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 站 内 搜 索 □
請輸入查詢的關鍵字:


標題查詢 内容查詢

一言九鼎     
三地風采     
四面楚歌     
五洲學興     
六庫全書     
七七鵲橋     
八方傳媒     
九命怪貓     
十萬貨急     

 
张三的歌/张思之解密审判林江内幕/3000珍贵手稿被焚/毛澤東:我一生恨極學校
發佈時間: 2/2/2013 8:29:43 PM 被閲覽數: 480 次 來源: 邦泰
文字 〖 自動滾屏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收件箱 :  bangtai.us@gmail.com
 
 
 

秦 《张三的歌》

来源:
 

 
 
 
张思之解密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内幕
    
    来源:东南网
    
    特别法庭全景。主席台中央的国徽下,法官和检察官的座位并列。
    张思之解密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内幕


    律师界泰斗张思之。CFP供图
    张思之解密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内幕


    原标题:张思之:如果现在审,我不会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现实发生的大多事件,会伴随时间流逝变得模糊,然而历史的一部分真相,却会在大浪淘沙中逐渐清晰。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进行宣判,这场公审长达两个余月的“共和国大审判”至此画上句号。曾经敏感的审判细节,近年被亲历者不断披露。
    
    在螺旋前进的社会变迁中,现实会在一些时刻与历史相叠,呈现高度的相似性———正如追索历史中的细节,不止步于揭示曾经,或能启迪我们更好地观察当下。值此“两案”审判32周年之际,辩护小组组长、律界泰斗张思之接受了南方都市报的独家专访,揭秘“两案”特别法庭和辩护小组的幕后故事。

特别法庭内幕

彩排庭审,培训证人,法庭被迫特别布置
    
    1980年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出决定,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集团反革命案进行公开审判。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依法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进行公开审判。
    
    特别法庭分为第一审判庭和第二审判庭。第一审判庭负责审判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和陈伯达5名“文职人员”。第二审判庭负责审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和江腾蛟5名原军人主犯。
    
    由于案件重大而特殊,“两案”的审判程序在如今看来有许多非常规之处———例如案件经过多次预审,在正式开庭前做过彩排,证人经过培训等。在开庭审理期间,全国6万多名代表旁听,他们也都发表了各自的量刑意见,更多的人直接投书法庭、审判长、审判员。
    
    就特别法庭的布置而言,也显得不同寻常。法庭的主席台中央挂着一个特制的国徽,国徽下是60个法官和检察官的座位,自同个方向对着观众。墙边也有两排座位,一侧是被告辩护人,另一侧则是特别法庭书记员……
    
    南都:为何当时成立了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
    
    张思之:这个是中共中央决定的。中共中央当时成立了一个“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因为这个案子比较特殊,一个是当事人的特别身份,另一个也是想要速战速决,一审终了。
    
    南都:也就是说“一审终了”是特别法庭成立的实际意图?
    
    张思之:其实成立特别法庭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这个(一审终了)。我认为是这样的,当然他们谁也不会讲这个,实际上骨子里就是这个问题。
    
    南都:这和当时1979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有何渊源或冲突?
    
    张思之:没有冲突,这恰恰是当时运用了刑事诉讼法,来指导这一规则的订立。
    
    南都:审判的过程可能会涉及国家机密,也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状况,为何最终还是选择公开审判?
    
    张思之:这个经过反复讨论的,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想公开。如果用党的语言讲,觉得要“教育群众”,扩大影响力。
    
    所谓的国家机密,肯定在预审的过程中给筛掉了。审这个案子最基本方针,叫做“审罪不审错”,不审人们的错误,而审人们的罪行。错误比如有些国家领导人也会有,这个一律不审,审的都是罪,这个是一个说法。另外一个说法就是,路线问题不涉及。所以这样的话就把你提出的问题给解决掉了。
    
    另外你要注意一个问题,所谓的公开审判,名义上是公开审判,实际上是有组织的公开审判。旁听群众是有组织的,不是谁想来谁能来的。
    
    南都:但当时也通过电视进行了转播,另外也有媒体进入采访。
    
    张思之:但不是直播,庭审上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统统掐掉了,比如江青和法官对骂的片段。当时(国内记者)是要经过批准的,国外记者没有,只能看转播的录像。
    
    南都:整个审判过程经历了两个多月,为何那么长?是因为涉案人多,还是因为审理方式或者审理策略?
    
