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楼梦》中林黛玉的结局,历来争议颇多,有人说她焚稿绝食而亡,有人说她沉湖自尽,有人说她上吊自杀,或者更悲更惨……但笔者以为这些说法都是断章取义、滥杀无辜,缺乏对小说人物的整体把握,缺乏对曹雪芹婚恋观的正确认识。在金陵十二钗中,黛玉的结局并不算太坏,与一代贤王北静王成婚,做了名副其实的“潇湘妃子”,后来二人又效颦范蠡与西施,泛舟江湖之上,做了名副其实的“渔翁渔婆”。
一、宝黛钗的三角恋经历了合与分的过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两则神话故事“木石前盟”和“金玉良姻”不是专指宝黛钗之间的婚约关系,而是封建社会两种主流婚姻模式——情投意合与门当户对——的另种表达。但曹雪芹认为它们都背离了人性本质,便又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种新的婚姻模式——并蒂夫妻。内质如并蒂菱,外表如夫妻蕙。世上第一对成功的范例就是宝玉与香菱。
其二,宝玉的气性是经历了从对立到统一、从自发到自觉的转变的。初始阶段,他兼禀正邪二气,正气倾向于木石前盟,所以他的精神迷恋着黛玉;邪气倾向于金玉良姻,所以他的肉体对宝钗“羡慕在心”。但黛玉和宝钗却都只看到了宝玉的一个侧面,黛玉见宝玉喜“水”厌“泥”,就以为他是超凡脱俗的神瑛侍者;宝钗见他爱好“脂粉钗环”,就以为他是追求功名的富贵之玉。于是二人就各怀憧憬来到了贾府,来到了宝玉的身边,形成了所谓的“三角恋”。
由于黛玉和宝钗都不了解宝玉的双重本质,所以二人成了针锋相对的情敌,黛玉以为宝钗存心捣乱,宝钗以为黛玉不识时务。宝玉夹着中间无所适从,终于在第二十五回遭逢“五鬼”,也就是精神崩溃了。此后宝玉痛定思痛,决心跳出钗黛二人的情感旋涡,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唯一的“分定”之人。其间,由于湘云也像他一样属于正邪矛盾体,且没有走向统一的觉悟,也被舍弃了。
其三,黛玉和宝钗其实都希望宝玉追求功名,只不过黛玉崇尚的是其父林如海的儒学功名,或者说是神瑛侍者的仁德功名、北静王的“不义官俗国体所缚”的功名;宝钗想要的是时学功名。黛玉的名字谐音“玉带”即暗示她有功名、官爵之念。宝钗的名字则对应于贾雨村的诗句——钗于奁内待时飞。黛玉之所以不在宝玉面前说所谓“混账话”,是不希望他追求现时浊臭的八股功名,而儒学功名已成骨灰。至于宝玉,他是什么功名都不感兴趣,都不想求,相对而言不那么讨厌儒学功名。他对黛玉和宝钗的情感态度也基本如此。
但钗黛对宝玉也并非始终一往情深、忠贞不渝,她俩对于什么功名都不要的宝玉也常存疑虑。只是由于当时女人的活动范围有限,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所以仍旧盯着宝玉不放,除了余光之外。
此前很多人受高鹗影响,以为神瑛侍者就是宝玉,绛珠仙子就是黛玉。宝玉一见钟情爱黛玉,大人们都趋炎附势看好宝钗,宝玉最终拗不过世俗的力量,只好无可奈何接受宝钗……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不是正好落入了曹雪芹最最讨厌的千部共出一套的路子吗?——“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红楼梦》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每个人物都是发展变化的,随着宝玉的萌情长大并分离出亲情、友情和爱情,他与黛钗之间的关系也先合后分,最后各成其家。
二、贾宝玉试探着将潇洒贤雅的北静王介绍给黛玉
曹雪芹认为,每个人都有一颗情种,但各种情感的生长有先后,最开始是亲情,次而是友情(分为雅和欲两类),爱情产生于青春期。爱情虽是雅与欲的结合,却天然地拒绝近亲与身外之物,拒绝情窦未开的幼儿。宝玉与黛玉第一次的似曾相识就主要是血缘与亲情感应,附有一些雅致友情;而对宝钗的兴趣则主要是源于色香味形的吸引,属于酒色货利之友情。尽管它们都与爱情有相近之处,但不是真正的爱情,连准爱情都算不上。很多读者包括其本人都误会了。
