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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诉法》秘密拘捕条款基本仍被保留 /小悦悦事件施救阿婆遭雇主辞退 被逼搬走
發佈時間: 12/26/2011 3:40:15 PM 被閲覽數: 120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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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诉法》“秘密拘捕”条款基本仍被保留


2011/12/26 


12月26日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稿中,第一稿"秘密拘捕"的相关规定虽有所微调,但大部分仍被保留。这一条款被认为可能为秘密拘捕打开"合法"之门,导致法治倒退,因而虽然备受律师界与学术界批评。 


今年上半年,中国政府在镇压所谓的"茉莉花集会"时,许多异议人士,或被抓捕,或"被失踪",有些没有任何手续,有些则是以传唤、监视居住等条款进行。


其中最有名的个案是艾未未,他被抓捕后,没有给家属任何手续地,在一秘密场所长期拘押,官方此后称他是被依法"监视居住"。


因此,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许多法学专家认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在类似的情形下,帮助中国警方的国保部门和安全部门,把类似的非法的"失踪"合法化。


秘密失踪"合法化"

2011年8月下旬第一次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监视居住的原因和执行的处所,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一稿中,除了"监视居住"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不通知家属的规定外,在"拘留"、甚至正式"逮捕",都规定有因"妨碍侦查"可不通知家属的法律"后门"。


刘晓原律师认为,原本的刑事诉讼法中,未规定监视居住应通知家属,是因为监视居住一般在本人住所进行,按立法原意,家属应该知情,所以未作明确规定,但却成为有关部门将嫌疑人单独在拘留所外拘押,并不通知家属的法律借口。


民间舆论担心,按上述规定,尤其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情形下,当局可用"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限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为理由,对当事人实施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却可"依法"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刘晓原律师认为,从司法实践中来看,在外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其严厉程度并不亚于,甚至要超过看守所羁押。此次修法后,办案机关却可将此做法明确化、合法化。


他认为,对监视居住,却以"无法通知"或者"有碍侦查"而不通知家属,这等于是允许司法机关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失踪"状态。这样的规定,也违反了联合国有关人权的规定,即《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的规定。

反对声浪

有北京消息人士告诉记者,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正中,争议最大的条款就是所谓"秘密拘捕"条款。
在南阳举行的刑事诉讼法论坛上,知名律师陈有西就表示,"秘密拘捕"条款,明显是国家安全、反贪等部门从办案需要出发而主张的部门观念立法,而"密捕"是现代法治国家严格禁止的,故无论何种性质案件,拘留逮捕后必须及时通知家属和监护人。


在宣布刑事诉讼法第二此修订的新闻稿中,官方新华社引述学者吴丹红的观点称,一审草案规定可不通知家属的两种情形是,"无法通知"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比起以前的"无法通知"和"有碍侦查",增加了严格的限定,属于"一种进步"。


民间出现反对声浪后,政法委出面协调《人民日报》,组织刑事诉讼法学者撰文支持"秘密拘捕"条款,但无人愿写,相关部门遂找到本是研究"证据法"而非刑事诉讼法专业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网络红人吴丹红,随后,吴丹红在《人民日报》撰文发表支持观点,并被列为专家意见,为此次秘密拘捕条款护航。
据新华社的描述,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部门提出,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规定容易被滥用,成为侦查机关不通知家属的借口,因此应当慎重规定。而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议增加规定,"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通知"。

微调

此次的修正案第二稿中,对民间的上述反对声音进行了回应,对"秘密拘捕"条款进行了让步和调整,称将"严格限定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的例外情况"。


因此,今天审议的草案第二稿规定:在对嫌疑人采取"拘留"、"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后,当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被拘留人的家属。


嫌疑人被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一律通知家属,取消了"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可不及时通知家属的规定。


事实上,何时属于"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其解释权完全属于办案机关,因此,虽然做了技术性的调整,但此次修法后,通知家属的主动权掌握在办案机关手中。


另有维权律师告诉记者,虽然在中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涉及政治敏感人士的政治案中,长期存在抓捕后,不在法定的时限内通知家属的情形,但相关办案机关对这一做法的违法性质心知肚明,而家属和律师也常援引《刑事诉讼法》规定维权。


此次立法通过以后,办案机关很容易将"无法通知"、"有碍侦查"随意扩大解释,"秘密拘捕"将被"合法化"而大行其道。


作者:皮埃尔

德国之声中文网

 

 

“小悦悦事件”施救阿婆遭雇主辞退 被逼搬走(图)

2011/12/26 

看着妻子和小悦悦以前的合影,王持昌说:“我希望大家淡忘小悦悦,但不要淡忘这件事,再碰到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伸手帮助。”

如果不是两岁女孩小悦悦用生命来唤醒,也许我们还在习惯做“路人”。

小悦悦离开两个月后,父亲王持昌回到了广东佛山。一家人分住三地,各自寻求安慰和解脱。

而抱起小悦悦的阿婆陈贤妹,则不断被请去参加各种年度人物颁奖典礼,然后经历舞台中央的万众瞩目和现实中的冷言冷语。

似乎一切都在落入“俗套”,王持昌甚至希望大家淡忘小悦悦,让他的家人重新归于平静。只是,“不要淡忘这件事,再碰到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伸手帮助。”