    张思之:时间拉得长不是主观因素,是审理过程中客观上的形势迫使他们不得不拉长。因为每一次的审判,一些主要的人物并没有按照他们原来的预审计划去审讯。那不可能,特别是江青。你比如他们准备审两个小时,最后审了20个小时。
    
    另外,证人的情况,他们也可能估计不足。你看像证人几次在法院上跟当事人扯皮吵架,像这些情况都不是可以预计到的。
    
    南都:证人当时在庭上是怎样一个情况?
    
    张思之:我对证人这一块一直有一些情绪。我们证人是经过培训的,这个不好,这个不应该。证人,他看到什么他听到什么,应该如实地向法院反映他所知道的基本事实,那就够了。你怎么可以培训人家呢?
    
    南都:“培训”内容包括哪些?
    
    张思之:当时有一个小组,是专门管证人这一块的。小组的负责人是我的一个朋友,我知道是有这个情况存在的。他们具体怎么样运作,我并不知情,但是我是相信一条:他们主要的是,要证人配合起诉,证明起诉的是事实。这就不行了,这样就没有公平了。
    
    南都:庭审前的彩排是怎样的,一共有几次?
    
    张思之:总体上正式的彩排,两个庭各有一次。在彩排之前,也有这样的排练,但不是那么严格地按照法定程序走的排下去。
    
    南都:当时法庭的布置,为何和我们说的那种传统意义上能代表法院中立、公正的格局不同?是特意的吗?
    
    张思之:法庭的布置,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事情。是特意的,但是是被迫特意。
    
    它有一个背景,当时特别检察厅的检察长,也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黄火青,他是井冈山时期的老革命,他坚持我检察院和你们法院是平等的,你代表国家我也代表国家。既然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你坐中间,我坐旁边?那个时候有一个法庭工作小组,把法庭的布置已经安排好了,法官们把他们摆在中间,这边是检察,那边是律师。但他们不干了,认为“我们怎么和律师是这么一个关系”。为这个事情争论了很久,彭真拿黄火青没有办法,老革命啊。所以就变成后来那样,在法台上两家并列。这完全是人的因素。
    
    所以后来特别法庭有一个总结,是江华做的,江华讲:审判这个案子,我们是具有典范意义的,但是法庭的设置,下不为例。他也只能讲到这种程度了。
    
    南都:在参与全案的过程中,还有哪些审判环节和细节让你觉得从法律角度做得不够?
    
    张思之:我的想法是,这个案子从上层,从高层,包括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他们选的审判员选得不好。因为你是审案子,这是个专业,你不是搞政治的。你一定要从专业的角度来选你们国家最优秀的审判员。
    
    但最后被政治化、群众化了,选了各个方面的人士组成一个所谓的法庭、审判员。这个审判员里面不但有些和法律不沾边,有些连怎么回事情都不知道。要他们去干什么呢?所以它就不可能审得很精彩。包括我们特别法庭,像特别法庭一个副庭长,他不懂业务,但因为他是副庭长,也要主审,自然会出一些让人看得不舒服的事情。
    
    比如说有位法官,在法庭上反反复复地坚持一条———张春桥,你不吭声,你沉默,就是承认对你的控诉了。他不可以这样子的,他沉默是他的权利,不能因为他的沉默就认为他认罪了。另外你比如说,有人和江青在法庭上辩论“谁怕谁”。实在是荒唐,“老娘”当时哈哈大笑。对我们来讲,这应当是教训,但他们并不这样考虑。

揭秘辩护小组

“基本原则”:不能动定性,事实不能变
    
    在中央决定审判四人帮需要有律师介入后,司法部给北京派了“任务”,从北京要4个律师参加两案的审判。当时,张思之在北京律师界领导班子选举上,刚刚被选为常务副会长,另外他还领导了一个法律顾问处,被称为是“北京市的律师头”。司法部便通过北京司法局党组将任务交给了张思之,让他另外再找3个人加入辩护小组。
    
    这是一场根本不会胜诉、政治风险高,也不会带来好名声的辩护。当时许多法学名流和大佬,都婉言拒绝了这一请求。最终,由于原负责人陈守一因故缺席,张思之便成为17人辩护小组的组长。他们当时被安排住进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并被告知要严守秘密,甚至不能与家人联系。这一辩护组,最终共为姚文元、李作鹏、吴法宪等5人辩去了13项罪名。
    
    南都:在律师介入之前,你们了解中央对这个案子的定性、审判程序乃至预审结果吗?
    
