邦共和国”来说,《**宪章》主要是针对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未来地位而言的。即使超出这个范围,把新疆、西藏、内蒙等不同民族地区都包括在联邦制之内,也未尝不可以把联邦制作为一种未来的国家形式加以考虑。你可以赞成,也可以反对,还可以提出其他国家形式,最后将取决于大多数公民的意愿。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武断地裁定应该“搞”或“不搞”某一种国家形式。至于有些人把主张联邦制说成是“颠覆政府”、“分裂国家”,只能说明他们自己的无知与偏见。
联邦制是一种政治组织原则,也可以说是国家结构的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里,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民族,由于一定的历史或社会的原因,而在同一主权国家内实现享有一定主权的高度自治。世界上最早提出“联邦共和国”的,大概是法国的孟德斯鸠。他在《论法的精神》里说:“联邦共和国就是几个社会联合而产生的新社会”,“这种政府形式是一种协约。依据这种协约,几个小邦联合起来,打算建立一个更大的国家,并且同样作这个国家的成员。”美国现行宪法的奠基者汉密尔顿在1787年11月发表的一篇文章里说:“联邦共和国的定义,看来就是‘一些社会的集合体’,或者是两者或更多的邦联合为一个国家。”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介绍,“20世纪以来,联邦制被广泛用来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手段。”“1971年,世界上共有17个国家实行联邦制,还有18个国家采用了联邦制的分权制原则。”“实践证明,联邦制或类似联邦制的政治体制,是最稳定最持久的政治组织形式之一。”
在这些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中,大概以瑞士最为典型。《瑞士联邦宪法》的总则第一条就载明:“瑞士联邦由……等22个有主权的结成联盟的各州人民组成。”第三条:“各州的主权,未经联邦宪法限制者都得自主。凡未委任于联邦政府的权力,概由各州行使。”这部宪法从1874年制定后,到1974年,一百年间修订了37次,但这一条却一直没有修改。目前世界上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大部分都有瑞士宪法所规定的两大特征:一、组成联邦的各州享有主权,但它受着联邦宪法的限制,也就是说,是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主权;二、各州可以行使联邦政府的权力以外的权力,也就是说,体现各州共同利益的权力集中于联邦国家的中央政府,各州行使的是有关本州事务的权力。但在具体的实施上,各国又各不相同。
可见,联邦制是当今世界上一种通行的政治组织形式,把它列为可供选择的改革方案,供全国人民讨论、选择,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更没有理由大加挞伐。美国就是在经过激烈的辩论之后,才确定采取联邦制的。
美国现行的宪法是1787年颁布的。在此以前执行的是1781年制订的《邦联条例》。为了修改这个条例,1787年5月,在华盛顿主持下举行了全国代表会议,会上就实行邦联制还是联邦制,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经过三个月的论辩,最后通过新宪法,实行以代议制为基础的联邦共和国制度,建立一个中央相对集权的联邦政府。宪法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美国人民,为建立一个更完备的联邦,……特制定和确立这部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
中国是否应该实行联邦制,也是一个可以讨论研究的问题。熟悉中共党史的人都知道,中国共产党早在苏区时期就考虑过联邦共和国的问题。1934年2月17日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苏维埃组织法》第五章第24条规定的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权力,其中就有一条是“代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与境内各民族订立组织苏维埃联邦共和国的条约。”1945年6月12日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里又提到“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而奋斗”。
这个历史事实表明,中国共产党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是主张在中国建立联邦共和国的。这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经过长时期的融合,有些民族已经与汉族融为一体,如满族、苗族、壮族、回族,他们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文化特征已逐渐消失,成为进入研究领域的文化遗存;还有一些民族,如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则还保存着本民族的文化特征,包括语言、文字、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等。对于后一类民族,根据六十年多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今后应该实行高度的民族自治,还是实行联邦制,都是可以讨论、可以研究的。几十年来,中央政府往往不顾这些民族的特点,把在汉族地区推行的政策,照搬到这些民族地区;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又不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语言文字, 结果严重地伤害了他们的民族感情。这几年新疆、西藏两地的骚乱频发,虽然背景复杂,但不能不承认政策失误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尽管中央政府为这些地区的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本解决之道,在于实现真正的民族自治,或建立联邦式的自治区,真正由各民族自己作主,不要把违背他们文化传统的意识形态强加于他们。只有这样,才能消弭某种程度的敌意,实现真正的民族团结。
至于香港、澳门和台湾,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将来以什么形式参与国家生活,也是需要从多方面加以考虑的问题。面对未来的选择,也不能把联邦制排除在选项之外。
我不敢说吴邦国委员长的“不搞联邦制”,是由于对有关的世界史和中共党史的无知,只能猜想他也许真是把主张联邦制看成是“分裂国家”、“颠覆政府”的阴谋诡计。其实,成为联邦并不意味着各自独立,更不意味着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就像美国、瑞士、德国等联邦制国家的各州并没有独立,也没有影响、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一样。
到目前为止,就我的见闻所及,还没有听说有人主张中国未来必须采取联邦制的国家形式。讨论到这个问题的人,一般都是把它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就它的利弊得失,发表个人的见解。赞成的也好,反对的也好,都是为了探讨更加完善的国家形式,而且仅仅局限在学术研究的范围。在经过广泛的、充分的、深入的讨论和争辩后,才能作出最好的选择。现在这个讨论刚刚开始,就贸然宣布“不搞联邦制”,这至少是一种短视的、不明智的表现。
2011年8月15日 五柳村2011年8月21日收到 联邦制是一个可供选择的国家形式 ——关于“八确立”、“五不搞”的理论思考之十三
“不搞联邦制”是吴邦国委员长的第四个“不搞”。
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论题里,联邦制很少被人提及,它现在怎么会进入吴邦国委员长的视野,成为他信誓旦旦地宣布“不搞”的一个内容呢?
