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番禺21套房政委,后有东莞一万平方米豪宅书记。”日前有网友爆出东莞中堂镇一村村支书陈耀根坐拥近万平方米的豪宅,四周有高墙,墙外河涌俨然是护城河,内有别墅、泳池、假山、瀑布、篮球场、鸡鸭圈、金鱼池等,长期请有5名工人打理。南都记者昨日现场调查发现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陈耀根称,别墅用地买的宅基地,园内其他土地是弟弟租的,共计六七千平方米。
这篇发在东莞本地网站的帖子称,中堂一村村面积70万平方米,旧村民众老房地块面积多为60平米上下,新村民众住房地块面积也不过100平方米左右,而陈耀根的庄园占地相当于整村1/70的土地,村里年轻人却没地建房。豪宅是陈耀根当上书记第3年前后修建的,豪宅地块原为村民菜地,陈耀根当上村书记后将良田吞并。
陈耀根昨日回应称,过去那块地曾是低涌地,后来相关部门规划村里的住宅基地,主要分配给村里的男丁建房用。2006年时,他以350元/平方米的价格从4户村民手中收购而来,取得该块地的使用权,2008 年建起别墅,占地共380余平方米。这块别墅住宅地已有国土部门颁发的土地证。周围庭院属于村集体土地,是弟弟陈耀坚从村委会租来种花草的,后来虽没种,但每年都交租,没什么不妥。
中堂宣传办:庄园多数用地为租赁的种植用地
昨日下午,中堂宣传办主任陈伟全表示,此事镇纪检部门已介入,如果这块地存在违法使用,镇政府随时可以收回来交给村集体。据相关部门了解,陈耀根的别墅地块确实是有土地证。关于别墅旁边的庄园用地,陈伟全提供了一份《租用土地合同书》复印件,显示地块位于一村村中堂角(中堂体校后面),甲方是中堂一村村委会,乙方是陈耀根的弟弟陈耀坚。甲方同意将土地9亩租给乙方30年,合同签署日期为2004年6月28日,乙方每年每亩缴稻谷2000 市斤或按市价计缴现金。陈伟全介绍,签这份合同前陈耀根还是个体户,直到2004年9月其才当选村支委,到了2005年才当选村主任,直至2008年当村支书到现在
教授:王石说内地居民没资格住大房子是实话(图)
2012/10/12 消息来源:羊城晚报

王石 说错了吗?先看看王石是如何说的:“内地城市的人现在已经没有资格住大房子了……内地城市的住宅一定会香港化、东京化。”显然,王石说的“内地居民”并非指所有“内地居民”,而是指京沪穗深等一线城市的居民,因为只有那里的住宅才会“香港化、东京化”。
再看看王石说的“大小房子”概念。他说:“在香港60平方米算小房子吗?不算。而在内地,100平方米以下的全算小房子。”按建设部制定的住房小康社会目标,内地要达到人均35平方米,即3口之家105平方米。而许多城市把144平方米作为享受政策优惠的普通商品房上限,普通住宅自然不能算作大房子。因此,按政府部门制定的标准,中国的大房子应该超过144平方米。中国的人均GDP只有日本的12%,而日本80平方米就已算大房子,中国却144平方米才算大房子。王石显然没说错,其言外之意是我们的大房子标准是否定得太高?住房政策是否有些脱离国情?
有人会说,你为何不和美国比?美国人均居住面积已达80平方米了,中国人均住房面积(2011年36平方米)连美国一半都没达到。比住房大小不能离开土地。中国的人均耕地仅是美国的14.19%,但人均住房面积已达美国45%,房子怎么还不算大呢?当众多学者和官员喋喋不休用国际3-6倍房价收入比来斥责中国10多倍房价收入比“离谱”时,为何不把中国人均耕地也和国际做个对比?房子是要用土地来盖的,人均耕地资源稀缺导致房子不可能像其他产品无节制生产,供不应求房价自然会高,那就只能住小房子。
其实,就是在房价高企的京沪穗深等一线城市,人们还是可以住上大房子的,只是有的人不愿去住。前年有一个广州的大学教授叹息一家挤在70多平方米的房子,因为学校位于广州天河区石牌地区,房价已接近2万元每平方米,教授工资也买不起。其实,他完全可以到广州郊区买房,那里车程不超过一小时,一个教授的工资完全可以买个大房子。
当前,对房价意见最大的数80后的年轻人,网络上的房价牢骚大多数是他们发出的。他们也是可以住上大房子的。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的家庭在中小城市,在那里,中等经济条件的家庭就可以住得不错。可是,他们很多人毕业后不愿意离开京沪穗深。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你选择了全国乃至世界高端人才和富裕人群聚集的一线城市,就只能选择小房子,甚至要准备一辈子租房子。市场经济的规律就是如此。(作者是广东商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