    张思之:定性当然是清楚的,我们去的时候起诉书的草稿是给我们看的了,所有当事人的起诉书的内容都看了。因为我们这个小组成立的时候,司法部对我们有约束。
    
    成立一个律师组的第一件事,当然是要物色人,物色人的同时,他们就制定了一个活动原则。这个《律师小组办案基本原则》,我给它概括一些,实际上就是这么两回事:第一不能够动定性,第二事实不能变。
    
    南都:你以前提到这个原则时,曾经用“太糟了”来评价它。
    
    张思之:我当时拿到这个基本原则,第一反应是蒙了。这样我们干什么呢?还能做什么呢?它里面第一条,例如说,可以讲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请求法院从轻。傻子也可以讲这句话呀,要律师干什么呀。
    
    南都:当时除了定性,对于犯人的量刑已经有了大概吗?
    
    张思之:这个应该没有,因为后来对于这个问题争论很大。如果原来已经定了,后面就不会有争论。包括对江青判死缓在内。
    
    南都:在阅卷和会见当事人上,你们遇到的情况是怎样的?
    
    张思之:那我们不会受限制,把话讲直一点就是“毕竟是你要我来的”。
    
    南都:那为何辩护小组第一次看到案卷材料,距离开庭只有一周时间?
    
    张思之:当时个别人认为,这样的案子这么大,从国家的整体考虑需要有律师,但是事实上在运作过程当中,肯定对律师不是那么很重视。所以当时尽管律师小组成立很久了,律师们还是无事可做,因为材料不给我们看。我们当时只能通过司法部,去进行一些呼吁也好、要求也好……我们自己找谁去?两案办公室我们都不知道的。
    
    南都:辩护组的工作情形大体是怎样的?
    
    张思之:开始在国务院二招,后来转移到一招,事实上就是因为泄密的问题。在审判真正开始前,老百姓没人知道谁是辩护人,一直到起诉书公开。
    
    我们在二招的时候,就是律师小组自己在那里研究问题、讨论问题、考虑问题,起草几个文件,商量怎么办。在一招的时候,当然这些事情延续下来。到后来,我们就想办法介入,比如说我们去看过他们的幻灯片———看完之后感觉很失望,因为那个幻灯片完全是配合起诉书证实被告人罪行的记录,而不是一个客观的过程。这个对我们律师来说作用是不大的,因为它跟起诉书一模一样,但是我们(时间)是花在上面了。
    
    还有比如说我们去会见被告,时间都很短,一般都是两个多小时。因为大部分被告人都关在秦城,回来要两个多小时,所以说真正会见的时间并不多。
    
    南都:在开庭前会见过几次被告?
    
    张思之:这个不一样,开庭前陈伯达差不多是最多的,他有五六次吧。像李作鹏是两次,一般别人可能都是一次。
    
    南都:有一种说法,认为当时你们的辩词“都是上面定的,律师只是念念而已”,这种说法准确吗?
    
    张思之:这种说法绝对不是事实。辩词100%是律师起草,是经过上边要审、要定,这是事实,但并不是上面写的。我们这5份辩词都是在小组里经过反复讨论的,怎么能说是上面定的我们念念而已……
    
    南都:这个“上面”具体是指司法部还是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审后会修改很多吗?
    
    张思之:有的有重大修改,比如说江腾蛟这个(辩护词)修改得多一些。
    
    先是司法部,司法部审完之后交给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刘复之在那里做办公室主任。刘复之定完之后,交给张友渔。中央定呢,是张友渔最后把关。张友渔最后定了,就定了。
    
    当时经过司法部也有道理,当时司法部有个专家叫贾潜,我们国家审理战犯的时候他是审判长,通过司法部实际上是通过他来审这个稿子。
    
    南都:律师看到的定稿主要删改在哪里?
    
    张思之:都是题外问题。因为定性我们谁都不敢动,那个是铁定的不能动。事实部分审的这些人他们也不敢动,他们也要尊重律师的意见。
    
    比如李作鹏的这个辩护词,当时有两处,一处是我讲“我们参与了法庭调查,我们认为法庭的活动是符合程序法规定的,保护了被告人的权利”。当时讲这个话的目的,不是像有些人想的那样是为了让上面听了舒服,我主要是想说我们律师有这个资格有这个权利,对你们法定活动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我们有发言权,我要争取这个发言权。
    
    第二个我们参加的(第二审判庭审判的)都是几个武将。我坚持一个观点,文武两边是两个集团,即使都是反革命我认为也不一样。我认为这边从法律的角度考虑,可以谅解的地方很多、可以照顾的地方很多、可以从轻的地方很多,这个需要有所表达。他们认为好像也不一定必要,所以最后这句话讲得非常委婉。
    
    南都:这样做会有一定的政治风险。
    
    张思之:是的,谁都知道这样做搞错的后果是什么。当时就是怕什么呢,怕说在政治上是不是犯什么错误了。
    
    南都:律师参与这样的案子做辩护,除了有政治风险,也会被视作“为坏蛋辩护”。你们遇到的情况怎样?
    
