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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陈方正:
2012-1-16
历史上有一场革命,是大家都颂扬、称赞,认为只带来了进步、建设与光明,而没有野蛮、流血和残酷,更没有破坏、混乱和倒退的;是大家都承认,它如此平和、美好、圆满,实在不应该和历史上其他那些充满斗争、杀戮、犹如天崩地裂的政治大转变相提并论的。不用说,这独一无二,简直不算是革命的革命,所指就是光荣革命,近代民主政治的开端。在一般人心目中,它的过程很简单:国王詹姆斯二世(James II,一六八五——一六八九年在位)企图以高压手段将罗马天主教强加于英国社会,信奉新教的民众和议员起而反抗,将他驱逐,迎奉荷兰的威廉三世 (William Ⅲ,一六八九——一七○二年在位)登基,但得到他的承诺,君权必须和国会共同行使,由是确立了君主立宪体制。所以,这是一场不流血革命,在短短几个月内政权就和平地转移到新君和国会手中,民权、自由、宽容原则自此确立。它是以最小代价,在最短时间,获得最大进步,是最高效率的政治变革。
一、里应外合的武装政变
但是,为什么英国这一次革命就如此完美和干净利落,就和日后其他革命完全不一样呢?是英国的民众和政治家特别有理性、智慧、远见,是英国的社会结构特别完善,它的政治传统特别优良吗?还是这个国家在文化或者法律上有什么秘密?抑或它是由因缘际会造成?这是个不能不追问的问题,否则在完美光洁的外衣包裹下,它就会从复杂的历史背景中被剥离出来,成为独特事件,从而失去在政治史上的意义。不过,要认真面对这问题,就不能够不探究一些细节,甚至关注英国以外的事情,例如,威廉三世到底是如何被“邀请”入主英国的。
要了解这个过程并不困难,因为伊斯雷尔(Jonathan lsreal,1946-)的《荷兰共和国史》(The Dutch Republic;Its Rise,Greatness,and Fall 1477—1806,Clarendon Press,1995)对此有详细论述。翻开这本逾千页的皇皇巨著就会知道,威廉三世其实是以倾国之力,调集两万大军,四百艘运输船只和五十三艘军舰,来横渡英伦海峡的——以船舶计算,那比百年前企图人侵英国的西班牙无畏舰队,足足有四倍之多!所以,与一般印象相反,威廉的“人主”绝非轻装简从、和气洋溢的“受邀’,而是自六百多年前诺曼人征服英国以来最大规模的跨海入侵,是荷兰人以国家命运作为筹码的豪赌——西班牙君主腓力二世的豪赌惨败就是“覆舟之鉴”。既然如此,下一个问题就来了:荷兰人为何要孤注一掷,冒此奇险?为何实际出兵又并非在英国“七君子”密函要求援助的一六八八年六七月间,而选定于风高浪急的十一月?这是两个再自然不过的问题,而答案则是由英、法、荷三国错综复杂关系决定的:英国是新教国家,基本上亲近荷兰,在十六世纪它们就曾经联合对付西班牙,荷兰由是得以独立;然而,到了十七世纪,英国斯图亚特(Stuart)王朝历代君主则倾向罗马天主教,因此和法国关系日益密切;另一方面,荷兰在独立过程中发展成为新兴海上贸易强国,势力、财富于十七世纪中叶达到巅峰,这导致它和英法剧烈冲突,由是发生了一六五O至一六七O年的两场英荷海战,以及一六七二年的英法联合入侵,当时荷兰濒临亡国边缘,最后是靠打开海闸自淹国土,这才得以退敌救亡的。
十六年后即一六八八年,荷兰处境更加不妙:雄才大略的路易十四此时已经羽翼丰满,正在逐步实现主宰全欧洲的大计,法荷战争可谓一触即发;英国的詹姆斯公开信奉天主教,建立了强大海军和常备新式陆军,而且唯路易马首是瞻;至于荷兰各省(它们是高度独立的,全国议会必须得到省议会授权才能够采取行动)则意见分歧,莫衷一是。在此背景下,前面两个问题就很容易得到解释了。就荷兰全国而言,十六年前兵临城下的惨痛记忆犹新,亡国危机已再度出现,所以趁英国人一致反对詹姆斯的专权和“天主教化”政策,民情汹涌的时机,破釜沉舟,先发制人,以图打个翻身仗,那是果敢决断而非盲目冒险的行动。
就威廉三世个人而言,他和英国王室关系极密切:本人是英王詹姆斯的外甥,夫人玛丽 (Mary Stuart)则是詹姆斯的女儿,她在法理上有资格继承大统,而以坎特伯雷大主教为首的“七君子”又致密函予他求助,这代表了教会、贵族和士绅的广泛支持,所以他可以说是遇到了千载难逢的“天与人归”时机。但即使如此,当年六七月间法军虎视眈眈于旁,本国各省议论纷纭于内,所以他仍然必须耐心等待。而最后决定大局的,却是路易选择在一六八八年九月加剧对荷兰的贸易战争,这激起了荷兰人的同仇敌忾,使威廉得以说服议会将他的大计付诸实施。同样关键的是,路易决意和德国诸邦开战,于九月底挥军进围莱茵心脏地区,这为荷兰解除了后顾之忧,短短一个月后威廉就断然率军渡海了。所以,威廉是通过处心积虑的部署,然后看准时机,以雷霆一击而成就大业的,他的“黄袍加身”绝非幸事。
二、两百年来第一翻案文章
这些细节说明了一件事情:光荣革命不仅仅是英国内部的转变,而且和欧洲国际政治息息相关:没有决心打“翻身仗”的荷兰和威廉三世,没有失算的路易在无形中“配合”,都不会有这样一场革命。不过,国际形势导致了这场革命的形态和进程,它的基本动力和决定性因素无疑仍然是在国内。威廉有他的动机和实际考虑,那么他的对手詹姆斯又如何?他执意以高压手段推行“天主教化”政策,弄得众叛亲离,心中到底有何图谋、打算,抑或就只是固执、糊涂、一意孤行?他有众多谋臣,有法国的奥援,更建立了强大军队和舰队,怎么会两军尚未交锋就仓皇出奔,将王位拱手让予女儿和外甥?他失败的真正原因到底何在?一六八八至一六八九年这场革命所代表的,到底是宫廷和贵族间的“拨乱反正”,还是由政治、社会、宗教上的整体和深层冲突?
三百年来,这些问题已经有无数学者、史家讨论过了。他们大多数是将之作为十七世纪英国政治史的一部分来讨论,但以之作为主题来全面和深入研究的也代不乏人,其中十九世纪麦考莱(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的四卷本《詹姆斯二世登基以来英国史》(The History of England from the Accession of James the Second)可谓奠基巨著,至于二十世纪特里维廉(George Macaulay Trevelyan)的《英国革命一六八八——一六八九》(English Revolution 1688—1689)和钟斯(J.R.Jones)的《英国的一六八八革命》(The Revolution of 1688 in England)则持相同论调:这几位英国史家基本上就是“光荣革命非革命”和“拨乱反正”说的创立者和宣扬者。特里维廉所谓“驱逐詹姆斯是革命行动,但除此之外这个奇特革命的精神正好和革命相反”,斯特拉卡(GeraldM.Strake)宣称“它(光荣革命)不是‘革命’,因为它带来了加强而并非推翻旧秩序的一套法律。在某种意义上,光荣革命阻止了真正的革命”是此论调的典型——光荣革命的平和、完美印象,就是由他们所塑造的。
然而,到了二十一世纪,这一面倒的和谐形象终于被打破了:在过去短短两年间,就涌现了三本有关光荣革命的专著,包括瓦伦斯(Edward Vallance)的《光荣革命:一六八八——不列颠为自由而战》(Glorious Revolution;1688一Britain’s Fight for Liberty)、哈理斯(Tim Harris)的《革命:不列颠王国的巨大危机,一六八五——一七二○》(Revolution:the Great Crisis of the British Monarchy l685——1720),以及耶鲁大学的平克斯(Steve Pincus)在去年出版的《一六八八:第一场现代革命》(1688:The First Modern Revolution,Yale University Press,2009),它们基于过去半个世纪的大量档案研究,各自展现了这个巨变更复杂和动态的不同面相。其中平克斯的新书更对两个世纪以来的史家共识树起了鲜明的反叛大纛:他石破天惊地宣称:“一六八八至一六八九年的革命是第—场现代革命,不仅因为它导致了英国国家与社会的蜕变,而且因为它和所有现代革命一样,是群众性的、暴力的、造成分裂的。……一六八八至一六八九年的革命并非像辉格建制派(whig establishment)史学所描述的那样,是贵族阶层间基于共识而没有血性的事件。”毫无疑问,这是激进的、毫无妥协的两百年来第一翻案文章,它至终是否能够为世人接受,接受到何等程度,自然尚在未知之数,但它将在学界掀起轩然大波,产生激烈争辩是必然的,它之大有可能彻底改变我们对西方近代史特别是现代革命的观念,也是毋庸置疑的。那么,平克斯到底提出了些什么新观点,他的反叛又是在何处取得突破的呢?
三、詹姆斯要干什么?