他大概是继承了批判《**宪章》的遗产吧!
2008年12月提出的《**宪章》,在它的19条基本主张里,第18条的主题是“联邦共和”,内容如下:“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宪章》在网上发表,使已经开展了半年多的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与批判,出现了一个新的高潮。这个高潮的最大特点是,《**宪章》提出来的理念和主张,都被列为批判的对象,包括“联邦共和国”在内。但所有的批判文章里,都没有出现“零八宪章”这几个字。这些既气壮如牛、又虚怯如鼠的批判者,一方面要批判《**宪章》提出的理念和主张,同时又不让老百姓知道有《**宪章》的存在。如此乖僻悖理的作为,恐怕只能用“中国特色”这四个字来解释了。
吴邦国委员长当时也是批判普世价值和《**宪章》的积极参加者,这也许就是他把“联邦制”列进“五不搞”的原因吧。
其实,《**宪章》所提的19条基本主张,都是对未来的国家模式和政治体制的设想,作为一些可供选择的方案,供全国人民讨论。就拿“联邦共和国”来说,《**宪章》主要是针对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未来地位而言的。即使超出这个范围,把新疆、西藏、内蒙等不同民族地区都包括在联邦制之内,也未尝不可以把联邦制作为一种未来的国家形式加以考虑。你可以赞成,也可以反对,还可以提出其他国家形式,最后将取决于大多数公民的意愿。任何个人都没有权利武断地裁定应该“搞”或“不搞”某一种国家形式。至于有些人把主张联邦制说成是“颠覆政府”、“分裂国家”,只能说明他们自己的无知与偏见。
联邦制是一种政治组织原则,也可以说是国家结构的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里,不同的地区或不同的民族,由于一定的历史或社会的原因,而在同一主权国家内实现享有一定主权的高度自治。世界上最早提出“联邦共和国”的,大概是法国的孟德斯鸠。他在《论法的精神》里说:“联邦共和国就是几个社会联合而产生的新社会”,“这种政府形式是一种协约。依据这种协约,几个小邦联合起来,打算建立一个更大的国家,并且同样作这个国家的成员。”美国现行宪法的奠基者汉密尔顿在1787年11月发表的一篇文章里说:“联邦共和国的定义,看来就是‘一些社会的集合体’,或者是两者或更多的邦联合为一个国家。”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介绍,“20世纪以来,联邦制被广泛用来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手段。”“1971年,世界上共有17个国家实行联邦制,还有18个国家采用了联邦制的分权制原则。”“实践证明,联邦制或类似联邦制的政治体制,是最稳定最持久的政治组织形式之一。”
在这些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中,大概以瑞士最为典型。《瑞士联邦宪法》的总则第一条就载明:“瑞士联邦由……等22个有主权的结成联盟的各州人民组成。”第三条:“各州的主权,未经联邦宪法限制者都得自主。凡未委任于联邦政府的权力,概由各州行使。”这部宪法从1874年制定后,到1974年,一百年间修订了37次,但这一条却一直没有修改。目前世界上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大部分都有瑞士宪法所规定的两大特征:一、组成联邦的各州享有主权,但它受着联邦宪法的限制,也就是说,是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主权;二、各州可以行使联邦政府的权力以外的权力,也就是说,体现各州共同利益的权力集中于联邦国家的中央政府,各州行使的是有关本州事务的权力。但在具体的实施上,各国又各不相同。
可见,联邦制是当今世界上一种通行的政治组织形式,把它列为可供选择的改革方案,供全国人民讨论、选择,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更没有理由大加挞伐。美国就是在经过激烈的辩论之后,才确定采取联邦制的。
美国现行的宪法是1787年颁布的。在此以前执行的是1781年制订的《邦联条例》。为了修改这个条例,1787年5月,在华盛顿主持下举行了全国代表会议,会上就实行邦联制还是联邦制,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经过三个月的论辩,最后通过新宪法,实行以代议制为基础的联邦共和国制度,建立一个中央相对集权的联邦政府。宪法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美国人民,为建立一个更完备的联邦,……特制定和确立这部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
中国是否应该实行联邦制,也是一个可以讨论研究的问题。熟悉中共党史的人都知道,中国共产党早在苏区时期就考虑过联邦共和国的问题。1934年2月17日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苏维埃组织法》第五章第24条规定的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权力,其中就有一条是“代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与境内各民族订立组织苏维埃联邦共和国的条约。”1945年6月12日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里又提到“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而奋斗”。
