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后地方高官职位调动一览
自中共十八大后,中国地方高层官员经历了第一轮人事大挪移。随着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的落幕,一些省级干部升任人大和政协负责人后留下空缺,预示着新一轮的地方高官大换位拉开序幕。
据路透社3月21日报道,整理中共十八大以后中国主要高层人事变动一览: (*表示最新公布的职位变动)
职位 新任 原职位 前一任地方官
* 山东省委副书记 郭树清 中国证监会主席 姜大明
宁夏党委书记 李建华 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 张毅
青海省委书记 骆惠宁 青海省省长 强卫
四川省委书记 王东明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 刘奇葆
上海市委书记 韩正 上海市市长 俞正声
天津市委书记 孙春兰 福建省委书记 张高丽
重庆市委书记 孙政才 吉林省委书记 张德江
福建省委书记 尤权 国务院副秘书长 孙春兰
广东省委书记 胡春华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汪洋
内蒙古党委书记 王君 山西省省长 胡春华
陕西省委书记 赵正永 陕西省省长 赵乐际
广西党委书记 彭清华 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 郭声琨
浙江省委书记 夏宝龙 浙江省省长 赵洪祝
吉林省委书记 王儒林 吉林省省长 孙政才
作为中国最高决策层的中央政治委常委包括七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
七省区中共一把手底定 政府搭档渐趋明朗
两会期间多名地方大员“奉召入京”牵动各省党政一把手集中换马,3月20日河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纷纷换帅。新华社公布消息称,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空降”河北接替已任政协副主席的张庆黎,王宪魁则递升接替已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吉炳轩,刚刚卸任青海省委书记的强卫异地调任江西省委书记,原河南省长郭庚茂仍依例接手卢展工留下的空缺,60后周强回銮执掌最高法后,其搭档徐守盛则亦完成递补。
1953年出生的周本顺为湖南溆浦人,副总警监衔。早年一直在湖南从政,曾任湖南省公安厅厅长,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3年11月入调中央,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2008年3月起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
两会甫闭幕,多省中共党委一把手随即发生变化。3月19日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李建华亦“空降”宁夏接任调任国资委的张毅,当天原青海省委书记由原省长骆惠宁接任,强卫则被宣布“另有任用”。
至此,两会人事变动所波及的河北、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宁夏、青海7省区诸侯已悉数归位,唯有黑龙江、河南、湖南、宁夏、青海、山东、安徽、广西政府大员尚未最后敲定。
不过根据最新消息,3月20日下午河南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中组部副部长王秦丰除宣布郭庚茂任河南省书记的任命外,还宣布谢伏瞻任河南省委副书记。谢伏瞻1954年8月生,今年59岁,湖北天门人,曾担任过国家统计局局长。
同时,中组部副部长潘立刚已宣布中央决定:周强不再担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不再兼任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任书记,人大常委会候选人,黑龙江省委副书记杜家毫任调任湖南省委副书记。
现年58岁的杜家毫仕途起步于上海。早年曾在上海跃进农场工具厂当过工人,1992年出任松江县委副书记。2003年杜家毫首次进入市政府工作,出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与现任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市长杨雄成为同事。彼时,韩正已是当时直辖市中最年轻的市长。杨雄则担任副市长。2004年时杜家毫升任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时年49岁。2007年年底,杜家毫被调往黑龙江任职,担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2011年9月换届后,杜家毫出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
稍早前,团派新秀陆昊两会甫闭幕即卸任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调任黑龙江将省委副书记,拉开人事大调动序幕,宁夏自治区排名最前的回族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刘慧(女)随后晋升区委副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郝鹏亦调任青海省委副书记。
