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中外“妓”史 從宗教賣淫到經濟賣淫
賣淫是一項古老而醜惡的职业,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有的學者甚至認爲它是少有的几個人類史前职业之一。研究人员在野外觀察到,雌性大猩猩用性交特權来交換食物,而且还會用面部表情傳遞這樣的信息:“親愛的,你得多給我半個香蕉,才可以幹那事!”雌性大猩猩用性交来換香蕉,似乎和女人用性交来換金錢没有什么两樣。但是,大猩猩的性交完全出于它們的自然性,它們没有什么道德觀念,没有什么社會性;而人類性行爲既有自然性,更有社會性,性行爲的严肅與負責,就決定了賣淫是一種難以寬容的醜惡行爲了。
現代人所说的賣淫,实際上是指經濟賣淫。對這種醜惡的性現象,必須結合社會本质来考察。在以男子爲中心的社會裏,女子是男子的私有財産、工具和玩物,對許多男子来说,一個妻子是不夠的,他們要实行实際上的一夫多妻制(或曰一夫一妻多妾制),並且在更大的范圍內更“自由地”玩弄女子。在以男子爲中心的社會中,男子可以以權玩弄女人,更可以以錢玩弄女人。商品經濟越發達,經濟賣淫的現象就越严重,因爲在商品經濟條件下,一切都可以變爲商品,包括人的良心、肉體和靈魂。
妓女這個行业,古老、曆史悠久,帶有全球性,屢禁不止,久盛不衰,對它的發展規律是應該從世界范圍做一些探索的。
1. 從宗教賣淫到經濟賣淫
英國著名的性心理學家霭理士在他的名著《两性與社會》中指出娼妓制度的起源说:“娼妓的起源,由于宗教的习俗。”他又说:“宗教的娼妓即所谓聖妓,几如一公例,其信仰以爲人類的孳生活動,有一種神秘和莊严的影響,以增大自然的繁殖。”這就是娼妓制度産生的最初動因。由此可見,文明社會的娼妓制度是以錢来換得性滿足,而野蠻社會的娼妓制度是爲了宗教信仰。
對原始初民来说,性交是神聖的,有神力在的,男女性交意味着人口繁衍,五谷豐登。所以他們經常在祭神的盛大節日裏,在神前性交,以祈求神靈保佑。当时這種縱欲行爲只限于節期祭日,後来,這個責任落在少數人身上了,亂交的时日也不限定了,有一群女子舍身于愛神、地神、繁殖之神或其他和繁殖有關的神,長住在神廟裏,專司在神前和男子交合、敬拜神祇之責,這種女人,就是“聖妓”。当“聖妓”的女子,許多是平民的女兒,但酋長之女和女祭司等,也有履行這個职責的。父母可以把女兒獻給神祇,女子如果有這種高尚志愿,也可以自動地舍身于神廟。和“聖妓”性交並不是狎邪的行爲,有些地方與“聖妓”性交要付錢,有些地方却不一定要付錢。“聖妓”獲得報酬也不敢私有,而要獻之于神,因爲她的整個人已屬于神了。例如,在古代的巴比倫,婦女爲了敬神,誰也不能不到米莉塔女神廟去獻身給外國人。古希腊的曆史學家希羅多德記述:“這國的女子,誰也要一度到阿芙洛提神(即米莉塔女神)廟,委身于不知名的異國男子。富家女子不愿混同,特乘垂幌的車到神廟,並有許多婢仆跟隨。非富有的一般女子,戴着花冠,群集于神苑的接客所,衣香鬓影,来往不絕。這種女人的接客所四方有繩拦着,在通路的中間,異國男子往来物色。女子来到這裏,非獲得異國男子投下的多少錢在神殿外苑和他性交之後,絕對不能回家。投錢的男子這樣说: ‘拜托拜托,米莉塔女神!’投下的金錢不拘多少,決不許拒絕,因爲這是獻神的聖物。最初投錢的男子,不論是怎樣的人,女子也不許拒絕。女子只要委身了男子,遂行了對神的義務,就可以回家,以後無論怎樣請求,也不許再委身。美貌的女子,不需在神苑等待多久,便可回家;醜陋的女子,却居留很久也不能完成義務,其中竟有居留三四年之久的。居伯羅也有二三地方,可發現與此相同的風俗。” 闪系的民族除巴比倫、敘利亚、腓尼基三國盛行“聖妓” 外,其他各族也有此風。甚至在《舊约》中也有這方面的記載:“亚摩利人有一條律例,但凡將近出嫁的女子,要在門前行淫七天。”