    张思之:当时还好,除了也有很少一部分人,讨厌我的,给我起了个外号叫“残渣律师”。意思是“四人帮”的残渣余孽,这种说法都是见了报纸的。
    
    南都:在多个场合中你提到,当年做两案辩护的时候,并不是个人的选择,完全是组织的安排,是因为这两方面的压力?
    
    张思之:你别看我现在跟你说话能张牙舞爪的,在那个时候,我典型的是一个“驯服工具”,老实得很,让干什么干什么的。作为一个制度来讲,中国的律师制度是第一次向全世界公开亮相,你总要亮着还像个样子吧。一点都不像个样子的话,中国律师以后还怎么做。
    
    对于我来讲,我是个专业的律师,我不能不做这样的考虑。如果万一有什么不幸,也只好是做个人牺牲,那有什么办法呢,你摊上了么。当时也只好如此,没有别的出路。

与被告的故事

我应该对江青再耐心,为李作鹏作无罪辩护
    
    由于江青自己提出需要律师,同时辩护小组内也没有人愿意主动给她辩护。在最初,张思之便被指定为江青的辩护律师。在秦城监狱中,他与江青进行了一次会面。然而会见结束后,江青认为张思之“态度非常不好,又是官方派来的”,坚决拒绝了张思之为她辩护。最后在特别法庭上,江青没有辩护人,自己辩护。
    
    之后,张思之担任了李作鹏的辩护人,并最后通过辩护为其免去起诉书中“参与在南方另立党中央”和“谋杀毛主席的五七一工程”的两条重要罪名。最后,法庭判处李作鹏有期徒刑17年。
    
    案子审判完后,张思之去见了李作鹏,李作鹏将辩护小组的工作比喻为“敲边鼓”,并说自己写了首诗,20年之后再给张思之。2001年5月16日,正好20年的当天,张思之与李作鹏久别重逢。李作鹏在开门时候手上就拿着当时写的诗文。诗的题目叫做《评律师》,全诗一共四句:尊敬公正人,天知无偏心。官方辩护词,和尚照念经。遵命防风险,明哲可保身。边鼓敲两下,有声胜无声。
    
    南都:江青辩护人的确定过程经历了很多波折。
    
    张思之:你比如说让我去见江青,谁愿意呢。我当时去见韩大姐(韩学章),我是半玩笑态度,我说“韩大姐,这个看来,江青只有你去喽?”当时她就翻脸了,“给谁都可以给她绝对不可以!休想!”
    
    我可以坦率地告诉你,我现在看江青和那时候看江青不一样了,真的不一样了。我现在并不认为她好,但是我现在认为应该公道地、客观地、理性地去衡量这个事情,而不单是从个人的好恶出发去考虑问题。从个人的好恶出发,我当时讲过,我每个细胞里都是恨江青的。
    
    南都:在对待江青这个问题上,你一直有一些遗憾……
    
    张思之:我毕竟还是做得不好,那个时候也只能是那样了。现在这么多年了再考虑这个问题,不能拿着那个时候的想法来要求你自己,那样也不可能。但作为我来讲,我应该再耐心,我毕竟是个律师,你没有别的选择,你不是她的对立面。
    
    南都:和李作鹏之间的关系,与其他普通当事人有什么不同?
    
    张思之:我和李作鹏的关系很好,我对他没有情绪,而且我觉得他这个人可爱。
    
    南都:20年后再见到了李作鹏,他将那首诗如约交上,你读到时候是什么感受?
    
    张思之:用他的话来讲,我觉得也可以理解。我并不感觉到委屈,因为实事求是来讲,我现在也这么看,李作鹏案件当时的辩护,一点都不精彩。
    
    南都:你后来自己评价那场辩护“努力了,不精彩”,但事实上你已经为他辩去了两项罪名。
    
    张思之:那是最起码的,但是不精彩。所以人家作为当事人对你有这样那样的看法,很自然,太自然了。其实我当时还真的希望他讲得更多一些,因为后来我也是过分迁就他的身体情况。本来就律师问题我想跟他谈一次,结果还没有谈(李作鹏)就走掉了。
    
    南都:为何你在一篇回忆录里写“如果今天再让我来辩护这个案子,我也不会像当年一样”。
    
    张思之:我肯定会为他做无罪辩护,这是绝对的。
    
    南都:你认为他是无罪的?
    
