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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女医生遭奸杀沉尸 亲叔含冤8年险遭枪毙/辽宁丹东:男子入屋杀女子 将女婴扔进锅里
發佈時間: 11/18/2013 12:09:36 AM 被閲覽數: 172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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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女医生遭奸杀沉尸 亲叔

含冤8年险遭枪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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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胡小刚一案审终,张绍友蒙冤案的国家赔偿一事就可进入索赔司法程序。相关的国家机关应主动“认错”,面对实事,也需要其能够抛开“面子”问题,对一手造成冤案的责任人应给予党纪国法处分,来告慰逝者和蒙冤受屈的生者……蒙冤多年,面对这份迟到的无罪宣判,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张绍友再次泪流满面。



本文摘自《法治人生》2009年第3期 作者:泊强俞 原题为:女医生遭奸沉尸 亲叔含冤8年

他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一夜之间却成了奸杀亲侄女的元凶;他是沉默寡言的农民,深陷囹圄却心有不甘;他是死者的叔叔,身负骂名却最终得到亲友的鼓励和支持。这起起河南版“余祥林”案,由河南省高级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凶手胡小刚被判处死刑;蒙冤多年、险些被处极刑的老实农民张绍友被宣告无罪。

死者17岁的弟弟多年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真凶,2008年3月10日,一个神秘女子向他“曝料”:真凶是该村村民胡小刚,曾是他的小学同学。而今,历经千辛万苦,冤案昭雪的他获得自由后泪水涟涟,并开始了他的漫漫申诉路。前途会怎样,他无法预料,“但我坚信法律会为我主持公道的。”

2008年11月1日上午,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胡小刚强奸杀人案”,一审判决胡小刚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6.4万元。

2008年5月22日,河南省高院作出裁定,认定了一桩8年前发生在周口的强奸杀人案“在事实上有错误”,于是蒙冤8年的周口农民张绍友被取保候审。在获得自由的那一刹那,这个54岁的男人不禁老泪纵横……

蒙冤8年,背负的“罪名”终于洗清,而张绍友的身心却遭受重创,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目前两条腿又患上严重的风湿。为了讨回公道,张绍友及其家人辗转找到轰动全国的“余祥林案”的代理律师褚中喜先生,请其代理张燕萱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和张绍友案的国家赔偿诉讼事宜。

血案花季少女被奸杀

1999年12月3日清晨,河南周口市沈丘县纸店镇小李庄村村民张绍友起床后,像往常一样拿起扫把打扫院子。这时,他忽然发现自家院子大门敞开着,而侄女张燕萱却不在屋内。张绍友自忖,没见侄女这么早出门巡诊过,今天她怎么走得这么匆忙?连她爱穿的红外套都忘在屋里了。

张燕萱出生在行医世家,她21岁从河南医学院毕业后,在自家院子的西屋开了一家诊所。父母在外地行医的张燕萱与叔叔张绍友、祖父母及在医学院上学的弟弟张志明一起生活。与张绍友想的一样,张家老少开始并没把张燕萱不见了当回事。可转眼天色已晚,张燕萱仍无影无踪。

张燕萱整夜未归,没给家人打任何招呼。这一反常的举动令张绍友和张志明惶恐不安。苦捱到天明,张家老少再也沉不住气了,慌忙向派出所报案……

警方深入调查三周,也没发现一丝有价值的线索。2000年元月的一个下午,有村民在离张家500米外一口机井中发现了一具浮尸,经法医验证,死者正是张燕萱,并且凶犯与死者发生过性行为。

周口警方经深入排查后发现,张燕萱是死后被抛尸枯井的,她卧室及诊所的门窗完整无损,门锁没有被撬痕迹,室内抽屉中的300元钱及一串钥匙不见了,警方于是断定为“熟人”作案。

当晚,警方询问了当时在现场的张绍友,由于张绍友在回答一些问题时模棱两可,警方对他产生了怀疑。

时年46岁的张绍友是个文盲,哥嫂外出后,与侄女张燕萱相处机会增多。张燕萱青春妙龄,长相甜美,尤其是笑起来时那两个酒窝非常迷人。案发当天,除张燕萱外,只有张绍友和他高龄老母亲在家,加之现场门窗完好,张绍友见色起意的嫌疑渐渐被扩大。

