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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新办
现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称现行办法)是我国互联网管理的基础性法规,自2000年公布实施以来,对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面临一些新问题,为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对现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主要原则
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坚持发展与管理并重,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服务于互联网执法实践,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管理与发展相协调。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服务。管理重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重在加强基础管理,解决多年来发展、管理工作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努力使新的管理措施能够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与合理应用。
2、着力明确相关主体权责关系。着力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相关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政府管理部门及用户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行业自律活动,鼓励公众监督互联网信息服务。
3、增强前瞻性和包容性。尽可能对相关内容作原则性规定,避免因具体概念而制约法规的适用性,为互联网的未来发展和管理预留空间。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共6章、40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论坛、微博客等的许可审批。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服务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关系公民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当设定行政许可。据此,征求意见稿第十条对论坛、博客、微博客等服务的许可作出了规定。为增强法规的前瞻性,征求意见稿将上述服务形态概括为“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服务”。
2、完善办网站准入条件。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属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关系公民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需要服务提供者具备特定信誉、特定条件。为此,征求意见稿第七条对办网站规定了统一的基本准入条件。
3、强化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借鉴国外互联网管理的一些做法,征求意见稿从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明确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公共信息巡查、合法资质查验、应急处置及具备安全防范措施等,以更好体现谁主办、谁负责的精神,使权利和责任相统一。
4、强化相关服务提供者的记录留存义务。为适应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需要,征求意见稿参照其他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现行办法有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记录留存期限作了调整,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所发布的信息和服务对象所发布的信息,并保存6个月”;“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日志信息,保存12个月,并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提供技术支持”。
5、对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作出规定。去年12月以来,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5城市试点推行了微博客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工作,对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环境、强化网民责任意识、推动诚信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提供由互联网用户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明确了使用论坛、博客、微博客等互动服务的用户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的要求。
6、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为防止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和非法使用,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征求意见稿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对用户的身份信息、日志信息等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出售、篡改、故意泄露或违法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条款,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处罚措施。
7、规范政府部门监督检查行为。为规范政府部门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征求意见稿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行为提出了严格要求,包括: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许可、备案情况,公众有权查阅有关许可、备案情况;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执法职责,至少应有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监督检查、执法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和信息通报制度,应当建立公众举报制度,依法受理公众举报等。
中国裸官氾滥 高达2.7兆亿美元已转移出境
(世界新闻网) 中国把配偶、子女和金钱送往国外的「裸官」氾滥,华府的监督机构「全球金融诚信」(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报告说,从2000年到2009年,中国非法转移出境的金钱高达2兆7000亿美元,是墨西哥移转资金的五倍之多。这其中包括中国的贪腐官员、国营企业主管等,这些钱落脚地点的首选是美国,又以洛杉矶为最大站,已成为「贪官的天堂」。
非法移出中国的钱主要被送往美国、欧洲、澳洲、加拿大、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报导引用加州胡桃市市议员林恩成(Joaquin Lim)的话说,美国的洛杉矶是中国这些「裸官」的天堂,他们把配偶子女秘密送到洛杉矶定居,自己继续在国内工作,继续把钱输送到洛杉矶。
由于「裸官」和金钱移送海外猖獗,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将执行一个防止官员迁往国外的「反出走」计画,将采行的措施包括没收官员的护照,和对官员在海外的家人登记,这些官员将无法获得高位。
但在中国经常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国官员和国营企业主管经常有公务和私人两本护照,即使公务护照被没收,仍有私人护照可遛出国。中共严格禁止官员和其家人拥有外国绿卡和护照,但官员常用假离婚的方式送配偶出国,在其贪腐案东窗事发后,再逃往配偶处。中国法律规定其公民每年移出海外的钱不得超过5000元,但人民经常利用澳门赌场洗钱,或设立进口公司,浮报发票的金额,因而可移出远超过所需要的金钱。
洛杉矶时报6日引用中国官方数据报导,中国已大力取缔贪腐的官员和国营企业主管,「经济周刊」本周报导,检察官在过去12年起诉1万8478名试图携带不法取得的钱财逃往海外的官员和国营企业主管。周刊说,典型的的「裸官」是50多岁,接近退休年龄,并累积财富至少1300万美元。
中国人民银行去年也意外公布一项机密研究,指出从1990年代中期至2008年,数以千计的政府官员和国营企业主管把8000亿人民币(按现在汇率相当1260亿美元)移到海外。
中国反贪腐调查人员在调查成本超支和受贿事件累累的中国高铁计画时,发现铁道部首席工程师之一张曙光在洛杉矶县胡桃市拥有一栋五卧室五卫浴的地中海式房屋,那是他在九年前花84万元买的,而当时他的薪水是月薪365元。他的妻女都住在洛杉矶,调查人员怀疑他也有意离开中国,来美与妻女团聚。
张曙光在2011年3月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开除,这项指控是贪腐的代名词。而在不久前,他的上司、铁道部长刘志军被免职。中国媒体上周报导,刘志军因「大量受贿」被开除党籍,但未提张曙光的下场。
56岁的张曙光是一名「裸官」,这是指把配偶、子女和金钱移送海外,自己也准备开熘的官员。在中国发生一连串官员把公款浪费在情妇、豪宅、豪华车和赌博上的丑闻后,中国从2007年起严格监督官员,今年薄熙来案涉及他的妻子谷开来,把家族的钱用与英国商人海伍德在海外设立贸易公司的方式移出,使官员贪腐议题成为政府的首要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