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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倒台,在当地最繁华的解放碑广场旁,矗立着飞檐翘角的「国泰艺术中心」,但在这座薄熙来力主兴建的地标性建筑前,却横亘着一堵即将倾倒的危墙,工人用黑墨在上边写着四个大字:「危险!勿近!」这种反差,或许恰恰也是后薄熙来年代重庆的真实写照。
与两年前相比,重庆明显「漂亮」多了。主干道周围的建筑不再是单调、统一的青灰色──这是薄熙来建议的色调,而是变得五彩缤纷;重庆衞视不再只有高昂亢奋的宣誓声,而是终于有了娱乐节目和商业广告。
不过重庆也似乎「沉闷」了一些,沙坪坝公园里「红歌团」的木制招牌悄然消失,街头巡逻的美女交巡警队员也不见踪迹。
消失的「五个重庆」
一位当地的科级官员对《苹果》记者总结说:「现在官方的态度是,薄熙来的东西能不要就不要了!」甚至听上去冠冕堂皇的「五个重庆」:宜居重庆、畅通重庆、森林重庆、平安重庆以及健康重庆,也消失在政府的宣传口号当中,只因为它们都是薄熙来的「重庆战略」。
「当局试图用温和的手法消除薄熙来的影响。」该官员补充说。因为不激烈,所以在街边的报摊上,还有报贩敢于售卖关于薄熙来案件的政治八卦杂志;饭店厨师也敢于高声为他叫好,而毋须担心会否因此惹来麻烦。
平和背后波涛暗涌
但是在这平和的背后,实则暗波涌动。重庆市公安局某前副处级干部,因为得罪重庆前公安厅厅长王立军而在2010年被构陷入狱,双腿被打得骨折。薄熙来倒台之后,当局逼他做出选择:如果能够保持沉默,就可以立马出狱,并拿到10万人民币左右的赔偿;如果不能,那就在狱中等着调查组慢慢平反。
体制内的冤案受害者还能得到赔偿,但更多一大批因言获罪的普通百姓却仍然看不到希望。大学毕业生张起,2008年因发表「反动文章」而被判入狱四年,2012年5月出狱,而在刚过去的8月20日,他又因为接受外媒采访而被行政拘留。
恐怖的气息丝毫没有散去!记者千辛万苦约得一位受访者在一个空置的房间内采访,两人辗转确认无人跟踪。但和他闲聊不到10分钟,突然对方手机响,原本正襟危坐的受访者立时弹了起来,胆战心惊地躲到一旁的屋中。
未几,他失魂落魄地出来,苦苦要求记者结束采访:「他们已经知道我跟你在一起了,我们不要再聊了吧,以后再也不要见了!」
记者不忍,宽慰他干脆离开重庆。这个30岁的汉子苦笑着说:「哪里不是共产党的世界呢?」
北京摔死女童嫌疑人哭求判死:每天特别痛苦(图)
文章来源: 凤凰网 于
韩磊被控制时接受警方讯问。本组图片为视频截图
韩磊掩面哭泣。
涉嫌窝藏罪的李明在接受讯问。
8月20日,大兴摔死女童案中,韩磊因涉嫌故意杀人罪、驾车人李明涉嫌窝藏罪被提起公诉。
近日,韩磊在接受检方讯问时表示,从事发至今“这20多天特别痛苦,我真的不想活了”。
目前,北京一中院正在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
称被抓时才知犯命案
昨天,根据北京电视台的一段视频显示,韩磊在接受检方讯问时,痛哭流涕地称“不可能去杀一个孩子”。
韩磊称,7月23日晚上,他跟李明等几个朋友一起在大兴旧宫吃饭、喝酒,随后几个人相约去唱歌。他从饭馆最后一个下楼,看见只有李明的车还在楼下停着,他就上车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等二人到了歌厅,停车位已满,二人就准备到马路对面公交车站旁的路边停车。
李明称,当时他“一看这车位,有一个婴儿车,就想我不能碰着婴儿车”,就在他想着怎么停车的空当儿,韩磊已经与婴儿车旁边的女的就停车问题产生了争执。先开始他“也没看出来有愤怒什么的”,但过了一会儿,“我再一看,他俩已经动上手了”。
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之间,车内的女童就被韩磊举过头顶摔在了地上。
韩磊称,他乘坐李明的车逃离现场后,“一直回想自己使了多大力量,孩子到底有没有危险,一直想这些事”。当警方发现他、并将其带走后,“在警车上的时候,步话机就开始响,里面说‘人抓到了’,这种气氛跟电影上看到的一样,很严重”。此时他才知道自己犯了命案。
“这件事情到现在我解释不清楚,我也不想再解释什么,我不可能去杀一个孩子。”韩磊面对检察官,哭诉称:“造成孩子这种惨剧,虽然是突发的事件,是很多原因综合在一起,但您一定要判我死刑,我真不活了,我这二十多天每天特别痛苦,我真的不想活了。”
律师已介入该案
办案检察官认为,韩磊作为成年人,应当明知将女童高举过头顶、摔在马路上的后果,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李明在目睹了韩磊的行为后,仍旧驾车帮助其逃离现场,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方称,韩磊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李明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实行数罪并罚。
据了解,韩磊、李明均有各自的辩护律师介入此案。
由于此案案发正好遇上北京成立三中院、三分检,三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调整的时间节点为2013年8月21日。而该案因在8月20日已由检方提起公诉,所以还将按照过去的管辖范围,由北京一中院受理。
■ 讲述
反思脾气不好 也曾“上正轨”
韩磊称,他14岁时第一次被行政拘留,是因为偷了一辆自行车。18岁第二次被拘,只是因为跟朋友坐公交车时,遇到了“一个男子用胳膊肘跟我们较劲,下车后我们打了他一顿”。1996年,自己因无期徒刑进监狱后,曾反思自己从小脾气不好、特别冲动,主要因为自己知识不够。于是,他就想多学点东西,并自学参加了高自考的五门课程,“想以后自己搞点事业”。
韩磊说,出狱后,他靠着母亲的贴补,在丰台区东高地租了一间房子,同时还办了一家养羊场,在山东德州的林县屠宰后拉到北京贩卖。当时,“一个月几千块钱,渐渐走上了正轨”。这期间,他跟李明经朋友介绍认识,事发前只见过一两次面。
■ 简介
韩磊
●1974年6月26日出生。
●1988年,因偷窃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三天。
●1992年,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
●1996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因破坏监管秩序罪获刑1年,后减刑。
●2012年下半年,刑满释放。
■ “摔死女童案”回放
2013年7月23日20时
韩磊乘坐李明驾驶的白色轿车,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庑殿路西侧公共交通车站科技路站附近,因停车问题与李某发生争执,韩磊对李进行殴打,后将李之女孙某某(殁年2岁10个月)从婴儿车内抓起举过头顶摔在地上。孙某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李明在明知韩磊实施上述行为情况下,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
7月24日
韩磊被抓获归案。次日,李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7月29日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韩磊批捕,李明因涉嫌窝藏罪被批捕。
8月14日
该案由警方侦查终结,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由于本案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检方将案件转给该院未检处办理。
8月20日
该案由检方向北京一中院提起公诉,法院正在对此案进行立案审查。(B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