平克斯所提出的众多新观念之中,最核心、最根本的是:詹姆斯是意志坚决的改革家,而非愚昧自大的昏君。光荣革命最直接的原因是这位新君以高压手段改造英国,企图使它成为中央集权的天主教社会,这是大家都承认,不可“翻案”的事实。但他为什么要甘冒英国政治与宗教传统以及民心士气之大不韪,如此之倒行逆施呢?平克斯否定了向来的看法,认为詹姆斯这样做绝非出于宗教狂热,更不是无目的与方针,昧于民心国情;正相反,他是一位有决心、有理想,有坚定意志的改革家,其现代化的典范正就是当时欧洲最强大、最先进、秩序井然的中央集权(乃至极权)国家,即路易十四治下的法国,也就是说,他要“以法为师”。
这个“大改革”的观念有许多证据。首先,詹姆斯是有整体计划和实施步骤的,这包括他史无前例地建立常备军队、大事扩充舰队,以及不顾反对,以强力改造英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包括其宗教、大学和司法体制乃至议会,务使它们直接听命于国王。其次,他这“一面倒”政策得到了路易十四全力支持:不但由于得到法国补助(这其实在他的父王查理二世时期就已经开始)他能够绕过国会的掣肘实行整军经武,而且他的核心“执政团队”主要就是和法国关系密切的耶稣会士,他们无论在罗马抑或在英国天主教徒当中都不受欢迎。第三,法国和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神圣罗马皇帝乃至罗马教廷都积怨甚深,而詹姆斯则始终站在法国一边;更有甚者,在光荣革命前后,英国天主教徒整体上并不支持詹姆斯,甚至,在革命之后很长时期,英国国内图谋复辟的所谓“詹姆斯派”(Jacobites)也大多来自英格兰教徒(Anglicans)中的保守派,而非天主教徒。因此,平克斯再三强调,光荣革命的焦点绝非宗教冲突:詹姆斯的独裁和天主教情结都只不过是效法路易十四(路易在一六八五年废除已经有将近百年历史的“南特诏令”[Edict of Nantes],不再容忍国内新教徒,这是他政策上一个关键性的转变)的方针而已,由此引起宗教冲突是连带性的,而非根本性问题。他更认为,詹姆斯这个“法国一天主教”现代化模式虽然失败,虽然被后来发生的革命所压倒,但并非不切实际,或者完全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四、不流血革命?
平克斯所提出的第二个基本新观念是光荣革命绝非如传统史学所宣称的那样,只是“拨乱反正”和“回归传统”,是贵族阶层凭借共识、公议而决定的转变,所以是“非革命性的革命”。他认为,正好相反,它是牵涉流血、冲突的全民性大规模斗争,它造成了思想上、政治上、社会上、宗教上、外交上等各方面的断裂和根本改变,所以是不折不扣的现代革命。可是,就大家所十分熟悉的、一六八八年十一月威廉率军渡海以迄他翌年登基之间那四个月在英格兰南部所发生的事件而言,这剧烈冲突的观念如何能够成立呢?也就是说,麦考莱和特里维廉的叙事到底错在哪里呢?
答案有两个层次。首先,是平克斯研究的范围和深度比以前增加了不知多少倍。用哈佛大学拜林教授(Bernard Bailyn)书评文章中的话来说,平克斯“阅读了和这革命有关的每张印刷品和每份手稿,包括正面和反面,而且在一百二十八页密密麻麻的注释中把它们全部引用了”;所以,他警告那些有意批评平克斯的人:别轻举妄动,除非他们也同样跑遍了他发掘资料的那六十二所档案馆,也通读了他在注释中引用过的千百种宣传册页、手稿和其他原始文献,否则肯定无法招架他的回应(《纽约时报书评》[The New York Review]二OO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号,44—46页)。其次,也许是更重要的,平克斯把光荣革命的观念扩充了不知多少倍:在时间上,从一六八八至一六八九年那几个月扩充到一六八五至一六九七年间的十二年;在空间上,从英格兰扩充到英伦三岛以至欧陆,特别是荷兰和法国;在性质上,则从政治、宗教扩展到行政、经济、军事、外交、国际关系。我们在此自然不可能充分说明他这“激进革命”观念的内涵,但也许举两个例子就足够了。威廉登基后一两个月内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詹姆斯派”(包括大量新教徒)就都起来造反,控制当地,而且其初节节得胜。苏格兰不久就平定了,但爱尔兰则要到翌年六七月间威廉亲自率军在波恩河(River Boyne)之役击败詹姆斯,这才算是暂时稳定下来;但法国海军随即在Beachy Head击败英荷联合舰队,此后法国入侵的企图和传言不绝如缕,直至一六九二年决定性的La Hogue海战(不知为何平克斯完全没有提及此战)之后情况才逆转。而这些战役的大背景则是威廉在国会支持下,领导英荷向法国宣战,为惨烈的“九年战争”(一六八九至一六九七)拉开帷幕。直至此战结束,威廉的王位才得到法国承认而巩固。所以,“不流血”革命云乎哉?
其次,英国社会当时已经处于向工业和远洋贸易这新经济基础转化的关键时刻,荷兰为此提供了典范,但詹姆斯却认定土地为财富根源,支持以保守党为代表的地主阶层,以及垄断性的特许海外贸易机构,诸如东印度贸易公司和非洲贸易公司,甚至不惜为此与印度的莫卧儿帝国(MogUlEmpire)正式开战而致遭逢大败。威廉登基后代表新兴工商阶层的辉格党(Whigs)逐渐得势,其结果就是以商人为中坚的英伦银行之设立,土地税法案之通过,国家土地银行之议被否决,非洲贸易公司被废止,东印度贸易公司修订章程、被迫自负盈亏等连串重大经济政策的剧烈改变。所以,“凭借贵族阶层共识”的革命云乎哉?
然而,对于这些军事、外交、经济上的巨变,麦考莱和特里维廉这两位大史家即使不甚注意,或者知之不详,也绝不可能懵然不觉,何以他们和平克斯的观点却如此之南辕北辙,冰炭不容呢?对此原因,平克斯也同样没有放过研究!他的论证是,直至十八世纪初为止,光荣革命之为剧烈的全国性大冲突是英国人所一清二楚,绝无争议的,对它看法的“保守转向”开始于沃尔浦尔(Robert Walpole,一七二一至一七四二年任首相)和他所开创的“建制派辉格党”之长期执政;他们在政策上发生了巨大逆转,要遏止有共和倾向的民主进程,并且转为和法国亲善,故而连带对光荣革命的“革命性”也不断加以淡化。此后两个多世纪间,这“保守转向”更因为三位著名学者对欧陆如狂飙激流般的民众运动之畏惧、反感而不断加强。这些学者中名气、影响最大的,自然是大力抨击法国大革命的保守政论家伯克(Edmund Burke),但麦考莱处身欧洲革命年代(一八三○至一八六○),特里维廉经历纳粹横行的黑暗时期,他们承受、发扬了同样的保守论调,也是很自然,很顺理成章的。所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两百多年来史学界对于光荣革命的成见牢不可破并非无因,而在三百年后的今日要为这场革命正名、翻案,还它一个公道,还是得靠远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国学者,那恐怕也并非偶然的了!
五、现代革命的本质
那么,既然历来公认为最平和、顺利的光荣革命是如此,难道所有现代化转型都必然是激进、流血、断裂性的吗?它们的本质是什么?为了回答这个最自然不过的问题,平克斯提出了他第三个核心观念,即现代革命并非由政府的压迫而产生,它不是“义民反抗昏君,推翻暴政”的故事,反而是由改革本身所触发的冲突所造成。在这崭新的解释框架中,光荣革命和其后法国、俄国、奥斯曼帝国、中国等等的革命并没有基本分别,它们都是社会向现代转型过程中所要经历的相同阶段。
为什么改革反而会导致革命?平克斯认为,主要的原因在于:关乎政治、社会体制的基本改革必须经过酝酿、讨论阶段,而且必须以当权政府承认现行体制的基本不足为前提,这样就会为社会上各种本来被压制的势力提供在群众之间宣传、煽动其见解的空间,甚至提供了动员群众将各种理念(包括与政府截然相反者)付诸实际行动的机会。这样,自然就有可能瓦解原有政治秩序,引发全国性冲突,当政府失去控制的时候就会出现革命。光荣革命基本上就是由詹姆斯的“法国现代化模式”与辉格党和保守党合流之后的“荷兰现代化模式”两者之间冲突所产生。同样,在辛亥革命中有“保皇党”与“革命党”或曰立宪与共和两种不同改革主张的冲突,俄国大革命中有克伦斯基政府、孟什维克和布尔什维克的斗争,法国大革命中有雅各宾派与吉伦特派的竞争等等此外,一九○八年的土耳其革命、一九五九年的古巴革命和一九七九年的伊朗革命,也都可以说是民间所追求的现代化模式战胜了当权政府的模式所造成。
不过,另一方面,平克斯也强调,现代化改革并不一定就导致革命,其关键在于政府本身的健全程度和控制能力与社会自发性力量的强弱对比如何。他特别指出,像瑞典、丹麦、路易十四治下的法国,或者明治时代的日本都经历了现代化转型,但并没有发生革命:在现代化过程中虽然会有不同模式的冲突、竞争,革命却并不是必然的。
六、余论
《一六八八:第一场现代革命》是一本充满热忱、动力和反叛性的,令人兴奋的新书。在它五六百页篇幅中,几乎到处都予人以破惑发覆,新义层出不穷的印象,然而它的注释却又是如此铺天盖地,无懈可击,无怪乎拜林要发牢骚说,此书是“过分撰写,过分征引,不断重复……它的论证重复了那么多遍,我们不免要因为被催眠而接受它了!”但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在辛亥革命百年祭的前夕来读这么一本大书,自然又别有滋味和感慨在心头。近二十多年来,有感于中国近百年现代化道路之曲折坎坷,从而追本溯源,质疑辛亥革命的中国知识分子可谓不绝如缕。他们虽然未必明言,但有意无意之间,往往流露出心底里的一种疑问和诉求:为何中国的革命就不能够像光荣革命和明治维新那样的理性、完美、顺当?是不是中国人太冲动、激进、缺乏远见,白白丢掉了循序渐进,立宪改良的机会呢,还是有什么别的理由?