這顯然是一種娼妓制度的迹象,與前述的許多情況略有不同的是,女子出嫁前賣淫的期限僅僅七天,而賣淫的地方不在廟堂而在城門罷了。此外,在雅典、科林斯等著名都市的阿富羅底、維納斯等司繁殖、愛情、婚姻的女神廟宇,常有上千的“聖妓”獻身于神。但是以後,這種宗教賣淫的性质逐漸起了變化,逐漸轉向了經濟賣淫,主要有以下這些原因:隨着商品經濟的發達,人們對錢的觀念不斷地加强,而對神的觀念則有所削弱。在妓女這方面,逐漸以性交作爲賺錢谋生的职业;在嫖客方面,則完全忘記古时敬拜神祇的觀念,專以妓女爲發泄性欲的工具,而图滿足一己的肉欲。這樣,宗教賣淫逐漸失去了宗教的性质,而變成了商业性的買賣行爲。
在西方,最早建立國營妓院的是古希腊的政治改革家梭倫,他爲適應当时許多男子的要求,就創設“達克態裏翁”于雅典,所谓“達克態裏翁”就是國家經營的妓院。這裏面很像前代的神廟一樣,養着一群年輕女子,供男子享用,據说只需花一個“奧浦拉斯”(古希腊貨幣名)就可以嫖一個女人。当时的法律對于妓女賣淫的價格以及繳納的税率都有明文規定。梭倫定律法是在公元前594年,他創設國營妓院也應該是在這时期前後。據说,人們對他的這一措施十分欢迎,贊揚说:“梭倫,伟大的梭倫,你設立了國營妓院,滿足了男子的要求,保護了良家婦女使之在大街上不再受男子的追逐。”國營妓院真的這么受欢迎嗎?要做具體分析。当时的希腊已進入奴隸制社會,已出現了利益截然相反的不同的階级,“上什么山唱什么歌,什么階级说什么话”,贊美梭倫的這些话只是反映了统治階级以及一部分市民玩弄女性的要求得到滿足而已。
中國古代國營妓院的創設,始于春秋时齊國宰相管仲的“置女闾七百”。管仲相齊在公元前685年,死于公元前645年,他開設國營妓院至少比梭倫要早50年,实際上是在差不多的时期。這又一次地證明了人類的性發展史具有共同的發展規律。有了公娼就必然會出現私娼,從此人肉市場就在人類社會中進一步蔓延了。
2. 几個文明古國的賣淫业
在人類曆史開始以紀元計算的前後,世界上許多民族和地區都已進入奴隸制社會,在商品經濟開始發展和人剝削人的制度建立的條件下,賣淫业空前繁榮地發展了起来。
古希腊的賣淫业是十分發達的,這和他們注重現世享樂的人生觀有很大關系。古希腊的男子除正妻之外,往往和妓女寻快樂,並認爲這是男子應享的權利;冶游狎妓,不僅無礙于體面,也無傷于道德。当时的希腊社會,几乎是一切名人,例如君主、將軍、哲學家、藝術家、演说家、政治家等,都親近過妓女。哲學家柏拉图、雄辯家狄摩西尼、伊壁鸠鲁學派的祖師伊壁鸠鲁等,都和当时的名妓發生過關系,“風流韵事”流傳很廣。公元前340年,雄辯家狄摩西尼審理過一個名叫麗爾娜的妓女的案件,她被指控和另一位雅典公民像夫妻一樣地同居,因爲妓女是没有资格取得這種地位的。狄摩西尼说了一段很有名的话,充分顯示出那個时代的希腊男子對待女子的態度:我們雇佣妓女,是爲了像情人一樣和她們作樂;我們雇佣女佣,是爲了让她們侍候我們;我們娶妻子,是爲了让她們爲我們生兒育女,傳宗接代,看管好我們的家産。当时的名妓地位很高,有些名妓美貌非凡,具有極大的魅力。有這樣一件事:著名的雕塑家普拉克斯特勒斯請当时的名妓普鲁內爲自己的雕像做模特兒,其中有一尊用黃金雕成的塑像被放入特爾菲的神廟中。後来,普鲁內被指控,说她引誘雅典的优秀青年,使他們道德敗坏,這是可以判死刑的重罪。她的辯護律師海伯莱德斯發現這一險情後,采取了一個斷然的驚人的行動:他让普鲁內站在法庭上一個人人都能清楚地看到的地方,然後剝下她的長袍,让她美麗的胸部和整個身體暴露在衆目睽睽之下。几個法官被這景象搞得眼花缭亂、目瞪口呆,当即做出了普鲁內無罪的判決,因爲對笃信神祇的雅典市民来说,這么美貌的女子必然是聖潔的,她是能侍奉阿芙羅狄蒂女神的,所以不可能犯罪。律師這一大膽的行動在法庭辯護史上堪稱獨一無二的“創造”,同时,法官和市民們的這種道德觀也是今人所難以理解的。不過,在她獲釋後,法庭頒發了一項命令,禁止類似的事再發生,否則,法庭會變成“脫衣舞廳”了。