但宝玉从亲情和友情中超越出来了,宝玉青春期梦见的情人就不是黛玉或宝钗,而是她们的复合体可卿——“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但这仍只是组成爱情的一个元素——感性。真正的爱情需要理性与感性的有机结合,也就是警幻与可卿的结合。打个比方,爱情是水,黛玉和宝钗就是氢气和氧气,而梦中的警幻、可卿就是构成水的氢元素和氧元素。所以她俩不是真实存在的人,是神。
好在大观园里并不缺乏优秀的女子,宝玉在经历多次试错之后,终究在灯火阑珊处找到真正水做的骨肉。以自己的一小步完成了人类的一大步。可怜黛、钗,一生都没有跨出心理幼儿期,没有体验到真正的爱情。黛玉与北静王之间也只有亲情和风雅之友情,你给我灌溉之甘露,我还你感激之泪水,如同至纯无欲的兄妹。宝钗与贾环之间则只有臭味相投的友情,你给我声色诱惑,我给你金银酬谢,如同风月场中的知己。
那么,为什么宝玉又说“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呢?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先入为主,宝玉的气性虽然是正邪同赋,但发生的时间顺序是,正在前,邪在后。黛玉也比宝钗更早进入宝玉的生活。二是在晴雯、黛玉、袭人、宝钗四人中,黛玉与袭人的气性相对居中。黛玉是偏正,而宝钗是极邪,所以宝玉更倾向于黛玉。三是宝玉在没有确定新的人选时,故意先以黛玉抵御宝钗,让宝钗没有机会像袭人一样蓄意制造事实婚姻。例如第三十六回当宝钗趁袭人走后,坐在正在午睡的宝玉床边,替袭人代绣白绫红里的兜肚时,宝玉就佯装说梦话,“喊骂说:‘和尚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宝钗听了这话,不觉怔了。”宝钗原想学袭人尝试云雨情,不料热脸贴了冷屁股。
贾宝玉最可爱的地方是不轻易将爱和恨表现出来,多做少说。这一点在金钏因他投井后尤其明显,不但暗中祭奠金钏,安抚其妹玉钏,还悄悄担当起了所有女子的心理医生,探访袭人一家,劝慰鸳鸯、平儿,给病中的晴雯送红绫袄。而他给黛玉介绍一代贤王北静王时更是千里伏线、娓娓道来,先转送“念珠”提示,再展示“蓑衣斗笠”呼应,终于让黛玉从逆反走向认同,从骂北静王“什么臭男人”到梦想两人成“渔翁渔婆”。
这些举动看上去微不足道,却很凑效,极大地熨贴了裙钗们受伤的心,让她们对人世间多了几分留恋,对生命多了几分珍爱,不再像金钏寻求自杀。即便对宝钗,他也不总是严厉呵斥,所骂的“混账话”也是借史湘云转达。相对而言,湘云的心理承受能力更强。
谁说宝玉只擅儿女私情,他分明是在用情修身,用情救人,用情劝世。如此另类的“情种”,难怪男同志都恋他,天生孤僻的妙玉都爱他,无数读者都痴心他。
三、黛玉与北静王最后双双失意枯藁,荡舟湖上
再来看看黛玉嫁给北静王水溶为妾,成为“潇湘妃子”之后的状况。黛玉从扬州到贾府,可谓受尽了寄人篱下的寂寞和委屈,当见到潇洒清雅的北静王之后一定是眼睛一亮,恍如前世。婚后北静王对她也必然是百般宠爱,就像神瑛侍者对待绛珠仙子一样,“日以甘露灌溉”。但时下毕竟已是末世,不是盛世,更不是传说中的仙境,他们琴瑟和谐的日子仅仅持续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北静王终因过于正直清廉,遭到了奸臣的攻击诬陷,一落千丈。“玉带林中挂”即隐喻他们的官爵将被挂销,如玉带挂在枯木上,难以为继。这其中的“两株枯木”也意味着北静王的性格像黛玉一样脆弱,经不起风雨侵袭,很快将失意枯藁。黛玉则是终日相对无言、以泪洗面,哀怨自己,感恩夫君,直到泪尽枯藁。所以,真正的还泪是发生在这段时间的,黛玉的眼泪真正是为北静王而飞的。
从北静王的另一名字水溶、黛玉的另名颦儿以及“渔翁渔婆”等可以推断,北静王最后一定是仿效越国范蠡隐退,携黛玉泛舟于江湖之上了。黛玉曾写诗曰:“一代倾城逐浪花,吴宫空自忆儿家。效颦莫笑东村女,头白溪边尚浣纱。”但没想到她自己到头来还是东施效颦了,然而只要能够恪守木石前盟,白头到老,附庸风雅何妨,打渔晒网又何妨?
