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網絡作家王小寧的妻子余陵抵達美國首都華盛頓,準備控告雅虎公司向中國國家安全部門提供王小寧電子郵件信息,導致丈夫被判10年徒刑。 BBC中文網22日報道,王小寧在網上發表倡議中國民主化的文章,在2003年9月12日被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0年。 為什麼要在事隔三年多後才向雅虎提出控訴,余陵表示,因為當時自己沒有去尋求幫助,也不知道去找誰,而且有人向她表示,不要跟別人去講,這對她和丈夫都有好處。 她說,這對她就是一種威脅,為了保住工作,也為了兒子的前途,她只能夠忍受,而且也不知道往哪里里投訴。 直到有一天,她听到一節廣播,改變了她的想法。 余陵說︰“律師把判決書交給我的時候,我就看他的判決書其中就有雅虎作證,雅虎這幾個字在我腦海里就有了印記。”她續稱,“後來我是在一天在廣播電台只播了這麼一次,就說有人要因為雅虎獲罪,要跟雅虎打官司。” 她指,“我就感覺對我的啟發很大,當時就有哪里種想法,我想跟他一起去控告雅虎。” 目前在華盛頓的余陵表示,她現在正在尋找律師。她說,咨詢過一些美國人的意見,他們都表示在美國根本不允許透露他們的個人隱私。 余陵認為,既然美國是這樣,在中國也應該一樣,保護個人的隱私。“雅虎作為大的跨國集團,應該去維護人權。” 現年57歲的王小寧因為在網上發表提倡中國政治改革的文章,到2002年9月,由于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北京當局提供他電郵的資料而遭逮捕,翌年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他判刑10年。 在2002年,雅虎志願簽署了中國互聯網業界自律公約,同意遵守中國的審查制度。 雅虎(Yahoo)、谷歌(Google)與微軟(Microsoft)這三大跨國互聯網巨頭,被指責為了進入中國的市場,而向中國的審查制度低頭,協助中國當局審查敏感的材料。 除了王小寧案件之外,雅虎公司還涉嫌向中國司法部門提供湖南記者師濤和四川網絡作家李智的電子郵件信息,導致他們被中國政府判刑。 雅虎曾經表示,它必須遵循所在國家的規定。 此前,師濤委托律師透過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中國國內公安機關泄露客戶個人資料,導致師濤被判入獄10年。但其後專員公署完成調查,認為互聯網供應商披露使用者的IP位址,並沒有違反香港的個人資料隱私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