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2014年1月7日至8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当前形势下的全国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领导全国政法工作的中央政法委,您了解多少?
中央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央政法委)是党中央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从宏观上组织领导中央政法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协助党中央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中央和中组部考察、管理中央和地方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指导地方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央政法委有怎样的发展史?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政务院设政治法律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指导内务部、公安部、司法部、法制委员会和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工作。董必武担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兼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即告结束。
195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小组的通知》。通知指出,这些小组是党中央的,直属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组长为彭真。
1980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政法委员会的通知》。彭真担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
在1988年经历短暂的撤销后,1990年3月6日,中共中央决定恢复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要求,“政法委员会恢复以后,仍然要贯彻党政职能分开的原则”。
历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分别是谁?
从1980年正式成立算起,中央政法委先后经历了7任书记,分别是彭真(1980-1982)、陈丕显(1982-1985)、乔石(1985-1992)、任建新(1992-1998)、罗干(1998-2007)、周永康(2007-2012)和孟建柱(2012年11月至今)。其中,乔石、罗干和周永康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现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是孟建柱,副书记是郭声琨,委员有周强、曹建明、汪永清、耿恵昌、吴爱英(女)、李东生(2013年1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杜金才、王建平和陈训秋,秘书长是汪永清,副秘书长有陈训秋、王其江和姜伟。
中央政法委是如何运作的?
中央政法委实行民主集中制,书记主持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各委员集体研究制定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决定、规定和要求,并把它贯彻落实到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中。中央政法委机关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中央政法委的日常工作,秘书长主持中央政法委机关的工作。
中央对当前政法工作有哪些要求?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提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2014年1月7日至8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习近平强调,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做好2014年政法工作作出部署。他要求,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科技信息应用、改进政法宣传舆论工作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过硬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中日矛盾失控而导致
爆发战争的可能性有多大?
|
