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孩疑在旅馆产下女婴后深夜将其扔下二楼

弃婴还是杀婴?
淅沥小雨中,那只黑色的塑料垃圾袋很不显眼,被扔在楼后。如果不是碰巧逛早市的老人途经那里,黑垃圾袋里的秘密也许不会被发现得这么早垃圾袋里,一条无辜的小生命已经凋零!7月15日,发生在皇姑区黑龙江街一家旅馆后院的弃婴事件,一个个人物陆续出场,演绎出一部光怪陆离的“悬疑大片”。
黑塑料袋里的死婴
“妈呀!这里面装着一个孩子啊!”15日早6时30分左右,一声尖叫划破了居民小区的寂静。
发现异常情况的是位老人,就住在小区三单元。每天逛早市是老人的习惯,当日一早老人走出小区大门想往宁山路走时,看到不远处的地上有一团黑影。因好奇,老人走上前发现是一只黑色的垃圾袋,解开袋口,里面露出一个蓬头垢面的婴儿脑袋!
老人的尖叫声引来小区保洁员。两个人胆战心惊地打开垃圾袋,发现这是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看上去像是个女孩,但婴儿浑身青紫,还有淤血,已经死亡。
神色紧张的女大学生
惊魂未定的二人赶紧拨打110报警。事发地是一处偏僻的空场,周围并无垃圾箱,这只孤零零的黑色垃圾袋异常醒目。距垃圾最近处,是个铁制的消防步梯,步梯直通二楼一扇铁门。铁门是位于黑龙江街上一家快捷旅馆的消防通道门。民警赶到这家旅馆正门时,一个年轻女孩神情非常紧张。
死婴和她有关吗?
经了解,她是药科大学的大学生。当日早6时多,在先前那名老人发现死婴之前,她也曾途经事发地,发现了塑料袋中的死婴,但因为害怕选择了沉默。她的母亲从外地来沈,住在这家旅馆内。她是前来探望母亲的。经过民警调查,弃婴与她无关。
蒙头大睡的年轻男女
那么,这只黑色垃圾袋是谁扔的呢?与旅馆有无关系?
旅馆工作人员调出了最近的监控录像,找到了一段监控视频:时间显示为7月14日22时10分20秒,旅馆二楼210房间的门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年轻女子,身穿一条吊带长裙。
她的右手拎着一只袋子,蹑手蹑脚地沿着走廊,径直走向二楼的消防通道。随后,她推开窗子,右手臂奋力一甩。转过身时,她手里的袋子已经不在了。监控录像显示,她还在窗口徘徊了许久。
民警立即来到210房间门前。可是,敲了半天门,里面没有动静。随后,工作人员取来备用钥匙,打开房门,却发现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正在屋里的床上睡觉。
穿着裙子的年轻女子
据了解,年轻女子姓王,1992年出生,四川苍溪县人;年轻男子姓景,1994年出生,新民人。二人称是情侣关系。年轻女子承认了是她扔了装着婴儿的垃圾袋。但对于具体细节,两人都保持沉默。随后,二人被民警带走。
婴儿是何时出生的?