平克斯这本巨著不可能完全回答我们的疑问,但至少它可以很有力地说明一点:现代化转型要改变大多数人的思想、行为、习惯,要改造整个社会的机构、体制,所以它不是请客吃饭,往往不可能避免流血、斗争、混乱,也就是需要经历货真价实的革命,即使那么成功的光荣革命也不例外。它的平和、顺利、凭借共识只不过是两百年来政治家和学者所共同塑造的表象而已,现在是面对历史真相的时候了!思念及此,我们也应该可以对辛亥革命,以及对为此革命前仆后继的许多先烈感到释怀了吧!
当然,我们心目中还有一层更重要的疑问是这本书没有提供答案的:仅仅就政权的转变而言,辛亥革命事实上和光荣革命几乎同样迅速。然而,光荣革命所产生的临时国会(Convention Parliament)为什么竟然能够在那样急迫、仓猝、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在拥戴威廉登基之际,未经激烈争辩、讨论,就提出了如“权利宣言”(Declaration of Rights)那样成熟、合情合理、思虑周详的条件要求新君接受,而这也就顺利地成为日后宪政稳定发展的基础呢?反过来看中国,则辛亥革命之后政局仍然是动荡不安,斗争不息,直到四十年后才初步稳定下来,而此后还要再经历了三十年的失败尝试和激烈争论,这才终于走上较为平稳的现代化道路。这比之英国在光荣革命之后的发展实在是迂回曲折太多了,其差别又从何解释呢?
当然,尽人皆知,这和二十世纪初对中国极为不利的国际形势有关,而中国人口和幅员之辽阔,也使得重新建立有效政府备加困难。但这些都不必在此讨论,我们要提出来的是往往为国人忽略的第三个因素,即英国长远得多的宪政与革命传统。从远的来说,《大宪章》和议会(Parliament)这两个体制从十三世纪出现,至十七世纪已经有三四百年的历史和发展。从近的来说,第一位斯图亚特君主詹姆斯一世和议会的对抗是从一六二○年开始的,它后来发展成长达二十年的清教徒革命 (一六四○至一六六○),那是个大混乱时期,其间发生了国王与议会的激烈抗争;双方两度内战;国王受审和被处决;长逾十年的议会当权和“护国君”克伦威尔执政,最后则以查理二世复辟收场。换而言之,英国的十七世纪“大革命”实际上延续了足足半个世纪(一六四○至一六九七)以上!因此,应该承认:光荣革命实际上是“大革命”的结束而非开端,它一方面继承了英国的政治传统,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英国人从此前半个世纪革命历史中所得到的惨痛教训,故此能够迅速带来较成熟与合理的结果。
[转载]
莫言:通往斯德哥尔摩之路
这篇文章的深度超过了同类评莫文章,但是还是没有触及本质和击中要害。
莫得奖的本质用共产党的名言来说:
'一个阵地,如果无产阶级不去占领,资产阶级就会去占领;'
而至今无产阶级怎样去占领了这个阵地的是个谜。
BY 杜君立,发表于《观典》杂志 2013年第1卷第1期

如果真相是一种伤害,请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请选择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请选择离开。
——徐志摩
2012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零点过后,身着黑色燕尾服的莫言先生从瑞典国王手中接过本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奖章、证书和奖金。因为欧债危机,这笔巨额奖金已经由1000万瑞典克朗缩减至800万,约合人民币750万。
作为西方文化的“他者”,华夷传统使每一次中西文化的交际都在中国引发许多敏感的联想,特别是从1989年以来,每一次诺贝尔奖对中国的青睐都酿成一场充满政治色彩的文化风波。毫不例外,这次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对社会各个层面都构成了一种暧昧而诡异的刺激。官方主流自然对莫言获奖甚感欣慰,民间则掀起一股“莫言热”,从小说、品牌到高粱,莫言成为一种中国style;在文学界和知识界,关于莫言文学与思想的批判则更值得令人深思。从某种意义上,莫言所代表的正是权力体制下中国主流知识分子的生存状态。
一 战争的遗产
在人类大多数历史中,中国一直是文明的象征,而中国人发明的火药本身就是这种文明的产物。火药原本是文明人用来对方野蛮的人武器,但火药并没有阻止中国被草原野蛮人征服。火药没有拯救中国,但却拯救了欧洲,并让欧洲人用火药征服了世界,实现了现代世界的欧洲化。因为火药,西方成现代文明的代名词。
从近代到现代的历史就是从火药到炸药的历史。这种可怕的力量不仅使人类成为地球的主宰者,更让一些人成为另一些人的主宰者。炸药给世界带来灾难,却给诺贝尔带来财富。“我更关心生者的肚皮,而不是以纪念碑的形式对死者的缅怀。”诺贝尔自诩是一位和平主义者,他认为人们之所以热衷于战争,是战争还不够可怕,所以,他发明了炸药。在后诺贝尔时代,两场炸药战争将人类带入到世界的末日,一切正如诺贝尔一般悲观。“我看不出我应得到任何荣誉,我对此也没有兴趣”。如果说战争是这个终身不婚的钻石王老五的最大成就,那么他的最大荣誉就是依靠硝化甘油积攒了一笔巨额财富,然后用这笔战争遗产设立了一项永久性的世界大奖。
作为对人类的嘲讽,诺贝尔的炸药为战争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能量,因而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死亡。1896年,深受心脏病困扰的诺贝尔拒绝了医生的处方,医生要他服用硝化甘油——炸药也是药。诺贝尔死于当年12月10日,从此以后,每年这一天就成为诺贝尔颁奖日。半个世纪后,刚刚经历两场炸药浩劫的人类发表了《世界人权宣言》,12月10日又成为国际人权日。炸药之父死去的那一天也是人权纪念日,或许,这只是一种巧合。
作为一个科学天才,诺贝尔将他用炸药和战争积累的遗产留给了后来的科学才俊,同时,他没有遗忘人类的心灵与良知。文学有关心灵,政治有关良知,诺贝尔设立了文学奖与和平奖,“一份给在文学方面曾创作出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最杰出作品的人;一份给曾为促进国家之间的友好、为废除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举行和平会议作出过最大或最好工作的人。”作为一个世界公民,诺贝尔没有祖国,甚至没有留给亲属一分钱。“我的明确愿望是,在颁发这些奖金的时候,对于授奖候选人的国籍丝毫不予考虑”。
一个制造暴力和死亡的人最关心的是人的心灵,一个不爱国的人最关心的是世界和平,一个不热衷荣誉的人名垂千古,这就是诺贝尔悖论。人类历史上,或许从来没有一个人愿意将自己的遗产留给全人类,而事实上,诺贝尔做到了,甚至他成为一个开创者。对诺贝尔身后的世界来说,他不仅留下了炸药,也留下了一份关于智慧与良心的奖励,而后者的意义似乎更大。
有诺贝尔的瑞典没有战争,但这个世界并不都是瑞典。诺贝尔的炸药没有结束人类的战争,诺贝尔和平奖同样也没有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和平。在任何人为的评选中,真正的公平与公正都只是一种理想。特别是多元化的诺贝尔文学奖,屡屡因“遗珠”之憾遭人诟病。许多蜚声国际的大文豪竟然都无缘诺贝尔奖,如托尔斯泰、卡夫卡、易卜生、哈代、高尔基、左拉、博尔赫斯、菲茨杰拉尔德、海勒和昆德拉等,而且这些人还都是欧洲作家。
王勃的《滕王阁序》中有个典故:“冯唐易老,李广难封。”诺贝尔奖和它的获奖者一样,都是不完美的,甚至有时候显得有点偏颇与狭隘。挪威诺贝尔学院院长盖尔?隆德斯塔德曾说:“在我们106年的历史上,毫无疑问最大的疏失是没有把诺贝尔和平奖授予甘地。”圣雄甘地曾经获得5次诺贝尔奖提名,哈维尔也被多次提名,而博尔赫斯更是连续十几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但他们至死也未能获得诺贝尔奖。84岁的米兰?昆德拉已经获得6次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诺贝尔文学奖自1901年设立以来,112年间共颁发105次,获奖者109人。其中103人来自欧美文化区,仅有6人来自印度、以色列、土耳其、日本、中国。占世界人口一半的亚洲只占获奖人数的5%,而且泰戈尔的作品为英文,高行健的作品为法文,由此可见欧洲文化对诺贝尔文学家的垄断与主导是多么严重。从某种程度上几乎可以认为,诺贝尔文学奖只是欧洲文学奖,而不是世界文学奖。诺贝尔奖评选中的欧洲中心传统观念完全是对诺贝尔的世界主义的背叛。
二 诺贝尔情结
