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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离谱教师十诫:40岁以上老师禁扎马尾
發佈時間: 9/29/2011 12:51:19 AM 被閲覽數: 146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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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离谱教师十诫:40岁以上老师禁扎马尾
2011/09/28 | 南方都市报 「教师头髮扎起的长度到了内衣扣的位置便要盘起来、40岁以上老师不能扎马尾、教师不淮穿平底鞋……」广州一名老师在网上贴出「老师十诫」内容,引来网民热议,有小学校长认为老师都是成年人,把规则定得那麽死,对她们并不尊重。
广州海珠区一所学校老师,日前在网上详列校方对老师的严格规定,被网民称为「变态的老师十诫」﹕
1. 头髮扎起来的长度到了内衣扣的位置要盘起来,要不就剪掉。盘头髮位置要在后脑的中间,不能太上也不能太低。
2. 30岁以下老师不淮电髮,40岁以上老师不能扎马尾。
3. 周一到周四穿工作服,周五为便服日,裙子不淮短过膝盖。颜色不淮太豔,不能太少布,不淮露出肩膀,不淮紧身。
4. 不允许穿鞋跟高3厘米以上的鞋,不淮穿鱼嘴鞋(即露趾鞋),不淮穿平底鞋。裤子的长度要过膝盖。
5. 见到领导要问好。
6. 不淮在学校吃早餐。
7. 非办公用品不能带进学校。
8. 卫生纸要放在学生看不见的地方。
9. 早读的巡堂步速要不快不慢。
10. 开会时不淮睡觉、打手机、上微博,要求做好会议纪录。
上载帖子的老师自嘲说﹕「我们今天总结了一下,我们应该是以时速20公里的速度巡堂早读、剪髮到肩部、穿著校服蹬回力鞋(即胶底运动鞋)、见到领导要问好、办公室没有卫生纸、除了带个人什麽都不带回校的教师。」她说,规定穿衣不能太豔太暴露能理解,但某些规定实在令人莫名其妙,「不抓教学来抓老师,现在上课都只会关注自己的脚」。
「教师十诫」引发网民热议,有人说﹕「现在补习老师都大卖形象,我们老师还那麽老土,还会受学生欢迎吗?」三元里小学校长彭穗燕认为,老师都是成年人,不应把规则定得那麽死,这是不尊重她们。她认为一个好老师除了衣著得体外,思想品德和言行举止也很重要。沙面小学则会建议老师化淡妆,「尤其是英语老师,我们会建议她们上课抹口红,因为这样能吸引学生关注老师的嘴形,有利于学好英语发音」。
读小学6年级的彤彤说﹕「老师打扮得怎麽样没所谓,老师穿校服都挺好,我们也在穿。老师对学生好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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