当得知自己被警方怀疑时,张绍友显得非常气愤和激动。当夜警方在询问张志明时,发现张绍友鬼鬼祟祟地在外偷听。“我只是想多了解下案件进展,你们凭什么怀疑我?我说什么也不会去杀自己的侄女的!”他着急地辩解,可他的表现和混沌不清的回答把他置于+危险的境地。

殊不知,在人们的视线之外,有一个人一直在关注着案件的进展,当他看到张绍友被戴上手铐的那一刹那,他脸上的肌肉轻微地抽动了几下。

疑案民警草率锁“真凶”

突然间变成了奸杀亲侄女的嫌犯,张绍友巨大的心理落差可想而知,他简直要崩溃了。“我没杀人!没杀人啊……”张绍友用头疯狂撞击着看守所的铁栅栏,那声音在阴暗的走廊上显得更加凄凉。

10天后,张志明到看守所探望张绍友时发现,张绍友的黑发全白了。“叔,你咋变成这样了?我不相信你杀人,我发誓要找到真凶。”张绍友抹了一把混浊的泪水说:“小燕死得冤,我是也被冤枉的啊!可是现在哥嫂快恨死我了,我是有嘴也说不清……”

“叔,哭是没有用的,你再想想那天下午还有没有其他人来过咱院子?”张志明整理思绪后问道。

“让我想想,上午确实有几个人来看病,可是谁也没注意他们什么时候离开的。我只记得有个穿黑棉衣的高个子小伙子去过两次西屋,可我恍惚记得他从大门离开了……”张绍友搜肠刮肚地回忆着,一旁的张志明认真地记在心中。

在看守所中的张绍友一直喊冤,张家人也在马不停蹄地寻找新证据,可是警方反复筛查了所有嫌疑人,最后仍认定张绍友的嫌疑最大,原因是他不能提供自己不在场的证据。

2002年12月24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凶杀案。法庭上,被羁押了近3年的张绍友始终声称“绝对不会干出禽兽不如的事”。至于他承认强奸、杀人的口供,张绍友则说自己被刑讯逼供,实在受不了拷打才口头承认的。本案还存在一个最大的疑点,现场始终无法找到死者张燕萱随身携带的钥匙。犯罪嫌疑人张绍友也无法合理交代其去处,他虽曾“交代”说将钥匙扔人抛尸的机井中,办案人员却无法打捞上来。这一重要证据被张绍友的辩护律师多次提及,并要求法庭酌情惩处。

随后,周口市中院认定:案发当夜,张绍友趁家中其他成员外出之机,窜入侄女张燕萱卧室,趁侄女熟睡之机将其强奸。事后唯恐罪行败露,又返回侄女卧室将其掐死,然后沉尸深井。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一审判处张绍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赔死者家属丧葬费3000元。

蒙冤被判死刑申诉不止

死刑判决犹如当头一棒,让张绍友两眼发黑,当场晕倒。苏醒过来后,张绍友用尽所有的力气喊道:“我要上诉!”

2003年1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查明的张绍友强奸杀人犯罪事实成立,审判程序合法,但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况改判张绍友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事已至此,张绍友无奈地开始面对现实。他想,如果这一辈子命该在监狱中度过,他唯一希望的是能消除哥嫂的误解。

“哥,我没杀人,那些人折磨我,我才被迫承认的,杀侄女的真凶还逍遥法外!”张绍友痛彻心扉的哭诉和老泪纵横的样子让面前的哥嫂无不动容,庭审中的那些疑问被放大,“也许绍友真是被冤枉了。”“兄弟,我们一定要把真凶找到,还你一个清白。”哥嫂最后这两句话让张绍友号啕大哭,整整3年的屈辱终于换来了亲人的谅解与信任,他感到无法形容的轻松。

张志明在张家学历最高,因此大家都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他也经常抽空去监狱探望张绍友。在一次次回忆案发当天的细节时,两人一致认定是“熟人”