作为东方秩序的主导者,中国在很长时间里一直以“中央之国”自居,这来自文明的力量,而火药就是文明的一种。但后来的蒙古征服使这种建立在文明之上的优越感被野蛮逆袭。当世界进入一个火药时代时,被弓马奴役的中国几乎只把火药视为装扮虚假盛世的烟花。从鸦片战争始,火药对老大中国的洗劫成为历史最恶意的讽刺。即使按照华夷之辨,中国已经无法分清,到底谁才是真正的文明。毫无疑问,优越感一旦失落,自卑感就油然而生。如果说从前中国就是天下,那么现在世界已经没有中国——中国成为世界的“例外”。从前的中国要求一群蕞尔小国承认中国是东方世界的尊主,如今中国仅仅要求“列强”承认中国也是世界的一分子。无论中国还是西方,中国文化无疑被默认为“弱势”,自卑的中国因此需要一个来自西方的权威认同,以支撑起中国文明身份的合法性。在一个全球化时代,强烈的民族危机与身份焦虑,使“失去天下”的中国比任何一个国家都渴望得到世界的认可,因此有了“东亚病夫”,因此有了奥运(金牌)崇拜,因此有了诺贝尔情结。
王小波曾经说过:中国是盛产小说的国度。人们常常将“四大名著”与“四大发明”相提并论,但遗憾的是,中国既不盛产诺贝尔,也不盛产诺贝尔奖,更不盛产诺贝尔文学奖。越是得不到,越是渴望,诺贝尔文学奖逐渐成为中国文化界的“诺贝尔情结”。据说鲁迅当年曾被人提名诺贝尔文学奖,他自嘲道:“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们得不到。……或者我所便宜的,是我是中国人,靠着这‘中国’两个字罢,……我觉得中国实在还没有可得诺贝尔赏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们,谁也不给。倘因为黄色脸皮人,格外优待从宽,反足以长中国人的虚荣心,以为真可与别国大作家比肩了,结果将很坏。”
事实上,在鲁迅先生去世后不久,诺贝尔文学奖的光环就下凡到了中国。一位受过传统中式教育、拥有中美双重国籍的白人作家赛珍珠,因为“对中国农民生活进行了丰富与真实的史诗般描述,且在传记方面有杰出作品”,而获得了1938年度诺贝尔文学奖。她的获奖作品是中国题材的《大地三部曲》、《异邦客》和《东风·西风》。在诺贝尔奖授奖仪式上,赛珍珠致谢词的题目是《中国小说》,她说:中国的古典小说与“世界任何国家的小说一样,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一个真正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应该知道《红楼梦》、《三国演义》这样的经典之作”。在此之前,她将《水浒》翻译成了英文,名为“四海皆兄弟”。正是通过赛珍珠的小说,许多美国人第一次走进神秘的中国。
对赛珍珠的获奖,很多中国人并不以为然,一是她的“洋人”身份,二是作品为英文,三是对中国“阴暗面”的描述。或许可以说,赛珍珠的“中国小说”是一种对欧洲的补偿。在纳粹的战争阴云下,远在中国或者美国的赛珍珠“对独裁者的猛烈抨击”成为浇淋欧洲人心头块垒的杯酒,其作品的文学性和艺术性已经不再重要。诺贝尔奖就这样与中国第一次发生遭遇。对批评蒋介石“独裁”的赛珍珠获奖,中国政府的态度是谴责和抗议。即使蒋介石失势之后,赛珍珠和她的作品在中国仍然遭到长期禁锢和贬斥。
不得不承认,民国时代的中国虽然山河破碎,但现代大学和教育仍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从“四书五经”到登顶世界科学顶峰,中国人体现出非凡的智力水平。从1957年到1998年,先后有6位“中国面孔”的科学家获得诺贝尔奖,他们是李政道、杨振宁、丁肇中、李远哲、朱棣文和崔琦。在相当一个时期,中国弥漫着一种狂热的科学崇拜,人们仿佛有回到了“四大发明”的荣耀时代。
这种诺贝尔梦想很快就破裂了。一切都只是开始,接下来,在那个历史节点的1989年,拥有中国国籍但流亡海外的宗教领袖达赖喇嘛获得诺贝尔和平奖。11年之后,作为中共党员和官方作家的高行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只是,获奖时他刚刚加入法国籍。诺贝尔奖委员会对高行健的评价是,“其作品的普遍价值,刻骨铭心的洞察力和语言的丰富机智,为中文小说和艺术戏剧开辟了新的道路。”
“高行健的获奖,在中国文坛触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诺贝尔奖抵抗运动。对高行健的审判,并未给中国文学带来新的偶像,相反,它是一场失败的彩球赌博,促使人们提前从诺贝尔神话中醒来。”(朱大可)从达赖到高行健,中国的诺贝尔情结发生了意想不到的逆转,从官方到民间,诺贝尔奖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诺贝尔奖,这个曾经可望不可即的圣坛变成了王后的镜子,没有人知道,下一次这镜子里会出现一幅什么面孔。
杨小凯在他19岁时曾因一篇名为《中国向何处去》的大字报而入狱10年,好在当时监狱中不乏知识分子,他竟然在这里完成了大学课程,包括英文、微积分等。在后来的日子里,他成为一名享誉国际的经济学家,并两次被提名诺贝尔经济学奖。他曾经说过,中国所有的经济问题都是政治问题。遗憾的是,杨小凯英年早逝,而且之前他早已移民国外。
杨小凯之后,林毅夫成为中国获诺贝尔奖呼声最高的人,并且获得提名。林毅夫不仅师从1979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舒尔茨,同时又担任世界银行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早年林毅夫只身从台湾偷渡,如愿以偿成为深受中国官方宠幸的御用经济学家。在“大国崛起”的红色狂潮下,天时地利人和,就连林毅夫自己都有点“舍我其谁”的时候,诺贝尔奖终于来敲中国的门了。不幸的是,被敲响的竟然是监狱的铁门,2010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就这样授予给了一位中国囚徒刘晓波。诺奖又一次令中国官方颜面扫地。“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的决定严重干涉中国内政和司法主权”,中国外交部提出强烈抗议,并引发中国与挪威两国之间的外交风波。与此同时,达赖的声明颇为同病相怜,“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再次呼吁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先生和其它因言获罪的所有良心犯”。
诺贝尔灾难对中国的伤害是如此严重,以至于两年之后,“耿耿于怀”的中国仍然拒绝给前来访问的挪威前首相颁发签证。但就在这时,中国官方作家莫言令人意外地获得了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这戏剧性的一幕颇有让中国官方“破涕为笑”之感。外交部在第一时间“对莫言先生获得2012年度诺贝尔文学奖表示祝贺”。更为可笑的是,莫言竟然因此成为“第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莫言与赛珍珠具有相似的时代背景,他们笔下塑造的都是一个西方人心目中的中国形象。但不管怎么说,“中国赢了”。莫言获奖一扫长久以来笼罩在中国官方头顶的阴郁,大大缓解了当代中国的“诺奖焦虑症”。与此同时,莫言提供的诺贝尔奖版本使中国的诺贝尔情结变成一种中国式的悖论:莫言获奖证明了西方世界对中国的肯定,正如高行健获奖显示了西方世界对中国的偏见。
无论诺贝尔情结还是获奖焦虑,其实传递出的都是一种民族自卑感。“莫言的获奖说明了中国当代作家、以及中国当代的文学成就获得了世界的关注。”王蒙甚至说:对诺贝尔文学奖的崇拜纯属“犯贱”。麦家直接将诺贝尔奖比作奥运金牌,“我们中国人向来是很在乎得到世界承认、认可的东西。如果有一个中国作家在世界文坛上拿了一个公认的大奖,我觉得就像在奥运会上拿了金牌一样”。
诺贝尔奖委员会主席佩尔·韦斯特伯格在颁奖词中说,莫言的作品描述了20世纪中国的历史。莫言小说的主人公把整个毛时代的角色和性格非常好地体现出来,也展现了他们当年生存的状态。对中国官方来说,这段充满政治意味和历史镜像的评价依然如此刺耳,毫不意外,中国的官方电视台拒绝对这场举世瞩目的盛大颁奖典礼进行直播。
尽管李长春在给莫言的祝贺中说,这是“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的体现”,但莫言在瑞典文学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毫不客气地说,“我的获奖是文学的胜利,而不是政治的胜利,获奖是我个人的事情,诺贝尔文学奖从来就是颁给一个作家的,不是颁给一个国家的。”至此,中国彻底了结了诺贝尔情结。莫言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当初写作是为了吃上饺子,如今获得诺奖就有钱在北京买房子了。诺贝尔奖作为一个神话彻底终结了,诺贝尔奖甚至已经与中国无关,而只是某个个人的事情。
在现代文明语境下,对一个民族和国家来说,最大的尊严应当是公民的独立人格和法治的正义公平,而不是那种渴望被别人承认的病态心理。一个毫无体育传统和公平法则的国家,却对奥运金牌极度迷恋;一个鄙视文字从不读书的民族,却对诺贝尔文学奖充满狂热。诺贝尔奖牌对于莫言,就如同奥运金牌对于刘翔,这是一场惊喜,也是一场意外;与其说得奖的作品,不如说是个人,或者说,这是对一个渴望被认可的国家的满足。