东亚最大的两个国家──中国和日本,最近因中国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以及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参拜供奉日本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关系更加恶化。自2012年9月日本国有化钓鱼岛以来的这轮中日博弈,时间之长世所罕见,世界越来越忧虑中日冲突有走向失控乃至战争的危险。 在21世纪的第二个10年,中日出现这种全方位的对抗,虽是由日本国有化钓鱼岛触发,但深层因素是东亚首次出现两强并立,日本对中国崛起的心理准备尚未调适好。从这个背景看,中日两国迟早要发生一场对抗与危机,不在钓鱼岛,也会在其他方面。 在中日和东亚的关系史上,出现过三种交往形态或阶段,即“中强日弱”、“日强中弱”及“中日并强”。在大部分历史时期,中国基于人口、土地和文明,都领先于日本,只是到了近代,日本通过开放和学习西方,领先中国,目前双方进入“中日并强”阶段。从未来看,中国通过改革开放,中日关系很可能再次回到历史的本来面貌,即“中强日弱”状态,但至少在最近一、二十年,中日将保持“强强型”关系,东亚地区首次出现“双雄并立”的局面。 在“双雄并立”的初期,也即目前阶段,虽然中国的经济总量超过日本,但人均GDP还远落后于日本,另外,日本在技术和军事实力的某些方面,也要超过中国,这使得日本对中国的崛起,存在复杂的心理感受,失落感、优越感和恐惧感并存。相对中国而言,日本的短板是政治和军事,但日本的技术实力使得其非常容易从经济大国变成军事大国,而要跨过这一步,日本就必须从二战体系的束缚下摆脱出来,推翻美国和联合国在东京审判后建立起来的国际秩序,以及和平宪法,使日本摆脱“美国之妾”的地位,实现日本的再武装进而重振“大日本帝国”,使日本成为一个“正常国家”。 可如果日本现在就直接挑战美国的权力,它还没有这样的力量,因此采取间接迂回的步骤,以日美安保条约指定的所谓“日美协防地区”钓鱼岛来挑战、刺激中国,若中国积极回应挑战,对钓鱼岛采取行动,日本就可用“国难”为借口实现修改宪法和再武装,而钓鱼岛战事如果发展,日本“引蛇出洞”得逞,美国不得不卷入,从而引起中美战争,中美必然两败俱伤,日本就可以借机摆脱美国,重振军国。 所以,在日本经济地位因中国实力和地位上升而下降时,日本会采取增强政治和军事实力的方法来维护其原有的国际地位,从而在政治上摆出一副与中国对抗的姿态。安倍政府的“安保三法”就已经鲜明地表现出了这点。以此观之,钓鱼岛争端是日本成为“正常国家”的需要。换言之,日本国有化钓鱼岛,目的不在钓鱼岛本身,而是旨在激起中国的愤怒,从而为日本右翼早已规划好的修宪强军,成为“正常国家”,寻找一个外部敌人。 就中国来说,激化钓鱼岛的矛盾有利于鼓舞士气,即强军,同时凝聚爱国力量。中国在日本国有化钓鱼岛初期虽是被迫反击,但日本的举动也给中国提供了一个介入争端、改变现状的极好借口,所以中国很快调整了策略,主动出击。 在习近平的“中国梦”中,强军,实现百年雪耻,是重要一环。中国的民族文化和性格所决定,中国不太可能重走过去一些国家崛起时的军国主义之路,但它必须有保卫自己的强大的军力。随着中国经济的壮大和国力的增强,中国的国家利益也向全球扩散,过去是搭美国的“便车”,但在中美存在战略竞争的态势下,未来中国必须靠自己来保护自己,所以,中国的军事现代化和军费开支的增加也就必然。如果周边形势紧张(不管最初是由谁引起的),中国也就有了大幅增加军费的理由。而日本的国有化钓鱼岛之举正好为中国拉高周边紧张态势提供了一个最好的切入点。 此外,鉴于中国国内正处于矛盾多发的阶段,中共也需要通过激起民众的爱国主义来转移民众对国内问题的关注。 假如这样,日本右翼势力和中国的强硬派是否会贸然开启战端?从目前来看,这种可能性不大,但不排除误判而产生战争,这里既有日本宪法的约束,也有中国面临着繁重的改革与发展任务的因素,还要考虑到美国对中国威胁其霸权地位所作的判断。 在中日钓鱼岛游戏中,双方只有在拉高危险的情形中才能实现其战略目的,这就很容易造成管控危机的机制失灵,避免不了因误判或偶发因素而出现的擦枪走火。但擦枪走火是否会发展成一场局部的高科技战争,主要取决于双方对战争的动员和准备程度以及对各自对国内问题的解决程度。 理论而言,鉴于日本还受制于和平宪法的约束,在修宪完成之前,不大可能开第一枪,否则,它就没有道义优势,并会遭到曾经受过日本殖民统治的其他国家的反对,美国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可能军事帮助日本。由于日本修宪需要一个过程,在未来几年,日本挑起战争的可能性不是很高。这从安倍呼吁中日完善紧急联络机制、为防不测事态可见一斑。 从中国来看,也不大可能打第一枪。一是因为打第一枪会失道义优势;二是中国国内还面临着繁重的经济建设和其他复杂矛盾的处理,领导人不希望战争来搅局;三是中国和平崛起的形象限制了用军事手段解决争端的可能性;四是中国必须考虑美国的参战可能。因此,中国也不大会在钓鱼岛问题上主动挑起战端。 鉴此,未来几年内,中日在钓鱼岛问题上全面摊牌的可能性不高。唯一的例外是双方在高强度的对抗中发生误判。但从更长时段来判断,一旦日本完成了和平宪法的修改,或者,中国的军事和经济实力比现在有大幅跃进,不排除中日一方会率先打响第一枪。如果日本打第一枪,美国的态度是关键。日本选择同中国对抗,“引蛇出洞”,目的是利用美日安保条约,把美国拖下水,引起中美战争。所以美国在怂恿日本的同时,也在约束安倍政府不能对中国刺激得太过分。然而,正如一些国际关系学者所说,当中国的经济和军事现代化实力进一步强大到美国认为中国是其全球战略的头号敌人时,美国有可能抗拒不了中日战争这个牵制中国的“机会的诱惑”,将中日“岛战”作为结束中国发展战略机遇期的“机遇”。 另外,有一点需要明确,不管形势如何发展,中日一旦打起来,美国决不会坐视不管。若美国坐视其最重要的盟友受伤而不救,会导致失去日本乃至其他盟国的信赖,甚至导致美国几十年营造起来的整个同盟体系趋于崩溃。因此,如果中日发生武力冲突,美国选择“合适”的方式、地点和手段,从后台走向前台,“伺机而动”的可能性不会小。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的结论是,在东亚“双雄并立”的阶段,中日关系会出现两种可能:互利双赢或互损双输。历史的悲剧在于,尽管人们极力想争取前者的结果,现实却是日益向后者靠拢。虽然短期不大可能发生战争,但考虑到中日的结构型矛盾,中日在朝鲜半岛、东海划界、台湾问题、历史问题上存在的尖锐矛盾和冲突,在完成了各自的准备工作后,不排除中日发生军事冲突的可能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