“南村头的郭某和胡某都有嫌疑,可警方在讯问两人时,他们都找出了不在现场的证据。”

“还是要从这两个人身上入手,我就不信这凶手能飞天了?志明,叔可全指望你了!”这次叔侄俩的谈话让张志明信心倍增,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找到真凶。

回家后,张志明明查暗访,但已找不到郭某和胡某踪迹。随后,张家又悬赏2万元寻找线索,但仍一无所获。

2004年秋,随着张志明的入伍,张绍友唯一的希望眼看就要破灭,他甚至萌生出了自杀的念头。

2004年12月,张志明请假去探监,发现张绍友因他参军而失去了求生的希望,导致绝食和自残事件不时发生。“叔,别傻了,我马上回到你身边,你要赶紧振作起来。”

2005年春节,张志明果真从部队回家,还开了家诊所,寻凶看病两不误。张志明甚至在名片上印上有关姐姐的被杀案情,希望能找到一些线索。

9月的一天,张家突然获得了一个消息,张绍友被抓第四天,曾去张家看过病的胡某举家外迁,但具体地址不详。还有村民说,他没过多久就和妻子离了婚,而且他原来的丈人都不愿提起张家的事。

张志明迅速把这条线索反馈给了张绍友,两人商量后认为,胡某很值得怀疑。“志明,我现在不相信警察了,叔叔恳请你去找到这个人。如果这线索是真的,我就是死也瞑目了。”

一晃三年过去了,张家耗资5万元,动用了所有的关系在全国寻找胡某的行踪,到2008年均一无所获。

神秘电话

就在张家人山穷水尽之时,一个突如其来的神秘电话使得事情出现了重大转机。2008年3月10日,正在家中的张志明突然接到一个长途电话,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神秘女子压低嗓门告诉他,“我知道是谁杀了你姐姐……”

很快,张家人就和这名举报人见了面,虽然她带着大墨镜,也拒绝透露自己的身份,她却很肯定地告诉张志明:“是胡小刚杀了你姐姐,他现在人在新疆。”说完,她就消失在夜幕中。

张家马不停蹄地向当地警方汇报了情况,4月23日,警方火速派人赶到新疆,将一直藏匿在此地的嫌疑人胡小刚一举抓获。

此后,被押解回河南的胡小刚在强大心理攻势面前崩溃,向警方彻底坦白。胡小刚供称:案发当晚,他到张家诊所看病,见张燕萱的抽屉内有钱,顿生歹念。看完病后,他悄悄熘进张燕萱的卧室藏在床下。张燕萱回屋熟睡后,他偷走了房门钥匙,熘进诊所盗走抽屉里的300余元现金。在胡小刚放回钥匙时,看见熟睡的张燕萱又起色心,张燕萱被惊醒,进行了激烈反抗。胡小刚害怕暴露罪行将张活活掐死。回到家中后,胡小刚一直无法入睡,于是又潜回现场将张燕萱的尸体背到村南的机井后抛尸。作案后,他又顺手把死者的钥匙丢到另一口井中。案发当晚,警方也讯问了胡小刚,但他让家人作假证,蒙混过关。张绍友被抓后他举家迁往新疆。

随后,经胡小刚指认,警方在另一口井中打捞出了钥匙。原来胡小刚在新疆一次酒后吐狂言,透露了杀人的事情,加之其为人霸道,又在生意场上得罪了许多同行,结果被人向被害人家属举报了其罪行。

张绍友获知真凶被擒那一刻,他揪住已花白的残发狂喊:“老天啊。8年了,你终于还我清白了。”



真凶是谁

考虑到案情重大,2008年10月24日,该案开庭前,周口市中级法院临时将开庭地点改到了辖区的商水县法院。胡小刚当庭翻供,声称张燕宣是一个名叫“王为”(音)的朋友所杀;他只是全程帮“王为”移尸灭迹。其辩护人也辩称,从现有的证据认定胡小刚作案的证据不足。