三 莫言的故事
奥威尔曾说:“不了解一个作家的历史和心态是无法估量他的动机的。他的题材由他生活的时代所决定,但是在他开始写作之前,他就已经形成了一种感情态度,这是他今后永远也无法超越和挣脱的。”莫言出生在一个贫穷年代的贫穷华北的贫穷家庭。除过基本教育的缺失,他最大的灾难就是食物的匮乏——饥饿,他甚至吃过煤渣。如果说贫穷只是灾难的一种,那么莫言颇有点多灾多难,“我生来相貌丑陋,村子里很多人当面嘲笑我,学校里有几个性格霸蛮的同学甚至为此打我。我回家痛哭,母亲对我说:儿子,你不丑。你不缺鼻子不缺眼,四肢健全,丑在哪里?而且,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
在现代中国,农民无疑是一个耻辱的社会身份。在幸运地加入体制之后,莫言跳出了中国农民饥饿与自卑的双重困境。很多年后,莫言承认:“当年想当作家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一天三顿都能吃到饺子。”因此,莫言写作并不是为了向社会表达,而是为了自己吃饭。“莫言总是说自己苦,但其实在三十岁以后,他比大多数中国人过得都好”(石康)。从某种程度上,后来的莫言仍然没有摆脱写作的功利性,只是慢慢将饺子换了诺贝尔奖。写作并非莫言的存在方式,而是他的成功之路。在美国加州大学的一次演讲中,莫言说:“我的家乡经常停电,水又苦又涩,冬天又没有取暖的设备,我害怕艰苦,所以至今没有回去。”
在上世纪80年代的“文学热”中,莫言并不出众,但他却更幸运。一部电影《红高粱》成就了张艺谋和姜文,也成就了莫言。随着这部电影红透国内外,作为原著小说作者的莫言也鸡犬升天,受到世界文学界的热捧。1994年,获得诺贝尔奖的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斯德哥尔摩提到中国作家莫言。很多年后,莫言果然梦想成真,站在了大江健三郎曾经站过的地方。莫言说:“诺贝尔奖确实是一个影响巨大的奖项,它在全世界的地位无法动摇。我是一个来自中国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一个农民的儿子,能在这样一个殿堂中领取这样一个巨大的奖项,很像一个童话,但它毫无疑问是一个事实。”
莫言的获奖理由是“用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将民间故事、历史事件与当代背景融为一体。”所谓魔幻现实主义发源于拉美,最典型的就是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这种魔幻之风曾经一度风靡中国,阿来的《尘埃落定》、莫言的《丰乳肥臀》和贾平凹的《怀念狼》等一批小说乐此不疲。这种山寨版的魔幻现实主义颇有墙里开花墙外香的效果。比起曾经作为欧洲殖民地的拉美来,中国无疑更加神秘,因此这种中国化的魔幻竟然来得更加传神。
在颁奖致辞中,瑞典文学院诺奖委员会主席瓦斯特伯格对莫言极尽溢美,甚至用了“超越人类想象”这样的词语:
莫言是个诗人,他扯下程式化的宣传画,使个人从茫茫无名大众中突出出来。 他用嘲笑和讽刺的笔触,攻击历史和谬误以及贫乏和政治虚伪。他有技巧的揭露了人类最阴暗的一面,在不经意间给象征赋予了形象。……在小说《酒国》中,最精致的佳肴是烧烤三岁儿童。男童沦为食物;女童因为被忽视而得以幸存。这是对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嘲讽,因为计划生育大量女胎被堕胎:女孩连被吃的资格都没有。莫言为此写了一整本小说《蛙》。……他比拉伯雷、斯威夫特和马尔克斯之后的多数作家都要滑稽和犀利。……莫言作品中的文学力度压过大多数当代作品。
事实上,所谓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其来有自。莫言多次提到蒲松龄的神怪小说,以妖狐鬼魅指桑骂槐隐喻现实的春秋笔法可谓中国特色。“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诗。”在文字狱和言论钳制之下,小说家只能以这种神话曲笔来批判现实。如果回看拉美的魔幻现实主义,同样也无不是滥觞于专制极权体制之下。
在中国传统时代,小说多是末流文人的雅好。农民革命以来,文人遭到清洗,识字的农民成为官方体制下小说的主要创作团队。从《暴风骤雨》到《金光大道》,毛万岁提出“文艺为工农兵服务”,包括小说文学在内的“文艺”从阳春白雪沦落为下里巴人。与精英化的知识分子相比,草根化的工农兵对思想和批判并不感兴趣,“文艺”因此而沦为幼稚的灌输、消遣和故事。当小说成为故事时,小说家与说书人就没有什么区别,他只需要满足人们的猎奇。莫言这样描述自己写作的缘起:“在我阅读了福克纳的小说以后,我发现:原来小说可以这样来讲故事的呀?!这样的故事我有一肚子,于是我就把我肚子里的故事倒出来了。”
“对一个作家来说,最好的说话方式是写作。”莫言曾说:“你可以不看我所有的作品,但你如果要了解我, 应该看我的《丰乳肥臀》。”这部仅用了83 天写成的长达5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充分体现了莫言对身体而非思想的崇拜。从《丰乳肥臀》、《檀香刑》到《生死疲劳》和《蛙》,莫言将自己对身体的迷恋演绎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但这种迷恋无法掩盖其对性无能和生存意义的焦虑感。或者说,这只是一个尚未启蒙的儿童眼里的成人世界,一切似乎都在莫言的童年时代就定格了。在莫言的大多数小说里,都有一个如鬼影一般沉默懦弱的小男孩,而他就是小说唯一的旁观者或者叙述者。食物、饥饿、屁股、乳房、肛门、暴力、死亡、偷窥、恐惧、绝望……这些构成莫言小说文本的关键词。“屁股意像是莫言小说所热衷的食欲、性欲、传种接代欲等等欲望的主体象征。童年时代有关贫穷和饥饿的记忆,杂乱无章地折射在莫言的小说叙事里,转化为生存的渴求,欲望的嚣张”(李劼)。
儒帅哲师说:作为“老百姓自己写作”的代表作家,莫言代表的是一种民间的反启蒙立场。他的作品与其说是一种描述,不如说是一种呈现。作为一个勤劳的写作者,莫言回避了“作家”这个带有知识分子色彩的身份,“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因为讲故事我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莫言虽然已经走遍了世界,但他的笔尖从未走出高密,甚至未能走出他那个混沌懵懂的童年。
“生活中胆小如鼠,在书中胆大包天”,这是莫言颇为诚实的自画像。在谎言支撑的中国,一个双重人格的莫言无疑是不完美的,甚至令很多正直的人感到无法接受。无法接受的不是他的“胆大包天”,而是他的“胆小如鼠”。当莫言走出他的“故事”时,他就如同童话中那位新装的皇帝,如此真实而又平庸,甚至无知而又丑恶……
2011年,重庆如日中天炙手可热,在激情燃烧红歌嘹亮的后文革热潮中,莫言亲自捉刀写诗歌颂:“唱红打黑声势隆,举国翘首望重庆。白蛛吐丝真网虫,黑马窜稀假愤青。为文蔑视左右党,当官珍惜前后名。中流砥柱君子格,丹崖如火照嘉陵。”旋即红潮风流云散,莫言这首马屁诗成为笑柄。2012年,作为党员和中国作协副主席的莫言,又与近百位中国官方作家“共襄盛举”,亲手抄写毛万岁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面对来自社会各界的批评,莫言辩解道:“我当时没有意识到,我这个人是比较模糊的,比较麻木,我不像某些人那样,有那么敏感的政治嗅觉。……我至今认为,我抄了,我不后悔,我觉得我抄这个《讲话》,跟我的创作没有什么矛盾,我抄他的,是因为他里面有合理的成分,我突破他,是因为他已经不能满足我创作的心灵需要。”
在获得诺贝尔奖之后,莫言增添了更多勇气,因而也更加自信,他把那些批评称为“石块”和“污水”。他一方面声称自己不懂政治,也不喜欢政治,另一方面又将思想犯和刑事犯混为一谈,如同此前他把审查制度等同于机场安检和签证。一个侃侃而言睥睨天下的莫言,让人仿佛以为他已经从作协副主席变成了外交部发言人。从文学到政治的距离有多远?这个距离其实就是作为作家的莫言与作为党员的莫言之间的距离。
四 当文学遇见政治
奥威尔认为,一个作家除过“稻粱谋”之外,他之所以会选择写作,往往出于四种心理需求,即消除自卑、审美冲动、探究历史与政治诉求。所谓“政治”,就是“希望把世界推往一定的方向,帮助别人树立人们要努力争取的到底是哪一种社会的想法”。奥威尔还说,“没有一本书是能够没有丝毫的政治倾向的。有人认为艺术应该脱离政治,这种意见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在奥威尔眼里,语言是掩盖真实的幕布,粉饰现实的工具,蛊惑民心的艺术。他坚信,“在一个语言堕落的时代,作家必须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在抵抗暴力和承担苦难的意义上做一个永远的抗议者。”奥威尔在《我为何而写作》一文中说:“我之所以写一部书,并不是要加工一部艺术品,而是因为我有谎言要揭露。……回头看看我的全部作品,我看到在我缺乏政治目的时,写出来的书总无例外地没有生气,蜕化成华而不实的段落、无意义的句子和装饰性形容词,而且总的说来,是自欺欺人之作。”