    张思之:什么林彪反党集团,(李作鹏)不是那么回事,工作关系,哪有这么回事。而且我可以这么讲,如果当时毛林发生矛盾,公开了,他绝对是站在毛一边的,百分之一百是跟着毛泽东,百分之百。不可能像后来说的,他和林彪一起要密谋害毛泽东,不是那么回事。
    
    南都:在这样的案子中,律师只能像李作鹏诗里所提到的,充当“敲边鼓”的角色吗?
    
    张思之:当时只能是敲边鼓。“核心”那里第一是不敢敲,第二你也敲不上,那是肯定的。

意义

审判无法彻底否定“文革”
    
    在“文化大革命”中,公检法被砸烂,律师作为“资产阶级的辩护人士”,与许多法律工作者一样被打成右派,被林彪、江青等人批得体无完肤。吊诡的是,这些律师群体噩梦的制造者,在审判庭上也不得不倚靠律师这个角色,来守卫他们的基本人权。
    
    这样敏感的案件中,律师常常要面对个人情感、职业信条以及国家使命的冲突。当价值观发生碰撞时,什么是可以帮助律师判断的准则?
    
    张思之曾言:有人让我顾全大局,我感到百思不得其解,他既然让我顾全大局,那么他得告诉我什么是大局。既然不告诉我,那么我理解我的大局就是依法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达到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不可侵犯,这就是我的大局,除此之外,我没有大局。
    
    南都:审判结束后,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就撤销了。我们提出一个假设,如果“两案”的审判发生在现在,还会成立“特别法庭”吗?
    
    张思之:特别法庭成立的时候就非常明确,就审这一个案子。(对于假设)我认为还会有特别法庭,毕竟有“老娘”(江青)啊,毕竟有第一夫人啊。
    
    南都:如果放到现在,庭审会有什么变化?
    
    张思之:不会有什么变化,从高层来讲,不会有什么变化。当然像法庭的布置肯定不一样了,旁听的人也不会从各省市组织来了。
    
    南都:还会公开审判吗?
    
    张思之:这我不敢肯定,但如果现在来审这个案子,他们可能不会让我去。如果让我去,这个戏会唱得非常好看。那我就实事求是,我绝对不会你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我绝对不干。
    
    南都:至今已过去整整32年,以你现在来看,这场两案审判的意义是什么?
    
    张思之:如果说我们讲意义的话,两案审判可以提到一定高度来看的是什么:毕竟是从“老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过渡到用法律来解决问题,这个根本性的转变是从两案开始的,而这一步应当说是很了不起的。只能说如果这一步走得好一点,就会更漂亮一些,但就它的意义来讲,还是有的,只能说并不怎么很成功……
    
    不太容易啊,在当时来看,有这样一个形式已经不简单了。就是说,把“用法律解决问题”作为领导思想这个转变,我觉得还是了不起的。
    
    南都:也有说法认为,这场审判从形式上来讲是要恢复法治、用法律手段清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但就实际意图和效果而言,是要通过公审来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
    
    张思之:这种讲得不太好,因为对“文化大革命”的否定,用“两案”审判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们现在对“文化大革命”的否定彻底吗?
    
    南都:以你现在的看法,在受到政府和公众双重压力的案件中,律师应当怎样定位自己?
    
    张思之:你总该像个律师的样子吧,我们做得都不太像个律师的样子。律师有一点,自己思维需要清楚的———我不是跟政权唱对台戏,我不是反对这个政府,我是跟你们所掌握的权力发生一定的矛盾和对抗,我有责任制约,我要在这个责任上起作用;而这个作用如果起得好的话,对于这种制度恰恰是很好的帮助。
    
    本文来源:东南网

 

 

文化浩劫 3000珍贵手稿被焚

    来源:明报  
    
      法军联同马里政府军周一从激进伊斯兰叛军手上,收复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城通布图,惟武装分子却在撤退时纵火破坏,烧眦多座建筑,包括藏有大量珍贵历史手稿的图书馆。当地市长形容,这是继去年有激进伊斯兰分子入城破坏一批圣人陵墓后,对当地世界遗产的一次致命打击。
    