这个历史事实表明,中国共产党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是主张在中国建立联邦共和国的。这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经过长时期的融合,有些民族已经与汉族融为一体,如满族、苗族、壮族、回族,他们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文化特征已逐渐消失,成为进入研究领域的文化遗存;还有一些民族,如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则还保存着本民族的文化特征,包括语言、文字、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等。对于后一类民族,根据六十年多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今后应该实行高度的民族自治,还是实行联邦制,都是可以讨论、可以研究的。几十年来,中央政府往往不顾这些民族的特点,把在汉族地区推行的政策,照搬到这些民族地区;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又不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语言文字, 结果严重地伤害了他们的民族感情。这几年新疆、西藏两地的骚乱频发,虽然背景复杂,但不能不承认政策失误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尽管中央政府为这些地区的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本解决之道,在于实现真正的民族自治,或建立联邦式的自治区,真正由各民族自己作主,不要把违背他们文化传统的意识形态强加于他们。只有这样,才能消弭某种程度的敌意,实现真正的民族团结。
至于香港、澳门和台湾,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将来以什么形式参与国家生活,也是需要从多方面加以考虑的问题。面对未来的选择,也不能把联邦制排除在选项之外。
我不敢说吴邦国委员长的“不搞联邦制”,是由于对有关的世界史和中共党史的无知,只能猜想他也许真是把主张联邦制看成是“分裂国家”、“颠覆政府”的阴谋诡计。其实,成为联邦并不意味着各自独立,更不意味着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就像美国、瑞士、德国等联邦制国家的各州并没有独立,也没有影响、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一样。
到目前为止,就我的见闻所及,还没有听说有人主张中国未来必须采取联邦制的国家形式。讨论到这个问题的人,一般都是把它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就它的利弊得失,发表个人的见解。赞成的也好,反对的也好,都是为了探讨更加完善的国家形式,而且仅仅局限在学术研究的范围。在经过广泛的、充分的、深入的讨论和争辩后,才能作出最好的选择。现在这个讨论刚刚开始,就贸然宣布“不搞联邦制”,这至少是一种短视的、不明智的表现。
2011年8月15日 五柳村2011年8月21日收到
| 胡耀邦老部下亮剑了,叫嚣用联邦制肢解中国
2011/08/30 | |
作者:阿飞 民声网 近日来掀起了一股纪念胡耀邦的狂潮,胡德平胡满妹等胡家后人以及胡耀邦的老部下纷纷出招。他们到底想干什么?胡耀邦老部下、原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副主任、《炎黄春秋》编委会骨干成员杜光的新作《联邦制是一个可供选择的国家形式》一文道破了天机——用联邦制肢解中国。
杜光说:“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经过长时期的融合,有些民族已经与汉族融为一体,如满族、苗族、壮族、回族,他们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等文化特征已逐渐消失,成为进入研究领域的文化遗存;还有一些民族,如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则还保存着本民族的文化特征,包括语言、文字、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等。对于后一类民族,根据六十年多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今后应该实行高度的民族自治,还是实行联邦制,都是可以讨论、可以研究的。几十年来,中央政府往往不顾这些民族的特点,把在汉族地区推行的政策,照搬到这些民族地区;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又不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语言文字,结果严重地伤害了他们的民族感情。这几年新疆、西藏两地的骚乱频发,虽然背景复杂,但不能不承认政策失误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尽管中央政府为这些地区的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本解决之道,在于实现真正的民族自治,或建立联邦式的自治区,真正由各民族自己作主,不要把违背他们文化传统的意识形态强加于他们。只有这样,才能消弭某种程度的敌意,实现真正的民族团结。
至于香港、澳门和台湾,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将来以什么形式参与国家生活,也是需要从多方面加以考虑的问题。面对未来的选择,也不能把联邦制排除在选项之外。
我不敢说吴邦国委员长的“不搞联邦制”,是由于对有关的世界史和中共党史的无知,只能猜想他也许真是把主张联邦制看成是“分裂国家”、“颠覆政府”的阴谋诡计。其实,成为联邦并不意味着各自独立,更不意味着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就像美国、瑞士、德国等联邦制国家的各州并没有独立,也没有影响、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一样。”
其实,杜光观点根本不值一驳。美国、瑞士、德国等联邦制国家的各州并没有独立是因为这些国家是基于地域而非民族组成的联邦。基于民族组成的联邦无一例外的导致分裂势力发展。远的如苏联南斯拉夫,近的如苏丹,甚至加拿大的魁北克也常常不稳。杜光叫嚣用联邦制解决民族问题和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实质是发展分裂势力以肢解中国。——试想,如果香港、澳门、台湾、新疆、西藏都和北京政府成了“平等的政治实体”,不再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国能不四分五裂吗?
