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邹伟、余晓洁)加入了外国国籍,就不能再保留中国国籍,这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然而,加入外国国籍又未注销中国国籍的实际上的“双重国籍”在我国已不是个例。
“双重国籍”的出现有哪些原因?带来了哪些管理难题?如何才能有效消除?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部分常委会委员,26日在分组审议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时就此发表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有较大数量的留学人员和以其他方式移居国外的中国人,在取得外国国籍后,并不报告,拥有的中国居民身份证还保留着,户口也没有注销。”陈宜瑜委员说。
陈宜瑜认为,根据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规定,上述这类人从国籍上说应该算是外国人,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回国时继续使用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甚至还更换了二代身份证,出现难于依法管理的情况。希望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除了“双重国籍”人员自身的因素,金硕仁委员还指出出现“双重国籍”的另一种情形——
“我国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后,到我驻外使领馆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但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注销已加入外国国籍人员的在中国的国籍信息,此类人员继续保留着国内户籍。”
“虽然在法律意义上是无效户籍,但在我国户籍管理机关继续显示为有效户籍,人为造成‘双重国籍’。”金硕仁委员说,这不仅与我国国籍法相悖,也给公安机关外国人管理工作带来不便;同时,在办理涉外行政、民事、刑事案件等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诸多困难和麻烦。
由此,金硕仁委员建议,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入境管理和我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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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6日专电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南婷、张舵、郭宇靖
近日,凡客诚品官方网站推出系列T恤,并用国家领导人图片做大幅广告,遭到网民批评。工商部门表示,该广告已经违反法律,将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查处。
北京市工商局4月25日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专访时表示,凡客诚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商品促销宣传中使用国家领导人形象,已构成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发布广告的规定。工商部门将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特别提醒各商业企业在广告发布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广告法》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发布广告的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专家认为,由凡客此次事件可以看出,互联网快速发展、日新月异,一方面我国相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滞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网络从业者法律知识的欠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说,相当一部分的网络参与者缺乏法律知识,包括使用领导人肖像的一些网站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自身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清楚,法律约束成空而造成乱象。据了解,凡客官网已于24日撤销该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