      遇袭图书馆的职员阿里巴巴(Ali Baba)向英国天空电视台称,3000卷珍贵手稿被焚眦。「他们是强盗。他们烧眦了一些手稿,又洗劫了大量手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纵火消息感到震惊,表示需等候全面的损眦评估报告。
    
      去年初,马里北部的图阿雷格族「阿扎瓦德民族解放运动」(MNLA),与回教组织「伊斯兰捍卫者」(Ansar Dine)一同起事,重镇通布图(Timbuktu)于去年4月落入叛军手上,惟MNLA其后与「伊斯兰捍卫者」内讧,亲盖达的伊斯兰极端势力乘势崛起,控制了马里北部大半国境,还在区内实施极端伊斯兰教法,强迫妇女穿袍罩,并弃绝音乐等娱乐。
    

  「他们是强盗 洗劫大量手稿」
    
      本月初,法军加入战团,协助马里政府军反击,武装分子节节败退。及至本周一,千名法国步兵与伞兵,联同200名马里部队,未开一枪兼未遇任何抵抗,火速接管通布图机场,并控制全市。法国总统奥朗德昨声言:「我们在马里胜利了!」
    
    

文化浩劫 3000珍贵手稿被焚


    
      但通布图市长奥斯曼(Halley Ousmane)表示,武装分子周末弃城逃遁前,曾向市政厅、市长办公室,以至藏有6万至10万卷手稿的艾哈迈德巴巴研究院(Ahmed Baba Institute)图书馆纵火。馆内珍贵手卷最早可追溯至1204年。武装分子入城后以这图书馆为巢穴,撤退时更掠去大量价值连城的手稿,带不走的则纵火焚眦。
    
      消息指出,损失的手稿,主要用阿拉伯语和非洲语言撰写,内容涉及天文学、诗歌、音乐和医药等。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的非洲历史教授罗代(Marie Rodet)称,通布图拥有的伊斯兰手稿藏量,在全球数一数二,见证当地文化交流源远流长。「武装分子明知输定了,就进行令人心痛的破坏,绝对是报复行为。这些人对学术没兴趣,他们根本就是反智。」
    

  马里军难清剿北部武装
    
      奥朗德表示,在重夺北部全部主要城镇后,法兵将退下火线,由马里及其他非洲部队继续扫荡残余武装,但他也承认「这部分是最困难的」。分析家指出,活跃于马里北部的伊斯兰激进武装分子,在法兵近期空袭勐攻下已化整为零,逃入沙漠及偏远村落,伺机活动,不易彻底清剿。事实上,在12年前的阿富汗战争中,美军也在短短3月内攻陷首都喀布尔,并于不久后攻下塔利班大本营坎大哈,但塔利班并未因此消亡,反而退守山区,不时发动反击,迄今仍令西方驻军大为头痛。

 

毛澤東:我一生恨極學校,希望造孽的教育家死盡





極卑與極高的詭變
 
——毛澤東早期言行透視(5)


《新史記》康正果




毛澤東這類極端唯我的言論儘管口氣很大,但那時候他畢竟還很年輕,又是從鄉下初入城市,實際上並無充分的自信。從他與友人的大量通信可看出,他一方面發洩對學校的諸多不滿,另一方面也對自己求學上存在的種種問題有過疑慮和檢討。對外界和自己的雙重不滿常使他搖擺在厭學情緒和勤學熱勁之間,徘徊於忽讚賞新學忽留戀舊學的迷惘狀態。就他某些前後不一的言論來看,有的顯示了他不受約束的“自然衝動”與新式學堂校規的衝突,有的反映出他無力在各門功課上全面發展所導致的逆反心理,有的則是他的邊緣人心態固有的反知識精英傾向。