杜光的公开亮剑不是偶然的。右派总是把个人利益放在民族利益之上,当年叶利钦为了当总统不惜肢解苏联就是一例。尽管当前国内社会矛盾不少,但是大多数人还是不希望发生动乱。如果企图制造暴乱,必须从边疆民族地区开始。不知大家是否记得20年前罗马尼亚的“蒂米什瓦拉”事件。 1989年12月15日 ,罗马尼亚匈牙利族聚居的边境城市蒂米什瓦拉发生了动乱。在总统齐奥塞斯库出访伊朗期间,西方将一家医院太平间的正常死亡的尸体集中起来,拍摄一些照片,宣称“保安部队在蒂米什瓦拉实施大屠杀”,“几千人丧生,上万人被捕或失踪”,极大损害了齐奥塞斯库的声望。勾结西方的罗马尼亚极右派头子伊利埃斯库趁机发动反革命政变清除党内的健康力量,不仅杀害了齐奥塞斯库夫妇,而且将齐奥塞斯库几乎所有的直系亲属或杀或关,甚至齐奥塞斯库百岁高龄的母亲都被害死,堪称“杀左族毛”的典范。今年利比亚战争也是从长期和中央有矛盾的班加西开始的。胡耀邦老部下杜光此时叫嚣用联邦制肢解中国更大的目的是制造“中国的班加西”,为给新版八国联军带路创造条件。
众所周知,杜光的老领导胡耀邦在少数民族上扶植旧贵族,打压共产党的积极分子。在西藏,胡耀邦万里1980年12月到西藏后,把仍在服刑的376名“西藏叛乱”分子全部释放,戴帽监督改造的600人一律摘帽,清退过去被查抄的财产。1959年的叛军司令拉鲁坐牢6年,以后回乡务农。胡耀邦请其出山,当上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其妻任政协常委,儿子任自治区宗教局副局长。与此同时,翻身农奴重新回到地狱,沦为弱势群体,工作、收入无保障,非常困难。不仅如此,胡耀邦还提出“要把80%的汉人从西藏撤出来”,“在新疆问题上,党中央只要三个权:国防权、外交权、内政否决权。即除了国防、外交归中央管外,新疆自治区范围里的内政都由你们决定。”“两少一宽”等等政策,使稳定多年的西藏、新疆开始动荡,为近几年的“3·14” ,“7·5”埋下了隐患,时人称为“胡耀邦,胡乱邦,乱了西藏乱新疆”。如今,杜光叫嚣用联邦制肢解中国,可谓青出于蓝胜于蓝。
杜光是原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副主任,胡耀邦的另一亲信、原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另一副主任阮铭于1988年赴美不归,2002年取得“中华民国”国籍,2004年获聘“总统府国策顾问”,成为激进的台独分子。他混入共产党、国民党、民进党之后都有过火表演,因而被公认为“戏路广,适演角色多”,“红”角演得发紫,“蓝”角演得发青,“绿”角演得发黑,可惜由于演得过火终究免不了亡命异乡。相比之下,杜光在胡耀邦倒台后仍很活跃,1988年参与筹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研究会,任干事长兼《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双月刊主编,现在是《炎黄春秋》编委会骨干成员。可见杜光比阮铭更会做人些。不过,杜光和阮铭这昔年胡耀邦手下的哼哈二将如今在海峡两岸遥相呼应,共同鼓吹用联邦制肢解中国,看来昔年的同志情谊仍在。
杜光和阮铭的表演让人们看清了胡家后人以及胡耀邦的老部下吹捧胡耀邦实质是继承“胡耀邦,胡乱邦,乱了西藏乱新疆”的遗志,用联邦制肢解中国并为给新版八国联军带路创造条件,梦想成为中国的叶利钦。从这个角度说,他们也算干了件好事。
胡德平,请遵守不为胡耀邦翻案的底线! 2011/08/30 | 作者:鹤栖波 四月青年网
今天读了被转载的《胡耀邦之子胡德平: 坚守“彻底否定文革”底线》一文,其中胡耀邦之子胡德平谈到有人想给文革重新翻案,自己反对等等。但是胡德平在历史问题和历史人物定案、翻案这个问题上,自己做的也不好,胡耀邦的女儿胡满妹做得也很不好,胡耀邦的老部下老朋友做得也很不好。胡家子女和胡耀邦的老友,在这一点上没有资格光是去指责文革派而不反省自己和胡耀邦的错误。
胡满妹写的回忆父亲胡耀邦的书籍,对其父只有歌功颂德鸣不平,没有严正看待其父的过失。南方周末十几年前约胡家子女回忆胡耀邦,也是只见歌功不见谈过失。“五柳村”这个专门为胡赵鸣不平的网站、李锐回忆胡耀邦的文章、胡耀邦原部下和亲信回忆老领导的文章,都是只见歌功不谈过失。
提到建国后到今一些经验教训,都在钉着毛泽东的错误大做文章甚至百般夸大甚至污蔑造谣,可是提到其他人,提到后面的领导人,什么时候指正过他们的过失?其他人的子女写书回忆其父亲,几乎都是无不是百般粉饰百般拔高,只见功绩不见过失,只见高尚品德不见缺点污点。仿佛中国共产党只有毛泽东一个领导在犯错,其余的人都是圣人十全十美,过错都是毛泽东的,功绩都是他们父辈的。
胡耀邦在平反冤假错案、协助华叶邓处理好改开初期国是等方面有功,在新疆西藏的乱撤干撤兵团抬出就剥削势力、淡化四项基本原则、纵容西化伪民主流氓自由化势力等方面有过。功绩抹杀不了,过失掩盖不住。
胡德平说文革不能翻案是底线,那么胡耀邦纵容奴洋流氓自由化和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新疆西藏乱撤干留下遗患这些严重错误也不准胡家后人和胡耀邦老部下翻案,这也是底线!胡德平想叫文革派遵守底线,那你胡德平包括所有胡家后人和原胡耀邦部下,也要遵守底线。总不能光给别人设置底线,自己却整天践踏底线。要遵守底线,大家一起遵守,要想踢开底线,那就都来踢。胡耀邦的子女和原部下能践踏底线,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如何如何遵守底线?己身不正,何以正人?
为什么胡德平胡满妹不停写书发文对自己父亲的错误一丝一毫都不,提伙同一些媒体人整天造势把自己父亲打扮成“含冤辞世”的呢?胡耀邦因为纵容自由化和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引咎辞职,有什么冤?后来的风波证明胡耀邦在自由化和四项基本原则这个大关节上的确有错误,把一群狼子野心的洋奴文人庇护纵容,养虎遗患。可是好多年来给胡耀邦在媒体上书籍上百般叫屈企图翻案的声音如风不绝,大有彻底翻案之势。同样的是叫屈翻案,为什么你胡德平胡满妹就喜欢翻案就喜欢叫屈,别人就无权利叫屈翻案吗?
