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fi香港特约记者 郑汉良 据中国官方传媒报道,辽宁省海城市西枊镇21岁的小伙儿胡巨因去年在超市内实施抢劫,于近日被海城市人民法院以犯抢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他所抢劫的商品,经鉴定价值仅为10元人民币。 抢劫案发生在去年12月29日晚,被告人胡巨在海城市西枊镇一超市内消费了烟、酒和打火机等商品,在店主要求胡巨结账时,他却拿出一把卡簧刀声称:「我抢你行不行?」说罢后,拿刀向店主扎去。随后,当地民警闻讯赶来将胡巨抓获。经鉴定,他尚未支付的烟、酒和打火机价值仅为10元。
新華社引述法院指出,被告人胡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械以暴力、威胁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据悉,抢劫罪为我国刑法中的重罪,属侵犯财产罪系列,起点即为有期徒刑3年,最高可判死刑。抢劫数额的大小,并不是该罪量刑的唯一重要参考依据。
云南9名男子轮奸一名越南妇女后三万余元将其卖掉 2011/12/03 | 新快报讯 记者 李国辉 通讯员 卢定珍 报道 一年多前,他伙同另外八名男子将一名越南籍妇女轮奸后再拐卖至山村;一年多后,他躲藏在广东肇庆一乡村的养鸽场里打工,万没想到自己隐姓埋名竟会被铁路警察揪出了原形。近日,广铁警方根据云南警方提供的线索,深入肇庆高要市回龙镇山村明察暗访,将涉嫌轮奸拐卖越南籍妇女、潜逃一年多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良成功抓获归案。
上月28日,广铁警方肇庆铁路刑警支队接到云南省麻栗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报称:该大队上网缉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良(30岁,云南麻栗坡县人),目前正在肇庆市某偏僻乡村活动,请求铁路警方协助查缉。接到警情后,肇铁警方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警力展开调查、抓捕工作。
经过侦查,办案民警掌握到了犯罪嫌疑人王某良在高要市回龙镇刘村村委会附近一带活动的踪迹。随后,民警隐藏身份秘密进入刘村村委会,通过调查走访,最终获悉王某良在某鸽场打工的信息。上月29日晚,肇庆铁路警方与出差前来广东的云南省麻栗坡县公安人员果断出击,成功将逃犯王某良抓捕归案。
经审查,王某良交代称,去年8月10日,他伙同王某海、王某明等9人,在云南省麻栗坡县董干镇马林村委会宗家寨丫口,将一名越南籍妇女轮奸后,又将其拐卖至云南省邱白县,非法获利了32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良已被云南省麻栗坡县警方带回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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