旅馆工作人员透露,这名女子是7月14日傍晚19时左右登记入住的,当时她穿着较为宽松的裙子,也没拿什么行李,更没听到婴儿啼哭声。总之,旅馆工作人员并未留意她有什么异常。于是,人们怀疑这名女子入住210房间后,婴儿才来到这个世上。但似乎无人听到婴儿的啼哭声。婴儿是正常出生、早产还是引产?婴儿被扔之前是活着还是已死亡?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这一切疑问,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三车碾压老人逃逸 最后一车报警被判赔付40万(图)
文章来源: 华西都市报 于

老人被多次碾压示意图
@华西都市报:成都市龙泉驿一条道路上,多辆汽车先后撞上60多岁的老人曾一(化名),前面的几辆车逃逸了,最后一辆车车主没有跑,还主动报了警。由于找不到前面的肇事逃逸者,死者家属将最后一辆车车主及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司机脸色都吓白了,下车后连说不是他撞死的。”2011年10月,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村民林先生目睹了一起离奇的车祸。多辆车碾压了同一位老人,而只有最后一位车主停下车报警。被碾压老人膝下无儿无女,唯一的亲人是年近90岁的父亲。而后,老人亲属将这位车主告上了法庭。
近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龙泉驿区法院获悉,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最后一辆车碾过老人时,老人还有生命体征。法院判决最后这辆车主彭某赔付死者家属近40万元,其中31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其他车辆逃逸被挡获后,彭某享有追偿权。
回放
老人横穿马路
多车碾压逃逸
2011年10月10日晚上7点左右,住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敬老院的曾一,吃过晚饭后在福利院附近的龙华路散步。该路段是双向8车道,道路中心由双实线分隔,并没有规划斑马线,老人在穿过马路,在中心实线附近被一辆银灰色微型货车撞倒,该车在不远处停了一会儿之后离开了。
这一幕正好被柏合镇村民林先生看到,当时正在洗菜的他听到有碰撞声,而当他往事发现场看时,一位大爷已经倒在了路中央,微型货车停了一会便开走了。“撞人了,赶快去救人。”林先生一边喊妻子救人,一边冲下楼去救大爷,下楼过程中听到“嘭嘭”的撞击声。此时,二楼的住户隐约看见一辆白色卡车和一辆红色运渣车分别从老人身上碾过。
林先生冲到院子门口后,又找了一把遮阳伞,想冲上去用伞挡住老人。谁知,没走几步,他又看见一辆红色QQ轿车从老人身上碾过,随后,这辆红色轿车似乎意识到撞到了什么,便刹车了。
对话
车主惊慌失措
看见老人动过
从车上下来的彭某看清自己撞的是一个人后,惊慌失措连忙报警。“他脸色都吓白了,连说不是他撞死的。”林先生回忆说。随后,120救护车赶到,抢救后确定老人已经死亡。
据彭某说,事发当晚,他驾驶一辆号牌为川A21***的红色QQ轿车,沿龙华路从龙泉方向往华阳方向行驶。车辆行驶到成环路柏合加油站路段时,他发现前方有障碍物,但踩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撞上后碾过去才停下。
“发现撞着东西了,我赶紧下车,发现是一位老人,完全没有想到路上躺着一位老人。”彭某说,“看见老人的腿动了一下,便立即报警了。”
经过警方鉴定,死者身上有被3辆车碾压过的痕迹。
判决
QQ车碾压致死
后车车主承担赔偿
2011年10月28日,曾一亲属与彭某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不对老人尸体进行解剖。同年10月30日,老人被火化,彭某对其进行了安葬并支付了相关的丧葬费。
对于碾人的说法,起初,彭某并不认同,他觉得自己车辆碾压的不一定是伤者,有可能是死者。但是,法院发现在2012年开庭时,彭某曾当庭陈述,他碾过老人身体时,看到老人的腿动了一下。法院认为这是一个生命体征的表现,综合其他证据,认为彭某碾压是造成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法院认为,曾一的父亲的损失共计39万余元,由彭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11万余元后,余额28万余元由彭某承担80%即22.8万余元,这其中的20万元由保险公司三者险限额内支付。龙泉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31万元,彭某赔偿8000余元。彭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审焦点
最后一次碾压是否致老人死亡?
多车碾压后,彭某碾压的到底是尸体还是伤者?此前,彭某曾经一度否认“碾死老人”的说法。
而后法院根据目击证人证言、车辆血迹检验报告等证据,确定至少有1辆车对老人进行了撞击、碾压,而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具有高度危险性,彭某车辆和逃逸车辆对老人的损害,都足以造成老人死亡。加之彭某此前陈述,看到老人“腿动了一下”,因此,法院认为这是一个生命体征的表现,认为彭某碾压是造成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法律延伸
逃逸车主或担刑责
QQ车主还可追偿
该案的主审法官说,案件目击证人证言、车辆血迹检验报告等证据来看,可以确定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在彭某之前至少有两车对老人进行了撞击、碾压,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而彭某在赔付了相关费用后,对逃逸车辆享有追偿权,一旦逃逸车辆被挡获,他将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偿。龙泉法华西都市报记者向鹤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