據一師同學蕭瑜所述,毛澤東學習努力,每天早上都高聲朗誦古文,但他僅在文史上用力甚勤。因而“在所有的功課中,他只有作文一項算是出色。他的英文甚差,一分也得不到;算術只能得五分。而在繪畫一科中,他所作的唯一的東西是一個圓圈。在這些課程中,他永遠是全班最末尾的幾名之一。然而在那個時代,作文被認爲是最重要的。假定學生的作文不錯的話,那麽他就算是一個優秀的學生。因此,毛澤東是一個優秀的學生!”(注24)這個“優秀學生”的定位恐怕只是就一師的標準而言的,在毛首先考入的長沙省立一中,情況就有所不同。在該校,毛澤東因語文之外的各科成績太差,僅讀了一學期,即被迫離開,隨後轉入一師。在與斯諾的談話中,毛也坦承他自然科學的成績很差,但同時又為自己辯解說,“學校有很多校規,我贊成極少。例如,我反對自然科學列爲必修課。我想專修社會科學。”談起在省一中讀書的情況,毛只突出他入學考試的作文得了第一,並未提他理科極差的事實,卻把他在那裏讀不下去的理由歸咎為該校的“課程有限,校規也使人反感”。(注25)如果說毛澤東耽誤到19歲才入讀中學,因起步太晚而過不了數理關,多少還讓人覺得情有可原,但時隔20年舊事重提,毛已成爲他自詡的馬克思主義者,卻對自己的學習態度不作絲毫的反省,反詆毀省一中教育救國、文理兼重的辦學理念,那就不能不讓人對他總是把錯誤推給別人的做法有所反感了。

其實,學生時代的毛澤東未嘗不重視他在學校的成績,那時候他對個人的學業頗多擔憂,並非如他向斯諾講述時那麽滿不在乎。從他有一年期末寫給友人的信中可看出,每當他意識到自己與他人的差距,也曾感到苦惱,有過反悔。他在信中對友人說,“學校試驗今日完,吾於課程荒甚。從前拿錯主意,為學無頭緒,而於學堂科學,尤厭其繁碎,……昔吾好獨立蹊徑,今乃知其非。學校分數獎勵之虛榮,尤所鄙棄,今乃知其不是。……吾今日捨治科學,求分數,尚有何事?……閱足下所定課程及為學之功,使愧懾無地。”可見毛也曾努力要求自己向優秀生看齊,只是感到力不從心時才產生了逆向而行的衝動。在致黎錦熙的信中,他檢討自己“太富感情,中了慷慨的弊病”,慨嘆他“腦子不能入靜,工夫難得持久,改變也很不容易改變,真是不得了的恨事呵!……我因易被感情驅使,總難厲行規則的生活……”(注26)類似的悔悟之言散見於毛早期的不少信件,從中可看出,毛口頭上雖極端唯我,自以爲“心力與體力合行一事,事未有難成者”,但一旦在實際厲行中發現自己能力不足,便很容易陷入焦慮和躁動。毛自稱爲“知識荒”的人,說他進入圖書館如牛闖進菜園。他渴求新知的迫切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卻因急於速成,他從起步即想走捷徑,企圖通過閲讀一大批入門性讀物,在短期內掌握各科知識。由於受閲讀條件的限制,對毛澤東來説,當時接受新知最簡便的渠道就是閲讀日常可見的報刊,毛因此最喜歡閲讀報刊。單一的報刊閲讀使他接受的知識零碎膚淺,混雜無序。這種泛覽濫讀的求學方式,正如叔本華所說,好比讓別人在自己的頭腦內跑馬,所獲的知識不過是群馬跑過後留下一片雜沓的蹄印。他在致蕭瑜的信中便承認,“泛泛然閱報章雜誌,而不知其所歸,此所謂無系統也。”毛書信中不少論點都顯露出熱蒸現賣、道聽途説的跡象,他只顧向同學如此轉述別人批評報章閲讀的言論,無形中竟也自暴了他個人治學的毛病。再如,他隨聲附和,發揮蔡元培表彰美育的言論說:“遊戲、手工、圖畫、音樂,美感教育也。美感教育為現在世界達到實體世界之津梁,故諸科在學校為不可闕。”但後來他又發表與之相反的己見,認爲“現時各學校之手工,其功用在練習手眼靈敏,陶冶心思精細,然……作成之物,可玩而不可用,……為不生産的,所施之能力,擲諸虛牝,是謂‘能力不經濟’。”(注 27)如果說毛對蔡說先表贊同,是反映了他濫讀報刊留在頭腦內的“馬蹄印”,那麽,他後來又轉而從實利主義的角度出發批評美育課目的設立,就不能不讓人懷疑他所持異議的出發點與他自己沒能力學好美育課目的內在聯繫了。



http://public.bn1.livefilestore.com/y1pOtjfRl-Kz1i7WrdSalrrn3suXElS6rAzatEG95aq5mAK-ElXdQsEw2_IbUrJspepnpARKoUa94VzrU9Zu-5TAg/%e4%b8%ad%e6%97%a5%e4%ba%8c%e5%8d%81%e5%b9%b4%e5%86%85%e5%bf%85%e6%9c%89%e4%b8%80%e6%88%98.JPG?rdrts=33687137
毛澤東1916年書信手跡。