2008年10月28日,周口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针对胡小刚的翻供,判决书一一详细剖析——首先,胡的前妻证实,胡小刚杀人后,曾以此“威胁”过她。胡小刚的前岳父岳母也证实,确实知道胡小刚杀过人。就连胡的狱友也从侧面掏过他的底,证实他在狱中比较急躁,主要是担心自己杀人“家人会因为包庇而受到牵连”。

法院认为,胡小刚辩称本案系“王为”所为,却提供不出“王为”的相关资料,且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其辩解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小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张燕萱父母经济损失6.4万元。

冤情昭雪

胡小刚不服,张燕萱父母也认为附带民事赔偿过少,要求胡小刚赔偿14万元,双方均上诉至河南省高级法院。昨日,张燕宣父母收到河南高院的“(2008)豫刑一终字第169号”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

与此同时,从案发不久即被收押,直至2002年被河南周口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到2003年11月,被河南省高院二审以“本案具体情况(存疑)”,改判为死缓;再到2008年5月22日,河南省高院认定张绍友案在“认定事实上有错误”,决定进入再审程序,并终止原生效判决的执行;一周后,一直在监狱服刑、身体饱受摧残的张绍友被取保候审。

获得自由的张绍友在第一时间来到了侄女被害的西屋,他点上一炷香,然后鞠了一躬。随后张绍友辗转找到了胡小刚的前妻袁某,这个女人在抽泣中告诉张绍友,胡小刚在事发后状态非常反常,不仅酗酒成性,而且怕东怕西,在一次醉酒后因向前妻坦露了“那晚的要害细节”,最终狠心与之离婚,抛下1岁多的孩子逃往新疆。袁某的话更印证了胡小刚的罪行,张绍友为这迟到的坦白而感到心酸和欣慰。

身心饱受创伤,张绍友迫切希望看到真凶服法、自己获得国家赔偿。他的侄儿张志明上网查寻,看到湖北“畲祥林杀妻”一案与自己叔叔的冤情极为相似,都是屈打成招、蒙冤多年、而后真凶浮出水面、才得以洗清罪名,于是辗转找到畲祥林案的代理律师褚中喜,请他代理这起河南版的“畲祥林”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随后的国家赔偿事宜。

2009年1月8日,张绍友收到河南省高院的“(2008)豫法刑再终字第001号”判决书。这个签发于2008年12月25日的“圣诞判决”宣告:原一、二审判决错误,予以撤销,张绍友无罪!

胡小刚一案审终,张绍友蒙冤案的国家赔偿一事就可进入索赔司法程序。相关的国家机关应主动“认错”,面对实事,也需要其能够抛开“面子”问题,对一手造成冤案的责任人应给予党纪国法处分,来告慰逝者和蒙冤受屈的生者……

蒙冤多年,面对这份迟到的无罪宣判,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张绍友再次泪流满面。
 
 
 
 

辽宁丹东:男子入屋杀女子 将

女婴扔进锅里(图)

文章来源:
 


乡政府与死者家属签订的协议书。



事发地乡政府内的计生办。 南都首席记者占才强摄

原标题:湖南溆浦一村民乡计生办内猝死

家属指其面临罚款,受到推搡;乡政府称其突发脑出血意外死亡

48岁的王生球在去乡计生办后突然死亡。

王生球是湖南溆浦县九溪江乡华荣村3组村民。家属称,10月28日,他接到村干部通知,要他到乡计生办复查儿媳妇的生育证件,否则将面临罚款。第二天,王生球前往乡计生办,随后倒在那里。

有目击证人告诉家属,事发10月29日上午,王与计生办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被揪住领子有推搡动作。家属在检查死者遗体时发现其背部有淤青,也怀疑曾经被打。

但乡政府否认有过冲突和打人,称王系办事时突发脑出血晕倒,后送往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已定性为意外事件;同时也否认罚款的说法,称其当天到计生办是咨询二孩生育证的办理事宜。

事后乡政府与死者家属已签订协议,前者一次性补偿6万元,条件是后者“自愿放弃诉讼等权利”。

去计生办办事

家属称被通知去交罚款,官方称其前来办理二胎证

48岁的王生球是一个3岁女孩的爷爷。儿子王健、儿媳向爱华常年在浙江打工。10月28日下午,村支书黄峰上门通知时,只有王生球的爱人魏爱菊在家。

魏爱菊回忆,这天村支书来后,“让我转告老公,到乡计生办去交罚款,说我儿媳妇的证件有问题,要他拿证件到计生办去复查。罚多少钱没说,但说过罚款的话。”