中共的领导人都有功绩,也都有过失。胡耀邦的子女也不要不知深浅伙同一班人粉饰神化自己的父亲了。功过参半功绩略大这个评价就足够对得起他了。胡耀邦不是坏人也不是圣人。其父辈做得事情白字黑字有证据,想拔高拔不高,想遮掩掩不住。总不能功绩都是胡,过失都是别人。做子女的越是想出于政治企图拔高其父,越会激起群众的反感。胡家儿女也休想造神糊弄群众
中共中央对胡耀邦的定性是,在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个大问题上犯了错误,没有坚守一个总书记的立场,这个定性是正确的。胡德平胡满妹和胡耀邦的老部下想翻胡耀邦的案,也休想办到!胡耀邦的子女和亲信,不要对人一套对己一套,不要搞自己动辄翻案却不准别人翻案的把戏。不要搞虚伪的只许州官放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胡耀邦的功绩历史记载着百姓念叨着 ,胡耀邦的错误历史也记载着百姓也没忘记。毛、刘、邓等一切领袖的功绩都记载着,错误也都在历史档案里。对谁也不要全盘粉饰全盘打倒。精英、伟人、群众、楷模,都没有完人,都有闪光的优点也都有一些缺点或污点。实事求是就是了,拔得太高反而出笑话。有错误就指出错误,不要因为是自己的长辈就百般粉饰。不要提起别的领导的错误就整天挂在嘴上甚至夸大造谣,而提起自己父亲的错误却百般回避百般掩饰百般美化。这不是好作风好品质,更不是好风气。
胡德平胡满妹等胡家后人以及胡耀邦同志的老部下,看到拙文也不要见怪也不要气恼,我对毛泽东的错误不会掩饰,对胡耀邦邓小平等任何人的错误都不会掩饰。对胡耀邦吹捧的美国那个淫棍奴隶主无耻国父华盛顿也不会掩饰。
不久前“中纪闻”发文:“要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的约束,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党的政治纪律是高压线,任何党员,不论其在党内的威望和职务有多高,只要是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都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惩处,决不姑息迁就。”胡德平同志作为共产党员和政协高级领导,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如何要求别人,就要如何要求自己,不要给自己搞特权,不要给胡耀邦同志搞历史评议的特区,要严肃对待所有历史和历史人物。
| 与胡德平商榷:什么是共产党的党性,什么是人民性 2011/08/30 | 银川骑
漫游网络,忽然在右右陈右稀那里看见胡德平在什么“纪念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三十周年座谈会”的讲话,搜了搜还有照片,坐在主席台中央,仿佛是个主持人。俺不明白,作为一个老红军后代,与那个出身剥削家庭又反社会主义的搞上权并肩而坐,是什么滋味?被那些反革命右派文人簇拥为旗手,是引以为荣还是暗感羞耻?
胡德平的讲话里,提到党性和人民性。这正是俺喜爱的话题,就写几句。
什么是共产党的党性呢?是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呢,还是竭力推行资产阶级私有剥削制度?是忠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革命原则呢,还是投降资本主义普世价值观、归顺中外资产阶级?……这似乎很明白。搞不清楚的人,只要请教工人兄弟就可以弄明白的。
什么是人民性?就是反映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特性。一本书具有人民性,是这样。一个政党有人民性,也是这样。
有没有人民性,只能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做标准,绝不能以“民”营资本家的利益做标准。以资本家的利益做标准,就会把事情全部看反了,就会做出颠覆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大错事,就会做出叛变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大罪行。不可不察也。
中国共产党从立党宗旨到过去的奋斗实践,都体现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特性,具有充分的人民性。当然特别是以来也有部分告别光荣传统的问题,但总的来说,整个党的党性与人民性是一致的。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一党之私利。
有些右右故意把党性歪曲为“对上级的盲目服从”,然后对之加以攻击,说“党性要服从人民性”。其目的在于污蔑共产党不顾人民利益,从而煽动群众、为美帝颜色革命做舆论铺垫。它们所谓的人民也好公民也好,其实就是那些正在剥削劳动人民、嫖奸穷人女儿的资本家及其走狗们。
胡德平俺想跟你说,你要走正路,要独立思考,不要背父亲的包袱。你父亲的一生有对有错。右右现在抬你爸爸打压邓小平是别有用心的。你应该清醒,应该继承对的,摒弃错的。
你爸爸曾经参加革命,跟毛主席走,长征二万五千里。那是对的。想想多少红军叔叔伯伯,为了掩护你爸爸的“跟起走”,牺牲了年青的生命。想想有多少革命先烈,为了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牺牲了宝贵的生命。没有毛主席,就没有你爸爸,也就没有你。你难道不明白自己跟谁走,应该走什么路吗?
你爸爸还有好的地方。比如廉洁。你父亲虽然也爱打桥牌,但在廉洁方面还是做得比较好的。【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优良传统还是保持的。在平反冤假错案方面也是做了大量的工作。你爸爸在任中组部部长期间,继承毛主席解放干部的安排,解放了大批领导干部。这是很积德的。这方面的缺点就是宽大无边,把不少名符其实的右派分子甚至流氓犯也平反了。但总的说是好的。
你爸爸一生不足的地方,是既被毛主席批评过,又被邓小平处理过。
毛主席提拔你爸爸做首任共青团中央一把手,据说也曾经批评你爸爸:好行小惠,言不及义;义,就是社会主义的义。不知是否属实?你前些时也提“言不及义”这个词,是不是真有其事,使你耿耿于怀?不知你说的义,与毛主席说的义,有何不同?你爸爸怎么会不热心搞社会主义呢?他在家里怎样教你的?不知你能不能说说?
