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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苹果公司为何难改偷吃的毛病 /苹果公司陷版权漩涡 作家联盟索赔超千万
發佈時間: 3/16/2012 4:51:00 PM 被閲覽數: 195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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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苹果公司为何难改“偷吃”的毛病


2012/03/16 

 


京华时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来到中国就应该入乡随俗,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法律底线;尊重消费者、尊重作家的著作权,这是任何企业安身立命的前提。

  不进假货、不卖假货,是任何卖场都应该坚守的起码底线,但苹果应用商店显然没有守住底线。正如专家所称,苹果公司虽然没有直接制作盗版程序,但是作为一个庞大的应用程序下载交易平台,苹果没有尽到严格审查上传程序版权的责任。实际上是在变相纵容盗版,同时还通过收入分成跟盗版者共同获利,已经成为盗版的帮凶。

  面对维权作家的集体叫板,苹果公司俨然无动于衷,不仅不改“偷吃”的毛病,连直面公共舆论的勇气都没有。


  表面上看,这是因为作家欲胜利维权颇有难度,不仅程序繁杂,而且历时漫长,似乎无法有效约束苹果的偷吃;但实际上,苹果公司一贯傲慢,在侵犯他人利益上堪称“惯犯”,除了变相纵容盗版,还无视其供货商的污染——我国多家民间环保组织发布的调查报告曾显示,22家苹果中国供应商都有污染环境的问题,并且污染态势严重,在逐渐蔓延。有网友怒称,“苹果公司是用别人的地种自己的罂粟,再把这种‘肮脏’的白色卖给消费者”,面对环保组织的抗议,苹果公司同样一度傲慢不语,连供货商的名单都不愿意公布。

  众所周知,苹果公司在其国内是个“乖乖儿”,称得上守法的企业良民,但为何一出国就不安分,到了中国就成了喜欢惹祸的坏孩子?其实,不独苹果公司,还有沃尔玛等跨国巨头,媒体多次披露,沃尔玛似乎也店大欺客,比如多收顾客的钱、销售过期板鸭,以及频发的价签门等等。每每被媒体曝光,沃尔玛都缺乏真诚道歉和认真纠错的举动。

  这些跨国巨头视别国法律如儿戏,凸显了一些资本的偏见与自负。来到中国就应该入乡随俗,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这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法律底线;尊重消费者、尊重作家的著作权,这是任何企业安身立命的前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企业也平等,哪怕你是市值全球第一的巨头,也不能拥有超国民待遇、享有法律特权。

  经过多方力量不折不挠的抗争,日前,苹果公司终于发布报告披露了其全部156家供应商和生产合作伙伴名单,还承认其供货商存在薪水支付、福利、环境等问题。不知道中国作家何时才能维权成功,相信在法律彰显了威力、监管发挥了作用等多方合力制衡下,苹果公司会再度低下傲慢的头颅。


苹果公司陷“版权漩涡” 作家联盟索赔超千万

2012/03/16 

 中新网3月16日电 综合报道 iPad商标所有权案件尚未平息,苹果又陷入了版权危机。据央视报道,最近,一些著名作家表示,自己的作品在没有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却屡屡在苹果应用程序商店里上架出售,甚至免费下载。目前,部分作家和出版机构已成立了作家维权联盟,向苹果公司发起诉讼,要求索赔超千万。对此,苹果中国公司官方回应表示:“作为一个拥有知识产权的公司,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当接到投诉时会给予及时和恰当的回应。”


  多位作家被侵权 索赔金额超过千万

  据了解,由于跨国诉讼漫长而复杂,为了更好地维护共同权益,作家和出版机构发起成立了作家维权联盟,采取集体诉讼的形式向苹果公司讨公道。目前作家维权联盟已经召集了22位作家,共有95部作品涉嫌被苹果应用商店侵权。

  作家麦家说:“我有五本书——《解密》、《暗算》、《风声》等等在苹果应用商店里提供免费阅读或者收费阅读,但我确实没有授权给他们。”靠《盗墓笔记》成名的作家南派三叔声称自己是个忠实的果粉,拥有苹果全系列的产品,但他没想到自己却被苹果应用商店伤了心。从两年前到现在,苹果应用商店里盗版的南派三叔作品一直是有增无减。南派三叔说:“根据以往一些苹果公布的数据,我们反推和测算了一下,我的全部系列作品下载量超过几百万次,也就是说我的损失超过两千万。”

  据北京晨报报道,作家维权联盟在上个月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追加对苹果公司诉讼,涉及麦家的《暗算》、《风声》,韩寒的《青春》、《他的国》,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等共计26部作品,索赔金额1100余万元。此外,作家维权联盟发起人贝志诚表示,联盟还将追加对苹果公司的诉讼,索赔金额2000多万元。加上此前于1月立案的诉讼索赔1100余万元,总共索赔金额5000万元左右。

  文著协介入调查 要求处罚苹果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负责人表示,自从接到相关机构和作家们的大量投诉以后,协会一直在密切关注苹果应用商店涉嫌侵犯版权的行为,并专门组织了技术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对作家及出版机构反映的苹果侵权行为进行了研究,初步认定苹果网上应用商店和上传盗版程序的软件开发者,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张洪波说:“近期有可能会采取一些行动,来维护我们这些会员和委托我们文著协维权的这些作家的合法权益。比方说给苹果要正式递交律师函,要求他们做出合理的回应。另外一方面我们也在积极准备,要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进行行政处罚。”张洪波表示,苹果在中国内地拥有两三千万硬件用户,而且主要是消费能力较强的白领阶层,因此侵权活动的涉及面很广,给作家和出版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难以估量的。

  据苹果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自从苹果2008年7月推出苹果应用商店以来,已经在全球123个国家提供了55万款应用下载程序。就在这个月初,苹果宣布应用商店下载量超过250亿次。作为一种新型网络传播方式,苹果应用商店也给盗版提供了更先进的手段和技术。

  苹果挡箭牌“避风港原则”不适用

  近年来,在对互联网行业的盗版侵权行为进行法律追究的过程中,许多公司往往都借助网络著作权法规中的“避风港”原则来为自己开脱侵权责任。专家预测,苹果也很可能会在法庭上搬出“避风港”原则来为自己辩护。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著名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表示,根据传统的版权避风港的原则来说,如果只是一个网络服务提供商,只要收到通知删除盗版应用就可以免责,但是苹果的不同在于,他很多的应用都是收费的,而且,从中要抽取30%的利润,所以,苹果应该为这些盗版的应用负责。

  据悉,避风港原则出自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条例》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扩大部分与该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中新网IT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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