可以说,政治是与文字一起诞生的。在很长历史里,文字始终是权力的禁脔;换言之,所有的文字都是政治的。因此,伴随文字一起发展的是数不胜数的文字狱。无论文学还是政治,它们都有一个共同起点,就是良心。良心既是文学与政治的共同理想,也是文学与政治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文学与政治,到底哪个更代表良心?诺贝尔设立的文学奖和和平奖如同两根平行的铁轨,它们都具有一个相同的目标,就是致力于人类与社会的幸福美好。从这个意义上,诺贝尔眼中的文学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学,而是放置在人类普遍意义上、具有普世价值的文学;甚至可以说,诺贝尔文学奖将文学提升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这个高度可以称之为政治——如果政治是一种良心的话。在整整一个世纪里,诺贝尔奖试图以文学的名义宣扬一种基于正义与良心的政治,这就是诺贝尔伦理下的政治。文学即人学,而人本身就是政治动物;因为诺贝尔奖,文学与政治发生碰撞和交融,诞生了文学的政治和政治的文学。
中国有句老话: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但诺贝尔奖树立了一个文学标杆,这个标杆就是政治。这个政治并不是传统权力争夺的狭义上的政治,而是基于人类命运关怀的更广泛意义上的政治。正是因为这个人类根本利益与文明的尺度,诺贝尔文学奖在各种各样的文学奖中独树一帜,它更看重的是文学对人作为人本身的终极关怀。从这一点来说,诺贝尔奖的文学更为纯粹和高尚。
作为一个典型,获得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加缪被誉为“年轻一代的良心”,他的获奖理由是因为“在其作品中表现了人类对时代所产生的诸多问题的认识”。法国作家萨特与加缪在思想上颇有相似之处,但萨特拒绝了196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不接受官方的任何荣誉”,“不愿意被改造成体制中人”。事实上,与其说萨特是一位作家,不如说他是一位政治评论家更合适。
应当承认,封闭的诺贝尔文学奖评选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在评选当中,常常因为评选委员会对作家、作品、身份和国家等因素的考量权衡而更加充满政治色彩,也因此而引发强烈的政治反应。特别是在冷战时期,诺贝尔奖甚至一度发展成意识形态斗争的战场,苏联帝国屡屡被置于人类良知的审判台上进行炙烤。
195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苏联作家帕斯捷尔纳克,他当时因为《日瓦戈医生》正遭到体制的严厉惩罚。虽然帕斯捷尔纳克未能前去领奖,但这无疑是对一位良心作家的莫大支持。1965年,苏联作协副主席肖洛霍夫因其“在描写俄国人民生活各历史阶段的顿河史诗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力量和正直品格”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因此成为获得此奖的第一位共产党员。这次颁奖也使苏联官方对诺贝尔奖态度转怒为喜。
仅仅5年之后,诺贝尔文学奖再次给了苏联,索尔仁尼琴以《癌病房》获奖,“由于他作品中的道德力量,籍著它,他继承了俄国文学不可或缺的传统”。作为一位著名的苏联“持不同政见者”,索尔仁尼琴在苏联作家代表大会上公开抨击苏联的报刊检查制度,要求“取消对文艺创作的一切公开和秘密的检查制度”,他不仅被苏联作协开除,其作品也被禁止出版。与帕斯捷尔纳克一样,索尔仁尼琴未能前往斯德哥尔摩领奖。数年后,《古拉格群岛》在国外出版,索尔仁尼琴被苏联当局彻底剥夺国籍,驱逐出境。
索尔仁尼琴在后来的诺奖致辞中说:“一个民族的文学,如果受到权力的干涉而被扰乱,那就是太不幸了,因为它不仅仅是对‘印刷品的自由’的侵犯,而且也是民族心灵的关闭,是将民族的记忆击成碎片。”他一生都以批判者的姿态捍卫着“俄罗斯的良心”,对所有的暴政和极权都毫不妥协,他相信“一句真话比全世界的分量都重”。索尔仁尼琴已经不仅仅是一位作家,他几乎成为良心的化身,时刻拷问着俄罗斯人的灵魂。1994年,索尔仁尼琴回到了阔别20年祖国。当年苏联驱逐了他,如今俄罗斯接回他,苏联覆灭了,“良心”回来了。
苏联之后,中国成为另一个苏联。诺贝尔文学奖或许还是一次文学评选,但对意识形态化的中国来说,这完全是一场“政治阴谋”。高行健获奖遭到了中国官方的强烈抨击。中国官方认为这位背叛体制的前中国作家的获奖违背了诺贝尔遗嘱,“是诺贝尔奖金的大贬值”,“不是从文学角度评选,而是有其政治标准”。中国外交部批评道:“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最近的行动再次表明,诺贝尔文学奖已经被用于别有用心的政治目的。”
对于中国的“义正词严”,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表示:“诺贝尔评委会并没有政治目的,颁奖给高行健,是基于他的文学成就,而非他的政治立场。”高行健的长篇巨著《灵山》是一部“无以伦比的罕见文学杰作,也是一部朝圣小说”。但在获奖致辞《文学的理由》中,高行健重申了文学与政治之间的暧昧关系。他说:“文学要维护自身存在的理由而不成为政治的工具,不能不回到个人的声音,也因为文学首先是出自个人的感受,有感而发。这并不是说文学就一定脱离政治,或是文学就一定干预政治。”
所谓“暧昧”,就是当诺贝文学奖遇见意识形态时,政治与文学矛盾而又统一地结合在一起。如果说特立独行的高行健是中国的帕斯捷尔纳克,那么作为中国作协副主席和党员的莫言是中国的肖洛霍夫。虽然莫言在他的“故事”中试图将文学与政治分开,但他无法摆脱“故事”之外的政治身份。除非他像王小波王朔那样退出体制,选择独立生存。可以这样说,莫言的困境或许是来自于现实的利益和自身的怯懦;作为一个出身贫苦农民的写作者,莫言不是索尔仁尼琴,他的满足与困惑其实都来自“沉重的肉身”。莫言声称自己获奖是文学的胜利,与政治无关;是他个人的胜利,与国家无关。他试图以此来消解诺贝尔文学奖长久以来形成的普世价值观和政治理想,甚至他将自己贬低为“说故事的人”,而不是代表良心和智慧的“作家”,以“去政治化”的文学来消解诺贝尔奖的神圣。
颇为反讽的是,莫言在为文学进行的辩护中反复强调的却是政治:
诺贝尔文学奖是文学奖,不是政治奖,诺贝尔文学奖是站在全人类的角度上来评价一个作家的创作,是根据他文学的气质、文学的特质来决定是不是给他奖项,诺贝尔在历史上曾将奖杯颁发给过法国共产党员萨特、苏联共产党员肖洛霍夫等。可他们的作品依然是经典,依然是在被千百万人阅读。我在中国工作,我在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写作,但是,我的作品是不能用党派来限制的,我的写作从80年代开始,就非常明确的是站在人格角度上。写人的情感、人的命运,早已突破了这种阶级和政治的界限,也就是说。我的小说是大于政治的。那么很多人认为我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和共产党关系比较密切,就不应该获得诺贝尔奖,我觉得这也是很难有说服力。这次文学院把这个奖授给了我,我觉得这是文学的胜利,而不是政治的胜利。
在谈及《天堂蒜薹之歌》时,莫言曾经说:“我一贯认为小说还是应该离政治远些,但有时小说自己逼近了政治。”为了对自己和自己的作品“去政治化”,莫言在斯德哥尔摩左支右绌,一会儿声称自己不是政治家,对政治不了解,一会儿又说政治就是“教人打架”;一会儿说自己的小说里“有政治”,而且有“丰富的政治”,一会儿又劝别人“少关心”政治。索尔仁尼琴在当年的获奖致辞中说过:“所谓的‘去政治化’,并不是真的要把政治从侵入我们生活和社会的方方面面中去掉,而是要去掉知识分子不喜欢的政治。”莫言批评的恰恰是自己“不喜欢的政治”,这就是他的政治。
俄国诗人涅克拉索夫曾经说过:“你可以不做一个诗人,但必须做一个公民。”文学是现实的镜像,而政治构成现实的背景甚至主题,因此文学不能自外于政治。文学可以超越政治,但不可能离开政治。如果说文学是水,政治就是空气;人类离不开文学,但更离不开政治。无论动物还是人,其最大理想就是自由。对人来说,所谓自由其实就是良心的自由和正义的自由,这种自由本身就是政治的。也就是说,自由与否,只有在政治层面才有意义。莫言说:“自由与否关键在作家内心是否自由,看作家自己能够超越政治,超越阶级而写作。”在莫言心目中,自由与政治无关,完全是一桩内心的秘密;问题是,这样的自由还可以称之为自由吗?莫言在此与于丹教授不谋而合。他和于丹一样,企图消解和回避其实并不是政治,而是正义。在一种毫无逻辑的市侩的虚无中,无论政治还是正义都是不存在的,因而也是没有意义的。“我说的能算吗?我说了不算。”这是莫言对政治最真实的回答。