在寒冷的冬夜里,王持昌一家人经常会梦到小悦悦,她永远是两岁的样子,穿着花裙子在院子里跑,院子很大,没有车来车往。

离开

2011年夏天,两岁的王悦随母亲曲菲菲从佛山回冠县消暑。临走前,曲菲菲给老公王持昌打电话,商量是否把王悦放在老家。

王持昌拒绝了,一方面他不愿意自己和女儿相隔两地;另一方面,他已经习惯了佛山的现代化。他认为在佛山,王悦和哥哥王硕会有更好的教育和成长条件。

这个原本充满了亲情和期盼的决定,却在10月13日成为一个悲剧。王悦,也就是小悦悦,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大讨论,18个路人与小悦悦近在咫尺的“错过”,看起来比佛山到冠县还要遥远。

小悦悦的奶奶是这个冬天唯一留在老家的人。小悦悦的父亲王持昌重新回到佛山,而小悦悦的母亲和哥哥则回了娘家。一家人分散三地,有着共同的悲伤。

“悦悦每年过年都会回来的,今年不会了。”在老家,小悦悦的奶奶回头往柜子上看了一眼,原本是想看挂在那里的照片,但如今这个动作有些多余,照片全不见了。

小悦悦的妈妈曲菲菲把所有照片都带回了娘家,她还是舍不得离开自己的女儿。

这个家庭已经决定彻底离开那个伤心地。全家只有王持昌还留在佛山,他要处理完在佛山的后续事情,并为剩余的捐款找到一个合理的途径,用来帮助更多的人。

这个决定,早在社会各界给小悦悦捐款时,王持昌就通过媒体表达过,那些捐款共计27万余元。

质疑

小悦悦离开之后,王持昌陆续捐赠了多笔捐款。10月31日,王持昌向白血病患者陈良发捐出6万元;11月2日,他又向身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女孩李惠千捐出3万元。

但在捐款之前,这个家庭依旧沉浸在哀伤中,王持昌不愿出门见人,以至于网络上出现了质疑:王家想要吞下捐款。

王持昌不愿回应这些质疑,“我在处理一些事情,有关于悦悦的,也有关于捐款的,我说到就会做到。(那些猜测带来的)伤害也无所谓了,没有比失去女儿更痛苦的。”

冠县东北召村村民对这一家人的评价不错,王持昌和家人回来后,村民陆续赶来安慰他们。远离网络的村民听到这些质疑,用淳朴的话表示了愤慨:“这不是往人家伤口上撒盐吗?”

王持昌的确有些为难。丧女之痛犹在心中,质疑却如同利刃又挑开了开始结疤的伤口。他必须解释为什么不将善款直接交给慈善机构或者一次性捐出,毕竟这样会轻松很多。

王持昌希望采取的方式是:通过媒体核实求助者的情况之后,自己再将善款交给他们。他不会一次性将全部善款交给一名求助者,而是尽可能分给多名求助者,同时通过自己的力量引起媒体对这些求助者的关注和报道,从而发动社会给这些求助者捐款。

但在部分媒体报道中,曾经温暖过王持昌一家人的捐款,如今却成了“烫手山芋”。对于一个失去女儿的父亲来说,这些质疑让他难以接受。

从法律角度来说,遗留善款属于“赠予”的财产,受赠人可任意对其处理,即使留下来也不违法。但按照惯例,在处理遗留善款时一般坚持“善款善用”原则,现实生活中也不乏受捐者将捐款再度捐给他人的情况。

但小悦悦离开后,网络上的一些言论却在迅速变化。“公开是一种责任,是对献爱心者的一种回应。”这种上升到道德高度的评论,让王持昌承受着莫大的压力。有人质疑捐款总数不止27万元,有人质疑王家迟迟没有将全部捐款转捐,是有私心,而王持昌的解释却被这些声音淹没。

颁奖

这是王持昌不愿意任何人再去打扰家人的原因之一。“我希望家人能安安静静过日子,不要看新闻,不要想到录像,也不要听那些争论;我也希望大家淡忘小悦悦,但不要淡忘这件事,再碰到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伸手帮助。”

这些快速的转变,陈贤妹同样看不懂。她是“小悦悦事件”中另外一个关键人物录像中的第19个人,她用自己捡破烂的双手抱起了小悦悦。

如今她已成为一个道德“标杆”。适逢年底,任何一场有分量的年度人物颁奖典礼,都少不了这个身高只有1.4米的阿婆。

某个颁奖礼为陈贤妹准备的颁奖词是:“陈贤妹为我们坚守住了道德的底线,她用不到1.4米的身高为我们撑起了明天的信念,一个拾荒阿婆为我们拯救了良心。”

但媒体的聚光灯却没能照到她生活中的无奈。“小悦悦事件”之后,她被原来的雇主辞了工,在房东的威胁下不得不搬出在五金城附近租住的房屋,原因是“他们忍受不了那么多的媒体”。

随后的演变就有些落入“俗套”了,陈贤妹在经过了表扬阶段后,毫不例外地迎来了质疑。

“每一次县里来车接她出远门,就会有人议论她又去拿奖金了。村里的谣言很多,有人说她从北京拿回家30万元,有人说她的银行存款超过了100万元,还有人上门来借钱。”陈贤妹家人说,她很想过安静的生活,但事态发展已经超出了她个人控制的范围,她不得不参加各种评选,然后经历舞台中央的万众瞩目和现实中的冷言冷语。

与温暖的南方相比,冠县东北召村的冬天很冷。王持昌一家人经常会梦到小悦悦,她永远是两岁的样子,穿着花裙子在院子里跑,院子很大,没有车来车往。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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