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初審法院(CFI)17日就2004年歐盟執委會對微軟公司的反柯斷裁罰案,做出重大宣判,微軟提出的上訴論點大多遭到駁回,可謂歐洲反托辣斯當局的一大勝利。 初審法院認定,歐盟執委會有權管制具主宰優勢的企業濫用其市場地位,未采納微軟所提智能財產權不應受管制以及高科技業應受特別待遇的主張。 法院在長達248頁的判決書中說︰「歐盟執委會並未錯誤評估傷害的嚴重性與持續性,裁罰的金額也無不當。」微軟可能再向歐盟最高的歐洲法院(ECJ)提出上訴。 歐盟反托辣斯當局在三年多前認定微軟柯斷罪名成立,並勒令微軟須移除視窗操作系統的媒體播放軟件、揭露服務器資料,使微軟競爭對手的產品能在視窗順利運作,又對微軟課以4億9700歐元(6億1300萬美元)的罰款。 CFI這項判決無異使歐洲反托辣斯當局獲得更強力的奧援,可以繼續追殺微軟,並使歐盟競爭政策委員妮莉‧柯洛斯(Neelie Kroes)的調查行動更師出有名,她正在調查英特爾、蘭巴斯(Rambus)以及高通(Qualcomm)等美國高科技業者,是否違反公平競爭,這些企業不是佔市場優勢,就是握有重要專利。 柯洛斯強調,此一判決為優勢企業應有的商業行為立下判例。她說︰「初審法院維持歐盟執委會的懲罰裁定,使消費者在軟件市場有更多選擇。此項判決建立一個重要判例,具市場優勢的企業有義務容許競爭,尤其是高科技業。」歐盟執委會發表聲明說,微軟案代表選擇的機會,此一觀點獲得法院采納。 初審法院的判決也可能鼓勵微軟的競爭對手跟進,微軟在歐洲恐將面臨另一場爭訟。由IBM、甲骨文(Oracle)等公司組成的歐洲兼容系統組織(ECIS),去年2月向歐盟當局控訴,微軟利用在文字處理與試算表的優勢阻礙公平競爭。這項判決也使歐洲的反托辣斯執法遠比美國嚴苛,後者傾向于認定這類積極的商業行為不是濫用市場優勢。 |