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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男子当街26刀捅死妻子 路人淡定观望/两男子讨4000元债不成杀人碎尸 提着头颅上公交
發佈時間: 12/7/2011 1:57:02 AM 被閲覽數: 89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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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男子当街26刀捅死妻子 路人淡定观望(图)


2011/12/06 



11月30日,山西怀仁县的街头上出现了骇人听闻的一幕,一名男子拉住一位过路女子,还拿出刀具朝女子身上连捅多刀,这一幕被监控视频记录了下来并传到了网上,有网友传言称男子捅的女子是自己4天不归的老婆。也有网友分析,这很可能是一起抢劫案 。12月5日,城市信报记者向当地公安局求证得知,捅人男子与被害人并不认识,事发当天凶手就已经被抓获,但不幸的是受害者在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视频疯传

男子当街杀人,抢劫?报复?

近日,一个名为《山西怀仁县星光大道KTV门前当街杀人》的视频在网上被广泛转载,记者看过视频后感到毛骨悚然。视频显示,事件发生在 11月30日上午九点钟,一名男子在视频中转了弯,这时正好有一名女子提着包走来,男子上前伸右手拦住女子,随后就上前抢夺女子手中的背包。男子抢夺时力度很大,女子抓住包始终不放手。争抢近十秒钟后,男子从上衣中掏出刀具,猛地朝女子腹部刺去,在连续捅了4刀后,女子背包落地,人也倒地。

就在这一幕发生时,两名路人就在一旁静静看着女子被捅。男子继续朝女子捅去,一刀、两刀、三刀……在被捅了十余刀后,女子坐了起来。这时,两名路人中,一人悄悄离开了,另一名则赶忙走到了路边花坛旁,回头一边看着,一边也慢慢走开。男子还在不断地朝她的背部、头部猛刺,十几刀后,蜷坐的女子再次倒地,没有了反应。

男子站在一边朝女子指手画脚,还把疑似刀具扔到地上。站了几秒钟后,他再次发狂,朝女子的头部接连猛踹。随后,男子打起了电话,挂断后又在一旁踱来踱去近三分钟。这期间不远处已经聚集了不少围观的市民,无一人上前制止。

看完这则视频,网友无不震惊,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行为,“这是有多深的仇恨啊”?也有不少网友开始出来讲述“背后的故事”,网友“神牛发威”就称:“这女的和那男的是两口子,女的外面有人,4天不回家,男子是×××村的。”还有网友响应跟帖:“一个25岁的×××村的男性青年捅死夜不归宿的老婆……”

对于这一说法,很多网友表示不信,从视频来看,这更像是一起抢劫案,“男子是不是精神有问题啊”?有网友统计了男子的行凶数据:“28刀残杀外加踹了16脚,这个人简直是疯子!”

男子的行径让人感到恐怖,但周边围观却不施救的路人则让部分网友们感到寒心,“周围的人太冷漠了 ,好像这人杀的是一条和自己不相干的小狗似的 ”。也有很多网友进行了反思:“如果换作我们在现场 ,我们会去救吗?我坦率地说,我不会 。这时最好的方法就是报警,毕竟抓这种凶徒是警察才擅长的工作。”

当地警方

女子与男子实为陌生人

视频说明中网友称,事发地点离当地的公安局很近,而事发后十多分钟也不见警察。网传男子与女子是一对夫妻,事实是否如网上所言?12月5日下午,城市信报记者拨通了怀仁县公安局办公室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说:“行凶者在案发当天已经被抓捕归案了。”工作人员还澄清说,当地警方在接到报案后五分钟赶到了现场,“这是一件很恶劣的故意杀人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调查,目前还在调查当中,进一步的结果还没发布。不过据审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陌生人,并不是网上所说的夫妻,据了解,男子的情绪不太正常,他是拦住了一位过路的陌生人。”工作人员还介绍,被害女子被送到了医院,但在抢救过程中不幸死亡。

专家说法

轻言冷漠也是不负责任

事件中对围观群众的“冷漠”的说法引起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社会科学部王付欣老师认为:“对于当时围观的市民,网友谴责他们冷漠的同时,也该想想挺身而出好,还是马上报警好。不要动不动就轻言冷漠,这也是不负责任,是网络暴力。公众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不要轻易对事件进行评论,否则这种乱谴责也会导致冷漠蔓延以及谣言成灾。”记者 纪国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两男子讨4000元债不成杀人碎尸 提着头颅上公交

