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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15年前公布市县三公经费/红会系统再曝丑闻 以分配捐献器官资源勒索医院捐款
發佈時間: 7/10/2013 11:49:34 PM 被閲覽數: 215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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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15年前公布市县三公经费
 
 
     来源: 新京报
    
     今年起,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如增加,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原来合二为一的公车购置和运行费,须拆分为购置费、运行费两个“子项”。2015年前,全国市、县级政府争取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文件),做出上述要求。
    
    焦点
    
    中央三公 部门“三公”增长要说明原因
    
    【文件要求】 文件要求,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在2012年工作基础上,2013年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中央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同时,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要在2012年按款级科目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
    
    【目前进展】 自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公开迈出较大步伐。从中央层面看,自中央部门2010年首次公开部门预算以来,至今已连续4年推进部门预算公开,今年还首次实现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省级三公 省本级“三公”今年要全公开
    
    【文件要求】 文件明确提出,2013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
    
    【目前进展】 这是继去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省级政府要在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要求之后,再次对地方“三公”公开提出具体时间表。
    
    “从这次国务院明确的时间表看,地方‘三公’经费公开的时间要求更明确,步伐进一步加快,释放出领导层大力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坚定决心。”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36个地方(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公开了省级财政总预算和省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其中江苏、江西、海南、青海等省将除涉密单位外的省级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北京、上海、广东、河南、陕西、四川、新疆等18个省份公开了省级“三公”经费总预算;北京、上海、陕西等20个省份公开了省级部门“三公”经费。
    
    市县三公 市县级“三公”2015年前公开
    
    【文件要求】 文件提出,争取2015年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目前进展】 湖南省财政厅厅长史耀斌介绍,2013年,湖南省在全面公开省直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基础上,要求所有市州本级今年必须启动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县市区一级也要抓紧研究方案,尽快实施。同时,还要求省级公开的所有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到市县后,市县要向社会全面公开具体的使用情况。
    
    据初步统计,县市级政府,现仅浙江温岭、陕西勉县、湖南嘉禾县、新疆察布查尔县等少数县市,公开了“三公”经费。
    
    事实上,国务院去年制定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已将县级以上政府“三公”公开,列为法定义务,要求从去年10月1日起,县级以上政府需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公布。
    
    由于《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没有明确“定期”的具体时限,目前,不仅县市级政府“三公”公开者寥寥,一些地区还曾发生申请“三公”公开遭拒事件。
    
    据媒体报道,去年8月,湖南人廖红波向当地10余镇政府提出申请公开“三公”经费,无一回复。他将其中3个镇政府告上法庭,结果接到了3份败诉判决书。
    
    公车费用 细化公开公车购置费、运行费
    
    【文件要求】 文件提出,细化中央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将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
    
    【目前进展】 目前,大多数部门会公开公车购置费,一些部门会公开公车运行费。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这意味着,今后中央部门的“三公”公开文件,须分列车辆购置费、运行费。由此,公车费用成为“两本账”,各单位年内买了多少辆车,油费等车辆运行费花掉了多少钱,将一目了然。
    
    观点
    
    “三公”公开亟待制度化顶层设计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基层政府之所以很少公开“三公”费用,原因复杂。“一方面,基层政府跟百姓接触比较直接,如果晒三公,哪些费用不真实,百姓容易甄别,这给基层政府带来了压力。另一方面,来自上级政府的接待费、摊派费等,也会给基层政府三公公开带来阻力。”
    
    一直关注“三公”公开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从2011年科技部首开中央单位“三公”公开先例算起,“三公”公开已经走过了3年,“中央单位晒三公,越来越细化,越来越规范。例如,今年一些单位公开了出国具体人数”。
    
    但叶青认为,“三公”公开从中央单位到覆盖至基层政府,亟待制度化顶层设计。“3年来,对三公经费的概念、界限还有争议。例如,执法车辆算不算公车,该不该纳入车辆购置与运行费?经过3年探索,已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现在亟待制度化顶层设计,解决争议,明晰三公公开的具体内涵和界限。”
    
    九大公开领域
    
    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明年全面公开
    
    1 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
    
    2 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细化中央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各省(区、市)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3 推进保障房信息公开
    
    2013年,所有市、县级政府要公开保障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地级以上城市,要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
    
    4 推进食药安全信息公开
    
    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尤其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
    
    5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明确相关要求,指导全国环保部门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6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2014年,要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
    
    7 推进价格收费信息公开
    
    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
    
    8 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重点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信息。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实行阳光征收。
    