还有江西共青城,并非是你爸爸首创的。明明是毛主席得知上海一万多青年要求去淮北开荒后,指示上海市委书记陈丕显说:“淮北条件太差,是不是去江西为好。那里气候和上海更接近,吃的也是米饭。江西是老区,革命战争年代那里的人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需要支援。”还说:“那里大肚子多(血吸虫病)、瘌痢头多、红眼病多、大脖子多(缺碘引起的甲状腺肿大),是不是配上医务人员。”而后共青团上海市委才从一万多志愿报名垦荒的青年里挑选了98人(含大学毕业的医生一人和护士一人),于1955年10月20日赴江西鄱阳湖畔的德安九仙岭落户。你爸爸是11月29号才去那里看望题词的。
还有金瓶梅事件。你爸爸去问毛主席藏书馆管理员:“毛主席是不是天天看《金瓶梅》?”的事。尽管你爸爸可能是希望得到否定的问答,但也有损你爸爸的人品。
上面总起来看,毛主席对你爸爸这么个红小鬼还是很爱护的,除了培养提拔和适当的批评外,没有处分过。
相比之下,邓小平对你爸爸“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处理更厉害得多。你爸爸是不是搞了资产阶级自由化,党的决议、处理文件和网友们的批评很多,你自己也有数,俺就不说了。
你还谈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话不错。经过30年改开实践,老百姓都知道党内确实有走资的当权派,右右确实在复辟资本主义。右右的理论已经骗不了人了。看到你这么坚信毛主席的这句话,俺是很高兴的。
关于毛主席的这个思想,俺附上他的有关教导,供你全面完整深刻地把握之:
毛主席说:“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97页)……俺注:要言行一致,不要打着红旗反红旗。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摘自《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毛主席说:“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
——摘自《新民主主义论》
毛主席手迹: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 | 北京学者:民主第四波 中国应认清大势 2011/08/30 | | 多维 针对北非三国突尼斯、埃及、利比亚的强势统治者都已黯然谢幕,中国国务院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前副总干事、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何方表示,二战结束近70年来,世界发展一直存在两大潮流:一个是经济市场化,一个是政治民主化,北非国家政权更迭说明,政治民主化的潮流仍然在向前发展,势不可挡。中国应当认清世界大势。
自2010年底,从突尼斯开始的这场以民主为主要诉求的革命,已经蔓延到其他几个中东阿拉伯国家。8月22日,随着利比亚反对派武装攻入首都的黎波里,曾经稳如磐石延续42年的卡扎菲政权被推翻。此前,连续24年担任突尼斯总统的本•阿里已被缺席判处35年徒刑,铁腕统治埃及30年的穆巴拉克也躺在铁笼里接受审判。
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说过,一个国家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往往都要经历一个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的高发期。巨变后的北非三国能否顺利走向政治现代化,固然有待观察。不过,未来可能发生的曲折都不大可能是专制独裁的复辟。
今年89岁的何方曾担任张闻天秘书、中国驻苏联大使馆研究室主任、外交部办公厅副主任,研究国际形势与对外关系60年。日前,何方在接受《财经》杂志采访时说:“北非政权更迭标志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范围的政治民主化潮流开始出现第四波。”
伊斯兰国家不排斥民主
针对利比亚、突尼斯、埃及等国的专制政体曾稳定数十年,经济发展速度也不太慢,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还算不错,为什么会爆发革命的提问,何方认为,北非政权更迭标志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范围的政治民主化潮流开始出现第四波。它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由于那里的伊斯兰国家专制制度一般比较严酷,没有反对派活动的余地,一旦发生,就显得有点突然性、偶然性和自发性。如同当年俄国的二月革命一样。
第二,这是各国长期社会矛盾积累和积聚的结果。特别是各级政权的贪污腐败,两极分化极为严重,经济发展又赶不上就业的需要,使大量劳动力失业,沦为赤贫。例如埃及,人口8,000万,失业率9.5%,其中90%又是青年。人们对贪官污吏、统治者、贵族、大富豪的痛恨到了一触即发的程度。从这点上说,北非中东这次政权更迭又是必然的,迟早总要发生。
第三,北非中东各国的政权更迭都是内部因素造成的,既无外力插手,也不是美国的和平演变。被推翻的前两个统治者反而亲美,使美国进退两难。
第四,这场更迭是世俗的民主革命。虽然有些地方也有教派冲突的成分(如人口多的什叶派受人口少的逊尼派统治而导致前者不满),也会在革命中夹杂这种因素,但是对绝大多数国家来说,宗教因素这次没有起什么作用。在已发生革命的国家,不仅“基地”组织的影响看不见,就是伊斯兰极端主义组织也多被排斥在运动之外。所以有的媒体说,“这场革命既无关乎伊斯兰教,也无关乎圣战,而是与自由和生计有关。”
有不少学者认为,伊斯兰教同现代民主并不相容,但何方说:事实证明,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土耳其是人口最多的四个伊斯兰国家,其多党选举制都在日臻完善。其中印尼的政治民主化尤为成功。当然,政治民主化在伊斯兰国家中发展很不平衡。
北非三国的政权更迭,以及其他伊斯兰国家受此影响而纷纷推出某些政治改革措施,这些都说明,在伊斯兰世界民主制也被认为是好的政治体制。
因此,我们不能把北非和后来中东所发生的革命看做少数几个国家的特殊事件,而是“二战”以来政治民主化潮流的又一波。政治民主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任何国家也不会例外,只是有迟早之别而已。
至于二战后全球三波政治民主化潮流,何方是这样概括的:
第一波是法西斯倒台后的政治民主化。主要是德意日等西方国家,也包括印度等一大批新独立的亚非拉非西方国家。它们都在第一波里实现了政治民主化。这些国家有的自己民主化了,有的是被民主化了(如德意日和一些亚非拉国家)。在这一波里,原有的美英法等民主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也有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
第二波民主化的高潮,体现在1955年在印尼召开的“万隆会议”。那次会议说明,亚非拉国家不光是要求民族独立,也要求实现政治民主。在这次高潮中,大批亚非拉国家推翻了殖民统治或专制制度,逐渐变为民主国家。
第三波民主化是由苏联解体引发的。在这一波民主化浪潮里,苏联和东欧国家在很短时间里就摆脱了集权体制,向民主政治转型。亚非拉原来的一些军人政权或者专制国家,也纷纷建立起以多党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政体。如拉美多数国家由文人政权替代了军人政权;1989年53个非洲国家中实行多党制的只有3国,1994年已有48国。
第三波民主化结束了20多年的冷战,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宣称“历史已经终结”。但何方认为,这波持续时间反而会比较长,而且由于这些国家多数缺乏民主的传统、甚至缺乏民主所必需的基本文化条件,所以许多国家民主化进程颇为曲折,不过,民主化的方向是确定的。一些伊斯兰国家也在这一波民主化潮流里走向了政治民主。今年发生的北非政权更迭是政治民主化的第四波,已经蔓延到了中东国家。它是不是会限制在伊斯兰国家里呢?还有待观察。