比毛片还黄:文革时坏分子怎样交待耍流氓?(组图)
文章来源: 秦全耀 于 2012-09-19
“坏分子”是一个留有强烈历史痕迹的词语。所谓“坏分子”,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是指“四类分子”(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之一,属于“群众专政”的对象。《现代汉语词典》的注释则源于毛泽东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一段话:“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对于那些盗窃犯、诈骗犯、杀人放火犯、流氓集团和各种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的坏分子,也必须实行专政”而稍加改造。
毛泽东的话中,“坏分子”是泛指刑事犯罪分子,并没有赋予新的内涵。因此,对“坏分子”的定义,实际上是把在法律上应依法惩处的人和在政治上应予打击的“阶级敌人”(专政对象)混为一谈,把思想道德概念和法律概念机械等同,与今天法制化环境不相适应。 地主、富农、反革命都好理解,唯坏分子让人不解。其实,与反革命的敌视社会主义不同,坏分子主要是指男女生活问题。文革时批判女流氓时给脖子上挂双破鞋,那就是坏分子。
1965年在“四清”工作团动员大会上,中共青海省长王昭按照毛泽东的口径,规定了严格的八条纪律,工作队员违犯者,一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工作队员不准带吃的、喝的,不准下馆子,违者开除公职,是党员的要开除党籍;和女社员发生两性关系的,以坏分子论处。坏分子就是这么来的。
一旦成为“坏分子”,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决不放过你。轻者单位批斗,重者判刑劳教。最有意思的是“坏分子”们写的检查,必须老老实实如实交待,不但定位准确,而且表达的淋漓尽致,不堪入目。老秦说虽然事隔了好几十年,可一读起来,比毛片还黄,是不是也有看了“毛片”的味道?
晒晒毛泽东时代的小偷小摸
毛泽东时代是不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连毛主席都不信,否则他老人家也不会发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声音。
毛泽东时代出英雄。刘文学是怎么死的?徐学恵是怎么残的?要是没有小偷偷生产队的辣椒刘文学不会牺牲。要是没有盗窃犯抢银行的钱徐学恵也不会失去双臂。钢铁是这样炼成的,英雄是这样诞生的。怎么可以说毛泽东时代是青天白日朗朗乾坤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呢?
甭说别人,连我自己都不干净。文革前曾和邻居家的建明在北太平庄偷过老玉米被当场抓获,审了两个钟头才被宽大释放。怪谁,那时缺吃少穿根本就吃不饱肚子。因此,还偷过别人家葡萄架上的葡萄枣树上的枣。1969年在管庄学农时还刨过农户英大爷家地里的白薯,不慎刨了一手屎。
很多影视作品中,都描述了知青偷莱偷鸡偷粮食的内容。在毛泽东时代这种小偷小摸的现象在知青中十分普遍。人穷志不短,肚子饿了怎么办?人心是肉长的。所以,发现了谁也不愿上纲上线,弄不好还会成为又一个刘文学。因此,睁一眼,闭一眼。
那个时候,人们管小偷称为"佛爷"。如果年岁大,是"老佛爷",年岁小是"小佛爷",女人是"女佛爷"。虽然我们从不偷钱包,却又经常几个孩子凑在一起伸出两个手指模仿偷功切磋偷术。偷水果,更绝,上衣下面的两个口袋没有底,双手一伸伏在水果摊上,别人还以为你是顾客。偷桃是桃,偷梨是梨。
到了文革,红卫兵开始打砸抢,社会秩序乱成一团。尽管文革前,故宫有过好几次盗宝案,但游客不断。文革一来,周总理前怕狼后怕虎,索性关门闭了馆。那时没有防盗门,很多家庭都是两把锁双保险。一把是明扣吊,螺丝拧在门外边。一把是暗扣吊,螺丝拧在门里边。防贼防盗,给小偷撬锁添了点难。
文革时,偷军帽十分流行。后来,一不做二不休发展到了街头巷尾明目张胆抢军帽。文革前,中国上演过两部意大利电影,一部是描写妓女的《她在黒夜中》,另一部是《偷自行车的人》。其实,这两样东西北京都有,"她在黒夜中"的叫"暗娼",人数不多,比不过改革开放。但"偷自行车的人"却是今不如昔,毛泽东时代更普遍。本博至今总共丢过三辆自行车。文革前丢过两辆,一辆飞鸽涨闸,一辆看外甥小时候的幼儿三轱辘。文革后的1993年,丢了辆红色小26金狮。
文革时,北京街头还有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自行车上没铃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流行起了偷铃盖。为了预防万一,很多人放车时都把铃盖取下来装进口袋里。
1994年,老秦给演电影的钱勇夫搞产品策划,他一天到晩开个大奔驰拉我吃饭。每到一处,停车时他总是把车前的奔驰标识取下,怕丢。怪了,水涨船高,连小偷都与时俱进。毛泽东时代吃不上饭偷自行车铃盖。改革开放,有饭吃了偷汽车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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