相关证件显示,王健和向爱华2010年11月结婚,当时王健23岁,向爱华刚满20周岁。当年12月20日女儿出世,次日开具出生证明。“领取结婚证时,我老婆已经挺着很大的肚子了。”王健承认,妻子当时未婚先孕,但相关证件都是齐全的。

村支书黄峰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否认当天说过罚款的话,“我没有说让他们去交罚款,我只是给他们说去乡计生办核查证件信息。”

第二天,王生球带着儿子媳妇的结婚证、孙女的出生证明,一大早骑摩托车到了位于乡政府内的计生办。

乡党委书记梁金华介绍,当天王生球来得很早,计生办还没上班,乡政府工作人员看他在外面等,就把计生办的人叫来,为他办理事情。办事的过程中她并不在场。事后据她了解,王生球当天前来,是为儿子和儿媳妇办理二胎生育证。办理二胎证时需要核查夫妻二人的结婚证和一胎相关证件。

但这个说法被王健和向爱华否认,二人说他们根本就没有准备生二胎。

梁金华说,在王生球提交相关证件后,工作人员发现他没有带儿媳妇的户口簿,要他到儿媳妇的娘家去取。向爱华的娘家就在乡政府附近约20米远。

向爱华的母亲王林香称,早上8点左右,王生球找过来取女儿的户口簿,其间碰到熟人贺德山。贺回忆,“我当时看到他从乡政府大院出来,猜他是去办事,就问他事情办好没。他说要交罚款,具体交什么罚款他也没说。”

王生球走后不到半小时,王林香说计生办负责人谌广就匆匆过来找她,“额头上都是汗,说我的亲家不行了,叫我过去看。”王林香到乡政府大院后,看到王生球坐在计生办的凳子上,“嘴里吐着白沫,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梁金华介绍,事后经了解,王生球生前有高血压,当天办事时突然疾病发作晕倒。在其办事过程中,没有与计生办工作人员发生言语上的争执,也没有发生肢体冲突。

然而这一说法王生球家属并不认同。他们称事后找到了一名目击者,并对目击者的说法作了视频取证。

目击者改口

目击者视频被公开后,其态度巨变,后被警方拘留10日

在提供给南都记者的视频中,这名目击者是当地一个清洁工,摄录于事发次日的10月30日。在视频中,这名目击者做着揪领子的动作,说看到有人揪住王生球的领子摇来摇去,并对他进行推搡。他当天在乡政府大院做清洁,恰巧看到这一幕。

家属取证后经过了解,涉嫌打人者为计生办的谌广和张建军。乡政府公示栏显示,谌广的职务为政协联工委主任,分管计生等工作;张建军的职务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家属称,事发次日,乡政府曾将谌广和张建军二人照片从“九溪江乡干部职工为民服务联系平台”公布栏撤下,当他们责问乡政府为何这样做后,两人照片又重新贴了上去。

目击者的姓名也在事后被公开,是环卫工人李明汉,住九溪江乡光明村五组。但11月4日当南都记者找到他家时,妻子熊喜莲告诉记者,李明汉已被当地公安人员带走。

乡党委书记梁金华告诉南都记者,李明汉涉嫌作伪证和造谣,公安机关要拘留他。她称,李明汉确实是当地环卫工,但他负责的片区并不在乡政府一带,当天政府工作人员也没有看到他出现。事后李明汉作过声明,说他并没有看到现场。

11月5日,溆浦县公安局在网上发布《关于“九溪江工作人员殴打致人死亡证人视频”的调查说明》,称10月29日李明汉整天没有去过乡政府,“根本不知道事情的经过,其在视频上所说的‘证词’纯属谣言”。