    9 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红会系统再曝丑闻
 
以分配捐献器官资源勒索医院捐款
 
 
2013年7月11日 
    
    DR-ChinaRedcross.org.cn
    红会系统再曝丑闻 以分配捐献器官资源勒索医院捐款


    来源:法广中文网 北京特约记者:周西
    
    ●据《新京报》8日的报道,广东、江苏等多地红十字会,存在要求医院认捐,来换取器官捐献资源的现象,每成功进行一例器官移植,医院一般要向地方红会捐款10万元,而且相关账目从未公开过。地方红会是器官捐献的第三方机构,掌握捐献者资源。为改变以权钱获取器官的潜规则,原卫生部研发了一套计算机分配系统,但全国大约2/3的器官资源仍在系统外分配。
    
    网易评论作者汤嘉琛的文章说,地方红十字会一手掌握着捐献器官在医院中的分配权,一手又接受医院捐助,这很容易使红会遭遇寻租的质疑。虽然有医院表示,捐款给红会后,会收到其有关捐款支出的明细。不过,这样的明细却从未有过公开,公众也不知道,到底是由谁来审查这些捐款的使用。这起事件,无疑暴露出一个公正透明的器官分配机制的缺失,要想驱散器官捐献的疑云,还是应该做到公正和公开。
    
    据官方公布的数据,目前中国每年约有30万人等待器官移植挽救生命,但却仅有约1万人可以获得器官并接受移植手术。如此悬殊的供需缺口,无疑更要求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分配器官资源时确保公平公正。器官捐献的本质是公民自愿履行的一种善行,不应该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纠葛。但在目前,对捐献者的补偿主要依靠医院捐款,而医院又是器官移植的利益相关方,这难免会让公众产生各种猜想。
    
    作者帝国良民的文章说,此次被媒体曝光的红会“挟器官以逼捐”事件,令红会在很多人印象中仿佛成了黑会。显然红会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更让人信服的理由或说词,结果反而是越描越黑;比如关于向医院强捐,这本来早已经是红会惯用的骗钱伎俩,同样也娴熟地被运用到他们所掌握的人体器官资源分配上,红会在无法抵赖自己丑恶行径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与医院开展狗咬狗一嘴毛的游戏。
    
    红会曾理直气壮地宣称,此事受益最大的还是移植医院,医院应该从患者手术费等费用中,拿出一部分利润来支付捐献者的医疗欠费。但实际上,上述双方都是最大的受益者,而病患当然是他们眼里的摇钱树,但他们却亵渎了捐献器官者的一片爱心。那些捐献者得不到任何经济补偿,负责协调分配器官资源的红会,却将此作为社会稀缺资源,裹挟医院一起大肆谋利,这还是一个慈善公益组织应该做的事吗?
    
    我们也看到医院指责红会对捐款账目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公众同样也提出强烈质疑,而红会的理由竟然是,因为“不能让公众误认为,身后捐献器官,家属就可以得到现金补偿”;按照这个逻辑,红会就可以恬不知耻地将“挟器官以逼捐”获得的钱,堂而皇之、理所当然地进行暗箱操作了。另一方面,也有评论写道,感谢郭美美,她为我们撕下了红会的画皮,这个披着慈善外衣的蛀虫,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也是一落千丈,去年红会更是为此差点饿死。
    
    作者维扬卧龙的文章回顾说,很多地方一个月吸收的募捐款,都还不到平时的百分之一,甚至更低。为了能弄点钱,红会也拼上了老命,一方面挟着官威,各处摊派强捐,另一方面则使尽浑身解数,连小学生的零花钱以及灾区民众自救的钱都不放过。此次爆出的“挟器官以逼捐”丑闻,让红会又一次刷新了无耻的底线。尽管红会称捐款将用于对捐献者进行救助,但他们收医院十万,回头给捐献者家庭最多 也只有两万!
    
    众所周知,红十字会设立的宗旨就是扮演天使,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中国红会的蛀虫们只会干缺德骗钱强捐的事,至于得来钱款的去向和用途,却从未公开过,也从未想过要公开。对此,国内民众无奈容忍了也罢,但为何国际红十字会也能够允许他们的继续存在呢?深圳市红十字会副会长赵丽珍 表示,捐款的具体收支情况,包括工作经费,没有必要对社会公众公开。这种打着公益幌子为自己揽财的组织,不解散了,还要让它继续骗钱坑人吗?
    
    本文来源:法广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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