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结绳记事,今天的 Google世代更将互联网变成脑袋,成為主要记忆来源。美国哈佛大学等研究员发现,有了互联网,尤其是搜寻网站 Google这个「外置记忆体」,人们往往只记得在那里搜寻资料而不记资料细节,大大改变了脑袋记忆功能。 哈佛大学、威斯康辛──麦迪逊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员,进行了四项测试证明这理论。第一项测试人们对电脑相关字的认识,是否较其他字快。第二项测试人们是否记得 40项明知将来要用的资料细节。第三和第四个测试人们对在网上那里搜寻资料的记忆力,以及他们是否记得搜寻位置多於资料细节。 四项测试完成,结果显示互联网改变了人脑的记忆功能。先是人们对不会再用的资料记忆速度缓慢,有人「甚至索性不记不再有用的资料」,但记忆将来再用的速度较快。其次若人们预知可上网,他们会记得搜寻资料的位置,多於资料本身。此外,若可 24小时上网,人们「很少离线」,更记不起在未有互联网的世代如何搜寻资料。 研究员总结报告称:「互联网的来临,随同精算搜寻器的出现,令获取资料易如反掌。人们想得到资料,无需花很大力气。我们可『 Google』旧同学,上网找文章或搜寻个别演员资料。」 当人们遇到难题,每每第一时间想起上网找答案,大多不会尝试记忆资料本身,反而倾向记忆可搜寻相关资料的位置,互联网儼如人类的「外置记忆体」,把原应用脑袋载着的记忆,不再记着。 互联网改变人脑记忆功能的课题,已不是第一次。美国技术专家卡尔( Nicholas Carr)去年出版的《 The Shallows: How the Internet is Rewiring Our Brains》一书,已提到互联网令人脑重组,不再能长期维持集中力,接受测试的人思维有变,已不能好好阅读俄罗斯作家托尔斯泰的长篇小说《战争与和平》( War and Peace)。
每日邮报 欧盟委员会考虑立法 保护个人网上隐私 2012/01/25 | 联网公司及社交网站征求消费者的明确同意,方可以使用他们的个人资料。此外,若消费者提出要求,这些公司及社交网站就必须永久性删除他们的资料。如果违反相关条例,他们将面临重罚。 由欧盟委员会建议的这个个人资料保护条例,将给所有进行个人资料交易的互联网公司带来显著影响。这些个人资料范围广泛,包括用户上载到社交网站的照片,在零售网站购买的物品资讯,或通过搜索引擎寻找的资料。
按此条例,各网站必须告诉消费者,为什么要收集他们的个人资料,并只在有限时间内保留这些资料。如果资料被盗取,网站负责人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相关监管机构。
此外,消费者也有权利将自己的个人资料,从一个服务供应商转移到另一服务供应商。例如:他们可以取消Facebook的户口,然后将个人上载的照片和文章转移到Google Plus。
此条例直接触及了数码生活及电子商务最棘手的问题:个人资料的拥有权属于谁?一旦资料被上载到互联网上,会发生什么情况?在保护个人私隐,以及利用数据向民众传达商业或政治宣传讯息之间如何取得平衡?
欧盟委员会司法部副主席雷丁说:“公司的运作方式必须透明化,用户必须清楚知道数据的用途。我绝对认为有必要实施这条新法令,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也让各公司更灵活地在欧洲大陆活动。”
雷丁今天将在布鲁塞尔发布这项拟议条例,预计欧洲议会将在未来几个月内进行审议,并在2014年正式落实。据一不愿具名的欧洲外交官透露,违法公司所面对的罚款可高达该公司年度全球收入的2%。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帕罗阿尔托代表技术公司在欧洲开展业务的律师吉尔伯特说:“个别用户获得更多的权利。在个人和公司之间,法令更倾向于个人用户。除了减少行政麻烦外,公司并没有获得太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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