五 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1973年,在斯德哥尔摩,两名歹徒挟持了4位银行职员,在与警方僵持了6天之后,劫持者投降。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在后来的法庭审判中,4名被劫持者不仅拒绝指控罪犯,而且还自愿筹款营救罪犯;他们不但不恨歹徒,还非常感激歹徒没有伤害他们,而且,这4名被解救的人质最痛恨的竟是解救他们的警察。更为不可思议的,被劫持者中的一位女孩竟然爱上了其中一名劫匪,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
这桩发生斯德哥尔摩的劫持案成为社会心理学上一个著名的案例,被命名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这种看似疯狂的与狼共舞的心理反应其实并不少见,它普遍发生在封闭、压抑、恐怖的特定社会中的弱势人群,比如极权主义国家的民众、监狱的囚犯、被绑架的人质、暴力家庭中受虐的妇女儿童,这些受害者大都会产生这种对“坏人”的信任和依赖。
正如昆德拉所说:“最糟糕的不在于这个世界不够自由,而是在于人类已经忘记自由。”斯德哥尔摩症候群证明了一个残酷的事实,即人不仅是脆弱的,人更是可以被驯化的。
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人性所能承受的恐惧有一个极限,这个极限就是死亡。当一个人处于权力(暴力)对自己生杀予夺的困境时,他就会慢慢认同生命权不属于自己,而属于权力者;他之所以活着,并有口饭吃,这都是权力者的恩惠和赏赐。在一定时间下,这个失去自由的人就将自己对权力的恐惧和仇恨转变为对权力者的信赖和感激,甚至产生崇拜。如同“一条绳上的蚂蚱”,这个人会逐渐认同自己与权力者之间的利益同盟,从而心甘情愿的接受权力的暴虐。在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囚犯瑞德非常认同典狱长的话:“把信仰交给上帝,把身体交给我。”他对新来的安迪说:“监狱里的高墙实在是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
上个世纪以来,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在世界范围内大面积的发生;这些灾难并不是发生在一个小小的银行里,而是发生在幅员辽阔的极权国家之中。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昂山素季说:“极权主义是一种建立在敬畏、恐怖和暴力基础上的系统,一个长时间生活在这个系统中的人会不知不觉成为这个系统的一部份, 恐惧是阴险的, 它很容易使一个人将恐惧当作自己生活的一部份, 当作存在的一部份, 而成为一种习惯。”
可以说,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就是极权主义的发作机理,它以封闭高压机制对人进行彻底剥夺,然后以谎言和伪善“收买人心”,最后实现对人民的彻底征服,使人民感觉接受一种非人的暴力体制,甚至自愿拥护奴役自己的权力。罗素说的“人类宁愿死去也不愿思考”与卢梭说的“人是被迫而自由的”,其实都是对极权崇拜的辛辣讽刺;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也承认一种普遍现象——“当人民执意要当奴隶时,谁也无法阻止他们成为奴隶”。
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一般包括“劫匪”与“人质”这两种简单的角色。在实际情况下,“人质”常常会发生分化,出现劫匪、帮凶和人质的局面,这有点类似监狱模式下的监狱长、狱卒和囚犯。正如狱卒和囚犯都没有自由,帮凶和人质同样都是劫匪的玩物,但帮凶的不同是从人质阵营跳出,以投靠劫匪来有限的改变自己的处境。虽然在劫匪面前他依然是人质,但在人质面前他却是劫匪。这种“角色异化”导致了价值观的分裂和典型的双重人格。阿伦特称其为“平庸的恶”。
莫言出生在一个典型的动物庄园时代。莫言在他10岁的时候就被打为“坏分子”,因而被迫辍学务农。他的身体是如此瘦小羸弱,以至于连农活都无法胜任,只能去放羊。生产队是一种典型的监狱体制,每个社员都是最卑微的囚徒,他们从事最艰苦的劳动,所得却不足以裹腹。这一段“人质”经历无疑对莫言的身心构成严重的伤害,使他对暴力极度敏感。这种来自身体的恐惧最后逐渐转变为一种崇拜,莫言从暴力中得到了美感和快感。在莫言后来的作品中,无处不弥漫着对暴力和身体的病态迷恋。
因为“出身不好”,莫言差一点就失去当兵的机会,但他后来幸运地成为一名保卫体制的军人;或者说,他终于从“囚徒”变成了“狱卒”。这次体制的“恩赐”造就了后来的莫言。在莫言眼中,最大的敌人不再是可怕的“劫匪”,而是可恨的“人质”,从前的自己变成了后来的“他们”,这种视角与劫匪发生惊人的重合:
在他们后面,他们会用肩膀挡我;我们并排着, 他们会挤我;跑到前面,他们会伸脚绊我;远一点,他们会扔小石头砸我;再远点,他们会骂我。我要跑到再远再远,远到他们挡不着我,挤不着我,绊不着我,小石头砸不着我,骂我我也听不见了。我要拼命往前跑,跑到很远的地方去。
在获奖致辞中,莫言讲了一个故事: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着母亲去集体的地理拣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拣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看守人煽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拣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深我终生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的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毫无疑问,“人质”或者说“囚徒”的经历对莫言来说是无比痛苦的。莫言用他的亲身体会告诉人们“劫匪”与“人质”之间是如何转换的:很多年前,他和他的母亲不过是“劫匪”淫威下的“人质”;多年之后,他已经成为“劫匪”,而当年的“劫匪”却沦为“人质”。只有在“人质”面前,“劫匪”才可以体验到权力与暴力的快感与美感。在这种角色游戏中,“母亲”扮演了“良心”,或许“母亲”认为自己依然是“人质”,因而无权对“人质”施暴。在“母亲”眼里,可恨的是“劫匪”而不是“人质”,当年的“劫匪”已经不存在了,“这个老人”只是一个可怜的“人质”,所以他们“不是一个人”。同样,今天的莫言与当年的莫言也“不是一个人”了。“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後,引发了一些争议。起初,我还以为大家争议的对象是我,渐渐的,我感到这个被争议的对象,是一个与我毫不相关的人。我如同一个看戏人,看着众人的表演。”
现代世界最醒目的特征就是公民社会,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从爱因斯坦、萨哈罗夫到新近去世的许良英,连这些科学家都没有忘记一个知识分子的责任,何况作为心灵牧师的作家。查尔斯?狄更斯说过:“一个人如果不能代表公共舆论,那么他就没有资格成为一个公众人物。”这句话其实对政治家而言似乎更加合适。当代罗马尼亚作家诺曼?马内阿指出:成为作家,把自己名字印在书的封面上,就意味着要与人民站在一起。但在文学里,被转换为文字的往往是个人的痛苦和希望。一个公众人物要成为真正的公众代言人,首先应当存在公共舆论,每个人可以在公共场所自由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包括政治观点。
六 犬儒的盛宴
作为齐奥塞斯库时代的体制作家,马内阿深有体会地感叹道:“在任何一个把文化作为武器的政治体系里(给予艺术家过高的荣誉或过重的处罚),作家都会长期遭遇一些陷阱,这些陷阱会损害并逐渐毁灭他的正义感,最终丧失其个性。”如果说当年高行健获得诺奖曾经引发中国官方不满的话,那么如今莫言获得诺奖,批评的声音主要来自中国民间。在这两种不同批判背后,传递的是体制与良心之间紧张和对抗。
“基于诺贝尔奖的基本宗旨,文学奖从一开始就超越了单一的文学性。它是折射文学趣味、政治道义、历史真相和文化梦想的多面晶体。它要求受奖作品能深刻地表达普世价值的信念。”朱大可在接受凤凰网专访时指出,作为“职业作家”的莫言与作为“诺贝尔伦理背负者”的莫言之间存在着角色错位:“莫言一旦接受诺奖,就注定要担当起整个国族的全部现实苦难。这是一种‘无奈的’历史宿命。拒绝这种道义担当,就是拒绝来自民间社会的期待,也就必然会成为被诘难的对象。莫言不是头戴荆冠的耶稣,他只是一个渴望成功的职业作家而已。这种‘诺贝尔圣徒’和‘乡愿作家’之间的角色错位,成为引发‘莫言争端’的全部根源。”