羅馬的賣淫制度确立于紀元前 3世紀左右。当时的妓女都要到官府登記,写明年齡、籍貫,宣誓终身执业。妓女從官府領取的执照規定了賣淫的價格。妓女在官府的監督下營业,官府派人巡視,可以不分晝夜地檢查娼家,严禁天明後至午後三时的營业。在图拉查鲁帝时代,僅羅馬一城已有32000名妓女。此外,没有登記的妓女也很多,她們不向國家納税。
在当时的羅馬,妓女的最高等级是德裏卡特,即“供養的女人”或富有施主的情婦,有些像現代的“外室”、“包二奶”。接着是法摩賽,名門家庭的女兒,她們從事這個行当是因爲她們需要金錢或想享受快樂。多裏斯是一些习慣于赤身裸體的漂亮女人;鲁帕是一些贫窮的婦女,在城市破爛或僻静的角落裏拉客。庫帕是小客店的女仆、侍女,她們可以被客人租用陪床過夜。当时,每一個面包師、旅店老板、浴池老板、理發師和香料商都可以使用妓女来侍候他們的顧客。任何人只要付得起半分幣以上的錢,就有權力享受到性快樂。于是,当时到處都是妓院,不論是公開的还是秘密的。公開的妓院是國家的財産,住着一些只領取微薄報酬而爲公衆“服務”的女奴。在迫害基督教徒期間,漂亮的姑娘和婦女不是送到竞技場裏杀掉,而是送往妓院爲奴。由鸨母經營的私人妓院,也存有一些女奴,這些妓院通常都是由女人掌管的。第224页上图就是這種妓院的一個招牌,招牌上的“四姐妹”就是勾引客人的一種色情標志,這個招牌是在古城龐貝發現的。当时,公共浴室实際上也是一種賣淫場所。桑格在他的《妓女史》中描述如下:“盡管两性都有各自的熱水和温水浴室,但他們能在走廊和房間裏自由會面。男人和女人、姑娘和小夥子都赤條條地混杂在一起,他們如此接近,很難避免接觸。年輕的男子和女子都可以使用既是堂倌又是妓女(男)的佣人。在浴後,男女洗浴者都由這些堂倌擦身、按摩和涂油,女人也可以享受男人爲她們提供的這項服務。”
古巴比倫的賣淫业十分發達,風氣淫穢,令許多外國人感到驚讶,古書上也多有記述。公元前1世紀前後《巴比倫征略史》的編纂 者盧扶斯说過:“大概再没有比這地方的住民更腐敗的,也没有比這地方的住民更懂得肉感術的了。女兒委身于外國人,父母不加谴責;妻賣身于別的男子,丈夫也不見怪。巴比倫人贪美食,肆行因美食而引起的淫欲。婦女們起初雖稍顧忌,但不久便對客人脫去一件一件的衣服,後来羞恥心完全麻痹,赤裸裸的不纏一丝。不待说,這不是專門的賣淫婦,而是高貴身份的太太、小姐們的事。”
至于古印度的妓女在印度古代性學的經典著作《欲經》中記載得颇爲詳细:当男人来訪时,妓女要誠懇地將蒟酱、花环、香油種種的禮物,贈給對方,然後快樂地谈論藝術、詩歌。這就是記录在《欲經》中的古印度妓女的心得:“要有禮貌、坦率,不能生氣、暴躁,並能與人快樂地交谈,有豐富技巧的才是好女人。”《欲經》的作者婆蹉衍那認爲具有以上條件的妓女才合乎优雅之道。《欲經》將古印度妓女分爲九個等级,被稱爲卡尼卡的妓女專門侍候王侯、貴族、婆羅門(僧侶階级)、富豪、有錢人(奈卡拉)。一些高级妓女除了年輕貌美之外,對于“六四藝”(一個女人必須具備的文學、舞蹈、插花、化妆、做詩、手藝、讀書等藝術涵養)也在行,並能用巧妙的語言来引起男人的情欲,用婀娜的身體和技巧来俘虏對方的心。
古印度的高级妓女們住在陳設豪華的宅第裏,她們身穿玻璃般發亮的薄丝,戴滿五光十色的珠寶;寢室內有一张銀舞台、祭坛般豪華的大床;床罩下鋪滿芬芳的茉莉花;小枕头旁邊焚着沈香、伽羅。她們美麗無瑕,身體經常保持清潔,並把白檀香油涂在身上;她們受過良好的藝術训练,具有比較好的教養,还有一套迷惑嫖客的本領。這些妓女都是统治階级的玩物,所以打扮得光彩奪目,而那些低等级的妓女則往往和乞婦無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