何方补充说,政治民主化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化”完。但是民主化是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重要阶段,再艰难也得走下去,这个潮流是谁也躲不过去的。到21世纪初,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民主化了。以选举制为例,1975年全世界民选政府只有30个国家,到2005年已增加到119个。今天放眼世界,保持专制制度的国家已经屈指可数了。
民主化潮流浩浩荡荡,即使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个潮流的推动下,民主化的深度和广度也都在不断发展和提高。例如种族歧视曾是美国建国后一直背着的大包袱,“二战”后仍严重存在。美国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曾作过一个题为《我有一个梦想》的著名讲演。但到21世纪初,黑人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可以说超额实现了马丁•路德•金的“梦想”!而且很久以来,民族歧视的言行在美国已会受到法律制裁。
市场化是“通往繁荣的快速电梯”
二战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计划经济受到了许多国家的青睐。社会主义国家都选择了计划经济,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又纷纷通过改革转向市场经济。对此,何方说,二战结束近70年来,除了政治民主化,世界发展的另一大潮流是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比经济市场化要复杂得多,但是经济市场化的过程也拖了好长时间,同样并不太平坦。
截至上世纪80年代中期,实行市场化经济的国家还不到世界所有国家的十分之一,只有6亿人生活在市场经济社会里。
即使日本、德国等部分西方国家,在战后一段时间里实行的也是管制经济,因为它们要接受援助,只能由政府实行分配。真正能实行市场经济的,只有美、英、法等少数国家,而且市场机制还很不健全。
1985年出现“全球化”这个名词,真正的全球市场化也是从这时开始的。在全球化之前,整个国际交往是以国家为主要行为体的。所以“二战”后头30年算作“国际化”,后30年才是全球化。全球化和国际化的主要区别在于:一看各国是否都实行了市场化;二看国际行为体是否已不再限于国家,而越来越是跨国公司等非国家实体了。
在国际化时期,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还没有进行市场化改革,没有实行真正的市场经济。当时的苏联、中国等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和印度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实行的是严格的计划经济,还有许多发展中国家处于自然经济状态。
上世纪80年代,特别是冷战结束后,由于市场化在全世界迅猛扩展,令全球化出现高潮,完成了从国际化向全球化的过渡,而且也为市场经济在全球范围的形成和发展做了夯实和扫尾的工作。
1995年11月,美国财政部副部长萨默斯在一次会议上说:“将来,当历史学家回顾我们这个时代的时候,他们视为突出的事件也许不是两个集团之间斗争的结束。这么多的国家转向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也许是震动更大的变化。这是一场把亚洲、东欧、拉美和非洲几十亿人送上通往繁荣的快速电梯的运动。”
世界的历史验证了萨默斯的预言。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世界各国经济基本上都实现了市场化,整个世界形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统一市场。这场波澜壮阔席卷全球的市场化运动,是我们许多人都经历过的。凡是顺应潮流、实行市场化的国家,经济必然发展得快;凡是反其道而行的,发展就一定慢甚至倒退。二战后头30年,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和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就都吃了没有市场化的亏。
中国应当认清世界大势
针对中国在20世纪前几十年的发展道路非常曲折,甚至付出了许多不应该的代价。何方说,这是由于当时中国没有正确认识我们所处时代和世界潮流,在很长时期里甚至在逆潮流而行。
在建国后头30年,西方国家(还有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如亚洲四小龙)在推进市场化时,中国正在积极搬用苏联模式,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人家在推进国际化时,中国在搞闭关锁国,耽误了一个重要历史发展的黄金机遇期。
后来多亏实行改革开放,才没有再次掉队。中国打开国门,放弃计划经济,进行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成效显著。改革开放前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低于印度,现在印度反而低于中国,因为印度的市场化比中国晚了十来年,直到1992年才放弃计划经济,进行改革,结果在经济上被中国很快赶上和超过了。
市场化不只是一个国家走向世界和参与全球化的起点,也是整个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每个国家,要得到经济迅速发展和赶上世界潮流,就必须对内和对外都尽快实现和不断完善市场化。事实证明,不实行市场经济、坚持单一公有制,迟早要遇到大麻烦。
中国深得经济市场化的好处,但是现在也面临诸多问题,包括贫富差距加剧、腐败蔓延、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继续扩大,许多人也在追问:是否要继续市场化的改革?对此,何方表示,有些人把这些问题归咎于中国搞了市场经济,这是完全错误的。
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在市场化过程中没有同时实行政治民主化,社会缺乏监督,贪官污吏横行,结果不但妨害了市场化本身的完善和成熟,而且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和制度性腐败,为今后社会发展留下极大隐患。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速度仍然很高,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国民信心增强,谈“盛世”的人越来越多。何方认为,社会矛盾这么多,谈何盛世?!有些人淡忘了我们所走过的曲折道路,不是想继续努力,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市场化,特别是启动政改;而是要停止前进,甚至实行倒退了。
有一个问题是必须面对的:就是中国的经济发展能不能持续。以前的成绩有些是在破坏生态和浪费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源的情况下取得的。这当然不可能持久,许多严重问题已经逐渐显露出来。以生态来说,破坏容易恢复难,既要花成倍的代价,也要用成倍的时间,甚至有些已永无恢复之日。
更重要的是人力资源的浪费,造成长期生产过剩和消费不足,社会缺乏监督,腐败蔓延,两极分化严重。究其原因,根本上在于社会上的权和利分布太不公平,既得利益集团操纵一切,劳动者参与制度缺失。
人们自然会提出这样一些问题:面对公私资方,劳动者的权利是什么?面对政府,普通老百姓的权利是什么?面对政府及其主管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的权利是什么?在诸如此类的相互关系上,现实情况是什么?