莫言曾经提起鲁迅的一个嘲讽,其实所谓的“聪明人、傻子和奴才”完全是莫言自己的“三位一体”:在公共层面是“聪明人”,在官场是“奴才”,在作品中是“傻子”。毫无疑问,每个人都可以从莫言身上找到自己想要的“莫言”;诺贝尔文学奖因此给了作为“傻子”的莫言,但这又引发了人们对作为“聪明人”和“奴才”的莫言的不满。莫言说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我可以是孙子、懦夫,是可怜虫,但在写小说时,我是贼胆包天、色胆包天、狗胆包天。”文学的巨人与精神的侏儒,在特定语境下,这种典型的双重人格必然成为众矢之的。许纪霖批评道:“一个文学家不仅以作品说话,而且也以自己的人格见世。文学家可以超越政治,但不可以超越道德。我这里说的道德,乃是忠诚于自己的文学信念和价值信念,那是一种善的德性。……莫言的选择与他的一贯宣称的文学理念并不吻合,那就是一个对内心的价值是否真诚的问题。”
作为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热门人选,日本作家村上春树曾经说:“假如这里有坚固的高墙和撞墙破碎的鸡蛋,我总是站在鸡蛋一边。而且,无论高墙多么正确和鸡蛋多么错误,我也还是站在鸡蛋一边。”面对象征权力的体制,作为良心象征的作家无疑是一个“傻子”,因为这是他的荣誉与责任。加缪在获奖演说中讲到:“一名作家具有无法推卸的责任。正因为他是一名作家,在当今这个时代,他就不能去为那些制造历史的人服务,而只能去为那些忍受历史的人服务。”
与一些作家不同,“写作”之外,莫言常常沉默。莫言本名管谟业,他选择了“莫言”这样一个极为反讽的笔名。 “我父亲是农民,但我们家生活安乐,他担心我可能会说些不适宜的话,可能让我们家惹上麻烦,所以他让我不要讲话,装作哑巴。”“莫言”二字是“为纪念那些不能向任何人说一个字的年月”,问题是,这个“不能向任何人说一个字的年月”至今似乎仍没有结束,而且极有可能永远不会结束,因为这已经成为莫言身体的一部分。“我母亲经常提醒我少说话,她希望我能做一个沉默寡言、安稳大方的孩子。但在我身上,却显露出极强的说话能力和极大的说话欲望,这无疑是极大的危险……”
文字是一种对抗权力和庇护人性的武器。“作为那个极端社会里的极端因子,作家已经成为整个社会所面临绝境的一种象征。”马内阿说:“作家力所能及的报复只能是在他的小说里戏讽他的敌人。”在权力的灾难面前,沉默不是世故和乡愿,沉默是对权力的默认和默许,即使出自无奈。莫言用他的名字诠释了政治与文学之间的关联;或者说,权力如何使一个作家与他的作品之间发生严重的“精神分裂”。
在4年前的法兰克福书会期间,因为异议的体制外作家戴晴贝岭的出现,莫言的退席表态曾遭到广泛批评。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这种“政治正确”无疑体现了其作为体制捍卫者的权力姿态。可以这样说,退席的莫言只是一个政客,而不是一个作家。当时莫言有一个演讲,他讲了一段故事:“歌德和贝多芬在路上并肩行走,对面来了国王的仪仗。贝多芬在国王的仪仗队面前挺身而过。歌德退到路边,摘下帽子在仪仗队面前恭敬肃立……像贝多芬那样做也许并不困难。但像歌德那样退到路边摘下帽子,尊重世俗,对着国王的仪仗恭敬地行礼反而需要巨大的勇气。”
这个故事其实是“皇帝新装”的现实版,莫言将人们对权力体制敬畏称之为“尊重世俗”。所谓“世俗”就是“从来如此”的“体制”。在群氓化的大多数人看来,因为“从来如此”便是对的,因为“存在”便是合理的。因为“世俗”和“体制”的缘故,一切便与对错善恶无关,每个人自动放弃了思考和判断,“平庸的恶”便诞生了。阿伦特指出,所谓“平庸的恶”并不是人们丧失良心,也不是因为本质上的邪恶,而恰恰是因为缺乏个人的思考和判断。没有一滴雨会认为自己造成了洪灾,一个可怕的权力体制就这样被一群沉默的人营造起来。作家哈维尔在当选捷克总统后的就职演讲中尖锐地指出:“我们都已经变得习惯于极权主义体制,把它作为一个人不可改变的事实来接受,并保持它的运行……没有谁是它纯粹的牺牲者,因为我们一起创造了它。”
在某种程度上,莫言绝不是哈维尔式的作家;或者说,他更接近于昆德拉。昆德拉始终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小说家,与政治没有任何关系。哈维尔与昆德拉都是捷克著名的作家。如果说昆德拉是一个“智者”,那么哈维尔就是一位“圣人”。知行合一的哈维尔相信,心灵比智慧更重要,承担比世俗更勇敢。与昆德拉不同,哈维尔没有离开自己的祖国,他心甘情愿承担了这种苦难。但在中国,人们更似乎更欣赏昆德拉式的洒脱与睿智。子曰:乡愿,德之贼也。对大多数中国作家来说,自身的生存和“成功”才是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乡愿”是一种典型的“中国智慧”。对一个严肃作家而言,没有“社会良心”的责任感,也就没有灵魂和尊严,从而丧失人格力量和思想深度,一切都流于轻浮和油滑。
1986年,两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马尔克斯与略萨,就“作家责任”发生争论,马尔克斯说:“我是一个负责任的作家。我把责任分成两种:一是对故土的责任,一是对同胞幸福所负的责任。”确实,许多作家眼中的责任永远也超越不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莫言说过,“作家写作是在他良心的指引下,面对着人的命运,人的情感,然后做出判断。”文学是人类的良心,文学意味着自由,这种自由是良心的自由。自由首先不是身体上的,也不是智力上的,而是精神和灵性上的。这种意志的自由为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政治自由提供了精神上和心灵上的源动力。莫言说:“这是一个言论自由的时代。”颇为讽刺的是,就在莫言穿上燕尾服时,25岁的任建宇和55岁的陈平福因为在网上转帖被官方处以“劳教”,而一件印有“不自由勿宁死”的T恤衫衫竟然成为任建宇“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证。
齐奥塞斯库时期的罗马尼亚作家卡拉迦利曾说:“我们都很容易愤怒,但只有很少的人能够表达出来。”中国纳税人供养的作家有两种,一种圈养在作协,一种圈禁在监狱,他们的共同之处是都没有自由。后者因为争取言论自由最终连身体自由也失去了。在莫言即将踏上斯德哥尔摩的红地毯之时,高行健、略萨、格拉斯、库切等全球135位诺贝尔获奖者联名签署了一封公开信,要求释放刘晓波夫妇。毫不意外,这封公开信上没有莫言的签名。莫言说:“如果仅仅认为我没有在什么样的声明上签名,就认为我是一个没有批判性的作家,是一个官方的作家,那这种批评没有道理的。”
“我们不要以为只要是作家,就是一个高尚的人。”同一个莫言,在不同时空如此说:“我对人类精神毫无贡献,我的贡献就是,打破了作家的神秘感。大家看看,我这么一个熊样的人,竟然被说成中国著名作家,对作家的精神和崇敬感,是不是顿时就会烟消云散呢?”不经意间,莫言对包括自己在内的中国体制作家群体完成了一个彻底解构,主动撕下了本不存在的“皇帝新装”。这让人不由想起“皇帝新装”中的那两位裁缝——大文豪福楼拜曾经自我嘲讽说,作家就是“江湖骗子”。
“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莫言告诫人们,谁也无权要求他成为战士,更无权要求他成为“烈士”。因此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除非那个装睡的人自己决定醒来,而装睡是包括他在内的每个人的权利。作为体制的“逃兵”,马内阿跟莫言的看法略有不同,他《论小丑:独裁者和艺术家》中写道:“真正的公众舆论不可能来自对个性的否定,而是来自对个性的尊重”,但是,“任何希望不辱使命的作家都应该跨越个体表达和公众需要之间的鸿沟,如果这条鸿沟确实存在的话。”
“他人有罪,我也有罪。”这是莫言写在台湾版《蛙》序言中的一句话。从某种意义上说,所谓权力体制就是由无数个莫言组成的,莫言只是其中一个完美的细胞切片,一方面是懦夫和可怜虫,一方面又是英雄和智者。这种中国式的生存智慧构成一个社会的文化主流。在一个去道德化和去政治化的中国,每个人身上都有莫言的影子,莫言只是一面镜子,映照出一个灵魂沦落的犬儒世界。每个人都陷于身份的焦虑与良心的拷问。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没有大师的时代,即使诺贝尔奖也无力改变这一事实。
“这是一个人不如狗的世界。”这是电影《罗生门》中的一句台词。在斯德哥尔摩的获奖致辞结尾,莫言讲了一个类似《罗生门》的故事。这个故事仍然是莫言式的,除过一个幸运儿,每个人都那么残酷、自私而充满敌意,正如诺贝尔奖委员会写给莫言的授奖词:“这是一个没有真理、常识和同情心的世界,这个世界中的人粗暴、无助而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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