因此预料,陆昊、谢伏瞻、杜家毫、刘慧、郝鹏将依次补缺黑龙江省省长、河南省长、湖南省长、宁夏区政府主席、青海省长的空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刘慧接任后将成中国唯一一名省级行政区一手把。
另外,山东省长姜大明调任国土资源部后其继任者人选也已明朗,已经卸任证监会主席的郭树清已经调任山东省委副书记,相信不日即将接手姜大明的空缺;坊间传闻称,中共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原本接福建省副省长,由于李斌调掌人口卫生委,王荣便有机会接下李斌留下的安徽省省长一职;而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马飚进京担任政协副主席后,其空缺依例将由一名壮族常委担任,照此可能由1954年出生的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接替。
报社副总编被控杀妻焚尸 死缓6年后改判无罪
缘起:
报社副总编涉嫌杀妻焚尸
2007年5月16日凌晨5时许,中央财经大学家属院的李先生起床时,看见对面家属楼有个单元着火了。他拨打报警电话,后在现场发现一具女尸。烧焦的尸体被确认是住在该楼3层的中央财经大学女教师,42岁的马燕。
经检验,死者气管内未见异物,右侧舌骨骨折,心血中未检出乙醇和一氧化碳。结论为:不排除是被扼压或掐勒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后焚尸。此外,消防部门调查显示,起火点就是尸体被发现的位置,初步认定为有人故意纵火。
警方调查发现,马燕的丈夫——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辑常林锋在火灾发生当天曾到过现场。常林锋说,他在失火前一天晚上11时30分回家,妻子马燕在家。次日凌晨5时许,他听见有人喊着火了,就叫醒妻子一起跑出家门。跑到二层和三层之间拐角的地方,他发现火很大,就慌忙跑到了五层一邻居家躲避,对于妻子如何被烧死他也一概不知。
警方在调查中了解到,常林锋夫妻俩经常争吵;常林锋还有一个情人程慧稚。警方因此认为,常林锋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遂于2007年6月29日将其传唤,并对其监视居住。
曲折:
判死缓后当事人改口称无罪
2007年9月,常林锋作出有罪供述。他表示,自己是在激烈争吵后,“双手掐死了妻子”。争吵的原因是他反感妻子说话的语气,并指责妻子几天前在青岛对帮他们照顾孩子的表嫂态度不好。2010年5月,北京市一中院认定,常林锋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常林锋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在2011年3月23日的庭审中,常林锋却突然改口。他表示,之所以会有这些供述,是因为他经历了刑讯逼供和超强审讯,还被诱供和指供。为了治疗烧伤,他就按照刑警、预审说的大致框架陈述。后来,因对方未兑现承诺,他又继续坚持做无罪供述。
争议:
疑被超期羁押要求无罪释放
2011年4月14日,北京市高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这起备受关注的“报社总编杀妻案”被发回重审。2012年5月和7月,北京市一中院先后两次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常林锋的代理律师赵运恒认为,在案发前,常林峰和妻子从来没有提及分手、离婚等严重影响感情的问题。常林锋因为业务的原因与程慧稚保持了较一般朋友略亲密的关系,但时间短,感情并不深入,只是偶尔的两性关系。无论是常林锋,还是程慧稚,均没有希望常林锋离婚、另行成立家庭的想法。因此,说常林峰在外面有了新欢而蓄意谋杀妻子的犯罪动机不成立。
同时,根据常林锋当庭供述,结合十多份常林锋有罪供述的笔录时间(绝大多数为夜间审讯)可以证实,在常林锋不承认有犯罪事实被采取强制措施数月后,在2007年10月1日前后十余天的时间内,侦查人员共6人分3组不分白天黑夜轮番对常林锋进行审讯车轮战,逼迫常林锋作出虚假供述,编造出夫妻间因“琐事”发生争吵、互殴的情节,以圆“动机”之说。
今年1月,常林锋的代理律师赵运恒向法院递交法律意见书中称,自常林锋被抓失去人身自由,至今已将近6年,日期合计超过2000天。自高院发回重审至今,法院又已审理了21个月之多,合计640天,仍未重新作出判决,已经严重超过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
赵运恒表示,依照新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对常林锋予以释放,因为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已经21个月,超过刑诉法规定的审限3倍多。常林锋被羁押近6年,其本人身上的重伤一直没有得到正常治疗和护理,在看守所内生活不能自理,基本靠他人帮助。
重审:证据不足被判无罪
昨天,常林锋杀妻案再度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49岁的常林锋因为在火灾中严重受伤,他的双手已严重畸形。
法院认为,各方意见对被害人马燕舌骨大角骨折是否系外力所致存在矛盾。关于常林锋双手、双臂被烧伤原因以及防火过程中是否使用助燃剂等证据存在矛盾。公诉机关指控常林锋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的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罪名不能成立。常林锋的无罪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法庭予以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