由于李明汉行为已经构成散布谣言并扰乱公共秩序,溆浦县公安局对他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王生球家属称,就在他们公开目击证人视频后,李明汉的态度突然巨变,他们后来再次找他,“屋里的灯亮着,但门却关着,怎么叫也不开”。王健说他了解到,事后政府人员找过李明汉,怀疑他受到某种压力。

与当地通报王生球“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无效死亡”的说法不同,魏爱菊称老公在送到医院前就已经死亡。

这天晕倒后,乡卫生院的医护人员为王生球做了简单处理,随后魏爱菊和两名亲属也赶到现场,并随救护车同往两小时车程外的溆浦县人民医院。“在路上他就已经停止呼吸了,到医院后直接宣布死亡。”

由溆浦县人民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写道,王生球死亡原因是“脑出血”;另一份证明书“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一栏写道:“脑疝、呼吸心跳骤停,引发疾病原因是:高血压。”

这两份死亡医学证明书均未加盖医院公章。

一名亲属告诉南都记者,王生球生前确患有高血压,但当天到乡计生办是骑着摩托车去的,“不可能无缘无故就病发身亡吧?”

遗体从医院运回后,家属在死者后背发现了大片青紫色淤青。他们怀疑王生球曾经挨过打。他们曾将遗体抬到乡政府,堵了一天的大门。梁金华说,政府和公安曾建议家属配合工作,对遗体做司法鉴定,但家属不同意。

王健对此回应,不愿做尸检,因父亲可能并非殴打致死,也许是争吵、推搡引发了疾病。如今父亲的遗体仍然停放在家中。

6万元补偿协议

官方称是人道关怀,家属称他们被强迫签字按手印

10月30日,乡政府与死者家属签订过一份协议书。

协议书对事情的表述为“王生球是突发脑出血意外身亡,属于意外事件”。“甲方(乡政府)出于人道主义,愿意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6万元。”

但协议同时声明,“乙方自愿放弃诉讼等权利”;“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其他权利,如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则需向对方支付五倍违约金。”

乙方签名为王丽玲(死者女儿)及四名亲属,鉴证方为华荣村党支部书记黄峰,协议右下角有死者妻子魏爱菊的红色指印。

但魏爱菊告诉南都记者,她不同意这个协议,上面的指印是乡党委书记梁金华握着她的右手强行按下的。她描述:“当时我正在乡长办公室里打吊瓶,他们找到我让我签字,是书记握着我的手按下去的。”

但梁金华在受访时对此否认,称是魏爱菊自己按的手印,自己只是做过她的工作,并没有强迫。

而在协议书上签字的王丽玲,也说自己不同意协议,但被迫在上面签字。

梁金华称,事后溆浦县公安局介入调查,结论是意外事件。乡政府本来没有责任,但从人道主义出发,愿意拿出6万元帮死者善后,甚至答应承担做司法鉴定的1万多元费用,但家属们依然抬尸、戴孝到乡政府上访。

她提供由溆浦县公安局做出的一份“情况回复”,其中写道,经过认真调查乡计生分管领导谌广、计生人员张建军等,以及王生球亲家王林香等人,并结合王生球既往病史和县医院证明等,初步调查认定:王生球在乡计生办办事过程中和谌广、张建军等工作人员接触过程共20分钟左右,无言语上的争执。初步认定他们之间没有发生争执,甚至推打。王生球系突发脑出血意外死亡。

通报最后说,“欢迎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并进一步展开认真调查,将尊重事实,依据法律,秉公执法,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在九溪江乡政府,南都记者曾提出采访涉入传言的谌广、张建军二人,但工作人员表示,两人事后已经没有来上班了。

而随后的事态进一步“升级”。11月8日,王生球几名家属去溆浦县有关部门上访,被警方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对王丽玲、王健、向爱华三人行政拘留10日。4天后王健被家人保释,另外两人至今仍被关在溆浦县拘留所。

至发稿前,王生球妻子魏爱菊向南都记者反馈,县有关部门通过一位亲属向他们传话:如果他们家同意在网上发帖道歉,恢复政府的名誉,会多给他们6万元补贴,加上之前的共12万。但魏爱菊表示,对此他们家属没有接受。

南都首席记者 占才强 实习生 王伟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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