一句话,当代中国存在的实质问题和当务之急,是看清世界大势,推进政治改革、民主和法治,其他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如果中国在经济改革的同时不能进行政治改革,不能走向民主法治,就会越来越多地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阻碍中国成为文明国家。
何方认为,政治民主化是与经济市场化紧密相结合的。一个国家要发展,就必须参与全球统一市场,同国际接轨;就必须开展对外贸易,对操纵直接投资和技术转让的跨国公司持积极态度,进行合作。这种经济基础和发展趋势,一定会影响政治以及其他上层建筑。
推动国家文明和现代化有两大支柱,一是经济市场化,二是政治民主化。政治民主化,既含有国际关系的民主化,但主要的还是各国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市场化和民主化都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由之路,再艰难也得走,只能是早走或晚走的问题。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虽然遇到很多困难,但困难终究抵不住滚滚向前的时代潮流。以中国的市场化为例,改革开放以来,可说阻力极大,但“化”的也很快。“左”的和保守的势力竭力抵制市场化,也只能做到且战且退。
政治民主化更是历经挫折,直至流血冲突。但回顾70年历史,就世界范围而言,政治民主化的速度同样惊人。到20世纪末,多数国家民主化了,保持独裁专制的国家已变成了少数。这次北非政权更迭浪潮后,专制国家将会更少。
北非政权更迭说明,政治民主化的潮流仍然在向前发展,势不可挡。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在汹涌澎湃的世界潮流面前何去何从?这是关系到未来的大问题,我们应该认真思考。
| 中共官媒重提意识形态斗争 2011/08/30 | 多维新闻/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共喉舌《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刊文说,如何发现、准确分辨和处理不同的意见或敌对的声音,是意识形态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敌对分子和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进行坚决斗争,对人民内部的不同意见和不同风格的文学艺术作品则允许存在和发表,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处理意识形态问题的正确方针。
8月29日,《环球时报》发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慎明撰写的文章《苏联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训》说,社会主义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苏联的社会主义实践是在复杂的国际和国内环境下进行的。这其中难免出现一些不同的意见或异己的力量。几十年来,苏共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共产主义教育,坚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大力反击国内外各种反苏反共宣传,工作是有成绩的。但苏共的思想工作也存在严重问题。苏共在文化和科学领域,常常以强制、行政命令来解决思想问题,非但没能解决问题,反而造成新的问题和矛盾。在这方面,“地下刊物”、“持不同政见者”和非正式组织就是三个重要例证。
第一,“地下刊物”。长期以来,苏共实行严格的书报检查制度,使得敌对势力很难发出自己的声音。于是有些人制造了“地下刊物”。到20世纪70年代,随着苏联国内外形势的缓和,特别是在西方反苏势力的支持下,苏联境内直接从事地下刊物的人数已经多达400人。印刷品的内容也由传播一些诗歌和被禁止的文艺作品,变为刊登政治和社会批评性材料。以莫斯科的一些秘密地下刊物为中心,还开始形成“自由民主运动”组织。此时的地下刊物也影响到东欧国家,如捷克、波兰等,并引起西方社会的广泛注意。
第二,“持不同政见者”。苏联“持不同政见者”的政治倾向和思想观点十分庞杂,活动方式有许多类型,每一类型内部又有不同的情况。有的“持不同政见者”维护人权、否定苏联模式、宣扬西方价值观;有的主要宣传俄罗斯传统民族主义;有的宣传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思想观点。也有少数知识分子只是与官方立场有所不同,他们针对苏共和苏联在体制、方针、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还称不上是“持不同政见”。还有的“持不同政见者”当时以至现在仍坚持马克思主义,拥护社会主义。这些人属于苏联“持不同政见者”中特殊的健康力量。
但勃列日涅夫当局并未对“持不同意见者”和“持不同政见者”严格地加以区别对待,而是一律加以取缔和镇压,这样做或许能解决一时的问题,但缺少深入细致的理论斗争,其负面影响也很大。
1975年苏联签署的“赫尔辛基协定”规定,所有签字国都有义务允许东西方之间人民、思想与商业更自由地交流与往来。此后,苏联出现一些“赫尔辛基小组”,西方出于各种目的,开始对苏联的“持不同政见者”给予资助。苏联和东欧的一些“持不同政见者”开始得到津贴,并经常得到各种奖励和奖金。苏联当局对待“持不同政见者”常常先关押、后流放,最后干脆驱逐出境。有时小题大做,有时费力不讨好,不但没能解决问题,反而使一些“持不同政见者”名扬苏联和世界。
20世纪80年代初期,苏联“持不同政见者”活动逐渐衰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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