2011/12/06 

东南新闻网 作者:曾炳光

  重磅追踪之市区福星小区天台碎尸案

  4000元债务 引发杀人碎尸

  两凶手事先备好工具,向被害人讨债不成就下毒手,一审分别被判死刑和死缓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6日讯(记者 曾炳光) 残忍杀人分尸,再抛尸于3个地方,抛尸时甚至提着死者头颅坐公交车……

  这是去年“市区福星小区天台碎尸案”的案情(本报去年6月27日、7月17日曾报道),可谁能想到,下如此毒手的动机,竟然是4000元的债务纠纷。

  凶手刘某龙和被害人冯某庆原本合作做有偿捐肾中介,因冯某庆想单干,刘某龙就想把借给冯的4000元钱讨回来,但冯某庆不还。于是,刘某龙约上同伙孙某明,备好杀人工具再次去讨债,讨债不成后残忍杀人分尸。刘、孙两人抛尸后,还曾约定“谁被抓谁扛着”,但刘某龙落网后,在看守所内又供出孙某明。

  日前,漳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刘某龙与孙某明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

  杀人:

  事先备好工具 讨债不成就杀人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龙和被害人冯某庆合伙做器官移植中介,因债务纠纷产生矛盾。

  刘某龙供认,两人合伙做有偿捐肾中介,冯某庆负责联系、组织肾源,他再联系买家。起初冯某庆没有钱,平时生活费用都是刘某龙先出资,冯某庆还向刘某龙借了4000元,到了去年4月底,冯某庆想单干,刘某龙就想将钱讨回来。去年5月3日和4日,刘某龙向冯某庆讨钱,两人为此发生争吵。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5月4日,刘某龙向孙某明提起冯某庆欠钱不还,孙某明表示愿意帮他讨钱,两人共谋如果冯某庆不还钱就教训他,如果反抗就将他杀死,两人还一起准备匕首、绳索。

  次日上午10点多,刘、孙两人带着作案工具,来到胜利西路一租房,要求冯某庆还钱,因讨要欠款未果,刘某龙就用绳索勒住冯某庆的脖子,孙某明则用匕首刺向冯某庆,但匕首被打落在地,刘某龙见状,一手用绳索勒住冯某庆的脖子,一手掏出匕首捅刺冯某庆的肩部、颈部,致其不能动弹后,两人将冯某庆拖到卫生间。经法医鉴定,冯某庆死亡原因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

  分尸:

  尸块抛在3个地方 约定谁被抓谁扛着

  庭审现场,刘某龙供述,他和孙某明将冯某庆杀死拖到卫生间后,两人就商量分尸,外出购买钢锯、锯条、塑料袋等工具,先由孙某明用钢锯分尸,刘某龙再外出购买行李箱。

  孙某明供述,他用钢锯分尸时,没锯几下锯片就折了,刘某龙买完行李箱回来后,见状就要他到卫生间外,将三四个塑料袋套在一起装尸块,刘某龙则进卫生间用匕首分尸,分好的尸块装进塑料袋。他们将冯某庆的尸体分成八部分,分别装进塑料袋和行李箱内。

  随后,两人一起将尸块抛于芗城区高坑村一水沟内、芗城区福星公寓4幢楼顶,头颅则由孙某明一人丢在龙文区的龙文塔内。孙某明称,过后两人约好,谁被抓就由谁扛着,不能供出别人。

  判决:

  两犯获严惩 一死刑一死缓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龙、孙某明经预谋后,向冯某庆讨欠款,在讨债不成的情况下相互配合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共同犯罪。两人还将尸体进行肢解,并抛于不同地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严惩。

  在共同犯罪中,刘某龙提起犯意,准备作案工具,是杀人、分尸、抛尸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在共同犯罪中是罪行最为严重的主犯。孙某明积极参与预谋,一同准备作案工具,杀人过程中与刘某龙相互配合,并参与分尸、抛尸,综合作案,孙某明亦是主犯,但作用和地位稍次于刘某龙。刘某龙归案后虽然能揭发同案犯,但不足以对他从轻处罚。

  漳州中院一审判决刘某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某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被告人还应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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