在求學的問題上,毛時而怨天尤人,時而自怨自艾,最終仍是把自己缺乏適應能力的失意感發洩為對學校、教師和當時教育體制的不滿。1915年,毛入讀一師第三年,即心生厭煩,有了讀不下去的感覺。他寫信對黎錦熙說:

【弟在學校,依兄所教言,孳孳不敢叛,然性不好束縛,終見此非讀書之地,意志不自由,程度太低,儔侶太惡,有用之身,寶貴之時日,逐漸催落,以衰以逝,心中實大悲傷。昔朱子謂:“不能使船者嫌溪曲。”弟誠不能為古人所為,宜為其所譏,然亦有“幽谷喬木”之訓。如此等學校者,直下下之幽谷也。……生平不見良師友,……兩年以來,求友之心甚熾,夏假後,乃作一啓事,張之各校,應者亦五六人。近日心事稍快惟此耳。】
他同時也對蕭瑜說:

【僕自克之力甚薄,欲借外力以爲策勵,故求友之心甚熱。(注28)】

不可否認,從私塾向新式學堂的轉變為學生的個人活動與互相接觸開闊了空間,學生有機會結爲群體,自由參加各種課外活動的小組,同時也在報刊書籍的影響下關切時局,激發起參與政治活動的熱情。毛澤東的求友心切,當然與他置身的新環境有一定的關係。對時局的擔憂,對政府的不滿,強烈的救亡意識和愛國熱情,所有這些政治社會關懷均屬當時衆多的青年學子很容易受感染被激發的情緒和衝動,並非毛獨自特有的先知先覺。這一世紀初精神狀況只能說是刺激毛踴躍投入社會活動的一個總氛圍,但就個人的情意動力源來説,毛的求友心切卻另有他特殊的內在緊張。那就是他複雜的失意者(misfit)躁動情緒,這情緒迫使他急於擺脫自我的孤立狀態,建立旨趣相投的小圈子,以便互相鼓動各自“小我”的擴張,在匯聚為群集的“大我”中得到提升。由不適應新的環境到對課堂、課目和教育體制產生抵觸情緒,再發展到呼籲自學,求友結社,積極開展課堂以外的社會活動,毛澤東逐漸找到自我認同,比較滿意地甩掉他學業上的失意感,在小圈子範圍內增強了他內虛的自信。通常,對個人事務缺乏處理能力的人多喜歡去管他人的閒事,毛就是此類愛幹越俎代庖之事的人物。他自以爲在執行熱心助人的神聖使命,其實他是在抓住順流漂過的木筏,為搭救他沈溺的自我。這種從自我中心轉向群體分享的生活方式可謂他最稱心的替換練習,你要是不讓他做他自以爲神聖的事務,他的生命即陷於貧乏和空洞。(注29)

蔡和森1918年從北京致信毛澤東說,當時任教北大的楊昌濟希望毛入讀北大,並特別提到校長蔡元培“正謀網羅海內人才”,興奮地建議說,他與毛、蕭“三人有進大學之必要,進後有兼事之必要,可大可久之基,或者在此”。毛在接信後兩月即與蕭瑜、羅章龍等人動身赴京。不久,蔡和蕭赴法勤工儉學,羅入讀北大哲學系,毛既未隨大流出國留學,也沒有入北大深造。(注30)據傳胡適曾就此作過解釋,說 “按照毛澤東當時的水準,他考北大是考不上的”。毛與斯諾的談話中並未提及他考不考北大的事情,只談到他在北大圖書館做了幾個月助理員的經歷,回憶中淡淡地描述了他職位低下,不受教授們注意,被冷淡在名流圈外的境遇。種種不入流的境況不斷加深著毛心中的失意感,隨之也增強了他對學校教育的抵觸情緒。從北京回到長沙,他在寫給友人的信中發洩了極其強烈的憤懣:

【我一生恨極了學校,所以我決定不再進學校。自由研究,只要有規律,有方法,未必全不可能。

我於湖南教育只有兩個希望:一個是希望至今存在的一班造孽的教育家死盡,這個希望是做不到的。一個是希望學生自決,我唯一的希望在此。(注31)】(《新史記》第11期)

 


上兩條同類新聞:
  • 两岸关系/为不算是革命的革命翻案/莫言:通往斯德哥尔摩之路/沁园春·雾
  • 象形字友谊/郑义:我为什麽特别警惕把民主偶像化/皇权文化所追求的千秋万代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